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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832.2-2014

中文名称:出口机电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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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机电产品 企业 分类管理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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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3832.2-2014.Classified administration of enterprises exporting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products-Part 2: Essential requirements for classifying the enterprises.
1范围
SN/T 3832.2规定了对出口机电产品企业实施分类的评定要素、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等基本要求。
SN/T 3832.2适用于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分类训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2755.1-2011出 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3832.1-2014出口 机电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 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SN/T 2755.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机电产品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products
机电产品是指能量产生/转换/阐述/测量的设备,般包括机械设 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及其零那件、元器件。
[SN/T 2838.2- 2011,定 义2.7.1]

标准内容

SN/T3832.2—2014 出口机电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Classified administration of enterprises exporting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products - Part 2: Essential requirements for classifying the enterprises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8-01实施 前言 SN/T3832《出口机电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共分为3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第3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本部分为SN/T3832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洪涛、李赵雪、赵斌。 1 范围 SN/T3832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出口机电产品企业实施分类的评定要素,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等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分类证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发布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2755.1—2011 SN/T 3832.1—2014 3 术语和定义 3.1 机电产品:机电产品是指能量产生/转换、电器产品、仪器仪表、机械/测量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及其零组件。 4 总要求 4.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机电产品企业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企业四个类别进行分类。 4.2 本部分规定的要素、方法、程序均为基本要求,在实施出口机电产品企业分类评定工作中可结合本辖区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特点增加相应要求,但不得低于本基本要求。 4.3 在实施日常出口产品检验及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中,可根据检验监管具体情况及企业分类评定要素变化情况,实施企业类别动态调整。 5 企业评定要素 5.1 企业信用情况 5.1.1 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遵纪守法情况。 5.1.2 开展诚信生产经营活动并履行相关责任等履行承诺情况。 5.1.3 履行社会公共义务等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5.1.4 在地方政府、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的诚信水平等其他社会评价情况。 5.2 企业生产条件 生产条件包括企业的工作环境、生产设备、其他基础设施情况等。 5.2.1 工作环境应与出口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适应。 5.2.2 生产设备应与出口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适应。 5.2.3 生产车间、厂房、仓库等其他基础设施应与出口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适应。 5.3 企业检测能力 5.3.1 检测能力包括企业在进货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等环节具备生产符合输入国强制性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合格出口产品所必需的检测能力。 5.3.2 检测设备、检测标准和方法、实验室认可情况。 5.3.3 检测分包制度建立情况。 5.3.4 检验、检测的实施情况。 5.4 企业人员素质 检验人员、质量控制点人员、实验室人员获得岗位能力识别、培训和资质确认。 5.5 原材料供方管理能力 5.5.1 制定选择供方的评价方法及其控制措施情况。 5.5.2 建立并保持合格供方名单,对合格供方实施采购的情况。 5.5.3 定期对合格供方进行考核、评价及取消不合格供方的机制情况。 5.6 企业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情况 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信息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5.6.1 因企业原因引起预警、索赔、退货、投诉情况及处置情况。 5.6.2 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的能力及实施情况。 5.7 企业产品追溯能力 5.7.1 产品追溯体系建立情况。 5.7.2 关键原辅材料的追溯控制情况。 5.7.3 产品可追溯期限情况。 5.8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5.8.1 管理评审及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情况。 5.8.2 质量目标管理的情况。 5.8.3 关键生产过程的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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