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123-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123-2015
中文名称:出口通信终端设备检验规程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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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通信
终端设备
检验
规程
通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123-2015.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for export-General requirements.
1范围
SN/T 4123规定了出口通信终端设备的检验程序和相关要求。
SN/T 4123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和经国家质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对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安全、电磁兼容、进网许可等物理硬件方面的要求,不包括连路、网络、传输、应用方面的协议、业务等软件方面的要求。
SN/T 4123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或电池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600的通信终端设备,例如:各种按键电话(有线和无线)、集团电话、传真机、调制解调器、自动用户文换机(PABX)、移动用户终端、ISDN终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通信终端设备等。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适用的主要通信终端设备HS编码和商品名称对照表。
SN/T 4123不适用于预定暴露在极高温度或极低温度、过量粉尘、湿气振动、可燃气体、腐蚀或易爆环境、与患者人体直接连接、在车船或飞机上使用、在海拔5 000 m以上高原使用、可能会进水的场合中使用的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招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 R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DT)
GB 4943.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第 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950-1,MOD)
SN/T 0002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123—2015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for export-General requirements
2015-0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4123—201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友亮、王水生、钟继、钟可锋、姜克、黄敏、颜伟民、陈斌、徐蓓蓓。I
1范围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通信终端设备的检验程序和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和经国家质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对SN/T4123—2015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安全、电磁兼容、进网许可等物理硬件方面的要求,不包括连路、网络、传输、应用方面的协议,业务等软件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或电池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电话(有线和无线)、集团电话、传真机、调制解调器、自动用的通信终端设备,例如:各种按键换机(PABX)、移动用户终端、ISDN终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适用的主要通信终端设备HS编端、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通信终端设备等。码和商品名称对照表。
高温度或极低温度过量粉尘、湿气本标准不适用于预定暴露在极
境、与患者人体直接连接、在车船或飞机上佳用在海拨OOU国以上商
用的设备。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2828.1
(ISO2859-1.IDT)
信息技术设备
SN/T0002
凡尼注日期
包括所有的
振动、可燃气体,腐蚀或易爆环原使用、可能会进水的场合中使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的用
修改单)
接收质量
第1部分按
部分通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SN/T 2755.1
SN/T2755.2
SN/T2755.3
SN/T 2755.4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
分类管理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ISO/IEC17000
principles)
合格评定
本文件。
全用工
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自要求EC609
本规定
81部分
通用要求
个业分类基本要求
第2部分
第3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第4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词汇和一般原则(Conformityassessment一VocabularyandgeneralIEC60950-1:2005+A1:2009
信息技术设备
technology equipment-Safety-Part l:General requirements)ANSI/UL60950-1:2010信息技术设备安全equipment-SafetyPart l.General requirements)EN60950-1:2006信息技术设备
ment-Safety-Part l:General requirements)J60950-1(H22):2010信息技术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Information第1部分:通用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gy第1部分:通用要求(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安全
equipment-Safety-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第1部分通用要求(Informationtechnology1
SN/T41232015
3术语和定义
GB4943.1.SN/T0002、SN/T2755.1~SN/T2755.4和ISO/IEC17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ftelecommunicationterminalequipment通信终端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
连接在公用电信网末端,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3.2
A型可插式设备1
pluggableequipmenttypeA
预定要通过非工业用插头和插座,或通过电器连接器,或者通过这两者,与建筑物电源配线连接的设备。
4产品一般要求
4.1安全要求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应满足进口国(区域)相关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标准的要求,主要进口国(区域)的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标准见附录B的表B.1。如果进口国(区域)没有相关的安全标准要求,则见附录B的表B.1中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执行。
4.2电磁兼容性要求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包括防雷技术要求,应满足进口国(区域)相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主要进口国(区域)的通信终端设备电磁兼容标准见附录B的表B.2。如果进口国(区域)没有相关的电磁兼容标准要求,则见附录B的表B.2中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执行。
4.3进网许可要求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的进网许可要求,应满足进口国(区域)相关进网性能检验标准的要求,主要进口国(区域)的通信终端设备进网检验相关标准见附录B的表B.3。如果进口国(区域)没有相关的进网性能检验标准要求,则可见附录B的表B.3中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执行。
其他要求
适用时,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及其附件还应符合进口国(区域)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对通信终端设备及其附件的能效、环保、健康保护等的规定。5检验程序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检验程序包括以下主要过程:出口产品风险分级;
出口企业分类评定:
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型式试验;
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书面审查:
实施抽检:
结果评定与批准:
检验结果信息的管理。
分类管理
出口产品风险分级
SN/T4123—2015
按SN/T2755.3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出口通信终端设备进行风险分级,确定产品所有危害项目的风险等级以及产品的整体风险等级,风险评价记录表见附录C的表C.1。6.2
出口企业分类评定
按SN/T2755.2的程序和要求,对出口通信终端设备生产企业进行分类评定,确定出口企业的分类类别,可采用书面审查,现场审核或两者结合的方法,其中书面审查评定细则见附录D的表D.1,现场审核评定细则见附录E的表E.1。6.3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根据6.1和6.2所确定的不同的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类别,对照表1选取相应的检验监管方式,按SN/T2755.4的程序和要求采用相应的检验监管措施。表1检验监管方式的选择方法
企业类别
一类企业
二类企业
三类企业
四类企业
7型式试验
7.1单元的划分
高风险
验证监管/信用监管
一般监管
严密监管
特别监管
产品风险等级
较高风险
信用监管
一般监管/验证监管
严密监管/一般监管
特别监管
一般风险
信用监管
验证监管
一般监管
特别监管
原则上按进口国(区域)的产品类别,适用标准,型式,主要电气原理和结构,外壳材料,配套使用的适配器、关键安全件,对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参见附录F中带*号的零部件)的不同划分单元,具体划分原则参见附录G。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单元,型式试验仅在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进行。
SN/T41232015
7.2抽样
从企业的定型产品中每单元随机抽取3台代表性样品(大型通信终端设备可抽取1台),送国家质检部门指定的承担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型式试验的实验室(以下简称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注1:样品在非正常试验后若不能维续进行试验,可适当增加样品数量,注2,器具上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有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的性能,申请人应随整机提供所使用的相关的非金届材料每种2~3个,或提供相应非金属材料样块(13mm×130mm×实际存度)10块若同一单元只有一个型号,则直接抽取本型号的样品:若同一单元有多个型号,则按照最大风险原则或代表性原则抽取。
最大风险原则是指,在本单元内综合评估产品的结构成品和关键件取得产品认证或提供有关检测报告的情况出口量进口国(区城)技术法规标准等因素·选验。具体风险评价见附录C。
取风险最高的产品型号进行型式试代表性原则是指,在本单元内选取的产品型号应能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进网性能等有关要求,当不能覆盖时应抽取其他产品型号做补充试验
注3:通信终端设备常用的关键安全件和对应意验标准参见附来H,7.3型式试验内容
7.3.1安全
国(区域)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应按进
进口国(区域)的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标准见附录B的表B1。如果进口国(区域)没有相关的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标准,则见附录B的表B.1中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电磁兼容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按进口国(区域)通信终端设备电磁兼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主睿标准
兼容标准见附录B的表
要进口国(区域)通信终端设备的电概B.2
如果进口国(区域)没有相关的通见附录B的表B.2中适用的国际标信终
端设备电磁兼容标准,则
准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7.3.3进网性能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按进口国(区域)通信终端设备进网性能检验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进口国(区域)通信终端设备的进网性能检验标准见附录B的表B.3。如果进口国(区域)没有相关的通信终端设备进网性能检验标准,则可见附录B的表B.3中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7.3.4其他
出口通信终端设备及具附件、配件还应符合进口国(区域)有关能效、环保、健康保护等的全部适用项目进行型式试验。
7.3.5其他型式试验报告的来信
对于抽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企业可以提供该型号产品其他实验室的型式试验报告,指定实验室可根据进口国(区域)的特殊要求以及样品的情况做部分的抽查符合性验证。4
7.3.6结果判定及处理
如7.3.1~7.3.4中所有的试验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SN/T4123—2015
合格型式试验结果的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对其标识结构,关键安全件,对电磁兼容和进网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进行确认,当产品变更或所使用标准更新时,须重新进行型式试验7.3.7不合格处置
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的·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型式试验8合格保证
应在出口企业对每个报检批的出口产品进行合格保证的基础上实施检验监管。9监督检查
检查频次和内容
根据6.3所选择的检验监管方式,按SN/T2755.4规定的检查频大,检查内容,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记录参见附录工的表L19.2不符合项的整改和验证
应要求企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付合项实施整改,并对企业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现场验证或书面验证,包括实施必要的抽样检测,应保存监督检查的记录报检批检验的实施
10.1书面审查
报检资料审查
报检人提供的出境货物报检单对外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报检资料,应符合《出人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企业提供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试验报告有效,并符合技术法规,相关标准等质量要求,申报的出口产品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试验报告应相符:CIQ2000系统、电子监管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应与报检资料相符。
10.1.2书面审查结果的处置
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检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否则按照10.3的规定处理。10.2抽检
抽检流程图
根据6.3所选择的检验监管方式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相应抽批率,抽批方法,程序实施抽批,对被抽到的报检批,按照以下程序实施抽检,未被抽到的报检批,直接进人10.3的结果评定环节。出口企业申请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报检批应实施抽样检验,报检批的抽检流程见图1。5
SN/T4123—2015
检验监管方式
抽样的不同情况:
电子监管系统
是否抽批?
致性符合?
是否符合要求?
出具检验检疫单证
报检批抽检流程图
采用特别监管方式的报检批,全数检验。不合格
出具不合格通知单
采用严密监管方式和一般监管方式的报检批,按GB/T2828.1中的特殊检验水平S-1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抽样数量见表2。采用验证监管方式和信用监管方式的报检批,当需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开展调查时,按GB/T2828.1中的特殊检验水平S-1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抽样数量见表2。表2抽样数量
51~500
50135000
>35000
样本量(检验水平S-1)
产品一致性检查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如下!
出口产品与报检单证中的产品名称应相符。a)
SN/T4123—2015
产品规格型号和额定电气参数应在出口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的覆盖范围之内。b)
产品的结构和关键件应与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中的描述一致。10.2.3.2
结果判定
如果上述检查的结果均为合格,则判产品一致性检查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产品一致性检查合格的样品按10.2.4进行安全项目的检验。不合格的,按10.2.3.3处置。10.2.3.3不合格处置
不合格处置如下:
出口产品与报检单证中的产品名称不相符的,要求报检人更换产品或修改产品名称后重新a)
报检。
如果产品规格型号和额定电气参数不在出口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的覆盖范围之内,企业应申b)
请扩大型式试验报告的范围,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指定实验室按7进行型式试验。如果出口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抽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并提供成品c
合格检测报告。
如果产品更换了关键安全件,企业应提供指定实验室出具的关键安全件合格检测报告,同时确d
认安全件在其额定参数范围内使用。必要时应重新抽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并提供成品合格检测报告。
10.2.4检验
出口适用国际标准的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见表3。表3出口适用国际标准的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项目
标志和说明
电源线和插头
电击和能量危
险的防护
检验内容
内容应完整正确,使用使用国或地区官方语言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
电源额定电压和频率等应与使用国家(地区)电网匹配有进网要求的国家(地区)应有相应的进网许可标志电源插头的形状规格等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要求电源软线应无破损
额定电压、电流标志应与器具匹配0I类、I类器具的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电源软线标称横截面积应符合IEC60950-1:2005第3.2.5条的要求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操作人员接触区、维修人员接触区、受限制接触区有足够的防护检验方法
视检,IEC60951-1:2005+
A1:2009中1.7
视检和测量
IEC60950-1:2005+A1:
2009第2.1条
SN/T41232015
接地电阻
危险的运动部
件的防护
接触电流和保
护导体电流
抗电强度(
次回路与机
身之间)
对设备使用
人员遭受来
自通信网络
上过电压的
表3(续)
检验内容
若保护电流额定值≤16A,那么试验电流是保护电流额定值的200%,施加试验电流的时间是120s,根据电压降计算出的保护连接导体电阻≤0.10.试验后保护连接导体不得损坏若保护电流额定值>16A,那么试验电流是保护电流额定值200%,施加试验电流的时间是IEC60950-1:2005+A1:2009表2E规定的时间,保护连接导体电阻电压降<2.5V.试验后保护连接导体不得损坏
设备的危险运动部件,其安量,封罩功阻挡应当能减少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危险
所有设备(未连接到保护接地)最大接触电流0.25mA手持式设备最大接融电流0.75mA移动式设备量大接触电流
有设备电源
保护接地端
驻立式A型可插式设备最大接触电流3.5mA所有的其他生
件)量大接触电流3.5mA
所有的其他理立式设备(符合第5.1条件)
量大保护号导体电流为输人电流5%工作电压峰值U≤210V.试验电压基本绝缘或附
加强绝缘
工作电压峰值
地缘:1000
V·试验电压:
基本绝缘或耐加绝缘:1500V
加强绝缘:3000
的抗电强度试验:
电气隔离应能承受
对于正常使用
中设备需要抓据可
成接触的不接地的导电零
部件和非导电子
用IEC
试验电用
60950-1.2005+A1.20
9图2A试验指能婷触及到
零部件和电路,用图2C的试验操头触及不到的连接器接触件除外,试验电压:1.0k
用来连接其他设备的SELV电路,TNV-2电路或限流电路.试验电压:1.0kV
出口欧盟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见表4。检验方法
IEC60950-1:2005+A1:
2009第2.6.3.4条
IEC60950-1:2005+A1:
2009第4.4条
IEC 60950-1:2005+A1
2009第5.1条
IEC60950-1.2005+A1:
2009第5.2条:试验电压
从零遥新升到规定值·并
保持605
IEC60950-1.2005+A1:
2009第6.2条:试验电压
从零逐渐升到规定值,井
保持608
表4出口欧盟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项目
标志和说明
检验内容
内容应完整正确,使用欧盟国家的官方语言标志应清听易读并持久耐用
电源额定电压和频率等应与欧盟国家的电网匹配,单相设备应覆盖230V.三相设备应覆盖400V
一般应有CE”设备类别标识码,指定机构识别编号等标志检验方法
视检,EN60951-1:2006第
电源线和插头
电击和能量危
险的防护
接地电阻
危险的运动部
件的防护
接触电流和保
护导体电流
抗电强度(
次回路与机
身之间)
对设备使用
人员遭受来
自通信网络
上过电压的
表4(续)
检验内容
电源插头的形状规格等应符合欧盟国家的要求电源软线应无破损
额定电压、电流标志应与器具匹配OI类,I类器具的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电源软线标称横截面积应符合EN60950-1:2006第3.2.5条的要求
先应使其对操作人员接触区、维修人员接触
器具的结构和外
区,受限制接触区有足够的防护若保护电流额定值一6A那公试验电流是保护电流频道值的200%,施加试验电流的时间是120晨据电压摩计
算出的保
护连接导体电阻≤0.1Q.试验后保护连接导体若保护电流额定值>16
200%,施加试验电
A耶公试验电
的时间是EN
时间,保护连接导体电阻电压降不得损坏
不得损坏
能是保护电流额定值
50-1:2006表2E规定的
25V.试验后保护连接导体
设备的危险运动部件,其安置,封罩功阻挡应当能减少对造成伤害的危险
所有设备(未连接到保护接地)最大手持
电电0.25
最大接鱼电流0.75mA
武设备
最大接触电流3.5
动式设备
有设备电源wwW.bzxz.Net
保护接地端
型可插
武设备量
有的其他鞋立式迎
最大接
触电流
驻立式
天接触电
备(不符合
备(符
为输人电流5%
最大保护导体电流
工作电压峰值U
V.试验电用
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00
加强绝缘:2000V
工作电压峰值210V加强绝缘:3000V
电气隔高应能承受的抗电强度试验:条
盗件)
对于正常使用中设备需要抓握或接触的不接地的导电零部件和非导电零部件,试验电压:1.5kV用EN60950-1:2006图2A试验指能够触及到零部件和电路,用图2C的试验探头触及不到的连接器接触件除外,试验电压:1.0kV
用来连接其他设备的SELV电路,TNV-2电路或限流电路,试验电压:1.0kv
SN/T4123—2015
检验方法
视检和测量
TEC60950-1:2006
第2.1条
IEC 60950-1:2006
第2.6.3.4条
IEC 60950-1,2006
第4.4条
EC 60950-1:2006
第5.1条
IEC60950-1.2006第5.2
条:试验电压从零逐渐升
到规定值,并保持60$
IEC60950-1:2006第6.2
条:试验电压从零逐渐升
到规定值,并保持60s
SN/T4123—2015
出口美国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见表5。出口美国通信终端设备安全检验项目、内容及方法表5
标志和说明
电源线和插头
电击和能量危
险的防护
接地电阻
危险的运动部
件的防护
接触电流和保
护导体电流
抗电强度(
次回路与机
身之间)
检验内容
内容应完整正确,使用英文
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
电源额定电压和频率等应与美国电网匹配一般应有“FCC\\UL\标志
电源插头的形状规格等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要求电源软线应无破损,长度不超过4.5m,符合CEC表11和表12,以及NEC第400章的要求
额定电压、电流标志应与器具匹配0I类、I类器具的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接地标志电源软线标称横截面积应符合ANSI/UL60950-1:2010第3.2.5条的要求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操作人员接触区、维修人员接触区、受限制接触区有足够的防护若保护电流额定值16A,那么试验电流是保护电流额定值的200%,施加试验电流的时间是120S,根据电压降计算出的保护连接导体电阻<0.1Q,试验后保护连接导体不得损坏若保护电流额定值>16A,那么试验电流是保护电流额定值200%,施加试验电流的时间是IEC60950-1:2006表2E规定的时间,保护连接导体电阻电压降≤2.5V.试验后保护连接导体不得损坏
设备的危险运动部件,其安置、封罩功阻挡应当能减少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危险
所有设备(未连接到保护接地)最大接触电流0.25mA手持式设备最大接触电流0.75mA移动式设备最大接触电流3.5mA
有设备电源
保护接地端
驻立式A型可插式设备最大接触电流3.5mA所有的其他驻立式设备(不符合第5.1.7条件)最大接触电流3.5mA
所有的其他驻立式设备(符合第5.1.7条件)最大保护导体电流为输人电流5%工作电压峰值U<210V.试验电压: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1000V
加强绝缘:2000V
工作电压峰值210V加强绝缘:3000V
检验方法
视检,ANSI/UL60950-1:
2010第1.7条
视检和测量
ANSI/UL60950-1:2010
第2.1条
ANSI/UL60950-1:2010
第2.6.3.4条
ANSI/UL60950-1:2010
第4.4条
ANSI/UL60950-1.2010
第5.1条
ANSI/UL60950-1:2010
第5.2条:试验电压从零通
渐升到规定值,并保持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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