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909-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909-2014
中文名称: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管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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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金属材料
企业
分类管理
分类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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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909-2014.Classified administration on enterprises exporting metallic materials essential requirements for classifying the enterprises.
1范围
SN/T 3909规定了对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实施分类的评定要素、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等基本要求。
SN/T 3909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金属材料生产企业分类的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2755.1-201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SN/T 275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文件。
4总要求
4.1检验 检疫机构对出口金属材料企业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企业进行分类。
4.2本标准规定的要素、方法、程序均为基本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企业分类评定工作中可结合本辖区出口金属材料生产企业的特点增加相应要求,不得低于本基本要求。
4.3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企业分类评定工作中,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企业类别动态调整。
5分类评定要素要求
5.1企业信用情况
5.1.1企业遵守检验检验法律、法规等遵纪守法情况。
5.1.2企业开展诚信生产经营活动并履行相关责任等履行承诺情况。
5.1.3企业履行社会公共义务等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909——2014
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Classified administration on enterprises exporting metallic materialsessential requirements for classifying the enterprises2014-04-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3909—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2014年12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5千字
2014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300
书号:155066·2-27613
定价16.00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红兵、傅志强、刘锡贝、赵江勇。SN/T3909—2014
1范围
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3909—2014
本标准规定了对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实施分类的评定要素、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金属材料生产企业分类的评定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N/T2755.1—201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1部分: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
SN/T275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文件4总要求
4.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金属材料企业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企业进行分类。4.2本标准规定的要素、方法、程序均为基本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企业分类评定工作中可结合本辖区出口金属材料生产企业的特点增加相应要求,不得低于本基本要求。4.3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企业分类评定工作中,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企业类别动态调整。5分类评定要素要求
5.1企业信用情况
企业遵守检验检验法律、法规等遵纪守法情况。5.1.2企业开展诚信生产经营活动并履行相关责任等履行承诺情况。5.1.3
企业履行社会公共义务等承担社会责任情况。企业在地方政府、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的诚信水平等其他社会评价情况。5.1.4
5.2企业生产条件
生产条件包括企业的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生产设备、其他基础设施情况等企业的工作环境应与出口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适应。企业的生产设备应与出口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适应。企业的生产车间、厂房、仓库等其他基础设施应与出口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适应。企业评定前6个月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1
SN/T39092014
5.3企业检测能力情况
企业检测能力包括企业在进货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等环节具备生产符合输国强制性5.3.1
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合格出口产品所必需的检测能力和实验场所。5.3.2企业检测设备完好并定期检定或校准、试验设备符合防护要求情况5.3.3检测标准和方法现行有效、及时更新、符合双方约定情况。5.3.4企业检测分包制度建立情况。5.3.5企业检验、检测的实施情况。5.3.6企业进货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等记录规范、完备情况。5.4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情况
5.4.1企业检验人员满足各工序检验需求情况。5.4.2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并按工艺要求执行情况。5.4.3企业实验室人员获得岗位能力识别、培训和资质确认情况。5.5
原材料供方管理能力情况
制定选择供方的评价方法及其控制措施情况5.5.2
建立并保持合格供方名单,对合格供方实施采购的情况。5.5.3
定期对合格供方进行考核、评价及取消不合格供方的机制情况。5.6
企业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情况5.6.1
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信息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因企业原因引起预警、索赔、退货、投诉情况及处置情况。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的能力及实施情况。企业产品追潮能力
5.7.1产品追溯体系建立情况。
关键原辅材料的追溯控制情况。产品可追溯期限情况。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管理评审及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情况。5.8.2质量目标管理的情况。
关键生产过程的控制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情况。5.8.4
获得资质认证情况。
5.9其他影响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情况5.9.1
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不合格品控制情况。
企业的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5.9.4企业对检验检疫制度的执行程度。2
6分类评定方法要求
SN/T3909—2014
企业分类评定采用书面审查、现场审核或两者结合的方法。可根据第5章的评定要求制订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评定要素表(参照附录A)需要企业提供其基础信息和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质量承诺书、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厂区设施图、设备一览表、校准检定表、人员明细表、认证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表,质量证明书等。7分类评定程序要求
7.1信息收集
检验检疫机构收集与出口企业分类评定相关的信息,包括检验检疫机构日常检验监管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和对企业的外来评价信息。组成分类评定工作组
检验检疫机构组成企业分类评定工作组,负责分类评定工作。7.3书面审查
7.3.1企业分类评定工作组对检验检疫机构收集的与出口企业分类评定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书面审查情况确定是否采用现场审核评定方式。7.3.2书面审查应涵盖第5条所规定的评定要素,书面审查适用项目应符合企业产业特性、产品专业类别及生产经营模式等实际情况。7.4现场审核
7.4.1实施现场审核前,企业分类评定工作组应制定现场审核方案。现场审核方案可结合书面审查情况确定现场审核项目。现场审核适用项目应符合企业产业特性、产品专业类别及生产经营模式等实际情况。涉及5.1和5.9的部分项目可设为否决项。7.4.2分类评定工作组将收集的与出口企业分类评定相关的信息及现场审核或书面审查获得的证据与评定要点适用项目要求进行对比,得出企业分类评定结果。7.5分类评定结果
7.5.1一类企业的分类条件
评定结果为不符合及未达到相应评定等级的项目数,不超过适用评定项目总数的10%,且没有否决项。
二类企业的分类条件
评定结果为不符合及未达到相应评定等级的项目数,不超过适用评定项目总数的30%,且没有否决项。
三类企业的评定条件
评定结果为不符合及未达到相应评定等级的项目数,不超过适用评定项目总数的50%,且没有否决项。
SN/T3909—2014
7.5.4四类企业的评定条件
评定结果为不符合及未达到相应评定等级的项目数,超过适用评定项目总数的50%,或者有否决项。
7.6分类及审核
7.6.1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分类评定工作组的分类评定资料,核准企业分类评定结果。评定为一类、四类企业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核。7.6.2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进行分类并及时将审核批准的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经审核批准后实施的一类企业,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定期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8其他要求
企业分类有效期
企业分类管理有效期限应符合SN/T2755.1-2011中5.1.2的规定。8.2企业类别动态调整
8.2.1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SN/T2755.1-2011中7.3的规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并凭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类别进行动态调整。企业也可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类别调整。8.2.2企业发生导致产品质量保证能力重大变化情况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类别进行重新评定、调整。
8.3首次出口企业类别评定
对首次出口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SN/T2755.12011中5.1.3的规定按照三类企业管理。
8.4档案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SN/T2755.1-2011中第9章中的规定建立并管理企业分类档案。5工作质量检查
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SN/T2755.1-2011中第10章的规定开展企业分类工作质量检查。4
评定要素
一、企业
信用情况
三、企业
生产条件
三、企业
检测能力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评定要素表A.1
评定内容
遵纪守法
履行承诺
承担社会
责任情况
其他社会
评价情况
生产所需
硬件情况
生产设备
更新情况
生产设备
能耗状况
进货检验
设备情况
半成品检
测手段
出口金属材料企业分类评定要素评定要点
1.1企业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情况,有无违法行为1.2有无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2.1是否对出口工业企业质量作出诚信承诺,并认真履行SN/T3909—2014
2.2企业最高管理者是否有质量诚信意识,是否发生不诚信行为2.3有无对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做出承诺并履行3.1企业最高管理者是否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4.1企业是否有被政府和其他主管部门处理的不良记录4.2是否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4.3顾客满意度调查方式是否合理,结果是否进行分析并达到规定要求5.1是否有生产合格产品必需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5.2生产设备(包括工装、工位器具等)是否完好,布局是否合理5.3生产车间环境是否符合规定,合格品、不合格品存放区域是否有效隔离5.4涉及高污架的企业是否配置了必要的环保除污装置,并满足相关部门的环境要求
5.5生产设备的加工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要求6.1是否建立生产设备控制程序
6.2是否建立了生产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6.3是否制定了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制度6.4是否建立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相关记录7.1生产设备是否符合能源定额标准的能耗要求7.2不符合能耗要求的设备是否采取必要的节能技改方案或制定计划及时更新8.1是否建立进货检验控制程序,并有效运行8.2进货检验设备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满足进货检验要求8.3是否对关键原、部件和原材料建立进货检验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验收8.4是否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并检查记录填写规范性8.5进货检验设备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9.1是否制定了半成品检验程序和检测标准9.2半成品检测设备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满足检测要求9.3是否建立半成品检验记录,并检查记录填写规范性9.4半成品检测设备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SN/T3909-2014
评定要素
三、企业
检测能力
四、企业
人员素质
五、原材料
供应方
管理能力
评定内容
成品检验
实验室认
可情况
企业检验
人员资质
质量控制bzxz.net
点的人员
实验室人
员的资质
供方评价
有效的日
常管理
供方取消
表A1(续)
评定要点
10.1是否建立成品检验控制程序,并有效运行10.2企业是否收集齐全有关进口国标准,是否对成品检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10.3成品检验标准是否符合进口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10.4是否建立成品检验记录,并检查记录填写规范性10.5成品检验设备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10.6成品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台账和档案10.7成品检验设备是否定期维护和保养并记录11.1企业是否有满足产品检测要求的实验室11.2企业实验室的运行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11.3企业自身检测能力不足时,是否委托了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并签署了委托检测协议
11.4合格分包方是否定期评价和考核12.1是否有充分满足各工序检验需求的检验人员12.2检验人员是否明确其职责,是否掌握检验标准、工艺要求及作业指导书内容,并按其要求进行操作
12.3各工序检验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12.4检验记录是否规范
13.1是否有明确的质量控制点
13.2各质量控制点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并掌握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书要求13.3各质量控制点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规范操作14.1实验室人员是否明确职责并掌握检验标准(包括进口国法规标准)、检测标准及操作规范
14.2实验室是否通过对比试验等方法验证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并能正确履行职责
14.3实验室人员资质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15.1是否制定了供方选择、评价、重新评价准则并按准则规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
15.2是否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根据评审情况及时进行更新15.3是否建立并填写供方评价等记录,以保留相关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证据
15.4抽查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验证其合格供方的符合性16.1是否建立了形成文件的采购控制程序,并切实可行16.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采购标准、进厂检验、验证和放行要求16.3抽查采购的零部件和原材料,验证采购控制措施是否有效17.1是否建立了取消不合格供方的管理规定17.2取消不合格供方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严格执行17.3是否保留取消不合格供方的相关记录评定素
六、企业出口产
品被预警、索赔、
退货及投诉情况
七、企业
产品追溯
八、企业质量
管理体系的建立
及运行情况
九,其他影响
企业质量
保证能力情况
评定内容
企业被预
警、索赔、
退货及投
诉情况的
处理能力
对不合格
产品实施
召回的能
力及实施
企业应建
立产品可
追溯体系
产品可追
溯能力
质量管理
体系的适
质量管理
体系的充
质量管理
体系的有
企业的产
品质量第
一责任人
表A.1(续)
评定要点
SN/T3909-2014
18.1企业是否明确对出口产品被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投诉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要求
18.2当发生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等情况时能否及时上报检验检疫部门并妥善处理,是否保留相关记录18.3对不合格产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理等是否作出规定并有效实施19.1企业是否建立适宜的出口产品被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投诉的处理规定19.2企业能否及时对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投诉引起的召回事件的处理效果进行跟踪、评价、纠正
20.1是否建立了产品可追溯体系20.2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定期验证产品追溯体系能否正常运转20.3是否保存产品可追溯体系的相关记录21.1是否对产品可追溯能力进行了策划21.2产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可追溯性标识21.3产品的状态标识和流转记录应满足可追溯性21.4产品的搬运、包装、贮存和防护是否作出明确规定22.1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符合要求的质量手册、形成文件的程序,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2.2质量手册、形成文件的程序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可操作
22.3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23.1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覆盖所有出口产品23.2质量体系文件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内容详略是否与企业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相适用
24.1是否有明确可量化的质量目标24.2是否按规定的频次进行内审并保留相关记录24.3是否按规定的频次进行管理评审并保留相关记录24.4运行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并采取了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24.5不符合项的整改是否有效并验证24.6是否按照评审的结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并保留相关记录
25.1企业最高管理者是否具有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是否明确企业发生质量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25.2是否开展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培训25.3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不销售不合格产品SN/T3909—2014
评定要素
九、其他影响
企业质量
保证能力情况
评定内容
企业对检
验检疫制
度的执行
SN/T3909-2014
表A.1(续)
评定要点
26.1企业是否明确搜集获取检验检疫法规制度的方法和途径26.2企业能否及时对检验检疫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进行学习培训并贯彻执行,能否有效贯彻相关的检验检疫制度和规定26.3企业在评定前6个月内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26.4是否弄虚作假,严重影响评定工作,使评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书号:155066·2-2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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