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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50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506-2014

中文名称:进出口提升设备检验规程手动、电动葫芦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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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提升 设备 检验 规程 手动 电动葫芦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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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506-2014.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ifting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Chain blocks and electric hoists.
1范围
SN/T 0506规定了进出口手动、电动葫芦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
SN/T 0506适用于进出口手动(仅指手拉、手板)和电动葫芦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环境和特殊用途的手动和电动葫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ISO 2859-1:1999,IDT)
GB 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 部分:总则
GB/T 13306标牌
SN/T 0002.1- -2012进 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JB/T 5317- -2007 环链电动葫芦
JB/T 7334- -2007 手拉葫芦
JB/T 7335- -2007 环链手扳葫芦
JB/T 9008.1- -2014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 2828.1、GB 6067.1、 SN/T 0002.1、JB/T 5317、JB/T 7334、JB/T 7335、 JB/T 9008.1、JB/T 900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抽样检验模式mode of sampling inspec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随机抽取检验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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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506—2014
代替SN/T0506—1995,SN/T0732—1997进出口提升设备检验规程
手动、电动葫芦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ifting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Chain blocks and electric hoists2014-01-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责直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8-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0506—2014
本标准代替SN/T0506—1995《出口手动葫芦检验规程》、SN/T0732-1997《出口电动葫芦检验规程》。本标准与SN/T0506—1995、SN/T0732—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有较大修改;增加修改了一些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检验规程的总要求;
增加了检验监管模式和检验方式的内容;对检验的项目、检验内容和要求及检验方法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对检验结果判定、合格判定及有效期和不合格处置进行了修改;标准的结构、格式和章节的编排,按GB/T1.1一2009进行了修改,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水生、薛皎、章回、戴佐龙、杨安南。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506—1995;
SN/T0732—1997。
1范围
进出口提升设备检验规程
手动、电动葫芦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手动,电动葫芦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SN/T0506—2014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手动(仅指手拉,手板)和电动葫芦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环境和特殊用途的手动和电动葫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
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13306标牌
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SN/T0002.12012
JB/T5317-2007环链电动葫芦
JB/T7334—2007手拉葫芦
JB/T7335—2007环链手扳葫芦
JB/T9008.1—20144
钢丝绳电动葫芦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JB/T9008.2—2004
钢丝绳电动葫芦第2部分: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GB/T2828.1、GB6067.1、SN/T0002.1JB/T5317、JB/T7334、JB/T7335、JB/T9008.1、JB/T900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抽样检验模式
modeof sampling inspec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随机抽取检验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
型式试验模式modeoftypetest
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3
检验批inspectionlot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1
SN/T0506—2014
批,简称批。
不合格分类classificationofnonconformity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标准规定,称为不合格。按不合格项目对于产品安全、环保以及质量性能的影响程度,将不合格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总要求
4.1安全要求
手动和电动葫芦的安全技术要求应满足GB6067.1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的差异。4.2
其他要求
适用时,还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手动和电动葫芦性能、能效等的规定。5检验
5.1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
进出口手动、电动葫芦的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抽样检验模式、型式试验模式中的一种。
5.2检验方式
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下的检验方式为:-抽样检验模式:抽批抽样检验;型式试验模式:型式试验和抽批抽样检验。5.3型式试验
5.3.1检验内容和要求
按JB/T7334、JB/T7335JB/T5317JB/T9008.1、JB/T9008.2的要求进行全部适应项目检测,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的差异。2结果判定
如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4
抽样检验
5.4.1抽样方案
按GB/T2828.1规定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执行,不合格分类见表2和表3,其检查水平和接收质量限(AQL)按表1执行;A类不合格不允许出现,其样本大小与C类相同。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批进行全数检验。
不合格类别
5.4.2检验内容
表1抽样检验检查水平、接收质量限检查水平
手动葫芦检验项目、检验内容和要求、检验方法见表2。电动葫芦检验项目、检验内容和要求、检验方法见表3。SN/T0506—2014
接收质量限(AQL值)
对属于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即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的,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采用验证和抽查的检验方法。对进口电动芦,在安装使用前,使用单位(或者买方)应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对出口电动葫芦,采用资料审核(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批准证书、特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核查或抽查法定安全级关键部件与型式批准证书的符合性等检验方式。
表2手动葫芦检验项目、内容和要求、方法及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空载试验
机械安全
检验内容和要求
在手动葫芦上至少应提供下列清晰、耐久的标记:(1)制造厂商的名称、商标;
(2)名称、型号;
(3)产品额定起重量,起升高度:(4)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
(5)各种认证标志(如有)
手动葫芦不应有影响使用和外观的伤痕、毛刺、锈蚀等缺陷
在无载状态动作时,各机构运转应灵活,不得有卡阻或时松时紧等不良现象
有可能造成缠绕、卷入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如齿轮副等)应予以封闭或装设护罩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危险和/或剪切危险应该配置合适的导链和挡链装置,确保手动葫芦随意放置或晃动时链条不脱落
在承载状态动作时,各机构运转和配合应灵活,良好,不得出现影响正常工作的声响异常视检
检验方法
手拉葫芦按JB/T7334
2007中6.1的方法进行检验;
环链手扳芦按JB/T7335
—2007中5.1的方法进行检
验;钢丝绳手扳葫芦按产品
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视检、检查文件
视检、检查文件
不合格
SN/T0506—2014
检验项目
表2(续)
检验内容和要求
按照规定的试验载荷和试验高度,用手动或类似手动的机械方法驱动,起升和下降各一次,应满足:(1)起重链条与起重链轮、游轮,手拉链条与手链轮(换向棘爪与换向棘轮)啮合良好:动载性能
制动性能
检验项目
(2)齿轮副运转平稳,无异常现象;检验方法
在试验台上进行。手拉
葫芦按JB/T7334—2007
中6.2的方法进行检验;环
链手扳葫芦按JB/T7335—
(3)起升和下降过程中起重链条无扭结、扭转和卡链2007中5.2的方法进行检
现象;
(4)起升时手拉(扳)力无明显变化:(5)制动器动作可靠
按照\JB/T7334—2007表4和JB/T7335—2007表5”规定的试验载荷分别加载试验,将试验载荷提升300mm后,用手动方法使载荷下降相当于起重链轮回转一周以上的高度,再静置1h,载荷不应自行下降验;钢丝绳手扳葫芦按产品
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手感、视检
表3电动葫芦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检验内容和要求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铭牌,其要求应符合GB/T13306或进口国相关标准的规定。铭牌上一般应标明下列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产品名称:
(3)产品型号;
(4)生产日期:
(5)出厂编号:
(6)商标;
(7)机构工作级别;
(8)额定起重量:
(9)起升高度:
(10)起升速度;
(11)运行速度;
(12)额定电流、电压、频率和相数;(13)认证标志(如有)
检验方法
不合格
不合格
检验项目
一般性
空载试验
表3(续)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查结构型式、电源、产品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各部分制造良好,无毛刺、伤痕等缺陷检查涂装表面质量是否良好,不得有漏漆(油漆涂层均匀,色泽一致无污迹、裂纹、泛白、流挂、气孔皱缩、脱落和粗糙不平等缺陷)
检查减速器油位,各减速器中润滑油不得有渗漏(1)钢丝绳电动葫芦的钢丝绳绳端固定和缠绕正确性检查:使用专用工具检查绳端牢固程度,并依据有关图样检查钢丝绳缠绕方式及绳端固定方式是否正确,当吊钩下降到最大起升高度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两圈。
(2)环链电动葫芦的起重链条与起重链轮、游轮的啮合平稳、无异常噪声起重链条不应有卡链、爬链和其他异常状态
吊钩装配质量检查:
在吊钩装置醒目位置应标识额定起重量,并设置钩口闭锁装置:用手摆动或转动吊钩是否灵活,在水平面内能转动360°
电器装置固定是否牢靠,布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电动葫芦必须设置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应动作灵敏,制动可靠
按钮装置应采用低压控制(≤50V),按钮装置上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
限位功能:bzxZ.net
(1)钢丝绳电动葫芦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3.1.1的要求,对单层缠绕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必须在上极限和下极限位置设置限位器,限位器工作可靠:多层缠绕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允许不设置下极限位置限制器,但必须设置超载限制器
(2)环链电动葫芦应符合JB/T5317—2007中5.2.10的要求,具备行程限制功能。当下吊钩上升或下降至极限位置或设定位置时,应自动停止下吊钩在原方向上的运动,但不影响下吊钩向相反方向的运动导绳器和链条导向装置:
(1)钢丝绳电动葫芦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2.2的要求,应设置导绳器,钢丝绳能自由地从导绳器出绳口排出来;
(2)环链电动葫芦应符合JB/T5317—2007中5.2.12和5.4.2.2的要求,应装设链条导向装置,起重链条与起重链轮、游轮能正确啮合
检验方法
SN/T0506—2014
不合格
钢丝绳电动葫芦按
JB/T9008.2—2004中4.1.2
的方法:环链电动葫芦按
JB/T5317—2007中6.3.5
的方法进行检验
SN/T0506—2014
检验项目
降压试验:
表3(续)
检验内容和要求
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分别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2.7和JB/T5317—2007中5.2.13的要求,在额定频率和额定载荷条件下,起升机构电动机端电压调整为90%的额定电压,整机正常工作升压试验:
钢丝绳电动葫芦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2.7额定载荷
动载荷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载荷条件下,起升机构电动机端电压调整为110%的额定电压,整机和制动器正常工作制动下滑量
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分别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2.6和JB/T5317—2007中5.2.4的要求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起重量下,制动下滑量应不大于/10(u为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且不大于200mm
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分别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2.4和JB/T5317—2007中5.2.3的要求,在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和1.1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条件下,工作正常,制动可靠电动葫芦应按使用国家(地区)要求设置超载限制器起升机构噪声:
(1)钢丝绳电动葫芦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4的要求,起重量≤5t,噪声声压≤85dB(A);起重量>5t,噪声声压≤90dB(A)。
(2)环链电动葫芦应符合JB/T5317—2007中5.3.1的要求,起重量<1t,噪声声压<82dB(A);起重量>1t,噪声声压<≤85dB(A
接地电阻:
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分别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3.2.4和JB/T5317—2007中5.3.3的要求,电动葫芦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Q;接地线颜色为黄绿相间:接地螺丝应打紧:应有接地标志绝缘电阻:
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分别应符合JB/T9008.1—2004中5.1.3.2.3和JB/T5317—2007中5.3.2的要求,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5MQ检验方法
钢丝绳电动葫芦按
JB/T9008.2—2004中4.1.3
的方法进行检验:环链电动
葫芦按JB/T5317—2007
中6.3.6和6.3.7的方法进
行检验
钢丝绳电动葫芦按
JB/T9008.2—2004中4.1.4
的方法进行检验环链电动
葫芦按JB/T5317—2007
中6.3.11的方法进行检验
参考JB/T9008.2—2004
中4.1.5和JB/T5317-
2007中6.3.10的方法进行
钢丝绳电动葫芦按
JB/T9008.2—2004中4.1.3.4
的方法进行检验;环链电动
葫芦JB/T5317—2007中
6.3.8的方法进行检验
用接地电阻测试仪钢丝绳
电动葫芦按JB/T9008.2-
2007中4.1.1的方法进行
检验:环链电动萌芦按
JB/T5317—2007中6.3.3
的方法进行检验
用绝缘电阻测试仪钢丝绳
电动葫芦按JB/T9008.2-
2004中4.1.1的方法进
行检验;环链电动葫芦按
JB/T5317—2007中6.3.2
的方法进行检验
不合格
SN/T050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提升设备检验规程
手动、电动葫芦
SN/T0506—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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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剧*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5字数14千字
2014年11月第一版
反2014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300
书号:155066·2-27444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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