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473-200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473-2003
中文名称:进出口含脂毛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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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含脂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473-2003.Rules of inspection of greasy wool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0473规定了进出口含脂毛质量、毛基、植物性杂质基、洗净率、平均纤维直径、平均毛丛长度、强度、色泽、品位等的检验方法。
SN/T 0473适用于进出口同质型绵羊的含脂毛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10羊毛束纤 维断裂强度试验方法
GB/T 6976羊毛毛丛 自然长度试验方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 10685羊 毛纤维直径试验方法投影显微镜法
IWTO-30进 出口含脂毛毛丛长度和强度检验规程一ATLAS 法
IWTO-8用投影显微镜法测定羊毛和其他动物毛纤维的纤维直径分布及有髓纤维百分含量的方法
IWTO-12用Sirolan激光纤维直径分析仪测定纤维直径的平均值和分布
IWTO-19原毛钻芯样品的毛基和植物性杂质基的测定
IWTO-28用 气流仪法测定原毛钻芯样品平均纤维直径
IWTO-30毛丛长度和毛丛强度的测定
IWTO-31交货原毛的IWTO合并检验证书的计算
IWTO-47用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测定羊毛纤维直径的平均值和分布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473—2003
代替SN/T0473-1995
20360731
进出口含脂毛检验规程
Rules of inspection of greasy wool for import and export2003-05-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抽样
5检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规范性附录)
附录H(规范性附录)
附录I(规范性附录)
附录J(规范性附录)
附录K(规范性附录)
附录L(规范性附录)
附录M(规范性附录)
附录N(规范性附录)
子样洗涤的方法
洗后子样烘干质量的测定方法
洗后子样的灰分含量测定方法
洗后子样的乙醇抽出物测定方法洗后子样植物性杂质基和总碱不溶物的测定方法气流细度仪的标定
气流仪的日常校验
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OFDA)的标定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的校验
SIROLAN激光仪的标定
色泽试样的制备程序
采用标准羊毛或已检定的瓷板校准和标定玻璃面试样盒(筒)修正系数的测定...*·校对检验与重复检验二次检验结果间的最大允差范围SN/T0473—2003
SN/T0473—2003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毛纺织组织IWTO的相关检验规则及方法和相应的国家标准对SN/T0473—1995《进出口含脂毛检验规程》进行修订的,本标准与SN/T0473—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原标准编写顺序作了重新编排,将子样的洗涤、烘干及灰分、乙醇抽出物、植物性杂质基和总碱不溶物含量等测定均编写在附录中,并在内容中更加规范、更加系统、更加全面。对原标准洗涤烘干子样修订为洗后子样的烘干质量测定,将原标准附录C中的含脂毛色泽检验直接归人在检测方法中,在具体测试方法上除了采用C光源和2°观察器测试外,又增加了采用CIED65和10°观察器测试。在测试平均纤维直径方面,新增加了目前较为先进的采用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和激光纤维直径分析仪的测试方法。
增加了采用ATLAS毛丛长度和强度联合测试仪测试含脂毛毛丛长度和强度的方法。本标准所列表格中的数据均采用IWTO最新规定,原表格中数据均得到了修订。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发明、陈志伟、唐敏峰。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2002年第二次修订。1范围
进出口含脂毛检验规程
SN/T0473—2003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含脂毛质量、毛基、植物性杂质基、洗净率、平均纤维直径、平均毛丛长度、强度、色泽、品位等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同质型绵羊的含脂毛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羊毛束纤维断裂强度试验方法
GB/T4710
GB/T6976
GB/T8170
GB/T10685
羊毛毛丛自然长度试验方法
数值修约规则
羊毛纤维直径试验方法投影显微镜法进出口含脂毛毛丛长度和强度检验规程一ATLAS法IWTO-30
IWTO-8
IWTO-12
IWTO-19
IWTO-28
IWTO-30
IWTO-31
用投影显微镜法测定羊毛和其他动物毛纤维的纤维直径分布及有髓纤维百分含量的用Sirolan激光纤维直径分析仪测定纤维直径的平均值和分布原毛钻芯样品的毛基和植物性杂质基的测定用气流仪法测定原毛钻芯样品平均纤维直径毛丛长度和毛丛强度的测定
交货原毛的IWTO合并检验证书的计算用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测定羊毛纤维直径的平均值和分布IWTO-47
IWTO-56原毛色泽的测定方法
IWTO钻芯取样检验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含脂毛greasywool
取自绵羊身上或绵羊皮上剪下的未经洗涤、溶剂脱脂、碳化或其他方法处理过的羊毛。3.2
样品sample
用钻芯取样方法从所验货物毛包中钻取的羊毛钻芯样。3.3
子样subsample
从样品中随机抽取的代表性样品,再经洗涤、烘干处理。3.4
检验试样test specimen
SN/T0473—2003
从已洗涤、烘干的子样中随机抽取的具有代表性部分样品,用于毛基和植物性杂质基的测定。3.5
试验室样品laboratorysample
从已洗涤并已烘干的子样中随机抽取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供平均纤维直径测定的样品制备用。3.6
细度试样finenesssample
从实验室样品中得到的试样,直接用于平均纤维直径的测定。3.7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色泽试样coloursample
从已洗涤并烘干的子样中随机抽取的有代表性的部分样品,用于色泽测定。3.8
抓毛样品grabsample
按所交货物毛包数的一定比例,从毛包中抓取的样品,用于品位检验。3.9
毛基wool base
除去所有杂质,即除去灰分、乙醇抽出物、所有植物性杂质和其他不溶于碱的杂质后的羊毛纤维烘干质量,以钻芯样品质量的百分率表示。3.10
植物性杂质基
vegetable matter base
草刺(包括硬头草刺)、枝梗、种籽、叶屑、草屑(即除去其灰分、乙醇抽出物)的烘干质量,以钻芯样品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硬头带刺和枝梗基hard heads andtwigsbase硬头草刺和枝梗(除去其灰分、乙醇抽出物)的烘干质量,以钻芯样品质量的百分率表示。3.12
总碱不溶物total alkali-insolubleimpurities除上述定义的植物性杂质外,加上经洗涤后出现的所有碱不溶物,例如:皮块、粪块、粪层结块毛、绳、纸和石灰等。所有碱不溶物除去其灰分、乙醇抽出物的烘干质量,以洗后烘干样品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洗净率scoured yield
将毛基调整到加上灰分和乙醇抽出物的标准含量2.27%》(即以毛基百分率加上标准灰分和乙醇抽出物表示),加上植物性在杂质基后,再调整到回潮率为R时的净毛得率。按式<1)计算:公定回潮率为R时的IWTO洗净率=(毛基+植物性杂质基)×(100+R)/97.73(1)3.14
预调湿preconditioning
试样为了不致在调湿时形成放湿平衡,需进行预干燥处理。一般先在温度不超过50℃和相对湿度10%~25%的条件下,放置一定时间,至试样含湿降至公定回潮率以下。3.15
试验用标准大气standard atmosphere for testing1)2.27%的数值相当于每86份毛基中存在二份灰分和乙醇抽出物,即1.7%的乙醇抽出物和0.57%的灰分(即97.73-100—2.27)。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湿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3%~67%。3.16
恒重 constant mass
SN/T0473—2003
试样经过处理,相隔一定时间连续称重,前后两次称得质量差对后一次值得百分率不超过规定范围时的质量。
光亮度或光泽度lightnessorbrightness测试羊毛对光强的反射能力,可以用三刺激值中的Y和Z或白度指数的W表示。3.18
黄色度yellowness
羊毛的Y三刺激值和Z三刺激值之间的差异(即Y一Z)。3.19
基色base colour
含脂毛或商业洗净毛及碳化毛经实验室洗涤除去杂质(即羊毛脂、汗脂、污垢、植物性杂质)后羊毛固有的色泽
原色“asis”colour
由实验室制备的商业洗净毛或碳化毛样品的色泽。其制备可在色泽测试前完成。4抽样
4.1钻芯取样
4.1.1检验批的每只毛包应在过磅的同时进行钻芯取样,钻取的样品应立即放人密闭容器内,所钻取的样品应足以提供八只子样,每只子样的质量不少于150g。钻芯样品中必须去除所有包装材料。4.1.2钻芯取样可采用手工操作的压人式电动旋转取样工具。钻样筒长度必须达到取样毛包长度的47%以上,同样钻芯深度也必须达到毛包长度的47%以上。4.1.3、钻样管必须按毛包的加压方向进人毛包,钻样点应在包装表面随机位置上,但须距离毛包边缘75mm以上,钻芯样必须在毛包两面钻取相同的芯样数。4.2抓毛取样
每批到货适当考虑牧场批,一般按总毛包数的10%进行抓样,抓毛样品每包不少于1kg,全批样品不少于20kg。抓毛抽样必须按毛包中套毛叠放方向一致。所取样品供毛从长度、毛从强度和品位检验用。
4.3分取子样
所有钻芯样品应在8h内进行称重,精确到0.1g,称得的样品总质量用W表示。然后进行混样和分样,在此过程中不得遗落纤维和植物性杂质。子样应从混样后的钻芯样品中分取。如在不同时间分取子样,由于混样、分样或储存等原因,样品和余样质量会发生变化,为此子样质量必须根据样品和余样质量变化进行修正。
为保证子样具有代表性,混样和分样可采用下列4.3.1和4.3.2方法进行。4.3.1机械方法
先将样品称得总质量(W),然后用机械方法进行彻底混合,既不丢失羊毛和植物性杂质,又不影响两者的分布。混合后重新称取样品总质量(W),精确到0.1g,得出修正系数W/W,以代人式(4)、式(5)、式(6)进行计算。重新称量后,应立即进行分取子样五只,每只子样质量150g,精确至0.1g。任何物质只要不是羊毛或植物性杂质,例如砂土,在重新称量前可以丢弃。3
SN/T0473—2003
4.3.2手工方法
在样品经称量得到总质量(W)后,将样品铺展在适宜的工作台上,用手混合到均匀状态,使样品铺成30mm~60mm厚。然后采用两分法、再分法将样品分成16个等份,再从每等份样品中随机取出小摄纤维,直至满足每只子样所需150g,共五只子样。完成分取子样后,须对每只子样和剩余保留样品进行称量,称量精确至0.1g。剩余保留样质量加上五只子样重得到样品总质量(W=),以决定修正系数WB/W代人公式(4)、式(5)、式(6)进行计算。5检验
5.1质量
货物的毛包称计毛重,精确到0.25kg,同时称计皮重,精确到0.1kg,每批回皮不得少于三包。按下列式(2)计算验收净重。
W-WG-WT
式中:
Wn——净重,单位为千克(kg);Wc—验收毛重,单位为千克(kg):W——总皮重(包括铁皮质量),单位为千克(kg)。5.2毛基、植物性杂质基和净毛量5.2.1子样的洗涤
(2)
每只子样的洗涤应除去子样中存在的外来杂质,以确保不遗落羊毛纤维和植物性杂质。如果用于测定平均纤维直径,洗涤后子样的乙醇抽出物含量最高允许值为不超过2%。详细洗涤程序见附录A。5.2.2洗涤后子样的烘干
按照附录B的方法获得每只洗后子样的修正烘干质量。5.2.3每只洗后子样的外来物质测定按照附录C、附录D、附录E的方法测定每只洗后子样的灰分、乙醇抽出物和植物性杂质含量,用于毛基和植物性杂质基的测定。
用于测定灰分、乙醇抽出物和总碱不溶物的烘干检验试样可以在洗后子样的烘干后的热子样中直接分取,但限时在60S内分取完成。如果超出规定时间必须根据分取子样前后变化的质量,求出修正值,并对分取后的检验试样予以修正。5.2.4计算
收到的样品总质量,单位为克(g);所有子样质量之和加上余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从混合后钻芯样品中分取的第只子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货物验收净重,单位为千克(kg);货物的发票质量,单位为千克(kg);货物验收净毛量,单位为千克(kg);第只子样洗后的烘干质量,单位为克(g);第讠只洗后烘干检验试样的乙醇抽出物,以占该检验试样的百分率表示,%;第只洗后烘干检验试样的灰分含量,以占该检验试样的百分率表示,%;第只洗后烘干检验试样去除灰分、乙醇抽出物后的植物性杂质烘干量,以占该检验试样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第只洗后烘干检验试样去除灰分、乙醇抽出物的硬头草刺和枝梗的烘干质量,以占该检验试样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第只洗后烘干检验试样去除灰分、乙醇抽出物后的总碱不溶物总烘干质量,以占该检验试样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第只子样的毛基,%;
样品的毛基,%;
样品的植物性杂质基,%:
样品的硬头草刺和枝梗基,%;
公定回潮率为R式的样品验收洗净率,%;公定回潮率,%;
货物验收净毛重的盈亏率,%。
单只子样的毛基
按式(3)计算第只子样的毛基B(%):B: = P.(100-FW-A- T)×100
5.2.4.3检测的有效范围
全批货物的检验必须至少检测两只子样。SN/T0473——2003
(3)
如果子样毛基值的极差在表1中列出的相应数值范围内,则按照5.2.4.4的方法计算结果。a
如果子样毛基值的极差超出表1中列出的相应数值范围,则可利用剩余样品,加测子样,必要b)
时直至剩余样品全部测试完毕为止。如果全套子样数值极差符合a)要求,按5.2.4.4的方法计算结果。
检查获得的结果,如果确实发现差错并且可以加以修正,修正后的结果能够确保所有子样值的c
极差符合a)要求,则可采用5.2.4.4方法计算结果。d
如果根据c)要求确认的差错不能加以修正,则舍弃有差错的数值;如果保留的数值符合a)要求,则可用于计算,但保留数值至少有三个。如果保留的结果仍超出表1中列出的数值范围,则所有保留的数值都可用于计算结果,但至少有四个保留数值。
如果保留的结果仍超出表1中列出的数值范围并且只有三个保留数值,则将重新钻芯取样和检验。如果新子样的检测值符合a)到d)要求,但与原始检测结果不相符,则舍弃所有原始检测结果并采用新的检测值进行计算结果。表1毛基检测的有效范围
检测的子样数
平均毛基/(%)
40.1~45.0
45.1~50.0
50.1~55.0
55.1~60.0
60.1~65.0
原始检测
5.2.4.4样品的毛基和植物性杂质基3
原始加上附加检测
按式(4)、式(5)分别计算样品的毛基B(%)和植物性杂质基V(%):6
SN/T0473—2003
5.2.4.5样品的硬头草刺及枝梗基B=
按式(6)计算样品的硬头草刺及枝梗基H(%):WP.100
在检验报告中硬头草刺及枝梗基应表示包含在植物性杂质基(V)内,按下列表示法:植物性杂质基(包括
%硬头草刺和枝梗基
5.2.4.6样品的验收洗净率,货物的验收净毛量和盈亏率%)
·(4)
中国#####e##(5)
+(6)
按式(7)、式(8)、式(9)计算样品公定回潮率为R式的验收洗净率,货物的验收净毛量和货物验收净毛量的盈亏率:
Y=(B+V)×
We-Wv、
注:97.73参见3.13。
5.3平均纤维直径的测定
5.3.1气流仪法
5.3.1.1基本要求
·(9)
a)气流细度仪必须采用现行的一套标准羊毛条进行标定。标准羊毛条的标准值应由国际羊毛试验室协会指定的由其国际羊毛试验室成员进行循环试验而获得的。b)检验试样的乙醇抽出物含量必须不能超出2.0%。采用相宜的设备必须保证洗后羊毛子样在均匀开松及除去尘土和大部分植物性杂质的同时,c)
没有过多羊毛损失。
d)试验室样品在作进一步制备前须进行预调湿,将其回潮率烘干至低于10%,然后在标准大气中达到水分平衡,并在该大气压下进行测定。从每只试验室样品中称取细度试样质量:定重检验须称取2.500g士0.004g;可变质量检验须e)
称取2.400g~2.600g之间可变质量检验只适合于大于或等于纤维直径最细的标准毛条时的羊毛平均纤维直径的测定。
f)需测定的试样必须至少为两份2.500g,并且每份只样品测两次。仪器设备
气流细度仪;
1)传统的气流细度仪;
2)电子气流细度仪;
天平,最小分度值为士0.001g;b)
锡莱分析仪(毛型):
烘箱,将试验室样品的回潮率烘至10%以下。5.3.1.3
细度试样的制备
从至少两份洗后子样中随机分取出约等量的羊毛,并保证检验试样的乙醇抽出物含量低于a)
2.0%.进行混合后能组成30g质量的试验室样品。6
SN/T0473—2003
注:可以从铺展在一块板上的每份洗后子样中抽取代表性样品,将其分成八个等份,从每等份中分取出小摄羊毛直至积累到足够的数量(当子样为二和三只时,其质量依次为15g和10g)。b)将试验室样品置于锡莱分析仪中进行除尘去杂。c)按5.3.1.1d)要求对试验室样品进行预调湿和调湿处理。注:如果试样由于调湿时间不充分而未达到平衡,或者由于大气的相对湿度变化,则测定结果就可能不准确。在维持恒定温度和相对湿度的通风良好的试验室内,经过充分开松的洗后样品,至少需要暴露4h才能达到平衡。如果样品装在网袋或其他容器中,由于降低了大气通过纤维的作用则所需时间更长。d)从每一只开松混合好的试验室样品中称取两份细度试样(定重检验每份称取2.500g士0.004g,可变质量检验称取2.400g~2.600g之间)。注:所有细度试样的羊毛尽可能少的用手接触,由于手上的水分可能改部分试样的回潮。特别要避免用手抓取羊毛进行过渡或用手掌挤压羊毛,为此尽可能使用镊子进行操作。5.3.1.4程序
a)按附录F的方法对仪器进行标定。b)确保仪器放平,将传统式气流仪上的刻度与液面和浮标与液面调至到零位,将电子气流细度仪的气流和压力传递器读数调至有效范围内。保证气流细度仪的气流通道中无羊毛纤维碎屑及尘土存在,并根据附录G相关条款对仪器气c
压进行校整,采用校正塞检测上述可能发生气流通道阻塞,以及安装一块过滤板对仪器进行检查和调整。
d)采用镊子将细度试样每次少量并均勾地填入试样筒内,切勿用手以避免试样的回潮率发生变化,然后采用填样棒的短端将试样填人,特别注意确保均匀填塞纤维,避免擦毛试样筒的内壁和底部。
将多孔塞抽人并推进试样筒,旋紧定位帽盖,避免多孔塞跟着旋转,并且确保多孔塞和试样筒e)
之间没有纤维夹入。
f)如采用传统式气流仪时,则开启气流阀,调节在测压管的液体水平面到指标压力,与浮标水平相一致,读出气流最高时的表示值,精确到1mm,并根据标定后获得微米值,如果用电子气流仪时,开放气流阀,按下计算机键盘中的专用键,等待压力达到指标到的数值g)
为止,最后由计算机获取微米读数。从试样简中取出细度试样,无须整理将其翻转后,用镊子而不是手重新填入试样筒,按上述方h)
法获得第二次读数。每一份细度试样必须重复这一程序。仅对可变质量检验而言,可根据细度试样的质量来选择相宜的标定公式来得到结果。j)采用可变质量测定细度试样的平均纤维直径,如果其质量小于或等于最细的标准羊毛条质量。则该结果必须废除。为此所有接下来的测定均采用定重(2.500g)的程序进行。5.3.1.5测定结果的表达与计算
表2为气流仪测试数据间的允差范围,用于各测试值的校核,便于查出误差原因。允差范围分成试验室内标准差和分析范围(99%置信限度),它们随着直径和读数量的变化而不同。a)每只最初至少测定两份细度试样,共得到四个读数。平均纤维直径,用um表示(保留1位小数)。
b)如果四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大于允差范围,校核可能出现的差错并加以修正。随后将此已测试的一或两个细度试样重新称重并重新测定。如果此时四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小于或等于允差范围,则取此四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如果此时的四个读数间的差异仍超出允差范围,则须加测两份细度试样(共获得八个读数)。如果八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小于或等于允差范围,则取八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e)
如果八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大于允差范围,查出产生最大差异的该份试样并废除其两个读数(保SN/T0473—2003
留六个读数)。如果六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小于或等于允差范围,则六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如果六个读数之间的差异仍超出允差范围,则须再加测两份细度试样(此时产生12个读数)。
d)如果12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小于或等于允差范围,则取12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如果12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大于允差范围,查出产生最大差异的该份试样并废除其两个读数(保留10个读数)。如果10个读数之间的差异小于或等于允差范围,则10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如果10个读数之间的差异仍超出允差范围,保留所有12个读数,取12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表2气流仪测试读数间的允差范围允差范围
平均纤维直径/pm
15.0以下
15.1~20.0
20.1~25.0
25.1~30.0
30.1~35.0
大于35.1
标准差/μm
5.3.2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法(OFDA法)5.3.2.1、基本要求
测定个数(读数)
用于切断细度试样的装置,即能钻取1.9mm2.1mm直径的装置(微型钻芯取样机)。b)
在显微镜载物片上可任意分散已切断的具有代表性的细度试样的短片段纤维样的器具。切取后的短片段纤维样必须是洁净的。d)
仪器在使用前必须采用由国际羊毛试验室协会指定的由国际羊毛试验室成员进行循环试验而获得的标准羊毛条进行标定。标准毛条的样品制备,切割均采用相同方法。标定方法按附录H进行。
e)制备好的载物片必须全部测量完,需要时可测量两片载物片,但至少须测量2000根纤维。仪器在使用前,必须根据附录1进行校验,包括样品切取、制备及测量方法。5.3.2.2仪器设备
a光学纤维直径分析仪由下列组成:一台相适宜的光电输送显微镜,配有由计算机控制的电动驱动装置的显微镜载物台,并且10
同步于载物台移动的频闪观测照明设备以及相宜的CCD摄像设备。2):
具有获取影像及分析实物系统。3)
一台能控制摄影机、载物台马达和照明元件之间相互作用的设备。4)
带有可选择控制和记录获取和数据处理软件的计算机。5)一台适宜的图像监视器并能在有效的时间内显示每个图像结构作为数据检测跟踪应用。b)
合页式载物片,由上下两片组成,两片的一侧由胶布带粘住,形成合页,足以坚固经得住反复操作,其内侧表面光亮清洁不伤痕。切割工具符合5.3.2.1中a)要求的切割工具。c)
载物片布样器:一个载物片布样器(调样器),能够将具有代表性的短片段纤维样用镊子均勾SN/T0473—2003
放置在布样器筛网上,然后开动电机,带动金属片在紧贴短片段纤维上方来回转动,将短片段纤维通过筛网,并能控制一定密集度均匀的散落在洁净的玻璃载物片表面。注:对OFDA仪最佳的遮蔽面积为纤维对扫描面积的比率(载物片密度)在15%~25%之间。5.3.2.3短片段纤维样和载物片的制备a)从至少两份洗后子样中随机分取出约等量的羊毛进行充分混合后,再将其分成两份等量的细度试样(样品中如有植物性杂质可用镊子除去),每只细度试样至少足以保证用于有效测量2000根短片段纤维样的切取,然后将细度试样置于标准大气压条件进行平衡。对已达到平衡的细度试样采用微型钻芯取样机进行钻芯取样,以获取短片段纤维样,每只短b)
片段纤维样可分若干次钻取直至获取足够的短纤维。通常平均纤维直径在20um~35μm的羊毛,钻取质量应在45mg~75mg就足够了。将钻取的短纤维样置于洁净的玻璃或金属容器中,以防由于静电作用造成纤维分离散落以及防止短纤维样沾污或气流作用导致较细纤维损失。载物片可采用不起毛的擦布,用乙醇擦净,避免其表面留有手印、划痕或沾污。在没有置入纤d)
维的情况下应先进行测量,如果有读数获得,则该载物片必须废除。e
将载物片置于载物片布样器中,用镊子或微型取样构将短纤维样分成五等份代表性样掺人到载物片调样器中。在此过程中避免丢失纤维。在调样器中的短片断纤维样扩散完成后,小心将洁净的盖玻片覆盖在纤维上而不弄乱纤维,并f
将其置于仪器固定的位置上。
g)每只短片段纤维样制备一块载物片。5.3.2.4程序
a)按照附录I对图像分析仪进行校准,以确保检验必要条件得以满足。每次测量前应对显微镜聚焦点进行调整,然后各取一份已知平均纤维直径的细支和粗支羊毛b)
条,按照相同的程序制备样品作常规样品测量,以进行校对使用。如果校对结果与已知数值不同并大于表3规定的允差,仪器应进行检查、调整或再校对直至仪器运行正常。表3OFDA校对测量的允差范围
毛条平均纤维直径/μm
15.0及以下
15.1~20.0
20.1~25.0
25.1~30.0
30.1~35.0
大于35.1
充差/μm
c)将须测量短片段纤维样的载物片卡紧在载物台夹紧装置上,使用“整块载物片X1”测量全部载物片,如果测量根数未能达到最低数的2000根,则需使用“整块载物片X2”继续测量。每检验批至少测量到四个读数(读数间的允差范围见表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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