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717-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17-2013
中文名称: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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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电器
仪表
商品
运输
包装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717-2013.Rules for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 for export electrical and instrument-commodities.
1范围
SN/T 0717规定了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抽样和不合格处置。
SN/T 0717适用于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出口钟表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13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
GB/T 2423.4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34联运通用平托盘 主要尺寸及公差
GB/T 4768防霉 包装
GB/T 4857.2包装运输 包装件基本试验第 2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
GB/T4857.7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7部分: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
GB/T 4879防锈包装
GB/T 4892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 5048防潮 包装
GB/T 8166缓冲包装设计
GB/T 9846.8胶合板第8 部分:试件尺寸的测量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7172013
代替SN/T0717—1997
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Rules for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 for export electrical andinstrument-commodities
2013-11-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6-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言
本标准代替SN/T0717—1997《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本标准与SN/T0717—199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引用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查询更新,核对,确认技术内容未发生变化;对电器仪表包装增加的出口ROHS的相关要求:对木质电器仪表包装增加了植物检疫的相关要求;SN/T0717—2013
-对原技术标准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原6.1包装检验部分和原6.2.2包装性能检验两部分包装检验内容合并为第6章包装检验。将原6.2.1包装件检验部分变更为第7章包装件检验。对原包装检验内容中已有SN标准的将章节直接进行了引用,使标准在结构上更紧凑,内容上更精练。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涛、张勇、罗璇、羊军、李秀平、田家荫。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717-1997。
1范围
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SN/T0717—2013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抽样和不合格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出口钟表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亦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13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
GB/T4768防霉包装
GB/T4857.2
GB/T4857.7
GB/T4879bzxz.net
GB/T4892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2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7部分: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防锈包装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防潮包装
GB/T5048
缓冲包装设计
GB/T8166
胶合板第8部分:试件尺寸的测量GB/T9846.8
SN/T0262
SN/T0266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瓦楞纸箱检验规程出口商品运输包装钙塑瓦楞箱检验规程2进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检疫规程SN/T0273--2002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
QB/T1649—199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water-proofpacking
防水包装
为防止因水浸入包装件而影响内装货物质量,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如用防水材料衬垫包装容器内侧,或在包装容器外部涂刷防水材料等。3.2
moisture-proofpackaging
防潮包装
为防止因潮气浸人包装件而影响内装货物质量,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如用防潮包装材料密1
SN/T0717-—2013
封产品,或在包装容器内加适量干燥剂以吸收残存潮气和通过包装材料透人的潮气,也可在密封包装容器内抽真空等
防震包装shock-proofpackaging为减缓内包装物受到的冲击和振动,保护其免受损坏,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如用发泡聚苯乙烯、海绵、木丝、棉纺等缓冲材料包衬内装物,或将内装物用弹簧悬吊在包装容器里等。3.4
防锈包装rust-proofpackaging
为防止内装物锈蚀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如在产品表面涂刷防锈油(脂)或用气相防锈塑料薄膜或气相防锈纸包装产品等。
防霉包装moldl-proofpackaging为防止包装物长霉影响质量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如对内包装进行防潮包装,降低包装容器内的相对温度,对内装物的包装进行防霉处理等。3.6
防尘包装dust-proofpackaging
为防止砂尘进入包装容器而影响内装物质量,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如将内装物,或包装易进尘处,用柔性纸包扎或用塑料薄膜袋封等。4要求
4.1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的包装应符合科学、经济、牢固和美观的要求。在正常的储运装卸条件下,应保证商品自制造厂发货之日起,至少2年内不因包装不善而产生锈蚀、发霉、降低精度、残损或散失等现象,特殊要求按有关协议执行。4.2包装设计应根据商品特点,流通环境条件和外方要求进行。做到包装紧漆、防护合理、安全可靠。商品包装前应是经检验合格的,做好防护处理,方可进行内外包装,随机文件应齐全。4.3
4.4包装件外形尺寸和质量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有关超限、超重的规定,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件的尺寸应符合GB/T4892的规定。
4.5包装用的材料、辅助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对运输包装容器应经检验,取得性能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4.6无论采用何种包装,当产品进行内包装防护或放人内包装箱后,再放人外包装箱时,应予以固定、衬垫和支撑或浮吊,以保证运输装卸过程中不会产生转动或碰撞。对防震包装运输时允许商品在箱内有轻微震动。
4.7运输包装的外包装均应封口严实。瓦楞纸箱包装应钉合、粘合或用胶带封口,木箱应钉合。此外应采用钢带捆扎、加固,拥扎带应搭接牢固,松紧适度,平整不扭,而且捆扎不得少于两道。4.8除了本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包装的有关规定4.9包装材料应符合《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的相关要求。4.10对于木质出口电器仪表包装应符合相关出人境植物检疫的要求。2
5抽样
5.1检验批
SN/T 0717—2013
以同种商品,同一包装结构和包装形式,相同规格的包装件为一批,最大批量为5000件。5.2抽样数量
为6.5。
包装方法检验和运输包装容器外观检验抽样数见表1。一般检验水平为Ⅱ,接收质量限(AQL)表1外观检验抽样数量表
91~150
151~280
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见表2。
试验名称
堆码试验
跌落试验
抗压力试验
含水率试验
低温耐折检验
5.3抽样方法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表2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表
抽样数量
试验名称
振动试验
六角滚简试验
起吊试验
边压戳穿
耐破、粘合
强度试验
单位为个
抽样数量
单位为个
抽样数量
合计不少于3
外观检验抽样依据GB/T2828.1一次抽样方案,理化检验及性能检验样品从外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
5.4样品保存
检验样品的保存应符合电器仪表商品的有关规定。样品保存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SN/T0717—2013
6包装检验
6.1木箱
6.1.1外观检验
木箱外观缺陷分为重缺陷和轻缺陷。6.1.1.1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参见SN/T0273—2002中附录A。6.1.1.2外观检验判定准则:外观检验各项指标应符合SN/T0273一2002中附录A的要求,其中重缺陷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样品为不合格。轻缺陷只要有3项不合格,则该样品为不合格。若不合格样品数小于或等于表3规定的合格判定数时,该批外观检验合格,否则,该批外观检验不合格。表3外观检验判定准则
样品数量
合格判定数
性能检验项目
不合格判定数
样品数量
合格判定数
跌落试验(垂直冲击跌落,面、棱、角跌落),按SN/T0273一2002要求进行。堆码试验,按SN/T0273—2002要求进行。顶,侧,端面承载试验,按SN/T0273—2002要求进行。起吊试验,按SN/T0273—2002要求进行。含水率试验,按SN/T0273—2002要求进行。6.1.2.6
振动试验
6.1.2.6.1试验设备:试验时,试验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单位为个
不合格判定数
振动台应具有合适的尺寸、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承载能力,当装有试验样品时整个试验台面上的振动应基本均勾一致,台面在振动时能保持水平状态,静止时台面上任何两点的水平差不超过2mm。振动台应配备防止试验样品移动的围框及固定试验样品的装置。振动台应具有垂直和水平两个振动方向。振动波形应是正弦的。6.1.2.6.2试验样品的预处理:按GB/T4857.2选定一种条件对试验样品进行温湿度预处理。6.1.2.6.3检验方法试验方法按GB/T4857.7进行,当固定于振动试验台上(应避免产生附加振动),包装件底面重心应在台面中心10mm以内振动台面应保持水平,振动频率为3Hz~4Hz.振动加速度为0.75g±0.25g。
6.1.2.6.4试验合格准则:凡经试验后,包装件失去保护能力或对产品造成潜在性危害的缺陷,以及直接造成产品本身机械物理性的损伤或由此原因使电性能失效或明显下降的缺陷,判为不合格。6.1.3合格准则
木箱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性能检验合格,如有一件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4
瓦楞纸箱
外观检验,参见SN/T0262。
性能检验项目:
堆码试验,按SN/T0262要求进行。a)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按SN/T0262要求进行。b)
边压强度,按SN/T0262要求进行。耐破强度,按SN/T0262要求进行。d)
戳穿强度,按SN/T0262要求进行。f)
粘合强度,按SN/T0262要求进行。抗压力试验,按SN/T0262要求进行。g)
h)含水率试验,按SN/T0262要求进行。i)振动试验,可参照6.1.2.6木箱振动试验过程进行。SN/T0717-2013
6.2.3合格准则:瓦楞纸箱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包装件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6.3钙塑瓦楞箱
外观检验,参见SN/T0266。
性能检验项目:
堆码试验,按SN/T0266要求进行。a)
b)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按SN/T0266要求进行。撕裂力检验,按SN/T0266要求进行。c)
低温耐折检验,按SN/T0266要求进行。e)
空箱抗压力检验,按SN/T0266要求进行。f)
振动试验,可参照6.1.2.6木箱振动试验过程进行。6.3.3合格准则:钙塑瓦楞箱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该包装件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胶合板箱
外观检验
6.4.1.1外观检验可参照6.1.1木箱外观检验要求。2外观检验判定准则可参照6.1.1木箱外观检验判定准则。6.4.1.2
6.4.2性能检验
6.4.2.1胶合板含水率检验
样品的预处理:测定胶合板含水率的试件,应按GB/T9846.8制作。6.4.2.1.12
6.4.2.1.2试验方法:称定试件点了最初质量后,将试件放入烘箱中,在100℃~105℃下干燥到恒重(相隔1h称量,其差不大于0.01g即为恒重)。3检验结果的计算:称量试件时应精确到0.01g,试件的绝对含水率按式(1)计算,精确到1%。6.4.2.1.3
SN/T0717-2013
式中:
一试件的绝对含水率,%
G,—干燥前的试件质量,g
干燥后的试件质量,g。
各组试件绝对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胶合板的平均绝对含水率。6.4.2.1.4试验合格判定准则:
a)阔叶树材胶合板:
I、Ⅱ类胶合板平均绝对含水率不得超过13%Ⅲ、IV类胶合板平均绝对含水率不得超过15%针叶树材胶合板:
I、Ⅱ类胶合板平均绝对含水率不得超达0
ⅡⅢ、IV类胶合板平均绝对含水率不得超过17%6.5包装容器检验合格准则
则判定包装容器检验合格,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包装容器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两项全部合格贝不合格。
7包装件的检验
7.1包装方法检验
7.1.1包装方式
7.1.1.1出口电器仪表类商品的包装方式主要有箱装:木箱、瓦楞纸箱、胶合板箱、纤维板箱、钙塑箱、塑料箱、金属箱等,散装、局部包装、捆装和托盘包装等(典型结构参见附录A)。其防护包装方法主要有:防尘包装、防水包装、防潮包装、防霉包装、防锈包装和防震包装等,应根据商品特点和储运装卸条件选用适当的防护包装方法。
7.1.1.2包装作业应严格按商品的包装技术文件进行,即在室温条件下,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环境中进行。
7.1.1.3包装材料应保持干燥、整洁,符合本标准要求。与商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对该商品无腐蚀作用和其他有害影响。
7.1.1.4商品在包装箱内不应松动、碰撞,不应与包装箱的内壁直接接触,以免受外力的冲击而损伤商品。
采用集装箱和托盘运输的电器仪表商品,其运输包装的外部尺寸应符合GB/T1413GB/T2934和GB/T4892的规定。
7.2内包装防护包装方法
7.2.1防潮包装
一般要求
本方法的主要特点是采用低透湿度和透湿度为零的阻隔材料,将商品密封包装起来。在密封前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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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内加适量的干燥剂,以保证在储运有效期内,密封包装容器内的相对湿度始终在60%以下,防潮包装容器内的干燥剂使用量的计算以及包装容器的封绒方法和密封性能,应符合GB/T5048的要求。7.2.1.2检验对象
易因受潮而导致腐蚀长霉或其他质量降低的产品或因产品材质关系不能涂用防锈剂保护,或不能用杀菌剂保护的,可采用本类型加以保护。但是,对那些因过分干燥、蒸发掉水分后将导致变形、影响精密性或使产品遭到损坏的,不宜采用本类型。7.2.1.3结构特点
以低透湿度或透湿度为零的防潮阻隔层材料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其内加适量的干燥剂。7.2.1.4技术要求
防潮包装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048的规定。需要防潮包装的商品,应按GB/T5048规定的要求进行,须防潮的包装件,应按GB/T5048进行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的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有关性能应符合商品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的,在纸箱外表面须刷防潮涂料(或采用已进行防潮处理的面纸作纸箱)。箱内应根据商品特点选用防潮衬垫。包装件内放置的干燥剂,应根据流通环境的气候条件,防潮材料的透湿度,包装方式和包装有效期限等因素确定,干燥剂在使用前必须烘干,其含水率应小于4%分装在透气性良好的袋中,妥善地放置在包装箱内,并尽快封合,干燥剂袋不得直接与金属接触。干燥剂的用量按式(2)计算:
式中:
式中:
干燥剂的使用量,kg
防潮包装的总表面积.m
(EIARM+k,D)
防潮包装材料的透湿度·g/(m2·24h);包装储运的最长保护期限,月:衬垫材料的重量,kg;
储运地区气候的温,湿度关系系数(见表4)防潮包装类吸湿性衬垫材料关系系数(见表5);干燥剂的吸湿率关系系数,见式(3)。K=kb/ka
为细孔硅胶在25℃温度,相对湿度60%时的吸湿率为30%:k
(2)
·(3)
为其他干燥剂(如,分子筛、氧化铝、活性粘土等)在同样温湿度条件下的吸湿率;当采用细孔硅胶时,则K=1。
SN/T0717—2013
气候等级
气候等级
储运地区气候的温、湿度关系系数表B
注:A:高温高湿;B:中等温、湿度:C:常温、常湿。表5
衬垫材料种类
毛织物、皮革制品
棉麻等植物纤维(包括木材、刨花)7.2.1.5
防潮包装的检验
见表6。
防潮包装类吸湿性衬垫材料关系系数表k:值
防护包装类型
防潮包装
衬垫材料种类
瓦楞纸板、牛皮纸、印刷纸等纸张泡沫塑料和橡胶
各类型包装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检验项目
封口性能试验
密封性能试验
泄漏试验
减压保持能力试验(适用于
柔性密封包装)
交变温热试验
储运试验
检验方法
将经热合或粘合的防潮材料,按垂直于接缝方向截取25mm宽的试样5片,在常湿下按垂直接缝方向,以试样一端固定,另一端均勾地施加5.88N(600g)中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值的负荷,3min后移去负荷,检查试样接缝外不得有50%以上的裂开。试验时的温度超过32℃时,负荷可减少5%。将试件漫于35℃~40℃的温水中,轻轻地迅速抹去其表面的气泡,将试验样品在水面下(至少25mm)翻转,在2mm内应无任何一处产生两个以上气泡。
将试样内部压力减压至内外压差为19.6kPa~29.4kPa(0.2kgf/cm~0.3kgf/cm),10min后观察压力测量仪表,压力回升率不得超过25%,将包装件内气增至117.6kPa~127.4kPa(1.2kgf/cm~1.3kgf/cm),10min后压力应无变化,或在封口或接缝处涂刷肥皂水,不应出现气泡增加或吹离的现象。按GB/T2423.4—2008中高温温度条件为40℃的(3)
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30d(I级防潮包装)。按实际流通过程进行储运试验
防护包装类型
防锈包装
防霉包装
防震包装
防水包装
检验项目
清洁度检验
a)目测法
b)擦拭法
溶剂法
残留碱与酸检验
减压保持试验
压力保持试验
热焊封试验
(5)循环基露试验
防霉包装试验
(1)振动试验
(2)碰撞试验
(3)公路运输试验
(4)模拟公路运输试验
(5)跌落试验
(6)水平冲击(吊摆试验)
浸水试验
喷淋试验
表6(续)
检验方法
用肉眼观察有无明显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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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白布擦拭清洁检验部位有无明显污染。用新溶剂洗涤有无污染。
将清洗后的金属表面湿润,用精密pH试纸测定。(2)
按GB/T5048规定。
(3)
按GB/T5048规定。
从包装件焊封处取中间三块试样(宽为30mm,长为70mm),一端固定于支架上,另一端自由垂下。以0.5kg的重物悬挂下端,5min后检查焊缝分离均不应超过5%,
(5)以湿热试验[40℃士2℃,8h:自然升降温16h相对温度(95土3)%]和室内基露为产变循环试验条件试验规定周期考核包装件的防锈效果温度29℃土1℃,相对温度96%~98%试验28d(1)试验振动频率3Hz~4Hz,最大加速度为0.75g~0.25g,波形为正弦波振动时间在10.20,40,60min内选择。
试验加速度为10g士1g,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士(2)
2ms,碰撞次数不少于1000次土10次,波形近似半正弦波。
(3)将包装件置于载重车的中、后部,装载量为满载时的1/3在三级公路的中级路面上以25km/h~40km/h的速度行驶,行驶距离不少于200km。(4)在模拟汽车运输试验台上,按汽车运输200km路程要求进行试验。
(5)
见6.1.2.1。
(6)将包装件放置在一个四角用钢丝绳悬吊的台板上,包装件碰撞面(棱)与台板前檐相齐或伸出台板前檐不大于50mm,试验时将后板拉至能使其产生预定水平冲击速度的高度后自由释放,使包装件碰撞表面与垂直碰撞面相冲击每个侧面各冲击2次
将包装件放人铁栅栏内,然后一起沉浸人水箱中,浸泡规定时间后担出沥干。
将被试包装件置于能够使水流散排泄的平面(2)
上,以100L/(m·h)±20L/(m·h)喷水量均勾垂直向下喷淋,喷水装置高开箱顶面距高不小于2000mm,喷淋时间按有关规定。喷水试验前必须对喷水量进行标定,标定容器开口面积为0.25m2~0.5m2均勾分布在喷水的表面上容器开口的总面积应大于总喷水面积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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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防锈包装
7.2.2.1一般要求
防锈包装应在对商品进行清洗、干燥后进行。防锈方法有接触防锈法和空间防锈法两种。接触防锈法为使用防锈油脂浸涂、刷涂、充填、喷雾等方法,使油脂直接附于金属表面,以隔绝外界大气的影响。空间防锈法为使气相腐蚀剂,气相防锈纸或气相塑料防锈薄膜包封,气相腐蚀剂的用量每立方米包装空间不少于30g,与商品防锈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用气相防锈纸包封商品时,应接触或接近金属表面(距离不超过300mm)。当气相防锈纸与气相防锈油并用时,可根据需要在气相防锈纸外包覆耐油性的包装材料。进行防锈处理后的商品,应立即进行包装,并应符合GB/T4879的规定。7.2.2.2检验对象
对电器仪表类产品的裸金属部件,不宜采用防潮防护包装时,可采用涂敷防锈或用气相防锈纸包裹密封,进行防锈包装保护,以防止在流通过程中发生锈蚀,凡涂用防锈剂后可能使机能和结构受到损伤的,不宜采用此种防锈方法保护。7.2.2.3结构特点
一般系用油封防锈或可剥性塑料等涂敷可能发生腐蚀的金属表面,或是用气相防锈纸(或薄膜)进行包裹密封。
7.2.2.4技术要求
所采用的防锈措施的有效防锈期应符合有关标准或客户要求的期限,对金属表面不但无侵蚀性,并应具有良好附着力:防锈油脂在金属表面能形成致密均匀的油膜,且油脂易于除去。7.2.2.5防锈包装的检验
见表6。
7.2.3防霉包装
7.2.3.1一般要求
在密封包装容器内放置有抑菌性或杀菌作用的挥发性防霉剂进行防霉包装或是将易长霉的商品及附件经有效防霉处理后,外包防霉纸然后再包装,具体方法应符合GB/T4768的规定。7.2.3.2检验对象
对电器仪表类或其中的非金属部件,不宜采用防潮防护包装时,或对非金属部件采取有效的防霉措施进行防霉包装,以防流通过程中长霉。7.2.3.3结构特点
对易长霉的产品或零部件未经有效防霉处理,外包防霉纸后再进行包装。或是将产品或部件用密封容器包装,并在其内放置具有抑菌或杀菌作用的挥发性防霉剂进行防霉包装7.2.3.4技术要求
所采用防露措施的有效防霉期应符合有关标准或客户的要求期限,所采取的各种防霉措施,对产品表面应无侵蚀性,不会影响产品的外观和性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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