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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762-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62-1999

中文名称:出口梭织毛型围巾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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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梭织 围巾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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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762-1999.Rule of inspection for export weaving wool type muffler.
1范围
SN/T 0762规定了出口梭织毛型围巾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质量检验,以及抽样、检验条件、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762适用于纯毛、毛混纺及其他纤维织造的梭织毛型围巾(披巾)等产品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50--1995评定变色 用灰色样卡
GB/T 2910- -1997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 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1- -1997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 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3920-- -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摩 擦色牢度
GB/T 3921.1- 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试验1
GB/T 3921.2- 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试验2
GB/T 3921.3-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试验3
GB/T 3921.4- 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试验4
GB/T 3921.5- -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 色牢度:试验5
GB/T 3922- 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 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4802.1- -1997纺织品织物起球试验方法 圆轨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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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762--1999
出口梭织毛型围巾检验规程
Rule of inspection for export weaving wool type muffler1999-05-05发布
199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SN/T0762--1999
本标准是按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要求编写,在技术内容方面,内在质量、试验方法、技术要求、附录B纯毛纤维合量的有关内容均参照了FZ/T24002—1993《精梳毛织品》、FZ/T24003-1993《粗梳毛织品》、FZ/T24004--1993《精梳低含毛混纺及纯化纤毛织品》。外观质量抽样采用SN/T0553--1996《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包装要求采用SN/T0554--1996《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志英。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梭织毛型围巾检验规程
Rule of inspection for export weaving wool type mufflerSN/T 0762-- 1999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梭织毛型围巾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质量检验,以及抽样、检验条件、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纯毛、毛混纺及其他纤维织造的梭织毛型围巾(披巾)等产品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910-1997
GB/T2911—1997
GB/T3920-—1997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GB/T 3921.1-—1997
GB/T 3921.2--1997
GB/T 3921.3--1997
GB/T 3921.4—1997
GB/T 3921.5---1997
GB/T3922—1995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1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2
耐洗色牢度:试验3
耐洗色牢度:试验4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货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GB/T4802.1--1997纺织品织物起球试验方法圆轨迹法GB/T5713--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6152--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GB/T8427--1987
纺织品耐光色牢度试验方法
FZ20002-1991
毛纺织品含油脂率的测定
SN/T0553—1996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SN/T0554-—1996
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实物质量
围巾的呢面、手感和光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1999-05-05批准1999-08-01实施
SN/T 0762-1999
以同一品种、同一原料、同一合同、同一报验批为一检验单元(批)。4.1内在质量抽样
4.1.1物理性能抽样见表1,抽样在二条以上者,各项物理试验结果,计算算术平均值。表1物理性能抽样数量表
1~1000
1001~10000
10 001以上
4.1.2每份试样二条,其中缩水率一条,其他物理试验一条。一份试样中的每一单项试验结果,均以算术平均法计算平均数,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4.1.3
4.1.4物理性能复试规定:原则上不复试,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复试。4.1.4.1
三条平均合格,其中有二条不合格,可复试一次。三条平均不合格,其中有两条合格,可复试一次。4.1.4.2
第二次复试结果,其中两条不合格,为不合格;其中二条合格,平均不合格,为不合格。4.1.5试样的裁剪图(见图1)。经向
甲甲甲:
一经向断裂强力用;丙1~5--供试验起球用:J1~2—重试验用甲1~3纬向断裂强力用;Z1~3
图1织物裁剪规定示意图
4.1.6染色牢度应抽齐不同色号,每色一条。4.2外观质量抽样
4.2.1外观点检验抽样按SN/T0553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4.2.2规格尺寸测量每个规格不少于5条,一般测量外观症点抽样数量的20%。5检验
5.1内在质量检验
5.1.1物理性能检验按表2、表3。2
量(条)
重缩绒紧密的呢面织品
轻缩绒呢面织品
毛混纺织品中羊毛含量
的减少或性能最差纤维
SN/T 0762--1999
表2粗梳围巾物理性能
试验方法
按附录A2
按附录A1
GB/T2910
含量的增加(绝对百分)
GB/T2911
重缩线紧密的呢面织品
轻缩绒绒面织品或其他GB/T4802.1织品
断裂强力
GB/T3923.1
含油脂率
FZ/T20002
注:纯毛产品羊毛纤维含量的有关规定见附录B。最高或
允许公差
及考核指标
精梳围中物理性能
缩水率
量(条)
纯毛毛混纺
毛混纺织品中羊毛含量的
减少或性能最差纤维含量!
的增加(绝对百分比)
光面织品
绒面织品
纯毛、毛混纺
纯毛、毛混纺
断裂强力wwW.bzxz.Net
含油脂率
试验方法
按附录A2
按附录A1
按附录A1
GB/T2910
GB/T2911
GB/T4802.1
GB/T3923.1
FZ/T20002
注:纯毛产品羊毛纤维含量的有关规定见附录B。5.1.2染色牢度检验按表4、表5。最高或
允许公差
及考核指标
①松结构织品按合约要求
②凡粘纤含量超过40%,分别
增加允许公差0.5%
装饰纤维(包括嵌条线不考
顺毛产品和特殊品种按合约
规定考核
特种动物纤维薄型松结构等
特殊产品按合约要求
羊绒围巾最低为118
装饰纤维(包括嵌条线不考
松结构,反复起剪毛织品按合
约执行
高支纱、薄形及单纱织品按合
约执行
(日嗮)
耐热压
(熨烫)
耐摩擦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棉布沾色
干摩擦
湿摩擦
SN/T 0762-—1999
表4粗梳围巾色牢度
试验方法
GB/T 8427--1987
方法4
GB/T 3921.1—1997
方法1
GB/T5713
GB/T6152-1997
潮压法
GB/T3920
允许有一个项目低半级。
2个别色号考核级别供需双方另行协议。3毛混纺产品中,棉布沾色应为其他非毛主要纤维沾色,表5精梳围巾色牢度
(日晒)
耐汗渍
耐热压
(熨烫)
耐摩擦
1允许有一个项目低半级。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毛布沾色
棉布沾色
色泽变化
棉布沾色
干摩擦
湿摩擦
2个别色号考核级别供需双方另行协议。试验方法
GB/T 8427—1987
方法4
GB/T3921.1-—1997
方法1
GB/T3922—1995
碱性法
GB/T5713
GB/T6152--1997
潮压法
GB/T3920
3毛混纺产品中,棉布沾色应为其他非毛主要纤维沾色。5.2外观质量检验
5.2.1检验工具
钢卷尺:
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5.2.2检验条件和方法
考核级别
考核级别
SN/T 0762-- 1999
5.2.2.1一般采用灯光检验,下灯光用40W青光或白光日光灯二只,上面罩磨砂玻璃(1.8m×0.45m)的平台桌(2.4m×0.75m),灯管与检验台面垂直距离为20cm~30cm,允许士5cm。上灯光照度不低于7501x。
5.2.2.2若采用自然光,成品需在正常的北光条件下进行检验。5.2.2.3检验外观疵点时,将成品平摊在台面上,检验人员正视,目光与产品中心距离为40cm+50cm。实物质量、规格检验与外观疵点检验同时进行。5.2.3实物质量检验
实物质量检验时逐条比照封样评定,不同原料的围巾应分别建立合格品封样。5.2.4规格检验
规格检验按表6。
表6规格尺寸
三角市
围巾长
围巾宽
围市每条边长
长度与宽度允许公差及考核指标70
≥100
1检验方法:将围巾平铺在台子上,不加任何张力用钢卷尺测量,2方布:四边长相等为方市。
5.2.5外观疵点检验
A、B类外观疵点检验按表7。
表7A,B类外观症疵点
疵点名称
起毛痕
剪毛痕
破洞、破边
轧梭痕、补洞痕、磨损、珠网
纬挡、厚薄段、钳损
拉毛不匀
疵点程度
低于色卡3级
同条穗头色差低于色卡3级
同条一面略有长短高低
同条两面较明显长短高低
双折量考核
全幅量考核
同条边长互差不得超过1cm
特殊要求按合约执行
包括条与条之间色差
按封样
疵点名称
呢面歪斜
纱疵、经挡、色花、条痕、折痕、错纹、针绣、荷叶边、跳花、两边两端深浅,长宽不齐
注:未列入疵点,参照类似疵点掌握。5.3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按SN/T0554执行。
6检验结果判定
SN/T 0762-1999
表7(完)
疵点程度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1幅宽不齐入深超过0.5cm为
明显:
2长不齐入深2cm为明显;
3荷叶边深入0.5cm为明显
根据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检验结果综合判定,三项均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为合格;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6.1内在质量判定
内在质量判定按5.1.1和5.1.2的要求判定,以其中最低项作为该批的评定结果。6.2外观质量判定
根据实物质量,规格和外观疵点检验结果综合判定,三项均符合标准规定判全批为合格;其中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6.2.1实物质量判定
符合或基本符合封样为合格,若实物质量不合格条数占抽样条数30%以上判全批不合格。6.2.2规格判定
测量规格,不合格条数超过所测条数30%,判全批不合格。6.2.3外观疵点判定
6.2.3.1外观疵点的判定按照SN/T0553判定。6.2.3.2出现循环差异时,判全批不合格。6.3包装质量判定
按照SN/T0554判定。
7其他
贸易合同和国家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法规要求检验,并结合本标准综合判定。O
A1缩水率试验方法
SN/T 07621999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缩水率、条重试验方法
A1.1仪器工具:钢尺、温度计、浸渍盒、4kg重压尺、针线、1g感量台称。A1.2操作方法
a)围巾的整样一条,按图A1的方法缝制出经、纬向标记,经向不少于4标,纬向不少于2标。长(经向)
图A1经纬向缝制标记示意图
b)将试样平铺在具有GB6529标准大气条件试验室的试验台上,进行调湿,直至达吸湿平衡,将4kg重的压尺,压于标记1cm左右处,测量经、纬向浸水前的每对标记间距离,计算准确到0.1cm,用算术平均法求得浸水前之经、纬向长度。c)称出试样浸水前之重量。
d)将试样以自由状态分散开,浸于温度20℃~30℃的水中1h,加适量的洗涤剂(1000g水加1gECE推荐的不含荧光增白剂的洗涤剂)使之充分浸透。e)将试样取出,折叠平放于离心脱水机脱干。f)将脱水后的试样在展开状态下,晾放在一根直径为6cm~8cm的圆杆上,注意不得将标记放在圆杆面上。
g)晾干后将试样平铺在具有GB6529标准大气条件试验室的试验台上,进行调湿,直至达到吸湿平衡,称重。羊毛及其混纺织物与浸水前重量差异不超过土2%,化纤织物要求与浸水前重量差异不超过士1%,然后,按标记测量浸水后经、纬向长度。A1:3缩水率按式(A1)计算
式中:S——经(纬)向缩水率,%:Ln L2
L—浸水前的经(纬)向平均长(宽)度,cmL2—浸水后的经(纬)向平均长(宽)度,cm。A2条重试验方法
A2.1仪器及工具:剪刀、钢尺、0.01g感量天平。(A1)
A2.2操作方法:
SN/T 0762-1999
a)精纺织品可拉齐边纱后修正布边;粗重缩绒织物若拉经、纬纱团难时,可采取正方形试样。b)将试样平铺在台上,在试样中心和两边测量实际长度和宽度各三次,精确到0.1cm。A2.3将试样置于烘箱内,烘至恒重(操作步骤同回潮率试验)。A2.4计算方法
A2.4.1绝干重量
式中:GT-—-绝对干燥之重量,g/条:g-—试样绝对干燥重量,g;
L试样长度,cm;
b--试样宽度,cm;
L-试样原长度,cm;
一试样原宽度,cm。
A2.4.2公定回潮率时之重量
g(100±Wo2(L × b)
G。望
式中:G公定回潮率时之重量.g/条;g——试样绝对干燥重量+g;
L-试样长度,cm;
6--试样宽度,cm;
L,--围巾原长度,cm;
bi-围巾原宽度,cm;
W。试样公定回潮率,%。
A2.4.3混纺织物公定回潮率计算方法LX6
a)用干燥重量的混纺比例计算公定回潮率:W。=
式中:
AW.+ BW,+..+ NW.
W。-——混纺织物的公定回潮率,%,A.B....N.
混用原料的干重混纺比例,%;
W。、W.W.——混用原料的公定回潮率,%。b)用公定重量的混纺比例计算公定回潮率:AWa
式中:
W。-——混纺织物的公定回潮率,%;AB...N
混用原料的公定重量混纺比例,%;W。、W.·W混用原料的公定回潮率,%。A2.4.4公定回潮率表
(A2)
(A3)
(A4)
(A5)
洗静毛
纤维及其制品
精梳落毛
粗干纺
工业毡工业呢
长毛绒
SN/T 0762-1999
各种纤维的公定回潮率表
(参考件)
公定回潮率,%
纤维及其制品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二醋纤
三醋纤
纯毛产品中纤维含量的有关规定B1出口产品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驼毛
公定回潮率,%
B2合同未明确规定的,纯毛产品中为改善纺纱性能、提高耐用程度,精纺产品允许含有5%(粗纺产品允许含有7%)的锦纶、涤纶,含有装饰纤维的成品(装饰纤维必须是可见的、有装饰作用的),非毛纤维含量不超过7%;但改善性能和装饰纤维二者之和也不得超过7%。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梭织毛型围巾检验规程
SN/T 0762-199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1字数19千字1999年8月第一次印刷
1999年8月第一版
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2670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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