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93-1999
中文名称: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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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填充
合成纤维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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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793-1999.Rule for inspection of synthetic fibre for filling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0793规定了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的取样、公量、品质及外观的检验方法。
SN/T 0793适用于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336- -1993合成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SN/T0060--1992进口涤纶、腈纶、锦纶短纤维检验规程
SN/T 0472- 1995 进出 口涤纶、腈纶短纤维的疵点含量测定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填充用 合成纤维synthetic fibre for flling
经特殊加工或后处理,有一定线密度、切断长度和卷曲度用作毛绒玩具、被褥、睡袋等制品填充用料及加工喷胶棉、无纺布的合成纤维。具有柔软、膨松、保暖及回弹性好等特点。
3.2膨松度bulkiness
纤维的膨松程度。以一定压力下单位质量的纤维所具有的体积表示,cm3/g.
3.3中空度percentage of hollowness
中空纤维的中空程度。以纤维横截面的中空部分的面积对橫截面积之比表示。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793—1999
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Synthetic Fibre for Filling for Import and Export
1999-05-05 发布,1999-08-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 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编制。在制定过程中,当检测方法与已有各类散化纤检验标准相一致时,直接引用了相应标准,如长度、疵点、倍长及公量等。线密度检测参考 ISO 1973:1995(E)《纺织纤维线密度的测定重量法和振动仪法》,确定以重量法作为填充纤维线密度测试方法,并根据填充用纤维特点在计数方法和根数上做了调整。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与卷曲性能的预加张力条件,以及膨松度试验方法参考日本东洋纺公司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起草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主要起草人包括徐晓达、宫菌菌、周静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的取样、公量、品质及外观的检验方法,适用于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通过引用构成本标准条文,使用时应参照最新版本:
- GB/T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 GB/T14336-1993 合成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 SN/T0060-1992 进口涤纶、腈纶、锦纶短纤维检验规程
- SN/T0472-1995 进出口涤纶、腈纶短纤维的疵点含量测定方法
3 定义
3.1 填充用合成纤维:经特殊加工或后处理,具有一定线密度、切断长度和卷曲度,用作毛绒玩具、被褥、睡袋等制品填充及加工喷胶棉、无纺布的合成纤维,特点为柔软、膨松、保暖及回弹性好。
3.2 膨松度:纤维的膨松程度,以一定压力下单位质量纤维所具有的体积表示,单位为 cm³/g。
3.3 中空度:中空纤维的中空程度,以纤维横截面中空部分面积对横截面积之比表示。
3.4 预调湿:温度不超过 50℃,相对湿度 10%~25%。
3.5 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 20℃ ±2℃,相对湿度 63%~67%。
4 取样
4.1 检验批:同一合约、同一发票、同生产批号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4.2 公量样品的取样数量、程序及样品处理按 SN/T0060-1992 第4章执行。
4.3 品质样品取样:
4.3.1 取样数量:全批包数不足100包者随机抽取5包,100包及以上按5%抽取。
4.3.2 取样方法:从包装完好的正面深于10cm处每包抽取约200g批样,装入塑料袋并做好标记。
4.3.3 根据批量分取试验室样品:100包及以下1份,101~200包2份,201包以上每增加500包增取1份。
4.3.4 平铺批样,从每包正反两面各不少于20点取样,混合成试验室样品,每份约重400g。
4.3.5 全批剩余批样用并合舍去法缩成约120g,作为疵点与倍长纤维含量试验样品。
4.3.6 各项品质试样质量:线密度、断裂强度、卷曲性能及中空度试样20g;长度、倍长纤维试样50g;疵点试样50g;膨松度试样60g。
5 公量检验
公量检验按 SN/T0060-1992 第五章执行。
6 品质检验
线密度、长度、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卷曲性能及膨松度检验样品应按 3.4 规定预调湿,但回潮率在公定回潮率以下可不预调湿。调湿和测试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6.1 线密度
6.1.1 仪器和工具:
a) 天平:最小分度值 0.01 mg;
b) 切断器:允许误差 ±0.01 mm,切断长度 50 mm 以下或 50 mm 以上,切断器宽度 1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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