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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787-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87-1999

中文名称: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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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液体 商品 运输 包装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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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787-1999.Rule for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 for liquid commodities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787规定了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抽样检验以及不合格的处置。
SN/T 0787适用于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5-1991包装容器钢桶
GB/T 2828- -1987 逐批检查计 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4122. 1-1996包装术语基础
GB/T 4122.2- -1996 包装术语 机械
GB/T 4122.3- -1997包装术语防护
GB/T 4857.1- 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 各部位标示方法
GB/T 4857.3- 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 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5- -1992包装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T 4892- -1985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 系列
GB/T 8536- -1987 生漆木质包装桶
GB/T 13201- 1997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 系列
GB 13251- -1991 包装容器钢桶封闭器
GB/T 13508- 1992 聚乙烯吹塑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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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787—1999
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Rule for inspection of transportpackaging for liquid commodities for export1999-05-05发布
199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SN/T0787-1999
本标准是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1.7一1988《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和SN/T0004-1995《进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的。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羊军、彭建忠、李永福、朱晶、贺平。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Rule for inspection of transportpackaging for liquid commodities for exportSN/T 0787---1999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抽样检验以及不合格的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25—19911
包装容器钢桶
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4122.1-1996
GB/T4122.2—1996
GB/T4122.3-—1997
GB/T4857.1—1992
GB/T4857.3—1992
GB/T4857.5-1992
GB/T4892—1985
GB/T8536—1987
GB/T13201—1997
GB13251—1991
包装术语基础
包装术语机械
包装术语防护
包装运输包装件试验时各部位标示方法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包装: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生漆木质包装桶
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包装容器钢桶封闭器
GB/T13508—1992
聚乙烯吹塑桶
SN/T0265—1993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
闭口钢桶检验规程
SN/T0269—1993
SN/T 0271—1993
SN0449.1—1995
SN 0449.2-1995
SN0449.3-1995
3定义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钢塑复合桶检验规程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塑料容器检验规程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总则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能检验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使用鉴定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复合包装
由一个外包装和一个内容器在结构上形成一个整体包装,一旦装好,无论在充灌、贮存、运输和卸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1999-05-05批准1999-08-01实施
时,始终是一个单一的整体。
3.2组合包装
SN/T0787—1999
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内包装,装在一个外包装之内所构成的包装总体。3.3液密封口
容器经过封口后,其封口不再渗透液体。3.4.木桶
天然木制成的塞型木琵琶桶。
4要求
4.1每一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上必须清晰、牢固地标明标记、标志、毛重、净重、唛头。4.2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应根据商品特性进行设计,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和防护合理的要求。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和包装有效期内,保证商品不因包装不善而造成渗漏。4.3包装所用材料、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规定。运输包装容器应经检验,取得性能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4.4包装件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国内外运输方面有关超限、超重的规定,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件的尺寸应符合GB/T4892的规定;圆柱体运输包装件的尺寸应符合GB/T13201的规定。4.5包装件的外包装应封口严密,不得渗漏。4.6出口液体商品灌装前应做好防护处理,方可进行内外包装。4.7试验样品内装液体物质时,其盛装物不少于容器总容积的98%。4.8闭口钢桶的封闭器应符合GB13251标准的要求。4.9承受样品的装置,不得影响试验结果。4.10除了本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以及航空运输包装的有关规定。5抽样
5.1检验批
以相同内装商品、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同一结构的包装容器为一检验批。闭口钢桶、钢塑复合桶、木桶最大批量为5000只;塑料容器最大批量为10000只。5.2抽样数量
5.2.1包装方法检验和运输包装容器外观检验抽样数量:见附录A(表A1)。一般检查水平(IL)为I级,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6.5。5.2.2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见附录A(表A2)5.3抽样方法
按GB/T2828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外观检验样品从经厂检合格的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性能检验样品从外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如外观检验合格的样品少于性能检验所需样品,不足部份可在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6检验
6.1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的检验6.1.1外观检验
6.1.1.1闭口钢桶
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见附录A表A3。外观检验方法:按附录A表A3之规定逐项检验。外观检验判定准则:按附录A表A4规定。2
SN/T 07871999
缺陷个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外观检验合格;缺陷个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外观检验不合格。
6.1.1.2塑料容器
一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见附录A表A5。一外观检验方法:按附录A表A5之规定逐项检验外观检验判定准则:
一只容器中有一个B或者三个C,则该容器为不合格批量判定按附录A表A6之规定判定。6.1.1.3钢塑复合桶
一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见附录A表A7。一外观检验方法:按附录A表A7之规定逐项检验。一外观检验判定准则:
只样桶中有一个B或者三个C,则该样桶为不合格;批量判定按附录A表A6之规定判定。6.1.1.4木桶
一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见附录A表A8。-外观检验方法:按附录A表A8之规定逐项检验。一外观检验判定准则:按附录A表A4规定缺陷个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外观检验合格;缺陷个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外观检验不合格。6.2出口商品运输包装件的检验
6.2.1包装方法检验
6.2.1.1包装方式
一出口液体类商品的包装方式主要有:闭口钢桶包装、塑料容器包装,钢塑复合桶包装、木桶、组合包装等。其包装容器封口方法主要有液密封口。应根据商品特点和储运装卸条件选用上述适当的包装方式,并按相应的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出口液体类商品组合包装主要有玻璃瓶、安、金属罐(听)、塑料瓶、软塑桶、塑料袋等内包装加衬垫再装入纸箱、木箱,泡沫箱等容器内,在装卸、储运过程中作为一个整体。对此类运输包装件,应根据商品的特点和储运装卸条件选用上述适当的包装方式,并按相应的标准对其进行检验。采用液密封口时,将包装件横置或倒置(封口置于最低部位),液体不得从封口中渗漏出来一包装容器的封闭器应达到密封要求,外盖完好无损。密封圈密封性能良好。一当包装充满液体时,必须留有足够的预留容积,确保在55C时,液体不能完全充满包装容器。一包装作业应严格按生产技术文件进行。6.2.1.2内衬方法及加固措施
采用组合包装时,内包装应牢固地固定在外包装内,可用缓冲材料塞紧,防止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发生破裂、戳穿而渗漏。
6.2.2性能检验
6.2.2.1在以下情况下进行性能试验一首次出口商品包装:
一重新设计的包装;
一包装材料、包装工艺有较大改变时;一为考核出口商品包装工艺稳定性和包装防护质量而进行的周期检验。过期复验的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或修复的包装。6.2.2.2检验项目
各类包装应检验项目:见附录A表A2。6.2.2.3试验样品的标示
SN/T 0787 --1999
按GB/T4857.1标准的要求对试验样品各部位进行标示。6.2.2.4试验内容
a)堆码试验
检测设备及仪器
符合GB/T4857.3标准的要求。
样品的预处理
木桶需盛满水放置24h。
堆码载荷
按SN0449.2标准之规定进行计算。最低堆码高度:闭口钢桶为8m;木桶、钢塑复合桶、塑料容器为3m。
一检验方法
按SN0449.2标准之规定进行。将试验样品置于堆码地坪上,载荷平板置于实验样品顶面中心位置。然后将计算出的负荷扣除载荷平板质量,在不造成冲击力的情况下,均匀地在载荷平板上分布。闭口钢桶、钢塑复合桶应堆码24h;塑料容器应在不低于40℃的温度下堆码28天。试验合格准则
所有试样均不破裂、不倒塌、无渗漏,则该项试验合格。试验中变形的塑料容器待其冷却至环境温度后去掉负荷和载荷平板,在其上面重叠放置2个相同的包装件,1h后不倒塌,判为合格。b)垂直冲击跌落试验
一检测设备及仪器
符合GB/T4857.5的要求。
样品的预处理
塑料容器、钢塑复合桶和内装液体(内装液体降温后不能保持液态时,则应加入防冻剂),应置于一18℃环境下预处理24h(若内装液体未到一18℃,则延续至-18℃以下才进行试验)。木桶需盛满水放置24h。
-检验方法
按SN0449.2标准之规定进行。如用水做替代物时,拟装液体密度不大于1.2的,跌落高度为0.8m;拟装液体密度大于1.2的,跌落高度为0.67×密度。塑料容器、钢塑复合桶应在与样品预处理相同的冷冻环境中进行,如达不到相同环境,则必须在试验样品离开预处理环境5min之内完成。6个试样分两组进行跌落试验。第一次跌落(3个试样跌在同一部位,5、6点或其他薄弱部位),将桶倾斜至上部凸棱处于最高点(无凸棱取桶接缝或边缘),重心的重力线通过下部凸棱处,与冲击面垂直,以该最低点撞击在冲击面上;第二次跌落(另3个试样跌在同一部位),应以第一次试验时没有跌到的最薄弱部位撞击在冲击面上,如:封闭器、桶体焊(接)缝处。一试验合格准则
只要有一只试样不合格,则该项试样不合格。试样跌落后当内外压力(采取戳孔或打开封闭器)达到平衡后(组合包装的内包装不需要压力平衡),不渗漏;具有内涂(镀)层的容器,其涂(镀)层不得有龟裂、剥落。组合包装或复合包装跌落后外包装或内包装不应出现会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内容器或内包装不允许盛装物质渗漏。
c)液压试验
一检测设备及仪器
符合SN0449.2标准的要求。
一检验方法
按SN0449.2标准之规定进行。试验压力:100kPa。在容器顶部钻孔,接上进气管(对设有排气孔的封闭器,必须换成不透气的封闭器或封闭排气孔)。接通液压泵,向试样内连续均匀地施以液压,同时4
SN/T 0787-1999
打开排气阀,排除试样内残留气体,然后关闭排气阀。塑料、塑料复合包装试样包括它们的封闭器,必须承受规定恒压30min;其他试样包括它们的封闭器,必须承受规定恒压5min。试验合格准则
试样均不渗漏,则该项试验合格。d)气密试验
检测设备及仪器
符合SN0449.2标准的要求。
样品预处理
木桶需盛满水放置24h。
检验方法
按SN0449.2标准之规定进行。试验压力:20kPa。将试样浸入水中,接通压缩空气,向试样内充气,使试样内部压力达到规定值,观察是否有渗漏。也可在试样的卷边、接缝处涂皂液检漏,或用其他等效的检验方法。
试验合格准则
试样均不渗漏,则该项试验合格。e)密封试验
检验方法
按GB/T13508标准之规定进行。向试样内注入公称容量的水,并紧盖,在120s士10s和左右倾斜45°的范围内,以均匀速度往复摇动20次后加以检查。试验合格准则
试样均不渗漏,则该项试验合格。f)悬吊试验
检测设备及仪器
符合GB/T13508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按GB/T13508标准之规定进行。在试样底部固定规定的负荷,然后用直径8~12mm、曲率半径40mm的U型金属棒弯成的吊钩挂住试样提手中央部位,缓缓吊起,悬挂15min后放下,卸去负荷,静置5min后加以检查。测量基准面与试验前一致。试验合格准则
安装式提手不脱落,整体式提手的残余变形量不大于4mm为合格。样品的预处理
木桶需盛满水放置24h。
g)制桶试验
检验方法
按SN0449.2进行。将桶内水倒掉,小心拆下中部塞孔以上所有桶箍,放置至少2d。试验合格准则
木桶上部横剖面有直径扩张不超过10%,判该项试验合格。h)性能检验的判定准则
各项性能检验均合格,则该批包装性能检验合格。7合格准则
运输包装容器的外观检验、包装方法检验、性能检验均合格,则该批包装合格。8不合格的处置
SN/T 0787
外观检验、包装方法检验、性能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重新进行检验,如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包装不合格。批量,只
≤150
SN/T0787-1999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
包装方法检验和运输包装外观检验抽样数量表表A1
抽样数量,只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各类包装容器性能检验项目和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表包装类型
闭口钢桶、钢塑复合桶、木桶、塑料容器闭口钢桶、钢塑复合桶、木桶、塑料容器闭口钢桶、钢塑复合桶、木桶、闭口塑料容器闭口钢桶、钢塑复合桶、闭口塑料容器开口塑料容器
安装式提手、整体式提手的塑料容器木桶
检验项目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
堆码试验
气密试验
液压试验
密封试验
悬吊试验
制桶试验
表A3闭口钢桶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项目
桶口件
锌层1)
技术要求
图形、文字清晰正确,深浅一致,位置准确抽样数量,只
圆形光滑,无毛刺,无明显失圆,无凹凸,无机械损伤和歪斜;桶内外洁净,无锈蚀污染;不允许拼接
无铁舌
配套齐全,具有互换性,装配后表面光滑、平整漆膜平整光滑,颜色均匀,无起皱和流澈缺陷:漆膜附着力不低于GB/T325一1991标准附录C中规定的亚级要求
锌层完整,组织紧密,不得有起泡等缺陷1)镀锌桶进行该项检验。
批量,只
≤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检验项目
公称容量
最小壁厚
桶体均匀性
墨点杂质
批量,只
151~280
281~500
501~1200免费标准bzxz.net
1201~3200
3201~10000
检验项目
公称容量
SN/T 0787—1999
闭口钢桶、木桶外观检验合格判定表表A4
缺陷个数
抽样数量,只
合格判定数
塑料容器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表A5量
技术要求
桶上应铸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桶口件重合紧密、互换性好
满口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5%
20 L1.1mm25L1.2mm;50L1.5mm
桶体对称部位壁厚比不大于2:1无砂眼、无塑化不良,外壁光洁、嘴口平整,废边修光气泡不多于2个,泡径不大于2mm,泡间距大于50mm,不在螺纹处容器底部
长度不大于4mm,不穿透桶壁、分散分布不大于表面积5%
中空把手通畅,不积液
表A6塑料容器和钢塑复合桶外观检验合格判定表抽样数量,只
合格判定数,只
钢塑复合桶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表A7
技术要求
桶上应铸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图案、文字清晰、正确,无明显污染满口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5%
内胆壁无砂眼、气泡及明显的杂质,胆内无油污、异物,无废边内表面清洁,无毛刺、油污,外表面光滑,无毛刺及机械损伤等不合格判定数
缺陷分类
不合格判定数,只
缺陷分类
附着力不低于GB/T325—1991附录C中规定的I级要求钢桶桶身与项部及底部采用双重卷边组装,桶身直缝采用电阻焊接,焊缝平整,不允许补焊,无毛刺
部件名称
桶壁板
内盖内底
外盖外底
粘合剂
SN/T 0787—1999
表A8木桶外观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要
所用木材必须无虫蛀、无裂纹、无腐朽,要求无疤结桶壁木板必须为纵纹
桶内壁必须光滑,外表要求美观板缝之间、桶壁和内底必须用粘合剂粘接所用木材必须无虫蛙,无裂纹,无腐朽;要求无疤结内盖、内底必须光滑,中间横插一条穿销内盖在距盖边(随圆形桶距长抽盖边)100mm处打两个直径5mm的孔以便穿绳,利于揭内底必须嵌入桶壁
所用材料必须无虫蛙,无腐朽
桶箍材料用12~15mm宽,1~1.5mm厚的底锌铁皮;也可用8#镀锌铁丝做箍;竹箍必须选用经防虫处理、韧性好、强度大的竹材,以厚2mm宽5mm的竹条编成3股作箍在第一道金属箍的两端对称各焊接一个螺母,以便装塑料柄。焊接螺母时要求不漏焊、不焊穿
25kg用四道箍
采用聚乙烯塑料或其他承受拉力在100kg以上的塑料柄还可用直径8~10mm的棕丝绳、麻绳做柄(耳绳)。柄必须通过第一道箍在第二道箍上固定。柄绳要高出桶外盖70mm
脲醛树脂胶类
其他防水性能好,粘接力强的胶桶外要贴纸笠,标明名称、成分、净重、皮重、产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液体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SN/T 0787--199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1字数18千字1999年9月第一版1999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2692
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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