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810.1-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810.1-1999
中文名称:出口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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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显示器
安全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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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810.1-1999.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 monitor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810.1规定了出口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极射线管显示器(以下简称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的抽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810.1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出口显示器的安全要求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 -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 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4943--1995信 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idt IEC 950; 1991)
GB/T 9313-1995数字电子计算机用 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SN/T 0810.2- -1999 出 口显示器技术性能检验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
4抽样
4.1抽样条件
报验单位必须提交有效合格的例行试验报告和检验批的检验合格报告。
4.2抽样方案
4.2.1例行试验按 GB/T 9313-1995中6.5.3的规定进行
4.2.2交收检验按 GB/T 2828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1.
4.2.3严格度按GB/T 2828的转移规则。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810.1—1999
出口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of monitorfor export
1999-12-01发布
200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SN/T0810.11999
本标准按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难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SN/T0002一1993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参照GB4943一1995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并结合商检行业特点制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力勤、罗胜强、菊伟雄、陈华、郑香佛、潘增荣,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of monitor for export
SN/T0810.1—1999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数字电子计算机用朗极射线管显示器(以下简称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的抽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出口显示器的安全要求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4943-1995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idtIEC950:1991)GB/T9313一1995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通用技术条件SN/T0810.2—1999出口显示器技术性能检验规程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文。
检验批inspection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
4抽样
4.1抽样条件
报验单位必须提交有效合格的例行试验报告和检验批的检验合格报告。4.2抽样方案
4.2.1例行试验按GB门9313-1995中6.5.3的规定进行4.2.2交收检验按GB门2828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1。4.2.3严格度按GB/T2828的转移规则。4.2.4列入本标准的检验项目均为安全要求,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不允许不合格品存在。4.3抽样方法
4.3.1例行试验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4.3.2交收检验按SN/T0810.2出口显示器技术性能检验规程统一抽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1999-12-01批准2000-05-01实施
5检验
5.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例行试验和交收检验。5.2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5.2.1例行试验
SN/T0810.1-1999
5.2.1.1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例行试验:首次出口的机型:
一连续生产一年的机型
一质量不稳定,交收检验时发生异常情况。5.2.1.2例行试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按GB/T9313—1995中6.2的规定进行。5.2.2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不合格内容,检验方法见表1。表1交收检验
检验项目
基本设计要求
不合格内容
1.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额定频率,额定电流等安全标志缺间、不正确或易携除2.控制装置和指示器.配线端子,熔断器等安全标志缺漏,不正确或易换除
1.电源线或电源插头绝缘部分破损,金属外露2.标准试验指、试验针能触及带电部件3.接地导线申接开关或熔断器
4。接地线的颤色既不是贯绿双色,也不是适明的5.接地端子或接地接触件与需要接地的孕部件之间的接地电阻超过0.10
1.1类设各的进线插口无接地增子,或接地端子未与设备内部的保护接地端子相连接2.电源软线导线面积小于GB4943--1995中布线,连接和供电
表11的规定
3.使用不可拆卸电源线的设备无线国固定装置1.对地滑电流:
1类,超过0.25mA
移动式1类:超过3.5mA
2.抗电强度
产品的相线、中线与机身之间承受试验电压,电气要求
保持60,绝烧击宽,判定电康为10mA检验方法
GB4943—1995中1.7
GB 49431995中2.1.2
GB4943—1995中2.5.11
用量具测量
CB4943—1995中3.2.5
GB4943--1995中5.2
工作电压U≤130V(有数值)
时,试验电压为:
■类,交流1000V:
■类,交流2000V
130验电压为:
■类,交流1500V
类:交谊3000V
注:抗电强度试验时,如果被试绝缘上声接有电容器,则建议采用试验电压为规定的交流试验电压峰值的直流电压,
5.3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0810.1--1999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5.3.1例行试验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3.2交收检验中未发现不合格品,则判该批安全检验结果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不合格的处置
凡判为不合格的检验批,经返工整理后,允许再申请检验一次。7其他
在正常仓储条件下,检验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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