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107-92 进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107-92 进
中文名称:生牛皮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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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牛皮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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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107-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raw cow hides for import.
1主要 内容和适用范围
SN/T 0107规定进口生牛皮的分类、抽验方法、检验程序和质量要求。
SN/T 0107适用于进口盐湿牛皮、盐干牛皮、淡干牛皮的检验。
2检验依据
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样品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本规程检验。
3分类
3.1 盐湿牛皮:鲜牛皮经盐腌法加工而成。
3.2盐干牛皮:鲜牛皮经盐腌法腌制后,再进行晾晒而成。
3.3 淡干牛皮:鲜牛皮直接晾晒而成。
4主要伤残鉴定和计算
4.1角斗伤:牛在撕打时 ,互相顶刺在皮上所留下的伤疤称为角斗伤。
4.2虻眼和虻底:牛蝇系寄生虫,寄生在牛脊背部,成虫咬破皮层钻出后形成孔洞者称为虻眼,愈合后或尚未钻出的幼虫在皮板上留有凹瘪的痕迹者称为虻底。
4.3虱叮:虱系寄生虫,被虱叮咬而造成的伤痕。轻者,多发生在两肷和腹部;重者,布满全身,影响制革价值。
4.4癬癞伤:癬 、癫均系皮肤病造成的伤残,破坏毛囊。轻者,毛绒粘乱,含有肤皮的称为癣;重者,毛绒脱落,板面呈凹窝的称为癞。
4.5疮疤、伤疤:牲畜患疮或受外伤,伤口感染溃烂成疮,疮愈合后脱痂称为疮疤,外伤愈合后称为伤疤,初愈,患处无毛发亮,全愈,患处新生短毛。
4.6烙印伤:用烧红的金属标记,烙在皮板上所留下的痕迹,称为烙印伤。
4.7折叠伤:多发生在盐、淡千皮,由于加工折叠不当或晾晒过千或储存过久,使皮板变硬、发脆,在折叠部位所产生的裂痕,称为折叠伤,折叠后受重压,也会导致折裂。
4.8陈皮:储存时间过长,皮板枯燥失油无光泽者称为陈皮。盐干皮板显灰白色。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010792
进口生牛皮检验规程
Ruleforinspectionofrawcow
hides for import
1992-12-25发布
199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浙江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进口生牛皮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raw cowhides for import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进口生牛皮的分类、抽验方法、检验程序和质量要求。本规程适用于进口盐湿牛皮、盐干牛皮、淡干牛皮的检验。2检验依据
SN/T0107-92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样品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本规程检验。
3分类
3.1盐湿牛皮:鲜牛皮经盐腌法加工而成。3.2盐干牛皮:鲜牛皮经盐腌法腌制后,再进行晾晒而成。3.3淡干牛皮:鲜牛皮直接晾晒而成。4主要伤残鉴定和计算
4.1角斗伤:牛在撕打时,互相项刺在皮上所留下的伤疤称为角斗伤。4.2蛇眼和虹底:牛蝇系寄生虫,寄生在牛脊背部,成虫咬破皮层钻出后形成孔洞者称为蛇眼,愈合后或尚未钻出的幼虫在皮板上留有凹癌的痕迹者称为蛇底4.3虱叮:虱系寄生虫,被虱叮咬而造成的伤痕。轻者多发生在两欣和腹部;重者,布满全身,影响制革价值。
4.4癣癫伤:癣、癫均系皮肤病造成的伤残,破坏毛囊。轻者,毛绒粘乱,含有肤皮的称为癣;重者,毛绒脱落,板面呈凹窝的称为癫。
4.5,疮疤、伤疤:性畜患疮或受外伤,伤口感染溃烂成疮,疮愈合后脱痴称为疮疤,外伤愈合后称为伤疤,初愈,患处无毛发亮,全愈,患处新生短毛。4.6烙印伤:用烧红的金属标记,烙在皮板上所留下的痕迹,称为烙印伤。4.7折叠伤:多发生在盐、淡干皮,由于加工折叠不当或晾晒过干或储存过久,使皮板变硬、发脆,在折叠部位所产生的裂痕,称为折叠伤,折叠后受重压,也会导致折裂。4.8陈皮:储存时间过长,皮板枯燥失油无光泽者称为陈皮。盐干皮板显灰白色。4.9冻糠板:鲜皮在晾晒时受冻后使皮板颜色呈灰白色,破坏皮纤维组织者称为冻糠板。4.10,盐红脱毛:由嗜盐菌繁殖侵装所造成的使皮板纤维松弛,皮板发红,毛面用拇指推毛易脱落,严重者破坏粒面层,称为盐红脱毛。4.11浸油板:附着在皮板上的脂肪割的不净或皮板本身油性大,经过曝晒,油脂溶化浸渗在皮层内,使胶原纤维溶化成胶状,皮板呈黑色,折叠易裂,失去制革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12-25批准1993-05-01实施
SN/T0107—92
4.12脂肪浮肉:附着在皮板上凸起成块(片)的脂肪或浮肉统称为脂肪浮肉。4.12.1方法
抽取代表性样品(不低于百张),提取带脂肪浮肉之皮,用割皮小刀削去脂肪浮肉,集中衡取重量,求得脂肪浮肉百分率。
4.12.2计算公式
式中:A-—抽取皮的重量;
B一割下的脂肪浮肉重量;
C—脂肪浮肉百分率。
4.12.3幅度
脂肪浮肉不得超过5%,若超过5%可抽取第二次,两次结果加权平均,求得百分率,仍超过5%视为不合格。
4.13擦伤(鞍伤、担肩伤、套花伤):被车马挽具、绳套等磨伤肩、背和两肋部位的毛被及表皮,造成的伤疤或溃烂成疮,愈合后皮板所留下的磨伤痕迹。在背部的伤痕称为鞍伤;在肩部的伤痕称为担肩伤疤);在两肋的伤痕称为套花伤。
4.14枪伤:皮板受枪击留有弹孔,局部潜有砂粒者,称为枪伤,枪伤不但影响制革质量,还易损坏制革机械。
4.15刀伤:因剥皮不慎造成的伤残,深入皮板厚度1/3者称为描刀,超过2/3厚度为刀洞。4.16刺挂伤:牛在饲养时擦痒或铁丝网或树枝等刮伤粒面层者称为刺挂伤。4.17伤残计算
4.17.1有烙印皮的数量不得超过到货总数25%,一张皮上只限一处,烙印超过处数者按伤残计算。4.17.2
一项伤残不足者,可由另一项伤残抵补计算。4.17.3两处伤残相距5cm以内者,按-处伤残计算。4.17.4轻微已愈伤不作缺点计算。5抽样方法
5.1抽取样品的包装必须完整。
5.2数量
抽样数量:按到货明细单或发票为批,每批件(包、盘、捆)数不低于3件。100件以下抽取10件,超过100件的超过部分,按每增加20件增抽1件,不足20件的按20件计算。
等级、规格、数量发现异常现象应酌情增加抽样数量。5.3方法
5.3.1不同等级、规格应分别抽取。5.3.2按装箱单顺序号的间隔件号抽取。5.4样品保存
凡对外索赔出证的除保留原抽验的样品(照片)外,还应保留到货各等级10%原包装货物,直至索赔终止。
6检验程序
6.1仪器和工具
衡器、检验台、割皮刀。
6.2条件
SN/T0107-92
检验场地自然光线充足适宜,避免阳光直射,需要有足够的堆放场地,6.3衡重
6.3.1用校准衡器实衡重量。
6.3.2实衡毛重:将全批到货,逐件(包、盘、捆)稳放在磅盘上衡取毛重。6.3.3实衡皮重:抽取到货件数10%拆包,逐张抖掉浮盐和杂物,将所有包装物和浮盐、杂物等堆放在磅盘上,衡取皮重,求得每件平均皮重,以此推算全批皮重。6.3.4实衡净重:将去掉浮盐的皮平放在磅盘上,实衡净重。6.4求净重方法
A=B-(C+D+E)
A=F-(C+D)
式中:A—净重
B一盐湿、干皮毛重;
C——杂物质量:
一包装物质量:
E—浮盐质量;
F淡干皮毛重。
6.5要求
湿、干皮允许短重幅度,盐湿皮7%,干皮3%,超过幅度者视为短重。6.6感官检验
6.6.1步骤
(3)
按抽取的样品逐件逐张检验,以感官检验为主,先看板面,后看毛面,结合伤残面积,综合判断,评定等级。
6.6.2方法
将抽取样品板面朝上,颈部朝前或左右,平铺在检验台上,目视,先集中板面主要部位,逐渐移向次要部位,检查板面主要伤残,如腐烂变质、刀伤(洞)、浮肉和脂肪等。对疑问部位可用手触摸判断伤残程度,然后将皮翻转观查毛面。检查毛面主要伤残,如角斗伤、刺挂伤、疮疤、癣癫、虱叮、虹眼、盐红脱毛等,再结合板面,鉴别季节。
6.6.3牛皮张重(kg),主次要部位示图和幅度。大张重:盐湿皮18kg以上;
盐干皮13kg以上;
淡干皮9kg以上。
中张重:盐湿皮13kg以上;
盐干皮9kg以上;
淡干皮6kg以上。
小张重:盐湿皮9~13kg;
盐干皮4~9kg:
淡干皮4kg以上。
SN/T0107-92
主要部位
牛皮主次要部位示图
A一颈部;B一腹欣部
注:距皮边缘腹歇部位任何伤残不以缺陷论,但严重腐烂变质、盐红脱毛、虫蚀、虱可皮除外6.6.4等级要求
6.6.4.1全皮使用率:一级皮90%,二级皮80%,三级皮70%,并结合皮质优劣,主次要部位伤残轻重综合判断。
6.6.4.2降级超过5%视为不合格,等级升、降应互相抵补。6.6.4.3合同规定刀伤皮,对外索赔出证只评定亏重(不评定等级)和霉烂变质、严重虫蚀、脂肪浮肉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金城、熊健民。(京)新登字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进口生牛皮检验规程
SN/T0107—9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外三里河)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刷广印刷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
字数8千字
印张1/2:
1993年7月第一版
1993年7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3000
书号:155066·2-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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