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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310-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310-94

中文名称:出口本色手工夏布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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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手工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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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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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310-94.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grey manual grass cloth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 0310规定了出口本色手工夏布的质量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包装要求。
SN/T 0310适用于使用经过人工半脱胶处理的苎麻纱或环锭纺纯苎麻纱作经纱,半脱胶苎麻纱作纬纱,并用手工织成的各种本色夏布。
2引用标准
GB 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3291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GB 4666.机织物长 度的测定
GB 4667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GB4668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3定义
3.1 筘数:夏布的名义密度。
3.2对数:2.54cm内,经向或纬向密度根数的一半。
3.3半脱胶:用浸沤、半煮练、日晒夜露等方式除去生麻中约5%~10%胶质的一种处理方法。
3.4半脱胶苎麻纱:生苎麻经人工半脱胶处理,用针撕劈成细丝状,然后再头尾拈绩而成的纱。
4质量要求
4.1夏布以匹(约定匹长为24.60m)作为单位产品进行检验。
4.2各 种规格按成交合同检验。
4.3公差范围
各种本色手工夏布的长度,幅宽、密度允许公差范围见表1。
4.4布面质量
本色手工夏布布面质量评定按表2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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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 0310—94
上海市技术蓝许精券设汽所
登龙号Q7966156
出口本色手工夏布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grey manual grass cloth for export1994-12-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本色手工夏布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grey manual grass cloth for export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0310-—94
本规程规定了出口本色手工夏布的质量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包装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使用经过人工半脱胶处理的三麻纱或环锭纺纯苎麻纱作经纱,半脱胶芸麻纱作纬纱,并用手工织成的各种本色夏布。2引用标准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B2828
GB3291
GB4666
GB4667
GB4668
3定义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机织物长度的测定
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3.1箍数:夏布的名义密度。
3.2对数:2.54cm内,经向或纬向密度根数的一半。3.3半脱胶:用浸区、半煮练、日晒夜露等方式除去生麻中约5%~10%胶质的一种处理方法。3.4半脱胶苎麻纱:生苎麻经人工半脱胶处理,用针撕劈成细丝状,然后再头尾括绩而成的纱。4质量要求
4.1夏布以匹(约定匹长为24.60m)作为单位产品进行检验。4.2各种规格按成交合同检验。
4.3公差范围
各种本色手工夏布的长度、幅宽、密度允许公差范围见表1。表1公差范围
4.4布面质量
长度,%
宽度,%
本色手工夏布布面质量评定按表2要求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4-12-02批准经
密度,对/2.54cm
1995-05-01实施
密集性
分散性疵点
块状、条状瘫点
破损性脏点
经向疵点
纬向窥点
SN/T0310--94
表2布面质量
连续长度5cm20cm,5处
20cm~50cm,3处
50cm~100cm,1处
连续长度5cm~10cm,5处
10cm以上,3处
20cm内,10个
20cm内,5个
杂物织入
麻皮麻根
色丝织入
污、油、水、色渍
色泽不匀
破(烂)边
幅宽极差不匀率
对数极差
福宽平均值×100。
幅宽极差
注:幅宽极差不匀率三
累计5处
累计5处
累计5处
累计面积50cm
3—4级
一处经纬共断(单断)4~5根1处,一处经纬共断3根及以下2处
一处经纬共断(单断)4~5根1处,一处经纬共断3根及以下2处
±4根/2.54cm
4.5表2中经向点包括:3根及以下断(缺经,0.15cm及以上粗经,布边0.3cm及以上凹凸不平等。
表2中纬向疵点包括:2根及以下断(缺)纬,0.15cm及以上粗纬,偏差在3根/2.54cm及以下稀4.6
密弄等。
4.7连续长度为100cm以上的经向疵点不允许。4.8布面严重凹凸不平,布面有霉点(斑)者不允许。4.9一处经纬共断(单断)6根及以上的破洞、破(烂)边不允许。4.10非约定匹长的疵点允许限度参照掌握4.11幅宽在45cm以下的脏点允许限度减半掌握,幅宽在75cm以上的疵点允许限度加倍掌握。4.12经向对数在31对及以上的疵点允许限度减半掌握,经向对数在·22对及以下的疵点允许限度加倍掌握。
表2,4.5,4.6中未列入的疵点,参照所列疵点评定4.13
5检验规则
5.1检验工具
钢卷尺,织物密度镜,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5.2检验条件
本色夏布检验须在正常北向自然光线下进行,如在灯光下检验,其照明光度应约为7501x(相当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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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W日光灯管三支),光源与样品距离为1~1.2m。5.3抽样
5.3.1抽样方法
在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按同一合同(信用证),同一规格为一检验批次,并按5.3.2规定在总箱数内随机抽取应抽箱数。
5.3.2抽样数量
5.3.2.1抽样箱数
抽样箱数=√本批总箱数
(取整数)
5.3.2.2抽样匹数(见表3)
表3抽样表
AQL=4,检查水平Ⅱ
批量(匹)N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
5.4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
5.4.1不合格品
抽验数量n
长度、幅宽、密度不符合表1公差要求者为不合格品。布面质量不符合表2任一款项要求者为不合格品。
5.4.2°合格批
不合格品数小于等于A。,则判定为全批合格。5.4.3不合格批
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R。,则判定为全批不合格。5.5检验方法
5.5.1外观检验
将叠好的夏布平放摊开,目测距离约60cm,逐页翻开进行外观检验。5.5.2长度检验
用钢卷尺测量,精确至厘米。
5.5.3幅宽检验
用钢卷尺在布上均匀测量5处,精确至厘米,但距布的头尾各不小于1m,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匹布的实际幅宽,并计算幅宽极差不匀率。5.5.4密度检验
用织物密度镜在布面上随机点数2.54cm内经纬向对数(密度)各5处,但距布的头尾各不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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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距布边不小于0.1m,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匹布的实际经纬向密度(精确至1根),并计算对数(密度)极差。
6包装
6.1包装要求
6.1.1内外包装应符合合同或订货单要求,做到整齐、清洁、严密、干燥、牢固,并适应长途运输。6.1.2纸箱内应衬防潮牛皮纸,外用封箱胶带、四道编织带,“井”字型打包。6.2包装标志
6.2.1内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合同或订货单要求。6.2.2外包装标志须用不易褪色的颜料刷明唛头、标志,要求清晰、端正、没有污渍。6.3夏布的成箱回潮率不高于10.5%,超过此项标准时,不得出口。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江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江西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江西省土产进出口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青安、桂家祥、晏礼峰、徐文彬、章元生、龚华龙。(京)新登字023号
SN/T0310-199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1995年5月第一版
1995年5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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