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327.2-94
中文名称:出口油炸花生仁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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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油炸
花生仁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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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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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327.2-94.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ried groundnut kernel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 0327.2规定了出口油炸花生仁的取样和检验规程。
SN/T 0327.2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炸制的出口油炸花生仁。
2引用标准
ZBX10074出口粮食、植物油中黄曲霉素B1、B2、G1、G2检验方法
SN0142出口花生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方法
SN/T 0327.1出 口烤花生仁检验规程
3分类
3.1油炸大粒种花生仁:指各种大粒种花生仁经脱皮后用食用植物油炸制的、加拌适量调味品或不加拌调味品的花生仁。
3.2油炸小粒种花生仁:指各类型小粒种花生仁经脱皮后用食用植物油炸制的.加拌适量调味品或不加调味品的花生仁。
4术语
4.1外观、色泽及气味:整批油炸花生仁的粒形、色泽、匀整程度、洁净程度及气味。
4.2口味:油炸花生仁的口味及有无气味。
4.3口感:油炸花生仁的酥脆程度。
4.4杂质
4.4.1一般杂质:混入本品中的各种非本品物质、花生种皮、果皮及无食用价值的坏粒和焦糊粒。
4.4.2有害杂质 :各种有碍卫生的物质。.
4.5不完善粒:指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花生仁粒:
4.5.1破碎粒:明显破碎的仁粒。
4.5.2虫 蚀粒:被害虫蛀蚀的未变质的仁粒。
4.5.3损伤粒:因受冻 、热、潮、发芽、发霉等因素伤害,致种胚或子叶部分变质的仁粒。
4.5.4残留种皮粒:未脱净种皮的仁粒。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T0327.2-94
出口油炸花生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ried groundnut kernels for export
1994-12-26发布
1995-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油炸花生仁的取样和检验规程,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炸制的出口油炸花生仁。
2 引用标准
- ZBX10074 出口粮食、植物油中黄曲霉素B1、B2、G1、G2检验方法
- SN0142 出口花生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方法
- SN/T0327.1 出口烤花生仁检验规程
3 分类
3.1 油炸大粒种花生仁:指各种大粒种花生仁经脱皮后用食用植物油炸制,可加或不加调味品的花生仁。
3.2 油炸小粒种花生仁:指各种小粒种花生仁经脱皮后用食用植物油炸制,可加或不加调味品的花生仁。
4 术语
4.1 外观、色泽及气味:指整批油炸花生仁的粒形、色泽、匀整程度、洁净程度及气味。
4.2 口味:指油炸花生仁的味道及是否有异味。
4.3 口感:指油炸花生仁的酥脆程度。
4.4 杂质
4.4.1 一般杂质:混入本品中的非本品物质、花生种皮、果皮及无食用价值的坏粒和焦糊粒。
4.4.2 有害杂质:各种有碍卫生的物质。
4.5 不完善粒:指仍具有食用价值但存在缺陷的花生仁,包括破碎粒、虫蚀粒、损伤粒、残留种皮粒、沾污粒及其他不完善粒。
4.6 异品种粒:大粒种与小粒种花生仁相互混入的情况。
4.7 过氧化值:按本检验方法测得的油样中活性氧含量指标。
5 取样
以同一类型规格、同一收货人的油炸花生仁为一取样批次,每批不得大于30t,超过应分批取样。
5.1 抽扦件数按公式A=√N确定,N为批次总件数,A为抽样件数,不足一件按一件计。
5.2 用具:扦样铲、盛样袋。
5.3 操作
5.3.1 抽样前核对品名、批号、标记及件数。
5.3.2 堆垛取样:在不同部位均匀抽取样箱,每箱取样应基本一致,每批原始样品不少于2.5kg。
取样后需记录样品来源、时间、环境及取样人等信息。
5.3.3 加工过程中取样:按比例间隔取样,每批原始样品不少于2.5kg。
6 检验
6.1 外观、色泽、气味检验:在自然光下观察样品外观、色泽及气味是否正常。
6.2 品质检验流程:原始样品经四分法分取用于过氧化值、杂质、不完善粒及口味口感等检验。
6.3 杂质检验:使用天平及相关器具对样品进行称量与分拣,依据定义检出杂质及不完善粒,必要时进行切开或口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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