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340-2012
中文名称:与皮肤接触服装附件镍释放检测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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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皮肤
接触
服装
附件
释放
检测
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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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340-2012.Test method for release of nickel from clothing accessories contacted with the skin.
1范围
SN/T 3340规定了服装附件中镍释放量的测定方法。
SN/T 3340适用于各类直接与皮肤长期接触服装附件镍释放量的测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试样测试面积sample area
服装附件长期接触皮肤部分的表面。
3原理
将试样浸入人工汗液一星期。溶入人工汗液的镍离子浓度用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或其他适当的分析方法测定。镍释放量的单位为微克/平方厘米/星期(μg/c㎡/week)。
4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不含有镍的分析纯的试剂。
4.1 去离子水,电导率不大于1μS/cm。
4.2氯化钠。
4.3 DL-乳酸:质量分数大于0.88,ρ=1.21 g/ml.
4.4尿素。
4.5氨水:质量分数为 0. 25,ρ=0.91 g/mL.
4.6 稀氨水,质量分数为0.01.将氨水(4.5)10mL置于预先装有100 mL水的250 mL烧杯内,搅拌并冷却至室温,将溶液移入250mL容量瓶,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4.7硝酸,质量分数为 0.65,ρ=1.40g/mL
4.8稀硝酸 ,质量分数约为0.05。将硝酸(4.7)30mL置于预先装有350 mL水的500 mL烧杯内,搅拌并冷却至室温,将溶液移人500mL容量瓶,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标准内容
SN/T 334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与皮肤接触服装附件镍释放检测方法
Test method for release of nickel from clothing accessories contacted with the skin (EN 1811:1998+A1:2008, MOD)
2012-12-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7-01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EN 1811:1998+A1:2008《对直接插入并长期接触皮肤的制品中镍的释放量参考测试方法》。
与EN 1811:1998+A1:2008相比,本标准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章节;在试剂部分单列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或烷芳基磺酸钠)并增加镍标准溶液;在仪器部分增加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的参考条件;在试验步骤中增加工作曲线绘制及试样溶液中镍测定步骤。
本标准对原欧洲标准做了编辑性修改:以“本标准”代替“本欧洲标准”,用小数点替代逗号作为小数符号,删除前言及部分附录与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来燕芳、韩超、陈宝喜、张进、颜佳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附件中镍释放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直接与皮肤长期接触的服装附件镍释放量测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试样测试面积(sample area):服装附件长期接触皮肤部分的表面面积。
3 原理
将试样浸入人工汗液中放置一星期,溶出的镍离子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或其他适当分析方法测定,结果以微克/平方厘米/星期表示。
4 试剂
除另有说明外,使用不含镍的分析纯试剂。
4.1 去离子水(电导率≤1 μS/cm)
4.2 氯化钠
4.3 DL-乳酸(质量分数>0.88,ρ=1.21 g/mL)
4.4 尿素
4.5 氨水(质量分数0.25,ρ=0.91 g/mL)
4.6 稀氨水(约0.01%):按规定比例稀释配制
4.7 硝酸(质量分数0.65,ρ=1.40 g/mL)
4.8 稀硝酸(约0.05%):按规定比例稀释配制
4.9 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或烷芳基磺酸钠)
4.10 除脂溶液:由表面活性剂配制或使用中性除油剂
4.11 蜡或漆:用于非测试表面封闭处理,防止镍释放干扰
4.12 镍标准溶液(1000 μg/mL)
5 仪器和装置
5.1 pH计(精度0.02 pH)
5.2 分析光谱仪:推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或ICP发射光谱仪
原子吸收条件:波长232.0 nm,光谱带宽0.2 nm等
ICP条件:辅助气流量0.5 L/min,泵速100 r/min等
检测限要求:镍检测限不大于0.01 mg/L
5.3 温控水浴或烘箱(30℃±2℃)
5.4 带盖容器:采用玻璃、聚丙烯或聚四氟乙烯等非金属耐酸材料制成,用于人工汗液浸泡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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