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020-92
中文名称:出口磁带收录音机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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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磁带
收录音机
安全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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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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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020-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 of radio receiver and tape recorder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020规定了出口带宽3.81mm的盒式磁带收录音机安全要求检验程序、检验项目、抽样,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SN 0020规定了出口的交流供电,电压有效值不超过250V,带宽3.81mm的盒式磁带收录音机所必需的安全要求,如需执行其他安全标准应在合同中规定。
只有通过本规程检验合格的收录音机才能进行技术性能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 8898电 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 -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3总要求
3.1 为了在正常使用条件或故障条件下均不出现危险,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必须具备以下措施:
a. 防人身触电;
b.防人身受过高温 度的影响;
c. 防人身受机械不稳定性和运动部件的影响;
d. 防止起火。
3.2 按本规程的检验项目检验,在检验中对未列入本规程的开箱和型式试验项目,需要检验时应按GB 8898的要求进行检验
4检验方式
本规程检验方式由开箱检验和型式试验组成
4.1.开箱检验
指即将出口的产品检验
4.2型式试验
在规定的期限内的检验。以判断生产过程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型式试验由工厂或商检机构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并将检验结果报商检审核。当有疑议时,由商检会同上述部门进行复验(抽验一台或数个项目)以复验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
标准内容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 0020—92
出口磁带收录音机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 of Radio Receiver and Tape Recorder for Export
1992-09-01发布
199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出口带宽3.81 mm的盒式磁带收录音机安全要求检验程序、检验项目、抽样、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本规程规定了出口的交流供电、电压有效值不超过250 V、带宽3.81 mm的盒式磁带收录音机所必需的安全要求。如需执行其他安全标准,应在合同中规定。只有通过本规程检验合格的收录音机,才能进行技术性能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8898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3 总要求
3.1 为了在正常使用条件或故障条件下均不出现危险,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必须具备以下措施:
a)防人身触电;
b)防人身受过高温度的影响;
c)防人身受机械不稳定性和运动部件的影响;
d)防止起火。
3.2 按本规程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在检验中,对未列入本规程的开箱和型式试验项目,需要检验时应按GB 8898的要求进行检验。
4 检验方式
本规程检验方式由开箱检验和型式试验组成。
4.1 开箱检验
指即将出口产品的检验。
4.2 型式试验
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的检验,用以判断生产过程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型式试验由工厂或商检机构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并将检验结果报商检审核。当有异议时,由商检会同上述部门进行复验(抽验一台或数个项目),以复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5 检验条件
开箱检验必须具备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和提交批产品的厂检验合格报告。
6 抽样
6.1 抽样方案
6.1.1 开箱检验抽样按SN 0021—92《出口磁带收录音机技术性能检验规程》统一抽样,逐台检验。
6.1.2 型式试验在规定期限内,从检验合格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3台进行检验。
6.2 质量水平
开箱检验和型式试验项目均为致命缺陷,不允许混入合格批中。
7 技术要求
7.1 开箱检验项目
开箱检验各项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
表1 开箱检验项目
一、防触电项目
1. 电源开关、熔断器座、电压变换器等直接涉及安全的标志不正确或易擦除。
检验方法:按GB 8898第5.1条检验方法进行。
2. 电源线破损,外露金属;电源插头绝缘部分破损,外露金属。
检验方法:按GB 8898第9.1条检验方法进行。
3. 所有控制元件(如旋钮、按键等)、可触及元件(如天线端子、耳机插孔等)带电。
检验方法:按GB 8898第9.2条检验方法进行。
4. 不借助工具,用手能拆除的盖板之后,带电元件外露。
检验方法:用规定的指形试验杆、试验链及试验针通过通风孔插入机内,检查是否可触及带电元件。
5. 手动改变电压或电源种类变换操作时有触电危险。
检验方法:按GB 8898第9.1.3条检验方法进行。
6. 用规定的检验针,在高连接端子插孔25 mm范围内的任何地方检查可触及带电元件。
检验方法:按GB 8898第9.1.4条检验方法进行。
7. 用规定的检验针通过收录音机的预调控制孔,可触及带电元件。
检验方法:按GB 8898第9.1.5条检验方法进行。
二、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项目
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收录音机电源插头任一极与可触及元件之间(电源开关在“通”位),应承受3000 V(有效值)、50 Hz、1 min的耐压试验,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试验判定电流为10 mA。
抗电强度试验后,立即用直流500 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应小于4 MΩ。
2.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源插头两极之间(电源开关在“断”位)应承受1500 V(有效值)、50 Hz、1 min的耐压试验,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试验判定电流为10 mA。
抗电强度试验后,立即用直流500 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 MΩ。
三、防火项目
1. 电源导线不符合双重绝缘要求或超过安全认可条件使用。
2. 通电后冒烟、着火。
四、防机械伤人项目
1. 表面有尖锐部分,足以伤害使用者。
注:电源两极间绝缘电阻和抗电强度试验应按规定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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