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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493-1995

中文名称:出口粮谷中敌百虫残留量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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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粮谷 敌百虫 残留量 检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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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493-1995.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richlorfon residues in cereal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493规定了出口粮谷中敌百虫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诸测定方法。
SN 0493适用于出口糙米中敌百虫残留量的检验.
2曲样和制祥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4000袋(200t)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按一批总袋数的平方根[式(1)]抽职:
2.3抽样工具
23.1金属单管职样器:全长55cm (包括手柄) ,直径1.5cm ,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一半。
2.3.2 职样铲。
2.3.3分样板。
2.3.4样品筒(装):可密封。
2.3.5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4抽样方法
2.4.1倒包抽样:
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职2.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的10% (每批一般不少于3装) ,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成45°倾角,倒拖1 m以上,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检查货物的外观、气味、有无发霉、变质等,并查看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确认情况正常后,用职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职样品,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每袋抽职样品数量应基本一致。
2. 4. 2袋内抽样
按2.2规定的应抽样袋数的90%,在堆垛四周的上、中、下各层 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职。将取样器(2. 3. 1)管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抽出取样器,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抽取样品数量应与2.4. 1基本一致。
每批样品总量应不少于4kg

标准内容

出口粮中敌百虫残留量的色谱测定方法 (SH 049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粮中敌百虫残留量的抽样和制样。 2 试剂和材料 除特殊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 2.1 乙酸乙酯 2.2 乙腈 2.3 无水硫酸 3 仪器和设备 3.1 气相色谱仪 3.2 振荡器 3.3 旋转蒸发器 4 测定方法 4.1 试样制备 在抽样及制备过程中,应确保样品受到保护,避免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取样品后,应立即将其密封,标明标记并及时送交实验室。 4.2 试样保存 将试样置于-5℃以下,避光保存。 4.3 测定 a. 色谱柱:2m × 2mm (i.d.) b. 进样口温度:270℃ c. 载气:氮气,纯度≥99% d. 进样量:根据标准工作液浓度进行调整 4.4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上述测定步骤进行。 5 结果计算 5.1 测定含量 5.2 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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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493-1995 出口粮谷中敌百虫残留量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