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 0501-95 出口禽肉中拉钞里菌索残留量检验方法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501-95

中文名称:出口禽肉中拉钞里菌索残留量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41.13 KB

相关标签: 禽肉 菌索 残留量 检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 0501-95.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lasalocid residues in poultry meat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501规定了出口禽肉中拉杪里菌索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和制样及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SN 0501适用于出口鸡肉中拉杪里菌索残留量的检验。
2抽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2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批量,件              最低抽样数,件
1~25                            1
26~100                        5
101~250                     10
251~500                     15
501~1000                   17
1001~2500                 20
2.3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每件至少职- -袋作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2kg,放入清洁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2.4试样制备
从每袋原始样品中取部分有代表性样品,将可食部分放入高速组织捣碎机中捣碎均匀,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出不少于500g试样,装入洁净容器中,加封后,标明标记。
2.5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标准内容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2500件为一检验批。 2.2 抽样数量 2.3 抽样方法 2.4 试样制备 2.5 试样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过程中...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 检测出口禽肉中拉沙里菌素残留及其他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样品中的拉沙里菌素经用乙醚提取,提取液用正己烷洗涤后,用配有荧光检测器的液相色谱仪测定,绘制标准曲线法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 3.2.1 正己烷:重蒸馏。 3.2.2 四氢呋喃:重蒸馏。 3.2.3 浓氨水 3.2.4 甲醇:重蒸。 3.2.5 氮气 3.2.6 A液:取四氢呋喃150mL,甲醇30mL,在棕色瓶中充分混合。 3.2.7 B液:取3份A液与1份正己烷820mL,在量筒中充分混合。 3.2.8 流动相:A液与50μL水于250mL分液漏斗中混合,下层待用。现用现配。 3.2.9 拉沙里菌素钠标准品:纯度≥99%。用适量溶剂稀释,配成浓度为1.0 ng/mL的标准储备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液相色谱仪,并配有荧光检测器。 3.3.2 自动进样器或50μL微量进样器。 3.3.3 天平 3.3.4 均质器:500mL均质杯。 3.3.5 离心机 3.4 测定步骤 3.4.1 色谱条件 色谱柱:两个柱串联。 流动相:A液-B液。 荧光检测器:激发波长310nm,发射波长430nm。 进样量:50μL。 3.4.2 色谱测定 用流动相平衡系统,在上述条件下进行拉沙里菌素的测定。进行空白试验和试样测定。 3.6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拉沙里菌素含量 = (标准曲线查得浓度 × 稀释倍数) / 试样重量 4.1 测定低限 4.2 回收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局提出,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桂荣、沈志刚、于俐捌、王洪兵。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SN 0501-95 出口禽肉中拉钞里菌索残留量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