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502-95
中文名称:出口水产品中毒杀芬残留量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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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产品
中毒
杀芬
残留量
检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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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 0502-95.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oxaphene residues in aquatic product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502规定了出口水产品中毒杀芬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和制样及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SN 0502适用于出口鲅鱼、扇贝柱中毒杀芬残留量的检验。
21曲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10 0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每件至少取500g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2.3试样制备
将抽职的样品去鳞、去骨后,将可食部分充分捣碎,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出不少于1000g ,作为试样,装入清洁的容器中,加封后,标明标记。
2.4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及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3铡定方法
3.1方法提要
样品中的毒杀芬经用石油醚提职,净化、浓缩后,用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3.2试剂和材料
所用水为蒸馏水,所用试剂除特殊规定外均为分析纯。
标准内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规定数量。
2.2 抽样数量
3 试样制备
3.3 仪器和设备
3.3.2 微量注射器(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
3.3.3 高速组织破碎机
3.3.4 恒温水浴
3.3.5 马弗炉
3.3.6 烘箱
3.3.7 旋转蒸发器或K-D浓缩器
3.3.9 刻度试管
3.4 测定步骤
3.4.1 提取
称量并记录样品重量。使用石油醚在无水条件下进行提取。将样品置于清洁的容器中,加封后标明,并使用旋转蒸发器或K-D浓缩器进行浓缩。
3.4.3 色谱条件
3.4.3.1 色谱柱:玻璃色谱柱
进样口温度
检测器温度:300
3.4.6 结果
使用色谱法测定试样中残留物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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