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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601-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601-1996

中文名称:出口粮谷中毒虫畏残留量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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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粮谷 毒虫 残留量 检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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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601-1996.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hlor fenvi nphos residues in cereals for export.
1范围
SN 0601规定了出口粮谷中毒虫畏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一质谱测定方法
SN 0601适用于出口糙米中毒虫畏残留量的检验。
23曲祥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4000袋(200t)为-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按一批总袋数的平方根[式(1)]抽职:
2.3抽样工具
23.1单管取样器:不锈钢管,全长55cm (包括手柄) ,直径1.5cm ,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一半。
2.3.2 职样铲。
2.3.3分样板。
2.3.4样品筒(装):可密封。
2.3.5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4抽样方法
2. 4. 1倒包抽样: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职2.2规定妁应抽样件数的10% (每批一般不少于3装) ,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45°倾角,倒拖约1m ,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查看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确认情况正常后,用取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取样品,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每袋抽职样品量应基本一致。
2. 4. 2袋内抽样:按2. 2规定的应抽样袋数的90% , 在堆垛四周上、中、下各层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职。将职样器(2. 3. 1)管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抽出取样器,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抽职样品数量应与2.4. 1基本一致。
每批样品所抽职总量应不少于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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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最中农者
严示糖和基单性:中人民关和相关建通合高而者和。综准适用于出
以不超过 0
由样袋数
2.4.2 内抽样: 按
安2.2规定的店
可哺送中的
专声由是
由祥装数的90
各样品用各层以器内形定
2.3.1)管漕草
下,从
高需制足
袋一角件
尿洗激后普洗至程聚甲无异讨中,用203bzxz.net
o)i量:B6ol/hin
足度:290
选定峰高
4.4气相色谱一质谱确证让
)避样口温度 250
进样量
样液中2一体毒虫畏的峰高,
我样液的体完
测定低限。回收
标示的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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