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459-2012
中文名称: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59 MB
相关标签:
参展
植物检疫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459-2012.Rules of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lant in exhibition.
1范围
SN/T 3459规定了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程序。
SN/T 3459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专业性展览会上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注:本文件中将“专业性展览会”简称为“展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本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78植 物检疫术语:
SB/T10358-2002专业性展觅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SN/T1157-2002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
SN/T 1158-2002进 出境植物盆景检疫规程
SN/T 1386-2004进出境切花检疫规程
SN/T 1809-2006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SN/T 2119-2008 进境观赏鳞球茎检疫操作规程
SN/T 2122-2008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
SN/T 2476-2010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规程
SN/T2256-2009人境展笕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和SB/T 10358-200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疫依据
4.1中国法定的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4.2 其他规定及要求。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3459-2012
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Rules of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lant in exhibition
2012-12-12发布
2013-07-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建勇、白章红、舒劲、蒋晓鲁、谭青安、顾忠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专业性展览会上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注:本文件中将“专业性展览会”简称为“展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
SB/T 10358—2002 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SN/T 1157—2002 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
SN/T 1158—2002 进出境植物盆景检疫规程
SN/T 1386—2004 进出境切花检疫规程
SN/T 1809—2006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SN/T 2119—2008 进境观赏鳞球茎检疫规程
SN/T 2122—2008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
SN/T 2476—2010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规程
SN/T 2256—2009 进境展览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 和 SB/T 10358—2002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检疫依据
4.1 中国法定的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4.2 其他规定及要求。
5 入境前准备
5.1 检疫审批
展会主办方或其委托的展品报检单位应提前到国家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办理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审批手续。进境参展植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物或带有栽培介质的,还应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办进境许可证。
5.2 展品备案
展会主办方及其委托的展品报检单位应在展会开幕前30个工作日至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展品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展品备案申请表,遵守SN/T 2256—2009中附录A;
— 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关于展会举办的批准文件;
— 进境参展植物清单,遵守SN/T 2256—2009中附录B;
— 展位图;
— 展品管理措施。
5.3 制定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方案
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进境许可证和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疫审批单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进境参展植物中禁止携带的有害生物的基本特征、生活习性、危害部位,并制定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
5.4 场地考核与整改
5.4.1 场地考核
检验检疫机构应对进境参展植物的临时仓储和展览场地的周边环境、展览条件、隔离条件、检疫处理场所、废弃物处置措施等进行综合考核,提出疫情防控整改意见。
5.4.2 监督整改
检验检疫机构应监督和指导展会主办方及其委托的展品报检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整改意见,以确保进境参展植物得到有效监管,降低境外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的风险。
6 现场检疫
6.1 检疫工具
放大镜、镊子、毛刷、剪刀、指形管、样品袋、标签、手电筒等。
6.2 检疫条件
检疫地点应环境清洁、光线充足,无积水,无土壤及其他植物材料等杂物,有一定的防虫设施。
6.3 运载工具及包装的检疫
6.3.1 装载参展植物的集装箱打开箱门前后,对箱体、箱门周边喷洒拟除虫菊酯类药剂进行防疫处理。
6.3.2 仔细核查展品包装与包装声明是否相符,仔细检查集装箱底板、内壁及货物外包装有无害虫、螨、杂草、软体动物、啮齿动物等有害生物和土壤等禁止进境物。
6.3.3 发现有害生物或土壤等禁止进境物时,应及时进行除害处理,并采集样品。
6.4 参展植物的检疫及抽样
6.4.1 参展植物的检疫
6.4.1.1 植物苗木类
按照SN/T 1157—2002中第5章进行检疫。
6.4.1.2 植物种子类
按照SN/T 1809—2006中第5章进行检疫。
6.4.1.3 鳞球茎类
按照SN/T 2119—2008中第6章进行检疫。
6.4.1.4 盆栽植物及栽培介质类
按照SN/T 1158—2002中第5章进行检疫。
6.4.1.5 切花类
按照SN/T 1386—2004中第5章进行检疫。
6.4.1.6 其他植物繁殖材料
按照SN/T 2476—2010中第6章进行检疫。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