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459-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459-2012
中文名称: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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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参展
植物检疫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459-2012.Rules of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lant in exhibition.
1范围
SN/T 3459规定了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程序。
SN/T 3459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专业性展览会上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注:本文件中将“专业性展览会”简称为“展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本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78植 物检疫术语:
SB/T10358-2002专业性展觅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SN/T1157-2002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
SN/T 1158-2002进 出境植物盆景检疫规程
SN/T 1386-2004进出境切花检疫规程
SN/T 1809-2006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SN/T 2119-2008 进境观赏鳞球茎检疫操作规程
SN/T 2122-2008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
SN/T 2476-2010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规程
SN/T2256-2009人境展笕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和SB/T 10358-200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疫依据
4.1中国法定的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4.2 其他规定及要求。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459-2012
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Rules of quarantine for imported plant in exhibition2012-12-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bzxz.net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3459—2012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建勇、白章红、舒劲、蒋晓鲁、谭青安、顾忠盈。1范围
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程序SN/T3459—2012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专业性展览会上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注:本文件中将“专业性展览会”简称为“展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尼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本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478植物检疫术语
SB/T10358—2002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SN/T1157—2002进出境植物苗木检疫规程SN/T1158--2002进出境植物盆景检疫规程SN/T1386—2004进出境切花检疫规程SN/T1809—2006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进境观赏鳞球茎检疫操规程
SN/T2119—2008
SN/T2122—2008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
品检疫抽样
SN/T2476---2010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规程
SN/T2256--2009人境展览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
GB/T20478和SB/T10358-
4检疫依据
200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1中国法定的进境植物检疫要求。4.2其他规定及要求。
5入境前准备
5.1检疫审批
展会主办方或其委托的展品报检单位应提前到国家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办理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审批手续。进境参展植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境物或带有栽培介质的,还应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办进境许可证。
SN/T3459—2012
5.2展品备案
展会主办方及其委托的展品报检单位应在展会开幕前30个工作日至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展品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展品备案申请表,遵守SN/T2256—2009中附录A;一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关于展会举办的批准文件;—进境参展植物清单,遵守SN/T2256—2009中附录B;一展位图:
一展品管理措施。
5.3制定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方案
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进境许可证和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疫审批单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进境参展植物中禁止携带的有害生物的基本特征、生活习性、危害部位,并制定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5.4场地考核与整改
5.4.1场地考核
检验检疫机构应对进境参展植物的临时仓储和展览场地的周边环境、展览条件、隔离条件、检疫处理场所、废弃物处置措施等进行综合考核,提出疫情防控整改意见。5.4.2监督整改
检验检疫机构应监督和指导展会主办方及其委托的展品报检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整改意见,以确保进境参展植物得到有效监管,降低境外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的风险。6现场检疫
6.1检疫工具
放大镜、镊子、毛刷、剪刀、指形管、样品袋、标签、手电筒等。6.2检疫条件
检疫地点应环境清洁、光线充足,无积水,无土壤及其他植物材料等杂物,有一定的防虫设施。6.3运载工具及包装的检疫
6.3.1装载参展植物的集装箱打开箱门前后,对箱体、箱门周边喷洒拟除虫菊酯类药剂进行防疫处理。
6.3.2仔细核查展品包装与包装声明是否相符,仔细检查集装箱底板、内壁及货物外包装有无害虫、螨、杂草、软体动物、啮齿动物等有害生物和土壤等禁止进境物。6.3.3发现有害生物或土壤等禁止进境物时,应及时进行除害处理,并采集样品。2
6.4参展植物的检疫及抽样
6.4.1参展植物的检疫
6.4.1.1植物苗木类
按照SN/T1157一2002中第5章进行检疫。6.4.1.2植物种子类
按照SN/T1809—2006中第5章进行检疫。6.4.1.3鳞球茎类
按照SN/T2119一2008中第6章进行检疫。6.4.1.4盆栽植物及栽培介质类
按照SN/T1158-2002中第5章进行检疫。6.4.1.5切花类
按照SN/T1386一2004中第5章进行检疫。6.4.1.6其他植物繁殖材料
按照SN/T2476一2010中第6章进行检疫。6.4.2参展植物的抽样
按照SN/T21222008中第5章进行抽样。SN/T3459—2012
参展植物数量少于SN/T2122一2008中第5章规定的最低样品数量要求的,可免于抽样,仅抽取带有害生物危害症状的展品送样;必要时可将整批参展植物送实验室检疫,待实验室检疫合格后方准予其参展。
7实验室检疫
将现场所抽样品送至实验室,重点对具有自主扩散能力的有害生物进行鉴定,并对样品可能携带的病原体种类进行评估。
鉴于展会时效性较强,参展植物的检疫鉴定应优先、快速、准确。8结果评定与检疫处理
8.1检疫合格
进境参展植物经现场检疫及实验室检疫,符合我国对进境植物的法定检疫要求的,准予参展。8.2检疫不合格
8.2.1对可能携带植物病原体的植物,通过加强展会现场监管,能有效防止有病原体扩散的,准3
SN/T3459—2012
予参展。
8.2.2对携带具有自主扩散能力的有害生物的植物,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参展;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禁止参展,作退货或销毁处理。9样品保存及处理
按照SN/T2122一2008中第10章、第11章进行保存和处理。10展会现场监管
10.1展示要求
10.1.1进境参展植物与国内参展植物应设立在空间相对隔离的展上展出,防止疫情扩散和交叉污染;进境参展植物与国内参展植物展台相互交叉,或植物混杂在一起展出、使用的,展会结束后主办方应负责将所有植物及废弃物进行回收。10.1.2进境参展植物为种子、种球的,不得散装展出,应放置在密闭的容器中展示;带有裁培介质的植物,应裁培在可防止水和介质流失的容器中展出。。10.1.3参展植物的展台旁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处置箱,用于放置丢弃的植物残枝落叶及栽培介质,展览期间,主办方每天应派专人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并封存至封闭式的容器内。10.1.4进境参展植物、裁培介质及植物性废弃物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销售、赠送、丢弃或带出展馆。
10.2展馆巡查及疫情监测
10.2.1检验检疫机构应派出检疫人员对展会现场实施巡查监督和疫情监测。10.2.2巡查中发现未经申报的进境植物或发现植物疫情且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应立即责令主办方将相关植物撤下展台集中封存。并对展台周边区域进行防疫处理。10.2.3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展出地和临时隔离场所内设置昆虫诱捕器具,进行疫情监测,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且无法确认寄主的,应对监测区域内所有植物及场地进行防疫处理。11展后处理
11.1检验检疫机构应对临时仓储地和展览场地进行防疫处理。11.2展会结束后,进境参展植物全部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对于需要留购、赠送的植物,应按一般贸易方式重新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11.3检验检疫机构应监督主办方及其委托的报检单位将展览期间封存的非法进境植物、植物性废弃物、展商放弃的植物及被疫情污染的植物集中进行销毁处理,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11.4展会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展出地和临时隔离场所内的有害生物监测。12核销和结案
展会主办方及其委托的报检单位应在展会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展品核销写结案手续。退运或留购、赠送的进境参展植物分别凭加盖海关验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货物4
报关单》进行核销。
13信息上报
SN/T3459—2012
进境参展植物现场检疫或展览期间发现重大植物疫情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14档案管理
展会结束后,检验检疫机构应将所有进境参展植物的检验检疫及监管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归档保存。
SN/T3459-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SN/T3459—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2013年6月第一版
字数12千字
2013年6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5315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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