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249-2015
中文名称:造纸木片水分含量及基本密度测定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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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造纸
木片
水分
含量
密度测定
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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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249-2015.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and basic density of wood chips for the pulp.
1范围
SN/T 4249规定了造纸木片水分含量和基本密度的测定方法。
SN/T 4249适用于生产纸浆用木片水分含量和基本密度的测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基本密度basic density
木片样品处于饱和水分状态时单位体积的烘干质量
2.2烘干质量oven-dry mass
木片样品烘干至恒重后的质量
2.3生材体积green volume ; soaked volume
当木片样品处于饱和水分状态时的体积。
3原理
3.1 水分含量
造纸木片在(105±2)°C干燥至恒重,以木片质量损失计算水分的质量分数。
3.2 基本密度
利用水的密度为1g/cm3 ,饱和水试样人水后排出水的质量与试样体积数值相等,可求出木片样品生材体积。烘干质量与生材体积之比即为基本密度。
4仪器和材料
4.1 金属浅盘:适于盛装样品。
4.2干燥箱 :应满足(105±2)°C的控制要求。
4.3 天平:感量为0.1g。
4.4样品篮:不锈 钢网布材质,网孔直径2mm×2mm,带盖,可闭合。建议直径为170mm,高度为200 mm。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4249—2015
造纸木片水分含量及基本密度测定方法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and basic density of wood chips for the pulp
发布日期:2015-05-26
实施日期:2016-01-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海燕、周波、陈新焕、李拥军、唐建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木片水分含量和基本密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纸浆用木片水分含量和基本密度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基本密度 (basic density):木片样品处于饱和水分状态时单位体积的烘干质量。
2.2 烘干质量 (oven-dry mass):木片样品烘干至恒重后的质量。
2.3 生材体积 (green volume; soaked volume):当木片样品处于饱和水分状态时的体积。
3 原理
3.1 水分含量:造纸木片在(105±2)℃干燥至恒重,以木片质量损失计算水分的质量分数。
3.2 基本密度:利用水的密度为 1g/cm³,饱和水试样浸水后排出水的质量与试样体积数值相等,可求出木片样品生材体积。烘干质量与生材体积之比即为基本密度。
4 仪器和材料
4.1 金属浅盘:适于盛装样品。
4.2 干燥箱:应满足(105±2)℃的控制要求。
4.3 天平:感量为 0.1g。
4.4 样品篮:不锈钢网布材质,网孔直径 2mm×2mm,带盖,可闭合。建议直径为 170mm,高度为 200mm。
4.5 样品筛:孔径 5mm~12mm。
4.6 毛巾:全棉或亚麻材质,不起毛。清洁、干燥、吸水力强。新毛巾首次使用前应至少清洗 6 次。
4.7 容器:用于储水浸没样品篮,透明材质为宜。
5 试样制备
5.1 实验前,将样品过筛,丢弃筛下物及明显过大的木片或木条,并将附在试样上的木屑、碎片清除干净。
5.2 水分含量测定要求准备 3 份样品做平行试验。测定同一树种木片样品基本密度时,要求准备 2 份样品做平行试验。测定多树种木片样品基本密度,要求准备 4 份样品做平行试验。
6 水分含量测试
6.1 称量空的干燥金属浅盘 (4.1) 质量,记为 W₀。
6.2 取 200g 样品置于金属浅盘中,使样品尽量平铺,立即称取其质量,记为 W₁。
6.3 将盛有样品的金属浅盘放入(105±2)℃干燥箱中干燥 12h 后,移出干燥箱迅速称量并记录读数。将金属浅盘迅速放回干燥箱继续干燥后,每隔 1h 再次称量样品。相邻两次称量的差值不大于前一次试样质量的 0.1%,认为已达恒重,以最后一次称量的结果作为干燥后样品和金属浅盘的总质量,记为 W。
6.4 在金属浅盘达到室温前称量以及样品在称量的过程中接触周围空气可能引入误差。对于本方法,这些误差忽略不计,但应避免延长时间等待天平读数稳定。
7 基本密度测试
7.1 浸泡:取 200g 样品,称取其准确质量,记为 M₁。将木片完全浸于水中,煮沸处理 2h。煮沸过程中,可不断添加热水,确保木片始终被浸没。2h 后,如果木片没有下沉,则可适当延长煮沸时间,但最长不超过 4h。
7.2 排水:使用样品筛子摇去木片表面多余水分,再用干燥洁净的毛巾轻拍木片表面吸除水分,整个过程不超过 45s。
7.3 生材体积的测定
7.3.1 将容器 (4.7) 注满处于室温的水(不超过 25℃),并置于天平上 (4.3)。将空的样品篮 (4.4) 固定到支架上。调整样品篮,使其完全浸入水中,标记支架入水位置。使用去皮功能,使得天平的最初读数为 0。
7.3.2 立刻将 7.2 中排水后的木片移至样品篮 (4.4) 中,并马上将其完全浸入容器 (4.7) 中。旋转或者摇晃样品篮确保所有附着在木片表面的空气都被清除。保持样品篮 (4.4) 浸入水中的同时,将其连接到支架上。调整支架使得入水深度与 7.3.1 中标记位置一致,并检查确保样品篮没有触碰到水容器内壁(见图 1)。记录天平的读数 M₂。
(图 1 测定木片生材体积装置包含:支架、样品篮 (4.4)、容器 (4.7)、天平 (4.3))
7.4 测量烘干质量:取 200g 样品,称取其准确质量,记为 M₃。按 7.1~7.3 步骤处理,将木片烘干至恒重,测量其烘干质量,记为 M。
8 结果计算
8.1 木片样品的水分含量按式 (1) 计算:
X = [(W₁ - W) / (W₁ - W₀)] × 100%
式中:
X 为样品的水分含量;
W₁ 为干燥前样品和金属浅盘的总质量;
W 为干燥后样品和金属浅盘的总质量;
W₀ 为金属浅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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