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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28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282-2015

中文名称:国境口岸尼帕病毒病监测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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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国境 口岸 尼帕 病毒 监测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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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282-2015.Codes for surveillance of nipah virus disease at frontier ports.
1范围
SN/T 4282规定了国境口岸尼帕病毒病的监测对象、内容与方法、诊断及处置。
SN/T 4282适用于国境口岸对尼帕病毒病的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489实验室生 物安全通用要求
WS23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尼帕病毒病nipah virus disease
由尼帕病毒(Nipah virus)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病。其特征 为急性发热性脑炎和高死亡率。通过接触患者的分泌物和排泄物,可以直接人传人,直接与病猪或其受污染的组织接触也可感染该病毒。有报道认为,该病毒可通过呼吸道产生的飞沫进行传播。
4对象
4.1国境口岸入出境旅客及交通员工。
4.2在华外籍人员 、华侨及港、澳、台胞。
5内容与方法
5.1疫情收集 、分析
收集、整理和掌握国际、国内、本口岸尼帕病毒病的疫情动态,建立本口岸尼帕病毒病的登记、报告制度,对口岸有关尼帕病毒病的疫情资料进行定期统计分析,预测本口岸疫情流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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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282—2015
国境口岸尼帕病毒病监测规程
Codes for surveillance of nipah virus disease at frontier ports2015-05-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42822015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玉兰、刘胜牙、董瑞玲、叶健忠、张叔平、李东晓。I
1范围
国境口岸尼帕病毒病监测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尼帕病毒病的监测对象、内容与方法、诊断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对尼帕病毒病的监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4282—201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WS23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尼帕病毒病nipahvirusdisease
由尼帕病毒(Nipahvirus)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病其特征为急性发热性脑炎和高死亡率。通过接触患者的分泌物和排泄物,可以直接人传人,直接与病猪或其受污染的组织接触也可感染该病毒。有报道认为,该病毒可通过呼吸道产生的飞沫进行传播4对象
国境口岸人出境旅客及交通员工。4.1
4.2在华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胞。5内容与方法
5.1疫情收集、分析
收集、整理和掌握国际、国内、本口岸尼帕病毒病的疫情动态,建立本口岸尼帕病毒病的登记、报告制度,对口岸有关尼帕病毒病的疫情资料进行定期统计分析,预测本口岸疫情流行趋势。5.2现场监测
在国境口岸入出境现场对入出境人员和交通工具员工进行现场检疫检测,通过医学巡查、健康咨询并结合入出境健康申明情况,发现可疑尼帕病毒病对象1
SN/T4282—2015
日常监测
对国境口岸有关的从业人员通过日常卫生监督,发现可疑尼帕病毒病对象。5.4流行病学史
密切接触被感染的猪,暴露于蝙蝠或其栖息地,密切接触被感染的人。5.5临床诊断依据
5.5.1临床表现:患者最初出现类似流感的临床症状,但很快就会发展成脑炎的临床表现为其主要特征。一般先经过3d~14d的发热和头痛期,然后出现嗜睡、全身性肌痛以及明显的脑炎和(或)脑膜炎的症状和体征,24h~48h后即可进一步发展至昏迷。少数患者也可伴有呼吸道症状,部分患者还可伴有高血压和心动过速,重症患者的病情可迅速恶化而导致不可逆性的低血压而死亡。5.5.2影像学检查:胸片可显示轻度心界扩大,末梢血管扩张,但无大片阴影,表现为非典型肺炎性病灶。脑部MRI检查可见局灶性的密度增强病灶,大脑皮质下白质区密度增强更明显。5.5.3脑电图检查:呈周期性癫痫样放电波形,并超过两侧题部,提示为严重的弥漫性脑病。5.6实验室诊断依据
5.6.1生物安全要求
生物安全遵循以下要求:
个人防护遵循GB19489;
-实验室应遵循GB19489和WS233对生物安全4级(BSL-4)、2级(BSL-2)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
使用过的实验用品应遵照GB19489对废弃物的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一疑似人感染尼帕病毒的材料的包装及转运应符合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科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5.6.2病原学诊断依据
5.6.2.1病毒分离:BSL-4实验室条件下,接种至Vero或RK-13细胞,观察细胞病变效应(CPE),中和试验确证尼帕病毒。
5.6.2.2实时荧光RT-PCR方法:BSL-2实验室条件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下,分析受检样品的CT值5.6.2.3RT-PCR方法:BSL-2实验室条件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下,对受检样品的扩增产物进行基因测序,分析获得的基因序列与已经报道的尼帕病毒基因序列同源性。5.6.3血清学诊断依据
5.6.3.1ELISA检查:BSL-2实验室条件下,血液和脑脊液标本的抗尼帕病毒IgM和IgG抗体呈阳性5.6.3.2血清中和试验:BSL-4实验室条件下,血清和病毒在96孔中预先温育后,再加人到有Vero细胞的孔中。培养3d后观察结果,那些彻底阻止出现CPE的血清记为阳性。5.6.4组织病理学诊断依据
免疫组织化学包括免疫荧光,免疫酶染色试验,金标记抗体试验等,实验室要求为BSL-2级,2
6诊断
疑似病例
符合以下任一项者为疑似病例:符合5.4和5.5;
—符合5.6.2.2;
—符合5.6.3.1;
符合5.6.4。
确诊病例
符合以下任一项者为确诊病例:符合5.6.2.1;
符合5.6.2.3;
—符合5.6.3.2。
6.3密切接触者
符合以下任一项者为密切接触者:与感染尼帕病毒的人或动物直接接触者;SN/T4282-—2015
一与感染尼帕病毒的人或动物的排泄物或被其污染的物质(包括气溶胶)接触者。7处置
疫情报告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在2h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出人境人员传染病报告卡见附录A。
2个案调查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应当及时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尼帕病毒病个案调查表,参见附录B
7.3监管措施
7.3.1对在监测中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病例按以下方式处理:一一对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实施必要的卫生措施,并发给就诊方便卡;一一对在国际航行交通工具员工和口岸从业人员中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病例,在医疗机构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之前,应调离工作岗位。2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可能接触到的物品及环境等用煮沸、高压蒸汽、紫外线照射等方式进行相应7.3.2
消毒。
3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登记,并实施后续监测3
SN/T4282—2015
姓名:
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海员证国籍: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发病地点: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出入境人员传染病报告卡
出入境人员传染病报告卡
发病订正死亡
性别:男、女
号码: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文盲职业:农民、工人、公务员、职员、学生、船员、饮食从业人员、商人、服务员、驾驶员、技术人员家务或无业、其他发病日期:
确诊日期:
预防接种史:全程、部分、某种日
诊断依据:临床、流行病学、特异性诊断诊断(病名):
初诊日期:
死亡日期:
艾滋病性病传染源:非婚、同性恋、配偶、血液、母婴、吸毒、不详处理结果:
报告人:
审核人:
报告日期:
联系电话:
报告单位:
卡片编码:
出生日期:
(盖章)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国境口岸尼帕病毒病个案调查
尼帕病毒病个案调查表参见表B.1。尼帕病毒病个案调查表
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个案获取渠道:个人申报口
国籍: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现场检验检疫发现
交通工具负责人申报口
B1.2国际旅行史:
B1.3临床症状和体征:
1.发病时间
4.发热:有
无口5.头痛:有口
2.颈部控
口岸体检人员发现口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无口 3.背部疼摩:有口
无口6.嗜睡:有口无口
8.意识混乱:有
9.颤抖:有口
B1.4流行病学调查:
1.既往病史:
2.发病前数天是否到过疫区:有无3.是否参加牧场工作:有口无口0.香迷:有口
7.李,有口无口
SN/T4282—2015
无口11.呼吸道症状:有口无口
4.发病前是否接触猪、犬、猫、马、羊等家畜或野生动物如蝙蝠、或鼠等:有口
5.发病前是否与尼帕病毒病患者接触:有6.有无家庭其他成员出现过类似症状:有B1.5临床检查:
影像学检查:
脑电图检查:
血常规、生化检查:
B1.6实验室检测:
病原学检测:
血清学检测:
组织病理学检查
B1.7诊断:
B1.8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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