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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326.8-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326.8-2014

中文名称: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技术要求第8部分:高压钠灯的能效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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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照明 器具 检验 技术 高压 钠灯 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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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3326.8-2014.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ighting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8:Energy efficiency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lamps.
1范围
SN/T 3326.8规定了进出口高压钠灯的能效的检验技术要求、抽样和试验方法、检验和合格判定。
SN/T 3326.8适用于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功率小于1000w且带有透明玻壳或非透明玻壳的高压钠灯,配以相应的镇流器和触发器,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内正常启动和燃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259- -2005高压钠灯
GB19573-2004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SN/T 2838.2- -2011 进出口 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第2部分:术语和定义
ANSI C78.376- 2001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hromaticity of Fluorescent Lamps
CEL-006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CIE 13.3-1995 Method of Measuring and Specifying Color Rendering of Light Sources
CIE 15:2004 Colorimetry
3术语和定义
GB 19573- 2004 、SN/T 2838.2-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压钠灯初始光通f 量initial luminous flux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vapour lamps
高压钠灯老炼100h后所测得稳定工作状态下的光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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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326.8-—2014
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技术要求
第8部分:高压钠灯的能效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the inspection of lighting appliances forimport and export--Part 8:Energy efficiency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lamps2014-04-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11-01实施
SN/T3326《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技术要求》共分为8部分:第1部分:自镇流荧光灯的能效;一一第2部分:白炽反射灯的能效;—第3部分:双端荧光灯的能效;-第4部分:镇流器的能效;
-第5部分:LED灯的能效;
第6部分:出口标志照明灯的能效;一第7部分:单端荧光灯的能效;一第8部分:高压钠灯的能效。
本部分为SN/T3326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3326.8—20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建松、王伟华、胡建丰、洪颖、陈建彬、章回、周融、安伟、王涛。I
1范围
进出口照明器具检验技术要求
第8部分:高压钠灯的能效
SN/T3326.8—2014
SN/T3326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高压钠灯的能效的检验技术要求、抽样和试验方法、检验和合格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功率小于1000W且带有透明玻壳或非透明玻壳的高压钠灯,配以相应的镇流器和触发器,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内正常启动和燃点。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3259—2005高压钠灯
GB19573一2004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SN/T2838.2一2011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第2部分:术语和定义ANSIC78.376--2001SpecificationsfortheChromaticityofFluorescentLampsCEL-006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CIE13.3--1995Method of Measuring and Specifying Color Rendering of Light SourcesCIE15:2004Colorimetry
EN60662High-pressuresodiumvapourlampsIES LM-47-11LifeTesting of High IntensityDischarge(HID)LampsIESLM-51-11Electrical andPhotometricMeasurements ofHighIntensityDischargeLamps3术语和定义
GB19573—2004、SN/T2838.2—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压钠灯初始光通量initial luminousfluxforhigh-pressuresodiumvapourlamps高压钠灯老炼100h后所测得稳定工作状态下的光通量。3.2
高压钠灯初始光效initial luminousefficacyforhigh-pressuresodiumvapourlamps评定高压钠灯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是高压钠灯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limited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high-pressuresodiumvapourlamps允许高压钠灯样本量的最低平均初始光效值,单位为流明每瓦(1m/W)。该样本量为按照GB/T13259—2005交收检验光通量项目抽样方案随机抽取的样本量。1
SN/T3326.8—2014
光通维持率lamplumenmaintenancefactor灯在其寿命中一给定时间的光通量与其初始光通量之比,此期间灯在规定的条件下燃点。3.5
灯的残存率lampsurvivalfactor在指定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和开关转换频率下能继续工作的灯与总灯数比例。3.6
符合性验证模式
modeof complianceverification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程序。
检验批inspection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的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技术要求
进口到中国的高压钠灯
基本要求
其性能应符合GB/T13259—2005的要求4.1.2
能效等级及光通维持率
能效等级
高压钠灯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各等级样本量的平均初始光效值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并且单个样本的初始光效不能低于各等级平均初始光效值的90%。
额定功率/W
光通维持率
高压钠灯能效等级
最低平均初始光效值/(lm/W)
能效等级
高压钠灯在燃点2000h时,50W、70W、100W、1000W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85%,150W、2
250W、400W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0%。4.1.3
能效限定值及光通维持率
SN/T3326.8—2014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并且单个样本的初始光效值应不低于3级的90%。其光通维持率应符合4.1.2.2的规定。节能评价值及光通维持率
高压钠灯节能评价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2级,并且单个样本的初始光效值应不低于2级的90%。其光通维持率应符合4.1.2.2的规定。4.1.5
能源效率标识
能源效率标识应符合CEL-006的规定4.2
出口到欧盟成员国的高压钠灯
能效要求
从2012年4月13日开始,显色指数Ra≤60表
标称功率/W
P≤45
455575105155255的高压钠灯需达到表2中所列出的额定最小光效值,Ra<60的高压钠灯额定最小光效值额定光效(透明灯)/(lm/W)
额定光效(非透明灯)/(lm/W)≥60
≥105
显色指数Ra>60的高压钠灯应至少满足表3中所列出的额定最小光效值。
标称功率/W
P≤55
5575105155255性能要求
Ra>60的高压钠灯额定最小光效值额定光效(透明灯)/(lm/W)
额定光效(非透明灯)/(lm/W)>60
从2012年4月13日开始,高压钠灯在燃点12000h及16000h后的光通维持率和灯的残存率应3免费标准bzxz.net
SN/T3326.8—2014
满足表4要求。
照明时间/h
12000(P≤75W)
16000(P>75W)
表4高压钠灯光通维持率和灯的残存率要求光通维持率
4.3出口到美国的高压钠灯
性能要求
初始光效
灯的残存率
2013年9月1日前,高压钠灯初始光效应不低于651m/W;2013年9月1日后,高压钠灯初始光效应不低于701m/W。
2寿命要求
高压钠灯平均寿命应不低于10000h,50%的样品需在达到寿命后仍然正常工作。4.3.1.3
光通维持率
高压钠灯在燃点到寿命的40%(最少4000h)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80%,80%的样品需符合光通维持率的要求。
4.3.1.4相关色温要求
高压钠灯必须声明一个相关色温:2700K/3000K/3500K/4000K/4100K/5000K(商用),90%的样品色容差需落人麦克亚当7步椭圆坐标内。4.3.1.5显色指数要求
高压钠灯显色指数应不低于80,80%的样品需符合显色指数要求。4.3.2能效要求
适用时,应符合美国相关法规的要求。4.4出口到其他国家(区域)的高压钠灯适用时,其能效应符合使用国家(区域)的技术法规的要求5抽样
5.1进口到中国的高压钠灯
从被抽到批次的商品中随机抽取至少3只代表性样品。5.2出口到欧盟成员国的高压钠灯从被抽到批次的商品中随机抽取至少20只代表性样品。4
5.3出口到美国的高压钠灯
SN/T3326.8—2014
从被抽到批次的商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0只代表性样品用于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相关色温和显色指数的检验,至少10只代表性样品用于寿命检验。5.4出口到其他国家(区域)的高压钠灯适用时,应按照使用国家(区域)技术法规的要求。6试验方法
6.1进口到中国的高压钠灯
高压钠灯平均初始光效和光通维持率的测试方法应按照GB19573一2004中第5章的规定进行。6.2出口到欧盟成员国的高压钠灯高压钠灯消耗的功率、光通量及灯的残存率的测试方法应按照标准EN60662要求进行。6.3出口到美国的高压钠灯
高压钠灯初始光效的测试方法应按照IESLM-51-11要求进行,寿命、光通维持率的测试方法应按照IESLM-47-11要求进行,相关色温的测试方法应按照IESLM-51-11、CIE15:2004、ANSIC78.376-2001要求进行,显色指数的测试方法应按照IESLM-51-11、CIE13.3--1995要求进行。6.4出口到其他国家(区域)的高压钠灯适用时,应按照使用国家(区域)技术法规的要求。7
检验及合格判定
7.1进口到中国的高压钠灯
7.1.1检验监管模式和方式
进口到中国的高压钠灯的能效,采用符合性验证模式,即核查产品能效检测报告,抽取一定比例批次的商品进行能效标识核查和抽样检测。7.1.2能效检测报告核查
7.1.2.1能效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CEL-006附件2的规定。7.1.2.2在能效检测报告中,产品的能源效率实测值和能效等级应符合4.1.2和4.1.3的要求。7.1.3能效标识核查
产品上的能效标识应符合4.1.5的规定。7.1.4抽样检测
依据本部分5.1的要求进行抽样,依据GB19573-—2004中的试验方法测试,如结果符合本部分4.1的要求,则抽样检测合格,否则为抽样检测不合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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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合格判定
对一个检验批,只有产品能效检测报告核查、能效标识核查(适用于被抽到的检验批)和抽样检测(仅对被抽到的检验批)均合格,方可判定该批进口高压钠灯能效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能效检验不合格。
7.2出口到欧盟成员国的高压钠灯7.2.1检验监管模式和方式
采用符合性验证模式,即文件核查和抽取一定比例批次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7.2.2文件核查
符合性声明或能效检测报告中,检测的项目、内容和结果应符合本部分4.2的要求。7.2.3抽样检测
依据本部分5.2的要求进行抽样,如结果平均值符合本部分4.2的要求,则抽样检测合格,否则为抽样检测不合格。
7.2.4合格判定
对一个检验批,只有文件核查和抽样检测(仅对被抽到的检验批)均合格,方可判定该批出口高压钠灯能效检测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能效检测不合格。7.3出口到美国的高压钠灯
7.3.1检验监管模式和方式
采用符合性验证模式,即文件核查和抽取一定比例批次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7.3.2文件核查
符合性声明或能效检测报告中,检测的项目、内容和结果应符合本部分4.3的要求。7.3.3抽样检测
依据本部分5.3的要求进行抽样,如结果符合本部分4.3的要求,则抽样检测合格,否则为抽样检测不合格。
7.3.4合格判定
对一个检验批,只有文件核查和抽样检测(仅对被抽到的检验批)均合格,方可判定该批出口高压钠灯能效检测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能效检测不合格。7.4出口到其他国家(区域)的高压钠灯适用时,其能效应符合使用国家(区域)技术法规的要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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