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293-2015
中文名称:进出境洗净羊毛检疫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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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境
洗净
羊毛
检疫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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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293-2015.Quarantine protocol for entry and exit scoured wool.
1范围
SN/T 4293规定了进出境洗净羊毛(绒)类的外观特征、乙醇萃取物含量、含杂率等方面评价的通用要求洗净羊毛(绒)类乙醇萃取物含量、含杂率的检测精密度,以及检测判定方法。
SN/T 4293适用于进出境洗净羊毛(绒)类检疫的总体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269羊毛 试验取样方法
GB 18267山羊绒
SN/T2959昆虫常规检疫规范
SN/T 3176杂草 常规检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乙醇萃取物ethanol extractives
用乙醇作溶剂,从洗净毛表面或组织内部萃取的物质。
3.2油脂率grease content rate
试样在萃取后,得到残留物占试样的百分数。.
3.3含杂率impurity rate
洗净毛中土杂.粪便、草屑等杂质质量所占的百分数。
3.4杂质impurity
土杂、粪便.草屑等毛纤维以外杂物,不包括苍耳、草籽等植物性杂质。
3.5 植物性杂质 vegetable matter
粘连或附着在洗净毛(绒)中的草籽、种子、苍耳、硬头草籽、螺旋草刺等。
3.6恒重 constant weight
试样经过一定时间的处理,前后两次称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的质量的0.05%,后一次的质量为恒重。
标准内容
SN/T4293—2015 进出境洗净羊毛检疫技术规范
Quarantine protocol for entry and exit scoured wool
发布日期:2015-09-02
实施日期:2016-04-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畜牧业质量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军、罗丽疆、段晓东、朱建民、郑文新、王海珍、季新城、哈森、徐新龙、戴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洗净羊毛(绒)类的外观特征、乙醇萃取物含量、含杂率等方面评价的通用要求,洗净羊毛(绒)类乙醇萃取物含量、含杂率的检测精密度,以及检测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洗净羊毛(绒)类检疫的总体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269 羊毛试验取样方法
GB 18267 山羊绒昆虫常规检疫规范
SN/T 2959 杂草常规检测规范
SN/T 317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乙醇萃取物 (ethanol extractives):用乙醇作溶剂,从洗净毛表面或组织内部萃取的物质。
3.2 油脂率 (grease content rate):试样在萃取后,得到残留物占试样的百分数。
3.3 含杂率 (impurity rate):洗净毛中土杂、粪便、草屑等杂质质量所占的百分数。
3.4 杂质 (impurity):土杂、粪便、草屑等毛纤维以外杂物,不包括苍耳、草籽等植物性杂质。
3.5 植物性杂质 (vegetable matter):粘连或附着在洗净毛(绒)中的草籽、种子、苍耳、硬头草籽、螺旋草刺等。
3.6 恒重 (constant weight):试样经过一定时间的处理,前后两次称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的质量的0.05%,后一次的质量为恒重。
3.7 粗花毛 (tweed wool):毛色杂乱的粗毛,直径在52.5μm及以上的绵羊毛。
3.8 洗净毛 (scoured wool):经洗毛工艺除去油脂、土杂等杂质并达到规定技术指标的洁净毛。
4 材料与试剂
4.1 仪器和器材
4.1.1 分析天平:量程200g,分度值0.001g。
4.1.2 索氏萃取器。
4.1.3 电热套。
4.1.4 恒温烘箱。
4.1.5 铝盒,8cm~10cm。
4.1.6 接收瓶,250mL。
4.1.7 干燥器(装有硅胶)。
4.2 试剂及材料
4.2.1 乙醇(分析纯,浓度不低于...)
4.2.2 过滤纸。
5 技术指标
5.1 洗净羊毛(绒)技术指标如下:
- 洗净马海毛:色泽自然,蓬松柔软,略有弯曲,有较强的丝光感;油脂率(乙醇萃取物)≤1.8%;含杂率≤0.8%。
- 洗净绵羊毛:有光泽,较洁白,无明显原毛气味,手感不油腻、柔软、蓬松,无明显粘结;油脂率(乙醇萃取物)2.7%;含杂率≤4.0%。
- 洗净山羊毛:有光泽,光滑、蓬松,无明显原毛气味,手感不粘、无明显粘结,毛辩松散,弯曲度变小;油脂率(乙醇萃取物)≤2.1%;含杂率≤3.0%。
- 洗净山羊原绒:有光泽,无明显原绒气味,手感不粘、柔软光滑、蓬松,无明显粘结;油脂率(乙醇萃取物)≤1.8%;含杂率≤2.0%。
- 洗净分梳山羊绒:有光泽,蓬松,无明显原毛气味,手感不粘、柔软、无明显粘结;油脂率(乙醇萃取物)≤1.4%;含杂率≤1.0%。
- 洗净粗花毛:油脂率(乙醇萃取物)≤2.7%;含杂率≤4.0%。
5.2 出境洗净毛按照输入国家和地区规定要求实施检疫。
6 检测步骤
6.1 实验室样品的抽取
洗净羊毛按照GB/T 14269批样抽取方案进行,洗净山羊绒按照GB 18267进行。
6.2 外观检验
6.2.1 对货物包装表面进行检查,并按照抽样方案对批样开包进行现场感官检验,观察是否霉烂、虫蛀或夹带粪便、杂草、土壤等杂质;观察是否混有原毛或未洗净的毛(绒);确定是否为洗净的毛(绒)。
6.2.2 现场检验检疫直接确定为原毛(绒)、非洗净毛(绒)或洗净毛(绒)中混有原毛(绒)的,可以不做实验室抽样检验。
6.2.3 将抽取的实验室样品平铺在工作台上,用眼看、鼻嗅、手摸等进行感官检验,判断其是否符合洗净羊毛(绒)的外观特征;再将样品翻转使其反面朝上,步骤同上。
6.3 乙醇萃取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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