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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425-2016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纤维定量分析聚四氟乙烯纤维混纺产品溶解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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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纺织品 纤维 定量分析 聚四氟乙烯 混纺 产品 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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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425-2016.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Quantitative analysis-Polytetrafluoroethylene fiber blended products-Dissolution method.
1范围
SN/T 4425规定了聚四氟乙烯纤维二组分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方法。
SN/T 4425适用于聚四氟乙烯纤维与常用纤维素纤维(棉苎麻、粘胶纤维等)、蛋白质纤维(桑蚕丝、羊毛等)、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聚丙烯纤维的二组分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0.1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3 75%硫酸法
3.1 原理
用75%硫酸溶液把纤维素纤维(棉苎麻、粘胶纤维等)从已知干燥质量的试样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的干燥质量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纤维素纤维(棉、苎麻、粘胶纤维等)的质量百分率。
3.2试剂
使用GB/T 2910.1和以下规定的试剂,所用的全部试剂为分析纯
a)硫酸溶液(质量分 数为75%):将700mL浓硫酸(p=1.84 g/ mL)小心地加人到350 mL水中,溶液冷却至室温后,再加水至1 L,硫酸溶液浓度范围允许在73%~77%(质量分数)之间。
b) 稀氨水溶液:将80 mL浓氨水(ρ=0.880g/mL)加水稀释定容至1 L。

标准内容

SN/T 4425—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乙烯纤维混纺产品 溶解法 发布日期:2016-03-09 实施日期:2016-10-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孟媛、陈青、刘芳、孙美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四氟乙烯纤维二组分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聚四氟乙烯纤维与纤维素纤维(棉、麻、粘胶纤维等)、蛋白质纤维(桑蚕丝、羊毛等)、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聚丙烯纤维的二组分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0.1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3 75%硫酸法 3.1 原理 用75%硫酸溶液把纤维素纤维(棉、麻、粘胶纤维等)从已知干燥质量的试样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的干燥质量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纤维素纤维(棉、麻、粘胶纤维等)的质量百分率。 3.2 试剂 使用GB/T 2910.1和以下规定的试剂,所用的全部试剂为分析纯: a) 硫酸溶液(质量分数为75%):将700mL浓硫酸(ρ=1.84g/mL)小心地加入到350mL水中,溶液冷却至室温后,再加水至1L,硫酸质量分数允许在73%~77%之间。 b) 稀氨水溶液:将80mL浓氨水(ρ=0.880g/mL)加水稀释定容至1L。 3.3 设备 使用GB/T 2910.1和以下规定的设备: a)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少于500mL。 b) 恒温水浴振荡器,可以保持温度在50℃±5℃。 3.4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910.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把准备好的试样放入三角烧瓶中,每克试样加入200mL硫酸溶液[3.2a)],塞上玻璃塞,摇动烧瓶将试样充分润湿后,将烧瓶保持在50℃±5℃,振荡1h。用已知干重的玻璃砂芯埚过滤,真空抽吸排液。用少量硫酸溶液将残留物清洗到玻璃埚中,真空抽吸排液。再依次用水清洗、稀氨水[3.2b)]中和,最后用约1000mL水连续清洗残留物,每次洗涤后先重力排液,再用真空抽吸排液。按照GB/T 2910.1规定,将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称重。 3.5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按GB/T 2910.1规定。聚四氟乙烯纤维的d值为1.00。 4 次氯酸钠法 4.1 原理 用次氯酸钠溶液把蛋白质纤维(桑蚕丝、羊毛等)从已知干燥质量的试样中溶解去除,收集残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的干燥质量百分率。由差值得出蛋白质纤维(桑蚕丝、羊毛等)的质量百分率。 4.2 试剂 使用GB/T 2910.1和以下规定的试剂,所用的全部试剂为分析纯: a) 次氯酸钠溶液:在1mol/L的次氯酸钠溶液中加入氢氧化钠,使其含量为5g/L。此溶液可用碘量法滴定,使其浓度在0.9mol/L~1.1mol/L之间。 b) 稀乙酸溶液:将5mL冰乙酸加水稀释至1L。 4.3 设备 使用GB/T 2910.1和以下规定的设备: a) 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为250mL。 b) 恒温水浴振荡器。 4.4 试验步骤 按照GB/T 2910.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把准备好的试样放入三角烧瓶中,每克试样加入100mL次氯酸钠溶液[4.2a)],摇动烧瓶将试样充分润湿后,在室温下,在恒温水浴振荡器[4.3b)]上剧烈振荡40min。用已知干重的玻璃砂芯埚过滤,真空抽吸排液。用少量次氯酸钠溶液将残留物清洗到玻璃埚中,真空抽吸排液。再依次用水清洗、稀乙酸[4.2b)]中和,最后用水连续清洗残留物,每次洗涤后先重力排液,再用真空抽吸排液。按照GB/T 2910.1规定,将埚和残留物烘干,冷却,称重。 4.5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按GB/T 2910.1规定。聚四氟乙烯纤维的d值为1.00。 5 盐酸法 5.1 原理 用盐酸溶液把聚酰胺纤维从已知干燥质量的试样中溶解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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