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669-2016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悬挂材料抗火焰传播性测试标准方法开 口测试箱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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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纺织品
悬挂
材料
火焰
传播
测试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669-2016.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tandard method of fire resistance test for flame propagation of vertical configuration textiles-Open-face test chamber.
1范围
SN/T 4669规定了纺织品中,悬挂材料抗火焰传播性的开口测试箱测试方法。在更大火焰暴露条件下,或在不同于测试条件下使用时,本标准方法不应视为表征受测材料抗火焰传播的能力。
SN/T 4669适用于窗帘用、装饰用或其他窗户上使用的悬挂织物或其他材料,可以是单层织物,也可以是多层窗帘或装饰物,不论是否通过缝合或其他方式结合在--起,要求织物克重不大于700g/㎡(参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91.3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AATCC 124重复家庭 洗涤后织物的外观平整度(Smoothness Appearance of Fabrics after Re-perated Home Laundering)
3术语和定义
GB/T 329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装饰材料decorative materials
从墙面、天花板或结构单元上悬挂下来,产生装饰、声响或其他效果的材料。
3.2纺织品textile
由天然或人造纤维制成的织物。
标准内容
SN/T4669—2016 进出口纺织品 悬挂材料抗火焰传播性测试标准方法 开口测试箱法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 Standard method of fire-resistance test for flame propagation of vertical configuration textiles - Open-face test chamber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编写参考了 NFPA 701:2015《纺织品和薄膜火焰传播用防火试验的标准方法》方法 1(英文版),本标准为修改采用 NFPA 701:2015 (Method 1)。本标准对 NFPA 701:2015 中的方法 1 部分做了如下修改:删除了原标准中的 8.3.6.1;删除了原标准中的参考文献、附录 D 和附录 E;合并了原附录 A 的 A.1 和附录 B 为附录 A,调整了附录 C 为附录 B,调整了原第 16 章为附录 C;为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将标准名称改为《进出口纺织品悬挂材料抗火焰传播性测试标准方法 开口测试箱法》;数值中的单位换算为国际单位制。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科技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磊、王妤、张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中,悬挂材料抗火焰传播性的开口测试箱测试方法。在更大火焰暴露条件下,或在不同于测试条件下使用时,本标准方法不应视为表征受测材料抗火焰传播的能力。本标准适用于窗帘用、装饰用或其他窗户上使用的悬挂织物或其他材料,可以是单层织物,也可以是多层窗帘或装饰物,不论是否通过缝合或其他方式结合在一起,要求织物克重不大于 700g/m²(参见附录 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91.3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AATCC 124 重复家庭洗涤后织物的外观平整度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91.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装饰材料 decorative materials:从墙面、天花板或结构单元上悬挂下来,产生装饰、声响或其他效果的材料。
3.2 纺织品 textile:由天然或人造纤维制成的织物。
4 原理
试样经状态调节并称重后,垂直悬挂在开口测试箱内,用规定火焰接触试样 45s。当火焰自熄灭或没有发生进一步的试样损毁时,取出试样平衡至室温后,再次称重。计算重量损失百分率,用于表征总体火焰传播性和试样损毁的程度。
5 设备和材料
5.1 烘箱
能够强制鼓风,箱内温度为 (105±3)℃,用于测试前平衡测试样品。
5.2 通风橱
5.2.1 一个实验室用标准通风橱,最小为 820mm × 750mm × 630mm(宽 × 高 × 深),或使用其他适宜的空间,并且应为开口测试箱提供一个周围无风的环境。
5.2.2 通风橱或其他空间应装备有排风扇,按照 8.3.7 排出烟气。
5.3 测试箱、固定样品的销杆和气体燃烧器如图 1 和图 2 所示,应使用 12mm 厚的硅酸钙板制造开口测试箱,具体要求如下:
5.3.1 测试箱的所有内表面应用流平黑涂料涂装,并耐受其中存在的热量。测试箱的结构包含侧板、背板、底板及顶部可移动部分;在背板开孔 25mm(孔径)。测试箱内的燃烧器和样品位置应按照图 2 所示放置。
5.3.2 用于固定试样的销杆,应是 9mm 见方、190mm 长的不锈钢杆,并带有直径 0.7mm、长 11mm 的钢销,钢销固定在距离销杆每一端的 37mm、66mm、95mm、124mm 和 153mm 处。
5.3.3 用作燃烧源的应是一个梅克尔(费舍尔)锥形实验室用燃烧器,带有防护网罩的可调节通道,能够提供预混火焰。
5.4 燃气及其控制系统
5.4.1 用于燃烧器的燃气,甲烷纯度 ≥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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