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904.1-2017
中文名称: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第 1部分: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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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食品类
消费品
规程
通用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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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904.1-2017.Investigation rules for abroad notification cases of export non-foodstuff consumer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范围
SN/T 4904.1规定了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被输人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因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不合格原因发布通报、召回或预警信息(以下称“境外通报案例”)后,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用管理要求。
SN/T 4904.1适用于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开展调查工作的综合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760-2008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通则
GB/T 23694-2009 风险管理术语
SN/T4904.2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第2部分:调查程序
SN/T4904.3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第3部分:;产品风险评定
SN/T4904.4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第4部分:调查结果处置
3术语和定义
GB/T 22760- -2008 .GB/T 23694- 20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
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2760--20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境外通报案例abroad notification case
我国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因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不合格原因作出的通报、召回或预警信息。
标准内容
SN/T 4904.1—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前言
SN/T 4904《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调查规程》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调查程序;
—第3部分:产品风险评定;
—第4部分:调查结果处置。
本部分为SN/T 49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施杭杰、喜飞、包玮玮、鲍银俏、王晓琼、姜世明、陈文钊、王磊磊、刘、沈玉香。
1 范围
SN/T 4904.1—2017
SN/T 4904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被输入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因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不合格原因发布通报、召回或预警信息(以下称“境外通报案例”)后,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用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我国出口非食品类消费品境外通报案例开展调查工作的综合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760—2008 消费品安全风险评估通则
GB/T 23694—2009 风险管理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760—2008、GB/T 23694—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2760—20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境外通报案例 (abroad notification case)
我国出口商品被进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因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环保、欺诈等不合格原因作出的通报、召回或预警信息。
3.2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全过程。[GB/T 22760—2008 定义2.11]
3.3 风险分析 (risk analysis)
系统地运用现有信息确定危害和估计风险的过程。[GB/T 22760—2008 定义2.9]
3.4 风险评价 (risk evaluation)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确定实现可容许风险的过程。[GB/T 22760—2008 定义2.10]
4 总要求
4.1 组织机构及职责
境外通报案例调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a)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口商品通报调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b)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出口商品通报调查、上报工作;
c)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及指定的技术机构负责出口商品通报调查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
4.2 工作内容
境外通报案例调查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a) 根据职责分工收集整理及分发出口商品不合格信息;
b) 根据不合格商品信息开展案例调查工作;
c) 根据通报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d) 根据通报调查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处置措施;
e) 建立境外通报案例调查工作的管理档案;
f) 实施工作质量检查等必要的督查措施。
5 产品分类
5.1 为便于境外通报案例调查工作的管理,对通报案例涉及的产品按其产品特性,分为若干个一级产品分类,以及对应的若干二级产品分类,分类方式按照SN/T 4904.3规定执行。
5.2 产品分类由国家质检总局境外通报调查主管部门确定。对于通报产品分类判定归属不清的,或需调整产品分类的,直属局、技术机构可提出分类建议及分类依据,报国家质检总局境外通报调查主管部门确定。
6 信息管理
6.1 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出口商品质量信息收集网络,组织对出口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级、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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