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185-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185-2015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苯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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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化学品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185-2015.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 Benzene.
1范围
SN/T 4185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苯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
SN/T 4185适用于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苯及其包装的检验,包括采用散装运输的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社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0化学试剂苯
GB/T 3723工业用化学产 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678化工产 品采样总则
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30000.7化学 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
SN/T 0370.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 3部分:使用鉴定
SN/T 1828.13进出口危险 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 部分易燃液体
SN/T 3220进 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散装运输 和管线输送液体基本要求
SN/T3221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SN/T3656.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3部分:易燃液体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3术语和定 义
GB 30000.7、SN/T 3656.3和SN/T 32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性状
4.1 中文名称:苯、纯苯。
4.2英文名称: Benzene
4.3 CAS 号:71-43-2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185—201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Benzene2015-02-09发布
金愿查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宁、陆锋、刘辉、米洋、陈庆俊、严华、刘鑫、张雷。SN/T4185—2015
SN/T4185—2015
苯通常为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具强折光性,易挥发。苯是一种石油化工基本原料,用作溶剂及合成苯的衍生物,如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苯的产量和生产的技术水平是一个国家石油化工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主产区是山东、上海和江苏,主要进口国家是德国、韩国和荷兰。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分类为3类易燃液体,联合国编号为1114。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苯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特别是能积蓄于鱼的肌肉与肝中。由于其挥发性比较大,应注意对大气的污染。在环境中易被光解。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制定本标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SN/T4185—2015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检验或检测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的资质。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苯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苯及其包装的检验,包括采用散装运输的苯。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90
GB/T3723
GB/T6678
GB/T6680
GB15258
化学试剂苯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30000.7
SN/T0370.3
化学品分类和标
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SN/T1828.13
SN/T3220
SN/T3221
第3部分:使用鉴定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散装运输和管线输送液体基本要求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SN/T3656.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3部分:易燃液体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RTDG)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3术语和定义
GB30000.7、SN/T3656.3和SN/T32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产品性状
4.1中文名称:苯、纯苯。
4.2英文名称:Benzene。
4.3CAS号:71-43-2。
4.4化学式:CH6。
SN/T4185—2015
相对分子质量:78.11。
结构式: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气味:有强烈芳香味。
熔点:5.51℃。
沸点:80.1℃。
闪点:-11℃。
饱和蒸汽压:10kPa(20℃)。
蒸气密度(d空气=1):2.77。
相对密度(d本=1):0.88。
溶解性:微溶于水,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脂溶性:溶于醇、醚、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分配系数(n-辛醇/水):2.15。爆炸极限:1.2%~8.0%(体积分数)。自燃温度:560℃。
红外谱图见图1,苯的红外光谱峰见表1。0.8
峰位/cm-
波数/cm-
苯的红外光谱图
苯的红外光谱峰表
透过率/%
半峰宽/cm-
峰差/%
5要求
报检要求
峰位/cm-1
表1(续)
透过率/%
半峰宽/cm-
SN/T4185—2015
峰差/%
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内容应准确并互相一致:《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a)
出口苯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参见附录A;b)
出口苯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示例参见附录B与附录C;出口苯的《出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运输除外);进口苯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示例参见附录B与附录C;其他相关资料。
审单要求
产品的成分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等应与5.1b)、5.1c)、5.1e)或5.1f)相一致。对出口有包装的苯应核查《出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5.2.3苯的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要求,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的要求,标签内容应完整、准确,标签示例参见附录B。5.2.4安全数据单应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数据单示例参见附录C。5.3
检验要求
检验批
以报检的同一生产商、同一输出国(或地区)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5.3.2抽样
5.3.2.1产品按照GB/T6678确定抽样数量和样品数量,并按照GB/T6680的要求进行抽样。抽样按照GB/T3723相关安全防护的要求实施。5.3.2.2危险公示信息现场核查的抽样数量见表2。表2抽样数量
批量范围
抽样数量
单位为件
SN/T4185—2015
批量范围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包装运输警示标签
表2(续)
抽样数量
在产品运输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拴挂或喷印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UNRTDG)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如图2所示。UN1114
5.3.4包装要求
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
产品应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装、设计型号和单件质量。苯的包装要求见表3。表3
联合国包
装类别
危险类别
有限数量1L。
特殊规定
有限和例
外数量
单位为件
规章范本》
规章范本》(UNRTDG)的要求确定与其相适应的包包装要求
容器和中型散货箱
包装规范
IBC02e
特殊规定
每件内容器的最大净装载量30mL,每件外容器的最大净装载量500mL。见《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d不得超过《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5.3.5
危险公示信息要求
规章范本》(UNRTDG)规定的装载度便携式罐体和散装货箱
特殊规定
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拴挂或喷印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SN/T4185—2015
的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和GB30000.7的要求。标签应牢固,标签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基本要素,并应真实准确。5.3.5.2产品随附的安全数据单所列明的制造商/供应商及产品信息真实、齐全、有效,并与5.1c)或5.1e)相一致;安全数据单的信息完整、准确,应至少包含《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定的16项基本信息。
5.4检测要求
5.4.1产品成分鉴别按照GB/T690进行。5.4.2产品的分类检测按照SN/T1828.13、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或《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进行6检验
6.1资料审核
核查报检文件和资料是否符合5.1的要求,审核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相关技术内容是否符合5.2.3和5.2.4的要求。
6.2现场检验
6.2.1检查产品的品名、危险类别或项别、成分构成信息、理化性质等是否符合5.1a)、5.1b)、5.1c)或5.1e)的要求。
6.2.2检查包装件上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与5.3.3是否一致,并符合SN/T0370.3或SN/T3221的要求。
6.2.3检查产品的安全数据单(SDS)、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齐全,相应内容是否一致并符合5.1b)、5.1c)、5.1d)、或5.1e)的要求。
6.2.4检查包装的型式、规格、单件重量(容积及毛/净重)是否与报检资料信息一致,并符合5.3.4的要求。对于散装或者管线运输的苯,应符合SN/T3220的要求。6.2.5检查包装上的标记是否为Ⅱ类包装。6.2.6检查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清洁,是否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是否有撒漏在容器外表面及内外容器之间。包装使用情况按照SN/T0370.3或SN/T3221的要求进行鉴定。6.2.7如需实验室检测,则按5.3.2.1的要求进行抽样。6.3
实验室检测
对抽样的样品按5.4的要求检测。7合格判定及处置
7.1按第6章检验,符合第5章要求的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整批为不合格。7.2对经检验合格的出口苯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并在《出境货物通关单》及《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备注栏内注明对应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编号。7.3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口苯及包装出具《人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7.4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苯或其包装,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准予出口。7.5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苯及其包装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如经标签整改、使用救助包装等技术处理,能够符合货物运输、销售及使用安全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可视情况,通知当事人进行整改。5
SN/T4185—2015
实验室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申报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分析/试验要求
检测依据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
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Benzene
XX进出口公司
XX化工厂Www.bzxZ.net
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鉴别
样品数量
SN/T1828.13、SN/T3656.3、《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200g
规章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第5修订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联合国,第4修订版)(GHS)一、基本理化性质
1.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2.气味:有强烈芳香味
3.气味阅值:无有效信息
4.pH值:无有效信息
5.熔点:5.51℃
6.沸点:80.1℃
7.闪点:-11℃
8.蒸发速度:快速
9.易燃性(固体、气体):不适用(一)物理危险
1.爆炸物:否
2.易燃气体:不适用
3.烟雾剂:不适用
4.氧化性气体:不适用
5.高压气体:不适用
6.易燃液体:类别2
7.易燃固体:不适用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6
10.爆炸极限:1.2%~8.0%(体积分数)11.(饱和)蒸汽压:10kPa(20℃)12.蒸气密度(d空气=1):2.77
13.相对密度(d水=1):0.88
14.可溶性:微溶于水,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氟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
15.分配系数(正辛醇/水):2.1516.自燃温度:560℃
17.分解温度:不适用
18.黏度:无有效信息
二、分类鉴别试验
9.发火液体:否
10.发火固体:不适用
11.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13.氧化性液体:否
14.氧化性固体:不适用
15.有机过氧化物:否
16.金属腐蚀剂: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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