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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198-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198-2015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环氧乙烷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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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化学品 检验 规程 环氧乙烷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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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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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198-2015.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Epoxyethane.
1范围
SN/T 4198规定了进出口环氧乙烧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
SN/T 4198适用于进出口环氧乙烧及其包装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23工业 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678化工产 品采样总则
GB/T 6681气体化工 品采样通则
GB/T 13098工 业环氧乙烷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30000.3化学 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 3部分:易燃气体
GB 30000.18化学品分类 和标签规范第18 部分:急性毒性
SN/T 1828.10进出口 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0 部分:毒性气体
SN/T 1828.12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 12部分:易燃气体
SN/T 3656.2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 2部分:气体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 范本(UN RTDG)
3术语和定义
GB 30000.3、GB 30000.18和SN/T 3656.2界定的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性状
4.1 中文名称:环氧乙烷,又称氧化乙烯.恶烷、一氧三环。
4.2英文名 称:epoxyethane , ethylene oxide ,oxane ,ethylene ox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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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198—201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环氧乙烷
Inspectionrulesforimportand exportdangerouschemicalproducts-Epoxyethane
2015-0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万彪、彭丁、张志荣、刘劲彪、刘正华、彭九思、徐军。SN/T4198—2015
SN/T4198—2015
环氧乙烷为一种简单的环醚,属于杂环类化合物,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带有醚刺激性气味的气体,低温时为无色易流动液体。主要用于制造乙二醇、表面活性剂、洗涤剂、增塑剂以及树脂等。我国的主要产地有辽宁、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等,主要进口国家有英国、新加坡等。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将环氧乙烷分类为第2.3类(有毒气体)及第2.1类(易燃气体)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1040。环氧乙烷是易燃、易爆的有毒气体,温度高于40℃时开始聚合,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同时,环氧乙烷可通过吸入、皮肤吸收而出现中毒症状,急性中毒时,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胸闷,手脚无力,全身肌束额动和出汗,昏迷;长期接触少量环氧乙烷,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引起慢性中毒。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规定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制定本标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环氧乙烷
SN/T4198—2015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检验或检测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的资质。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环氧乙烷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环氧乙烷及其包装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723
GB/T6678
GB/T6681
GB/T13098
GB15258
GB30000.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气体化工品采样通则
工业环氧乙烷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30000.18
SN/T 1828.10
SN/T1828.12
SN/T3656.2
第3部分:易燃气体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0部分:毒性气体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2部分:易燃气体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第2部分:气体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RTDG)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3
术语和定义
GB30000.3、GB30000.18和SN/T3656.2界定的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产品性状
中文名称;环氧乙烷,又称氧化乙烯、恶烷、一氧三环。4.2英文名称:epoxyethane,ethyleneoxide,oxane,ethyleneoxide。4.3
CAS号:75-21-8。
4.4分子式:C,H,O。
相对分子质量:44.05。
SN/T 4198—2015
结构式:
外观与性状:在常温下为无色气体,低温时为无色易流动液体。气味:有醚臭:高浓度时有刺激臭。溶解性:易溶于水以及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熔点:-111.3℃。
沸点:10.7℃。
相对密度(d求=1):0.87。
相对蒸气密度(d交气=1):1.5。折射率(7℃):1.3597。
蒸汽压(20℃):145.91kPa。
燃烧热:1262.8kJ/mol。
临界温度:195.8℃。
临界压力:7.19×103kPa。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一0.30。闪点:<-18℃(闭杯)。
爆炸极限:3%~100%(体积分数)。自燃温度:429℃。
最小点火能:65kJ。
最大爆炸压力:970kPa。
质谱图见图1。
质荷比
相对强度/%
报检要求
质荷比
环氧乙烷质谱图
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规定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内容应准确并互相一致:a)
SN/T4198—2015
《出口环氧乙烷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环氧乙烷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出口环氧乙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参见附录A;出口环氧乙烷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样本与安全数据单(SDS)样本,示例参见附录B与附录C;出口环氧乙烷应提供具备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包装合格证明文件;进口环氧乙烷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样本,示例参见附录B与附录C;其他相关资料。
审单要求
产品的成分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等应与5.1b)、5.1c)、5.1e)或5.1f)相一致,对出口有包装的环氧乙烷应审核具备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包装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使用的包装材料、形式、型号规格与环氧乙烷所要求的包装相适应。3环氧乙烷的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要求,进口产品还5.2.3
应符合GB15258的要求,标签内容应完整、准确,标签示例参见附录B。5.2.4
安全数据单应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数据单示例参见附录C。检验要求
检验批
以报检的同一生产商、同一输出国(或地区)、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5.3.2
产品按照GB/T6678确定抽样数量和样品数量,并按照GB/T6681的要求进行抽样。抽样5.3.2.1
按照GB/T3723相关安全防护的要求实施。5.3.2.2
危险公示信息现场核查的抽样数量见表1。表1抽样数量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抽样数量
单位为件
SN/T4198—2015
包装运输警示标签
在产品运输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拴挂或喷印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UNRTDG)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如图2所示。UN1040
环氧乙烷
环氧乙烷运输警示标签样式
包装要求
产品应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号和单件质量,环氧乙烷的包装要求见表2。表2
联合国
包装类别
特殊规定
见《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本物质不允许例外数量运输。规章范本》
规章范本》中的要求确定与甲醚相适应的包装、设计型环氧乙烷包装要求
有限和例外
容器和中型散货箱
包装规范
规章范本》(UNRTDG)。
这种物质只能用隔热罐体在氮气层之下运输。5.3.5
危险公示信息要求
特殊规定
便携式罐体和散装货箱
包装规范
特殊规定
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拴挂或喷印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GB30000.3和GB30000.18的要求。标签应牢固,标签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基本要素,并应真实准确。5.3.5.2
产品随附的安全数据单所列明的制造商/供应商及产品信息真实、齐全、有效,并与5.1c)或5.1e)相一致;安全数据单的信息完整、准确,应至少包含《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定的16项基本信息。
检测要求
产品的成分检测按照GB/T13098进行。产品的分类试验按照SN/T1828.10、SN/T1828.12、SN/T3656.2、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或《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进行。6检验
资料审核bzxz.net
SN/T4198—2015
核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5.1的要求,审核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相关技术内容是否符合5.2.3和5.2.4的要求。
现场检验
检查产品的品名、危险类别或项别、危险种类和类别、成分构成信息、理化性质等是否符合5.1a)、6.2.1
5.1b)、5.1c)或5.1e)的要求。
2检查包装件上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是否符合5.3.3的要求。6.2.2
检查产品的安全数据单(SDS)、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齐全,相应内容是否一致并符合5.1b)、5.1c)、5.1d)或5.1e)和5.3.5的要求。
检查包装的型式、规格、单件重量(容积及毛/净重)、包装的标记和外观是否符合5.3.4的要求。如需实验室检测,则按5.3.2.1的要求进行抽样。实验室检测
对抽取的样品按5.4的要求检测。合格判定及处置
按第6章检验,符合第5章要求的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整批为不合格7.1
7.2对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环氧乙烷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并在上述单证备注栏内注明对应的具备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包装合格证明文件编号。7.3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口环氧乙烷及其包装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7.4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环氧乙烷及其包装,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准予出口。7.5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环氧乙烷及其包装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如经标签整改、使用敦助包装等技术处理,能够符合货物运输、销售及使用安全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可视情况,通知当事人进行整改。
SN/T4198—2015
实验室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申报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分析/试验要求
检测依据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环氧乙烷
Epoxyethane
XX进出口公司
X×化工厂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样品数量
××mL
SN/T1828.10、SN/T1828.12、SN/T3656.2、《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国,第17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
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第5修订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联合国,第4修订版)一、基本理化性质
1.外观:在常温下为无色气体,低温时为无色易流动液体
2.气味:有醚臭,高浓度时有剃激臭3.气味阔值:无有效信息
4.pH值:无有效信息
5.熔点或凝固点:-111.3℃
6.初沸点或沸程:10.7℃
7.闪点-57℃(闭杯)
8.蒸发速度:无有效信息
易燃性(固体、气体):易燃
10.爆炸极限:3%100%(体积分数)11.蒸汽压(20℃):145.91kPa
12.相对蒸气密度(d气=1):1.5
13.相对密度(d=1);0.87
14.可溶性:易溶于水以及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15.分配系数(正辛醇/水);一0.3016.自燃温度:429℃
17.分解温度:无有效信息
18.黏度:无有效信息
(一)物理危险
1.爆炸物:不适用
2.易燃气体:类别1
3.烟雾剂:不适用
4.氧化性气体:不适用
5.高压气体:低压液化气体
6.易燃液体:否
7.易燃固体;不适用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二)健康危害
1.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吸人(类别3)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A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
4,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未能分类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
(三)环境危害
1.危害水生环境:未能分类
1.正式运输名称:环氧乙烷。
2.联合国编号:1040。
3.危险货物类别:第2.1类,次要危险性4.建议包装类别:无。
二、分类鉴别试验
9.发火液体:否
10.发火固体;不适用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
SN/T4198—2015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13.氧化性液体;否
14.氧化性固体;不适用
15.有机过氧化物:否
16.金属腐蚀剂:否
6.致癌性:类别1B
7,生殖毒性;未能分类
8.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9.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10.吸人危险;未能分类
2.危害臭氧层:未能分类
三、鉴定结论
第2.3类。
次接触:类别3
重复接触:未能分类
5.GHS分类:易燃气体(类别1);高压气体(低压液化气体),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吸入(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致癌性(类别1B),特异性靶器官毒性次接触(类别3)
签发人(授权签字人):
签发日期:
实验室印章
SN/T4198—2015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危险公示标签和运输警示标签示例环氧乙烷危险公示标签示例见图B.1。码:
产品名称:环氧乙烷
Epoxyethan
儿童不得接触
使用前请读标签
公司名称:
街名及号码:
国家、省、市、邮编:
电话号码:
紧急呼叫电话:
使用说明:
载重量:
有效期:
装载日期:
毛重:
批号:
极易燃气体。
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吞咽或吸入会中毒。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严重眼刺激。
可能导致遗传性缺陷。
可能致癌。
可能对器官造成损害。
在使用前获取特别指示。
在了解所有安全防范措施前切勿搬动。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
保持容器密闭。
避免吸人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处理后要彻底清洗所有外部暴露的身体部位。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如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清洗。如误吸人;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如进人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鼓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维续冲洗。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漏气着火:切勿灭火,除非漏气能够安全地制止。去除一切火源,如果这么做没有什么危险。防日晒。不
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存放处应加锁。根据地方/区域/国家/国际的具体法规来处理内装物/容器。详细请参阅安全数据单
环氧乙烷危险公示标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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