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4037-2014 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SN/T 4037-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037-2014

中文名称: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相关标签: 进出口 木制品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037-2014.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d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4037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木制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
SN/T 4037适用于以木质材料制成的产品或制品。本标准不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木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 和通用原则
SN/T 2369-2009 进出境木制品检疫规程
SN/T 2755.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 2755.2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 2755.3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3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
SN/T 2755.4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4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
SN/T 4038进出口木制品、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27000-200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木制品wood products
以木质材料(含木、竹、藤、柳、草等)及其纤维制成的,可作为生产用的材料或构件,或具有一定日常使用功能的器具。附录A给出了本部分适用的产品名称及其HS编码。
3.2生物安全biological safety
产品没有因微生物学、毒理学、物理和物理化学属性不符合规定要求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的状态。
3.3化学安全chemical safety
产品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因对使用者有害的化学物质浓度超标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
3.4物理/机械安全physical/ mechanical safety
产品机械和几何属性以及性能的数量指标的综合,可以保证降低使用者健康受损和生命受到威胁的风险。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4037—2014
代替SN/T21632008.SN/T2500—2010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d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2014-11-1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5-05-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4037—2014
本标准代替SN/T2163—2008《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人造板》、SN/T2500—2010《进出口木制品、家具检验规程抽样与制样》。本标准与SN/T21632008、SN/T2500—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范围进行了相应修改;
一增加了合格评定活动概述;
增加了产品风险分级;
增加了企业分类评定;
-增加了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增加了实施目常监督检查;
一增加了报检批合格评定;
一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辉、郭仁宏、梁莹、张显兴、卫碧文、吴洪明、费跃、王东、罗楚成、肖海洋刘卓钦、梁金玲、叶天安、罗宁。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2163—2008:
SN/T2500——2010。
1范围
进出口木制品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木制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SN/T4037—2014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质材料制成的产品或制品。本标准不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木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SN/T2369—2009进出境木制品检疫规程SN/T2755.1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1部分:通用要求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SN/T2755.2
SN/T2755.3
SN/T 2755.4
SN/T 4038
3术语和定义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3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4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进出口木制品、家具通用技术要求GB/T27000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3.1
木制品woodproducts
以木质材料(含木、竹、藤、柳、草等)及)维制成的,可作为生产用的材料或构件,或具有一定口常使用功能的器具。附录A给出了本部分适用的产品名称及其HS编码3.2
生物安全biological safety
产品没有因微生物学、毒理学、物理和物理化学属性不符合规定要求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的状态。3.3
化学安全chemical safety
产品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因对使用者有害的化学物质浓度超标而损害使用者健康或者威胁其生命的令人无法容忍的风险。
物理/机械安全
physical/mechanical safety
产品机械和儿何属性以及性能的数量指标的综合,可以保证降低使用者健康受损和生命受到威胁的风险。
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
产品材料中含量浓度超出限量的、并在使用产品时可能对使用者的健康状况造成消极影响的化学物质。1
SN/T4037—2014
专项检测specificallytest
在规定的周期,依据口标巾场的技术法规、标准要求对产品涉及物理/机械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等项目进行检测、评定的活动。合格评定活动(或程序)的概述4
4.1产品总要求
4.1.1总则
木制品的产品要求包括安全要求(如: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物理/机械安全等)、一般要求(如:规格尺寸外观质量理化性能等)及其他要求(如:检疫、合同特殊要求等),应符合SN/T4038要求。4.1.2安全要求
木制品产品应当保证对丁使用者的生物安全性、化学安全性、物理/机械安全性出口木制品的安全,应满足进口国(或地区)相关木制品的技术法规、产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如果进口国(或地区)没有相关木制品的技术法规和产品安全标准,则出口木制品产品安全接国际标准或我国相美标准进行检验
进口术制品产品,应符合我国相关木制品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国家或地区涉及木制品安全的技术法规、标准要求见SN/T40384.1.3通用要求
进出口木制品的通用要求,如规格尺寸、数量、外观质量、理化性能等要求,应满足其固有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制造商应确保其产品满足或超过目标市场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对产品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4.1.4其他要求
进出木制品还应符合进口国(或地区)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对本制品的特殊要求(如检疫要求,按照 SN/T23692009)。
合格评定活动的流程
进出口木制品前置性检验程序和流程(或监管批的合格评定活动流程如下:
a)企业注册登记/备案;
出口产品风险分级:
c)出口企业分类评定:
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合格评定结果信息的管理,
进出口木制品报检批检验程序和流程(或报检批的合格评定活动)流程如下:
a)书面审查:
TKAONiKAca
b)实施抽检;
检测:
结果评定:
审核与签证放行。
企业注册登记/备案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5产品风险分级
SN/T4037—2014
按SN/T2755.3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对进出口木制品使用对象,使用特性、主要原料组成、国内外技术法规及标准要求、国外通报及召回原因等风险因子进行分析评估,对进出口木制品产品进行风险分级,确定产品所有危害项目的风险等级以及产品的整体风险等级。进出口木制品风险等级见附录B。6企业分类评定
按SN/T2755.2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企业诚信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评定,确定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类别:7检验监管方式选择
按SN/T2755.4的程序和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
按SN/T2755.12755.4的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对出口木制品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报检批合格评定
9.1书面审查
应审核报检人提供进出境货物报检单、对外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申报信息内容是否齐全一致、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审核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符合性声明、相关检测报告是否与规定要求相符,重点审核相关安全项目的专项检测报告及其检验标准的有效性、完整性、可靠性(专项检测报告应为CANS认可并带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专项检测是否按产别类别、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全项日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原则上专项检测报告有效期1年。
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检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否则退单处理。9.2实施抽检
9.2.1抽批检验的频次
依据产品特点和检验监管方式的选择决定抽批检验的频次,具体见表1。3
-TKAONKAca
SN/T4037—2014
监管方式
信用监管
验证监管
一般监管
严密监管
特别监管
特殊情况
抽批检验频次
已实施专项检测的产品
一般不实施拍批检验
每个监管周期至少抽取2批
逐批检验验证
未实施专项检测的产品
每个监管周期至少抽取2批
每个监管周期至少抽取4批
全数检验(逐批、全项日、最严检查水平进行检验)若监管周期内出口的产品批次少于最低插批次数的,按实际出口的产品批次进行检验对首次出日的企业应实施现场抽批检验金和专项检测
对需出具检验格疫证书的报检批应实施逐批检验(熏蒸证书除外)抽批检验的内容
抽批检验包括现场检验和实验空检测9.2.3抽样
现场检验的抽样按照进口国(或地区)有美产品标准规定:实验室检测的抽样为出口欧美的木制品抽取不少于2m表面积的样品.其他日标巾场不少于1m表面积的样品。具体见SN/T40389.2.4检验依据
按照SN/T4038。
9.2.5检验项目及其技术要求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应按照表2的要求,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宜时辅之以测量、测试或度量)对产品名称、外观质量、数量、包装、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以及其他可在现场进行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和符合性评价,判定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验完成后应做好检验记录。表2
进出口木制品检验/检测项目、内容和方法序号
产品大类
儿童用
木制品类
检查或检测项目内容
包装、标志和说明
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名称、数量等)卫生
不应有虫蛙、毒变,没有异味
甲醛、油漆涂层重金属、木材防腐剂五氯苯酚、碎等迁移量,二氧化硫设计、材料、结构、机械和使用安全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含水率,性能等其他要求(如检疫等)
检验或检
测方法
现场检验,
SN/T4038
特别监
管方式
严密监
管方式
一般监
管方式
验证监
管方式
-TTKAONiKAca
产品大类
地板类、
木门、窗
类、室内
装饰用木
制品类
人造板
(刨花
板、胶合
板、纤维
板等)及
其制品类
赚竹柳草
制品类
检查或检测项目内容
包装、标志和说明
表2(续)
检验或检
测方法
现场检验
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名称、数量等)卫生
不应有虫蛙、变,没有异味
甲醛、油漆涂层重金厨、木材防腐剂五氯苯酚、砷等
名质、规格、含水率、性SN/T4038一般要求如外观品
其他要求(如检疫等
包装、标志和说明
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名称、数量等)安全
甲醛、防腐剂工
氯苯酚等
般要求如外观品
质规格含水率性
其他要求(如检疫等)
包装、标志和说明
量等)
产品一致性检查(产)
品名称数
不应有虫蛙
霉变·没有
表面油漆涂层重金属、游离甲醛、产品中不虚含有
可分解芳香腰等,
针头及其他金属异物等
一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含水率、性能等
其他要求(如检疫等)
包装、标志和说明
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名称、数量等)卫生
不应有虫蚝、霉变,没有异味
(表面油漆涂层重金属、甲醛等)现场检验
SN/T4035
现场检验
SN/T4038
现场检验
一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含水率、性SN/T4038
其他要求(如检疫等)
特别监
管方式
严密监
管方式
SN/T4037—2014
管方式
验证监
管方式
-riKAoNiKAca
SN/T4037-—2014
9.2.5.2专项检测(安全项目检测)专项检测应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安全项目检测和符合性评价。进出口木制品检验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及其检测方法见表2。9.2.6评定
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抽批检验的报检批,抽检结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评定为合格,不符合的评定为不合格
9.2.7检验有效期
进出口木制品产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为1年。9.3
3不合格的处理
9.3.1出口检验判定不合格
一次检验判定不合格的出口木制品,可进行技术处理的,生产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产品进行技术处理后,提交二次检验,重新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对于未能对该产品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产品不准出口。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在其后的报检批应加严检验,连续抽检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常的检验监管措施。对连续出现3批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项日逐批检验不少于3批,直至不再出现不合格为止,并对企业下调管理类别。
9.3.2进口检验判定不合格
进口木制品经一次检验不合格,可进行技术处理的,进口方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产品进行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口;对于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或未能对该产品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TTKAONTKAc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的进出口木制品产品及HS编码进出口木制品的HS编码及商品名称见表A.1。表A.1
进出口木制品产品的HS编码及商品名称(大类)对照表HS编码
4501~4504
4601-4602
刨花板(碎料板)类
纤维板类
胶合板类
强化木类
木制画框、相框类
木制包装容器、木托板类
木制桶、盆类
木制工具
木工制品类(含门、窗、地板类)木质餐厨用具
木制盒子、小厘子类、小装饰品其他木制品(如衣架等)
软木制品
藤竹柳草等天然纤维制品
商品名称(大类)
SN/T4037—2014
SN/T4037—201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进出口木制品风险分级等级和重点项目进出口术制品风险等级和重点项目见表B.1表B.1
进出口木制品风险等级和重点项目商品名称
儿童用
木制品类
地板类、木门、窗类、室
内装饰用木制品类
人造板(刨花板、胶合
板、纤维板等)及其制
藤竹柳草制品
其他木制品类
风险等级
美国、加拿夫
适用国标的其他国
家和地区
美国、日本
重点检验项目
油漆涂层总铅含量、甲醛、防鹰剂五氯茉酚和砷、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可接触零部件的铅含等
油漆涂层可溶重金属、甲醛、防腐剂五氯茉酚和砷、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等甲醛、法漆涂层可溶重金属、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被等)、防腐剂五氯苯酸、砷等甲醛、油漆涂层可溶重金属、防腐剂五氯茉酚和硅、安全性能(设计、材料、结构、机械等)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性能等甲醛、油漆涂层总铅
化学安全如甲醛、油漆涂层重金属、木材防腐剂五氣苯酚、砷等
一股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性能等甲醛
甲醛、防腐剂五氯苯酚等
甲醛等
一般要求如外观品质、规格、性能等要求安全项目(如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产品中不应含有针头及其他金属异物等)外观、规格尺寸、含水率、理化性能等甲醛,油漆涂层重金属等
防腐剂五氧苯酚、砷以及产品的外观品质、理化性能等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