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3976-2014 进出口矿产品检验监管规程通则
SN/T 397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976-2014

中文名称:进出口矿产品检验监管规程通则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9523605

相关标签: 进出口 矿产品 检验 监管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976-2014.General rules of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minerals.
1范围
SN/T 3976规定了进出口矿产品的技术要求、现场检验、数重量检验.取样、制样、检测.判定与处置和监管的基本原则。
SN/T 3976适用于进出口矿产品的检验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0424重金属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GB 20664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
SN/T 0187进 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SN/T 0188进出口商 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SN/T1537进出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规程
SN/T1549进出口煤炭外来杂物控制与监管技术规范
SN/T1798进口铁矿石放射性测量方法
SN/T2726矿产品检验名词术语
SN/T 3973.1出口化矿产 品企业分类管理第1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 3973.2出口化矿产 品企业分类管理第2 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
SN/T 3973.3出口化矿产 品企业分类管理第 3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7号令)
3术语和定义
SN/T 27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矿产品mineral product
泛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矿产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以及经过富集、加工等方式获得的不改变原始属性的产品。
3.2金属矿产品metallic mineral product
由采矿、选矿或磨矿等工艺生产出来的金属矿物原料和岩石的总称。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976-—2014
进出口矿产品检验监管规程
General rules of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minerals2014-07-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房瓷真供
2015-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健、于立洋、王厚晏、宋振乾、鞠溯、焦琦、张岳胜。SN/T3976—2014
1范围
进出口矿产品检验监管规程
SN/T3976—2014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矿产品的技术要求、现场检验数重量检验取样、制样,检测、判定与处置和监管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矿产品的检验监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0424
GB20664
SN/T0187
重金属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SN/T 0188
SN/T1537
SN/T1549
SN/T1798
SN/T2726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进出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规程
进出口煤炭外来杂物控制与监管技术规范进口铁矿石放射性测量方法
矿产品检验名词术语
SN/T 3973.1
SN/T 3973.2
SN/T3973.3
出口化矿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1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出口化矿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2部分: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出口化矿产品企业分类管理第3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7号令)3术语和定义
SN/T272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wwW.bzxz.Net
矿产品mineralproduct
泛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矿产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以及经过富集、加工等方式获得的不改变原始属性的产品。3.2
品metallicmineralproduct
金属矿产品
由采矿、选矿或磨矿等工艺生产出来的金属矿物原料和岩石的总称。3.3
非金属矿产品non-metallicmineralproduct由采矿、选矿或磨矿等工艺生产出来的非金属矿物原料和岩石的总称。SN/T3976—2014
外来夹杂物extraneousmaterials在开采、生产、加工、装卸、运输、储存等过程中混人的某一矿产品的非原矿物质(含其他矿产品)。3.5
mineral slag
治炼金属过程中产生的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3.6
放射性radioactive
某些核素自发地放出粒子或射线,或在发生轨道电子俘获之后放出X射线,或发生自发裂变的性质。
有害元素harmfulelement
对人体有明显毒性和/或对环境有明显污染的元素4技术要求
进出口矿产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口。进口矿产品应符合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有毒有害元素应符合GB20424规定的限量
要求;天然放射性活度应符合GB20664规定的限值要求:不得来带外来夹杂物,不得掺杂矿渣等固体废物,不得混有易传播人类、动植物传染病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被病源微生物污染的物品等。出口矿产品应符合输出国技术法规、标准要求5检验监管程序
5.1单证审核
审核合同、发票、提单中检验项目、规格,索赔条款等。审核单证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正确,齐全有效,有无特殊检验条款。
5.2现场检验
5.2.1出口矿产品
5.2.1.1出口矿产品实施产地检验和口岸检验监管相结合的模式。5.2.1.2出口矿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按照SN/T3973.I实施:产品风险分级按照SV/T3973.2实施,日常检验监管按照SN/T3973.3进行。5.2.1.3口岸查验时,按照相关文件公布的口岸重点查验目录确定核查货证的比例,逐批核查货物。查验合格的,口岸局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电子转单。口岸查验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予放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5.2.1.4产地检验和口岸查验时应进行货物外观属性和外来夹杂物的检查。5.2.2进口矿产品
进口矿产品,在卸货前、卸货过程中或取样前,应根据报检信息现场核查货物的品名、产地、数量、重量、规格等是否与申报相符,对进口集装箱装载(包括带有包装)的矿产品,还应核查包装、标记或集装箱2
-TiKAoNrKAca
SN/T3976—2014
箱号等。现场检查货物外观属性,是否夹带外来夹杂物,掺杂矿渣等固体废物,是否混有易传播人类、动植物传染病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被病源微生物污染的物品等,对散装船舶装载货物应检查是否存在明水等。
5.3放射性检验
进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按照SN/T1537的规定进行。有色金属矿产品的放射性筛选检测按照GB20664的规定进行。进口铁矿放射性检验按照SV/T1798的规定进行。5.4取样
按申报商品相应取样标准的规定5.5制样
按中报商品相应制样标准的规是进5.6重量检验
散装船舶运输的矿产品按SN/T0187舰定进行水计重。集装箱装载(包括带有包装)的矿产品按SN/T0188进行衡器鉴重。
5.7检测
进出口矿产品检测项目依据强制性要求的工5.8监督管理
5.8.1进口矿产品
交信用证购完的项目进行(参见附录A)。经现场检验初步判定存在异常的,或经检验鉴别判定存在以废充矿、以次充好、放射性超标等的进口矿产品,可视情况采取以下快速反应措施:a)
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立即对货物进行有效监控:如暂度或封存货物等;b)
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防护、警示标识措施;金验情况:
适时向贸易关系人通报检
在辖区范围内发布预警通报,同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5.8.2出口矿产品
对出口矿产品生产企业日常检验监管按照SV/T3973.3进行。6判定与处置
6.1进口矿产品
6.1.1现场检验:对发现放射性超过GB20664规定的筛选水平,夹带外米夹杂物等情况的,尚未卸货的应立即暂停卸货,已卸货的应就地封存货物,必要时摄制实物照片,采取代表性样品和现场笔录等措施进行取证,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放射性异常货物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公告,对货物属性可疑的,要迅速组织鉴别确证。
6.1.2有害元素:经检验,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所含有害元素超过GB20424限量规定的,应移交海关实3
-TKAONiKAca
SN/T3976—2014
施退运处理。
6.1.3放射性:经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放射性水平超过SN/T1537或GB20664限量规定的,应移交海美实施退运处理,并通报当地环保部门6.1.4固体废物:经鉴定,以矿产名义进口固体废物、矿产品中掺杂固体废物的,应移交海关实施退运处理。
6.1.5品位异常:经检测,主含量严重偏离合同规定,无商业利用价值,属于商业欺诈的,应移交海关实施退运处理,
6.1.6夹带外来夹杂物:参照SN/T1549的规定进行。6.2
出口矿产品
出口矿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生产或经营企业应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整改对于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项日不合格的,不准出口;经口岸查验货证不符,且无法整改的出口矿产品,不准出口,7样品处置与保存
样品管理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样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进出口矿产品,应保留一定数量的代表性样品,一般保存到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满或检验检疫规程规定的样品保存和处理时限为止。合同未规定索赔期的,样品一般保存平年为限,需对外索赔的进口矿产品,样品一般应保存到索赔案处理完毕为止。样品经登记后,应在合适场所有效保存:超过保存期样品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8复验
报检人对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检验结果的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复验,也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具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执行。
KAoNiKAc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矿产品主要检验项目及标准
表A.1规定了矿产品主要检验项目及标准。表A.1
商品名称
项目名称
二氧化硅
三氟化二铝
还原性/度
转鼓强度
抗压强度
自由膨胀指数
热裂指数
低温粉化试验
体积密度
矿产品主要检验项目及标准
标准方法
GB/T10322.1、ISO3082.GB/T2007.1,SN/T1797.1GB/T2007.2,GB/T10322.1、ISO3082GB/T10322.5,ISO3087
GB/T10322.7、ISO:4701
GB/T6730.5.ISO9507
GB/T6730.9,ISO2598-1
GB/T6730.11、ISO4688-1
GB/T6730.16、ISO4690
GB/T6730.18、ISO2599
GB/T6730.8,ISO9035.JISM8213
GB/T6730.36.GB/T6730.35.ISO4693.JISM8218SN/T3976—2014
GB/T6730.14GB/T6730.15.ISO10204.JISM8222,SN/T0832GB/T6730.22/23.ISO9516.ISO4691.JISM8219.SN/T0832GB/T6730.21.ISO9516、ISO9682、JISM8215.SN/T0832GB/T6730.14.GB/T6730.13.ISO10203.JISM8221.SV/T0832GB/T6730.49、ISO13312、ISO11535JISM8208GB/T6730.49、ISO13313、JISM8207GB/T6730.44GB/T6730.53,ISO13310、JISM8228GB/T6730.30.ISO9685.JISM8224GB/T6730.31/32/58.ISO9684、ISO9683.JISM8225ISO4695.ISO7215.GB/T13241
ISO3271
ISO4700.GB/T14201
ISO4698,GB/T13240
GB/T13242
GB/T14202
GB/T6730.42、GB/T6730.54.ISO13311、JISM8229GB/T6730.46、GB/T6730.45、ISO7834、JISM8226GB/T6730.26、GB/T6730.27、ISO46945
KAoNrKAca
SN/T 3976—2014
商品名称
铜精矿
锌精矿
项日名称
铬、硅、铁、
铝、镁、钙
锰含量
铁含量
硅含量
钙和镁含量
神含量
取样、制样
铜含量
金和银
铅、锌、镉
氧化镁
铜精矿中杂质元
素含量的测定
锌含量
银含量
表A.1(续)
标准方法
GB/T2007.1、ISO6153、SN/T0066GB/T2007.2、ISO6154.SN/T0066GB/T2007.6
GB/T2007.7
SN/T 1118,SN/T 0831
GB/T2011.GB/T2007.1.ISO4296.GB/T2011.GB/T2007.2,ISO4296
GB/T2007
GB/T1508
GB/T1509
CB/T1511
GB/T14263
B/T3884.9
GB/T3884.5
GB/T3884.6
GB/T3884
SN/T2047
GB/T2007.1.GB14260,GB/T14261GB/T2007.2.GB/T14260.GB/T14261GB/T8151.1
GB/T8151.12
GB/T8151.5
GB/T8151.6
GB/T8151.7
GB/T8151.15
GB/T8151.8
TTKAONrKAca
商品名称
铅精矿
项目名称
银和金
发热量
挥发分
可磨性指数
通用硅酸盐水泥
氟化镁
三氧化硫
不溶物
烧尖量
凝结时间
安定性
氮离子
表A.1(续)
标准方法
GB/T2007.1.GB14260、GB/T14262GB/T2007.2.GB/T14260,GB/T14262GB/T8152.2、GB/T8152.1
GB/T8152.5
GB/T8152.7
GB/T8152.10
GB/T8152.11
GB/T8152.12
GB475、ISO18283.ISO13909
GB474,GB/T2007.2
GB/T 211,ISO589.ASTMD3302
GB/T 477,ISO 1953
GB/T213ISO1928.ASTMD5865
GB/T214,ISO351,ASTMD4239
GB/T216.ISO622
GB/T212、ISO1171、ASTMD3174
GB/T212、ISO562、ASTMD3175
GB/T2565.ISO5074.ASTMD409
GB/T12573
GB/T176、ASTMC114
GB/T 176.ASTMC114,EN 196-2
GB/T176.ASTMC114,EN196-2
GB/T176.ASTMC114EN196-2
GB/T208、ASTMC188
GB1346.ASTMC191,EN196-3
GB/T17671、ASTMC109/C109M、EN196-1GB1346、GB/T750、ASTMC151、EN196-3GB/T 176,EN 196-2
SN/T3976—2014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