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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981.1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981.12-2015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纺织原料第12部分:合成纤维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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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纺织品 质量 评价 方法 纺织 原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981.12-2015.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method of texti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Textile raw materials-Part 12 :Synthetic fiber.
1范围
SN/T 3981.12规定了进出口合成纤维(包括散纤维、条、丝束和长丝)的质量符合性评价的基本要求、程序、内容、方法以及结果判定和报告方式。
SN/T 3981.12适用于各类进出口合成纤维法规性和非法规性要求的质量符合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994纺织材 料公定回潮率
GB 18401国家纺织产 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2282纺织纤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SN/T 0188.2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2 部分:衡器鉴重通则
SN/T 0188.3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3 部分:汽车衡器鉴重
SN/T 0188.5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 5部分:台秤鉴重
SN/T 1649进出口 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
SN/T 2629进 出口纺织原料公量检验方法
SN/T 3702.2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抽样方法第2 部分:纺织原料
3术语和定义
SN/T 16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合成纤维synthetics
将人工合成的、具有适宜分子量并具有可溶(或可熔)性的线性聚合物,在经纺丝成形和后处理而制得的化学纤维。
3.2法规性要求mandatory requirements
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强制性标准中明示的要求。
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标准特指输人国(地区)和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安全项目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包括输人国与我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检验协定的,协定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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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981.12—2015
代替SN/T0062—1992,SN/T0063—2010.SN/T0461—1995,SN/T0465—-1995.SN/T06121996,SN/T 07692011,SN/T 07932010,SN/T 0971—2010.SN/T1701—2006.SN/T2137.1-2008.SN/T2137.22009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纺织原料
第12部分:合成纤维
Quality conformity evaluation method of texti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Textilerawmaterials-Part12:Syntheticfiber2015-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04-01实施
SN/T3981《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纺织原料》分为15个部分:第1部分:棉花;
生丝:
第2部分:蚕丝类
第3部分:桑蚕干董;
第4部分:双宫丝;
第5部分:蚕丝类绢丝:
第6部分:蚕丝;
第7部分:蚕丝类
抢线丝:
第8部分:羊毛;
第9部分:特种动物毛:
第10部分:山羊绒:
第11部分:麻纤维;
第12部分:合成纤维:
第13部分:人造纤维;
第14部分:再生纤维;
第15部分:其他纤维。
本部分为SN/T3981的第1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3981.12—2015
本部分代替了SN/T0062一1992进口晴纶混合条检验规程》、SN/T00632010进出口弹J锦纶丝检验规程》、SN/T0461—1995进出口化纤止规条检验规程》、SN/T0465—1995《进出口氨纶丝检验规程》、SN/T0612-1996《进出口涤纶丝、锦纶丝检验规程》、SN/T0769-2011《进出口高旦聚单丝检验规程》,SN/T0793-2010《进出口填充用合成纤维检验规程》、SV/T0971—2010《涤纶加工丝检验规程》、SN/T17012006《进出口工艺人发原料检验规程》SN/T2137.1-2008《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化学纤维第1部分:丝束》、SV/T2137.22009《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化学纤维第2部分:短纤维》,对以上部分进行了整合。本部分与以上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订为《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纺织原料第12部分:合成纤维》;范围调整为进出口合成纤维质量符合性评价的要求、程序,内容,方法以及结果判定和报告方式;
修改了术语部分的内容;
对原标准格式、规范性引用文件做了调整;增加了符合性评价的要求;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的程序;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结果的判定规定;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中国主要合成纤维标准、资料性附录B进出口合成纤维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格式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建中、郭运生、董新苗、操群、杨兴富。SN/T 3981.12—2015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 0062—-1992;
SN/T 0063—2010;
SN/T046I-1995;
SN/T0465—1995;
SN/T 0612-1996;
SN/T 0769—2011;
SN/T0793—2010;
-SN/T0971—201C;
SN/T1701—2006;
SN/T 2137.12008;
SN/T2137.22009。
1范围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纺织原料第12部分:合成纤维
SN/T3981.12—2015
SN/T398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合成纤维(包括散纤维、条、丝束和长丝)的质量符合性评价的基本要求、程序、内容、方法以及结果判定和报告方式本部分适用于各类进出口合成纤维法规性和手法规生要求的质量待合性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282
纺织纤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SN/T0188.2
SN/T 0188.3
SN/T 0188.5
SN/T1649免费标准bzxz.net
SN/T2629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2部分:衡器鉴重通则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租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
第3部分:汽车衡器鉴重
部分:台秤鉴重
项自检验规范
进出口纺织品安全
进出口纺织原料公量检验方法
SN/T3702.2
3术语和定义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
抽样法
SN/T16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合成纤维synthetics
第2部分:纺织原料
将人工合成的、具有适宜分子量并具有可溶(或可熔)性的线性聚合物,在经纺丝成形和后处理而制得的化学纤维。
法规性要求mandatoryrequirements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强制性标准中明示的要求。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本标准特指输入国(地区)和我国对纺织品中相关安全项日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包括输入国与我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检验协定的,协定中所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均视为强制性要求3.3
非法规性要求non-mandatoryrequirements不具有法的属性,一般指相关组织、企业、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注:本部分特指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以推荐性标准、公报、产品安全声明等对纺织品中相关技术项目规定的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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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3981.12—2015
符合性评价evaluationof conformity系统性检查某个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注:本部分等指通过系统性技术抽详,检验,检测评价进出门合成纤维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即通过技术检测验证于段评价进出口合成纤维的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4符合性评价的质量要求
4.1进口合成纤维的质量要求
进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应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中的规定要求。进口合成纤维非法规性品质要求应符合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见附录A。4.2出口合成纤维的质量要求
出口合成纤维的法规性要求的应符合输人国(地区)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具体要求见SN/T1649。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应符合我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规定要求。输人国(地区)没有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也没有政府问协议的,应该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要求。出口合成纤维非法规性品质要求应该符合出口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合同和技术文件中没有非法规性品质要求的,其品质应该符合我国相美标准的要求。相美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见附录A。
5符合性评价的程序
5.1抽样
进出口合成纤维的法规要求和非法规要求的检验抽样方法按照SN/T3702.2执行5.2检验和检测
5.2.1法规性要求项目检验与检测5.2.1.1进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与检测根据进口合成纤维的用途,进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目可能包括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PH值重金属、公定回潮和异味等,检验项日及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接GB18401、GB9994、GB/T22282和SN/T1649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测。5.2.1.2出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与检测出门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日的检验,根据不同输人国选择相应的检测项目,这些项目可能涉及开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重金属和阻燃性能等,具体检测项日和检测方法按照输人国标准和SV/T1649执行。我国与输人(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政府间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输入国(地区)没有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的,政府间未签订检验协议的,按照我国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和GB9994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5.2.2非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与检测5.2.2.1品质检验
进出!合成纤维的品质检验项日按照合同和技术义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与检测:合同和技术文2
TKAONiKAca
SN/T3981.12—2015
件没有规定的,按照我国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检测。我国主要合成纤维标准参见附录A。
5.2.2.2重量检验
进出口合成纤维的重量检验包括件数、毛重、皮重、净重、回潮等,合同和技术文件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要求,按照SN/T0188.2、SN/TO188.3或者SN/T0188.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公量检验按照SN/T2629进行。如发生残损,应进行残损鉴定,进出口合成纤维残损包括:发生水渍、霉变、板结、油渍、污染、火损等。残损鉴定的内容主要是确定残损程度和责任方,其中残损程度的确定包括:残损数重量的确定和残损率的确定。
5.2.2.3包装检验
包装的数量、颠色、规格和搭配等应符合合同要求。应保持内外清洁、牢固、干燥,适应长途运输封口严密、牢固,加固带松紧适宜,不准脱落,卡口牢固。唛头标记要清晰、端正,不得有污染。5.3符合性评价结果判定
5.3.1法规性要求项目判定
5.3.1.1进口法合成纤维规性要求项目判定进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目按照我国强制性标准中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5.3.1.2出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目判定出口合成纤维法规性要求项日按照输入国(地区)的要求进行判定,我国与输入(地区)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按政府间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输人国(地区)没有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的,政府间未签订检验协议的,按照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判定。5.3.2非法规性要求项目判定
5.3.2.1品质判定
进出口合成纤维的品质要求,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的按照我国相应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判定,我国主要合成纤维标准参见附录A。5.3.2.2重量判定
进出口合成红维重量判定,包括:件数、毛重、皮重、净重、公量等,合同和技术文件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判定溢/短重:合同和技术文件没有规定要求的,按照实际检验结果标明重量,不判定溢/短重。
进出口合成纤维残损情况按照5.2.2.2的要求进行判定,并出具残损鉴定证书。5.3.2.3包装判定
进出口合成纤维包装的质量按照5.3.2.3规定进行判定。5.3.3符合性评价结果综合判定
符合性评价结果根据法规性要求检验结果和非法规性品质要求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判定,项目均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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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3981.12—2015
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合格,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部分给出的符合性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求B:a)
进出口合成纤维质量符合性评价对象的识别信息;抽样信息:
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信息:
非法规性要求项目的检验信息:结果综合评定信息:
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报告日期。
7其他
进出口合成纤维有检疫要求的,应按照我国及输入国(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疫。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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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中国主要合成纤维产品标准
GB/T8960
GB0994
GB/T14464
GB/T16602
GB/T16603
FZ/T52002
T52011
FZ/T53002
FZ/T53003
FZ/T54001
FZ/T54003
FZ/T54005
FZ/T54006
F7./T54007
FZ/T54C08
FZ/T54009
FZ/T54010
注:根据标准的发布和修订及时更新中国主要合成纤维标准
标准编号
涤纶牵伸丝
SN/T 3981.12—2015
标准名称
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轮低弹丝
轮短纤维
涤纶短纤维
腈纶短纤维和丝束
锦纶牵伸丝
涤纶工业长丝
酰胺单丝
氟轮短纤维
锦纶短纤维
内纶短纤维
填用中空涤纶短纤维
可线用涤纶短纤维
法用丙纶短纤维
金短纤维
正涤纶短纤维
离子染料可染改性涤纶短纤维
壳聚糖短纤维
腊纶毛条
涤纶毛条
丙纶膨体长丝(BCF)
涤纶预联向丝
有色涤纶低弹丝
有色涤纶牵伸丝
锦纶6弹力丝
丙纶牵伸丝
丙纶弹力丝
氨纶长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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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3981.12—2015
报检单位:
货物名称
数量/重量
包情况:
抽样标准: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进出口合成纤维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格式表B.1进出口合成纤维质量符合性评价报告格式(加盖公章)
合同号
HS编钙
进/出口国别(地区)
抽样数量:
法规性检验项目
政府间协议的项目
厂符合
二不符合
检验员
是否通过
门通过不通过
通过不通过
通过二不通过
通过二不通过
检验标准:
检测单号
生产日期
品质检验项目
法规性、政府间协议及合同、标准要求。法规性、政府间协议及合同、标准要求。复核人
是否通过
口通过■不通过
通过口不通过
通过口不通过
审核人
检测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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