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4222-201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丙烯腈
SN/T 422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222-2015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丙烯腈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化学品 检验 规程 丙烯腈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222-2015.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Acrylonitrile.
1范围
SN/T 4222规定了对进出口丙烯腈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
SN/T 4222适用于对进出口丙烯腈及其包装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液体化工 品采样通则
GB/T 7717.1工业用丙烯腈 第1部分:规格
GB/T 7717.12工业用丙烯腈 第12部分:纯度及杂质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5258化学 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SN/T 0370.3出口危险 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 3部分:使用鉴定
SN/T 1828.9进 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9部分:毒性物质
SN/T 1828.13进 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
SN/T 3207进出口危险 化学品检验规程低闪点易燃液体 基本要求
SN/T 3215进出口危险化学 品检验规程毒害品基本要求
SN/T3221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SN/T 3656.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3部分:易燃液体
SN/T3656.6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 RTDG)
3术语和定义
SN/T 3207 、SN/T 3215、SN/T 3656.3和SN/T 3656.6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性状
4.1 中文名称:丙烯腈,又称乙烯基氰,氰基乙烯。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222—-201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丙烯睛
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Acrylonitrile
2015-02-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刮涂风查真价
2015-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3/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门。SN/T4222—2015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劲松、陈相、冯爽、孙昊、张汝斌、下学东、张蕾。1
SN/T4222—2015
丙烯睛通常是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微溶于水,与苯、丙酮、甲醇等有机溶剂互溶。丙烯晴主要用于制造聚内烯睛、丁睛橡胶、染料、合成树脂、医药等。我国内烯睛的主要产地有吉林、上海、山东、安徽等省,主要进口国有美国、韩国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将内烯睛主危险性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次危险性划为第6.1类毒性物质,联合国编号为1093。丙烯睛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须添加一定量的阻聚剂(如:对羟基苯甲醚),抑制丙烯睛的自聚。丙烯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或爆炸,并放出有毒气体。丙烯腊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和完整皮肤进人体内。在体内析出氰根,抑制呼吸酶;对呼吸中枢有直接麻痹作用。重度中毒出现癫痛大发作样抽摘、昏迷、肺水肿
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规定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工作,制定本标准。丙烯晴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SN/T4222—2015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检验或检测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的资质。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用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进出口丙烯睛及其包装的要求、检验、合格判定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内烯睛及其包装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液体化工品采样通则
GB/T7717.1工业用内烯睛第1部分:规格GB/T7717.12工业用丙烯第12部分:纯度及杂质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SN/T0370.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使用鉴定SV/T1828.9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9部分:毒性物质SN/T1828.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SN/T3207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低闪点易燃液体基本要求SN/T 321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毒害品基本要求SN/T3221
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规程
SN/T3656.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3部分:易燃液体
SN/T3656.6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RTDG)
试验和标准手册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3术语和定义
SN/T3207SN/T3215、SN/T3656.3和SN/T3656.6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产品性状
4.1中文名称:丙烯睛,又称乙烯基氰,氙基乙烯,1
TTTKAONiKAca
SN/T4222—2015
英义名称:Acrylonitrile.又称Cyanocthylene、Vinylcyanide美国化学文摘编号(CASNo.):107-13-1。分子式:C,HN
相对分子质量:53.06。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气味:刺激性气味,
熔点:-83.6℃。
沸点:77.3℃。
闪点:一1℃(闭杯)。
爆炸极限:2.8%~17.0%(体积比蒸气压(20℃):11.0kPa
蒸气密度(d空气=1):1.83。
相对密度(d水=1,20℃):0.81。溶解性:微溶于水,与苯、丙酮、甲醇等有机溶剂互溶丙烯睛的质谱图见图1。
质荷比15
5要求
报检要求
303132
3637383904142
527545657
丙烯质谱图
717374
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内容应准确并互相一致:a)《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b)
出口丙烯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参见附录A;出口丙烯睛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示例参见附录B和附录C;出口丙烯睛的《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TKAONKAca
SN/T 4222—2015
进口丙烯睛的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示例参见附录B和附录C;添加抑制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审单要求
产品的成分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等应与5.1b))、5.1c)、5.1e)、5.1f)或5.1g)相一致。对出口有包装的丙烯腈应核查《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丙烯睛的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全球化学品统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要求,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的要求,标签内容应完整、准确,标签示例参见附录B。5.2.4
安全数据单应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数据单示例参见附录C检验要求
检验批
以报检的同一生产商、同一输出国(或地区)同一规格的产品为检验批。
5.3.2抽样
产品按照GB/T6678确定抽样数量和样品数量,并按照GB/T6680的要求进行抽样。抽样
按照GB/T3723相关安全防护的要求实施5.3.2.2危险公示信息现场核查的抽样数量见表1表1
批量范围
16-~25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5.3.3包装运输警示标签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
单位为件
在产品运输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控挂或喷印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UNRTDG)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如图2所示。3
FriKANiKAca
SN/T 4222—2015
5.3.4包装要求
UN1093
丙烯睛,稳定的
包装运输警示标签样式
产品应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UNRTDG)的要求确定与其相适应的包装、设计型号和单件质量。丙烯睛的包装要求见表2。表2包装要求
联合国包
装类别
次要危
不允许例外数量运输。
见《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设书5.3.5危险公示信息要求
有限和例外
规章范本(UNRTTG)。
容器和中型散货箱
包装规范
特殊规定
便携式罐体和散装货箱
特殊规定
5.3.5.1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应加贴、控挂或喷印符合《全球化学品统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还应符合GB15258的要求。标签应牢固,标签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基本要素,并应真实准确5.3.5.2产品随附的安全数据单所列明的制造商/供应商及产品信息真实、齐全、有效,并与5.1c)或5.1e)相一致;安全数据单的信息完整、准确,应至少包含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定的16项基本信息。
5.4检测要求
5.4.1产品的成分检测按照GB/T7717.1和GB/T7717.12进行。5.4.2产品的分类检测按照SN/T1828.9、SN/T1828.13.SN/T3656.3.SN/T.3656.6《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或《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进行。4
-TiKAoNiiKAca
6检验
6.1资料审核
SN/T4222-—2015
核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5.1的要求,审核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相关技术内容是否符合5.2.3和5.2.4的要求。
6.2现场检验
6.2.1检查产品的品名、危险类别或项别、危险种类和类别、成分构成信息、理化性质等是否符合5.1a)、5.1b),5.1c)、5.1e)或5.1f)的要求。6.2.2检查包装件上的包装运输警示标签与5.3.3是否一致,并符合SN/T0730.3或SN/T3221的要求。
3检查产品的安全数据单(SDS)、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齐全,相应内容是否一致并符合5.1b)、5.1c)、5.1d)、5.1e)、5.1f)和5.3.5的要求6.2.4检查包装的型式、规格、单件质量(容积和毛/净质量)是否与报检资料信息一致,并符合5.3.4的要求。
检查包装上的标记是否为类包装。6.2.5
检查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清洁,是否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是否有撒漏在容器外表面及内外容6.2.6
器之间。包装使用情况按照SN/T0370.3和SN/T3221的要求进行鉴定。6.2.7如需实验室检测,则按5.3.2.1的要求进行抽样。6.3
实验室检测
对抽取的样品按5.4的要求检测。7合格判定及处置
7.1按第6章检验,符合第5章要求的判定为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整批为不合格。7.2对经检验合格的出口丙烯睛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并在《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备注栏内注明对应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编号。7.3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口丙烯睛及包装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7.4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口丙烯晴或其包装,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准予出口,7.5经检验不合格的进口丙烯及其包装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如经标签整改、使用救助包装等技术处理,能够符合货物运输,销售及使用安全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可视情况,通知当事人进行整改。
-TrKAoNKAca
SN/T 4222—2015
实验室名称:XXX实验室
地址:
电话:
申报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分析/试验要求
检测依据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示例
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丙烯腈
Acrylonitrile
进出口公司
文文化工厂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样品数量
SN/T1828.9.SN/T1828.13.SN/T3656.3SN/T3656.6、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基本理化性质
1.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2.气味:刺激性气味
3.气味阅值:无有效信息
4.PH值:无有效信息
5.熔点或凝固点:—83.6℃
6.初沸点或沸程:77.3%℃
7.闪点:-1C(闭杯)
8.蒸发速度:4.54(丙烯酸丁酯=1)9.易燃性(固体、气体):不造用(一)物理危害
1.爆炸物:
2.易燃气体:
3.气溶胶:
4.氧化性气体:
5.加压气体:
6.易燃液体:
7.易燃固体: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8%~17.0%(体积比)
10.爆炸极限:2.
1.蒸气压(20C):11.0kPa
12.蒸气密度(d
-1):1.83
13.相对密度(d*—120℃):0.8114.可溶性:微溶于水,与苯、丙酶、甲醇等有机溶剂互溶15.分配系数(正辛醇/水):0.2516.自动点火温度:481℃
17.分解温度无有效信息
18.度:无有效信息
二、分类鉴别试验
9.自燃液体: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类别2
不适用
不适用
10.白燃固体: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12.遏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3.氧化性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15.有机过氧化物:
16.金属腐蚀物:
不适用
不适片
不适用
不适用
(二)健康危害
1.急性毒性:
2.皮肤腐蚀/刺激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4.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三)环境危害
经口(类别3)
经皮(类别3)
吸人(类别2)
类别2
类别1
类别1
未能分类
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类别2)慢性危险(类别2)
1.正式运输名称:丙烯睛.稳定的2.联合国编号:1093
6.致瘤性:
7.生殖毒性:
8.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9.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10.吸入危害:
2.危害臭氧层未能分类
三、鉴定结论
3.联合国危险货物建议书分类类别:第3类、款要危险性第6.1类4.建议包装类别:T类
次接触:
反复接触:
SN/T4222—2015
类别1B
未能分类
未能分类
未能分类
未能分类
5.GHS分类:易燃液体(类别2)、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急性毒性,经皮(类别)、急性毒性,吸人(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美别1)、致癌性(类别1B)、急性水生环境危害(类别2)、慢性水生环境危害(类别2)签发人(授权签字人):
签发日期
实验室印章
SN/T42222015
丙烯睛危险公示标签示例见图B.1。编码:
产品名称:丙烯脂,稳定的
ACRYLONITRHE
公司名称: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危险公示标签示例
儿童不得接触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街名及号码:
国家、省、市、邮编:
电话号码:
紧急呼电话:
使用说明:
装载重量:
有效期:
装载日期:
毛重:
批号:
春咽会中
皮肤接触会中毒。
造成皮肤刺激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造成严重眼损伤,
吸入致命
可能致癌
使用前请读标签
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在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蔡止吸烟。保持容器团
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等势联接
使用防爆电气/通风/照明/本质安全型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休/烟雾/蒸气/喷雾。/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避免吸入粉尘
作业后彻底清洗所有外部暴露的身体部位。使用本产品时不婴进食、饮水或吸。常外成通风良好外使用
受活染的工作服不得希由空作场地。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戴呼吸防护装置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师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消洗皮肤/淋浴。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如进入眼晴: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继续冲洗
眼镜。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求医/就诊。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表中心医生。紧急具体治疗(见安全数据单上的建议)。具体治疗(见安全数据单上的建议)激bzxz.net
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就诊。
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消洗后方可重新使用。火灾时·使用….灭火(具体可见安全数据单)。收集签出物。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内装/容器到得到批准的废物处理厂。详细请参阅安全数据单
图B.1丙烯睛危险公示标签示例
1.产品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内烯睛
化学品英文名称:Acrylonitrile化学式:CHaN
CAS No.: 107 13-1
2.其他标识:无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安全数据单示例
第一部分
3.使用建议:主要用于制造聚丙烯腈、丁睛橡胶、染料、合成树脂、医药等。4.供应商的详细情况:
供应商名称:
b)地址:
e)电话:
d)传真:
5.紧急电话号码:
第二部分
危险标识
SN/T4222—2015
1.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易燃液体(类别2)、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急性毒性,吸人(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类别1)、致癌性(类别1B)、急性水生环境危害(类别2)、慢性水生环境危害(类别2)2.全球统一制度标签要素·包括防范说明:a)
信号词:危险
危险说明:H225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H301吞咽会中毒
H311皮肤接触会中毒
H315造成皮肤刺激
H317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
H330吸入致命
H350可能致癌
H401对水生生物有毒
I1411对水生生物有毒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防范说明:P201在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c
P202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搬动P210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P233保持容器密闭
P240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等势联接P241使用防爆电气/通风/照明/本质安全型设备P212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