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1915.2-2016 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第2部分:卫生监督
SN/T 1915.2-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915.2-2016

中文名称: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第2部分:卫生监督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5816110

相关标签: 卫生 检疫 业务 单证 填写 规范 监督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915.2-2016.Standard of filling in certificates and forms of health quarantine-Part 2 :Sanitary supervision.
1范围
SN/T 1915.2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境口岸及出人境交通工具上为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和采样检验所使用的单证格式、签发要求、对象、内容等。
SN/T 1915.2适用于国境口岸卫生监督管理和出人境交通工具卫生监督管理签发卫生检疫证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533标准对 数视力表
SN/T 1342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证 书签发规范
3单证格式及签发对象
3.1 交通工具卫生监督证书类(4种)
3.1.1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格式6-3):适用于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交通工具,包括船舶、飞机、火车等。
注: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直航船舶和航空器分别用Z1-3-3和Z2-3-3.
3.1.2《船舶卫生证书》(Z1-3-3):适用于可以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直航船舶。
3.1.3《航空 器卫生证书》(Z2-3-3):适用于可以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直航航空器。
3.2 口岸卫生监督证书类(4种)
3.2.1《国境口岸 卫生许可证》:适用于签发给在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等单位,作为准予经营的卫生行政许可凭证。
3.2.2《 健康证明书》:适用于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上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以及国境口岸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完成健康检查后发放的健康证明。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915.2—2016
代替SN/T1915.2-2007
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
第2部分:卫生监督
Standard of filling in certificates and forms of health quarantine-Part2:Sanitary supervision
2016-12-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刮湿质真化
2017-07-01实施
SN/T1915《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卫生检疫查验;
第2部分:卫生监督:
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
第4部分:卫生处理。
本部分为SN/T19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1915.2—2016
本部分代替SNV/T1915.2—2007《卫生检疫业务单证格式及填写规范第2部分:卫生监督管理》。本部分与SN/T1915.2—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第3章单证格式及签发对象;修改了第4章签发要求;
增加了5.1.2
增加了5.1.3
增加了5.1.4
删除了5.1.9
删除了5.1.9
删除了5.2.1
删除了5.2.2
删除了5.2.3
增加了5.2.1
增加了5.3.1
增加了5.3.2
增加了5.3.3
删除了5.3.4
删除了5.3.5
删除了5.3.6
增加了5.3.4
增加了5.3.6
增加了5.4.1
增加了5.4.2
增加了5.4.3
增加了5.4.4
增加了5.4.5
增加了5.4.6
增加了5.4.7
增加了5.4.8
增加了5.4.9
《船舶卫生证书》(Z1-3-3);
《航空器卫生证书》(Z2-3-3);《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格式6-5);《除鼠证书/免予除鼠证书》(格式6-5);《延期证书》(格式-2);
《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证》:《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编号1-5)《“船舶卫生证书”申请书》(Z1-1-2):“船空器卫生证书”中请书》(Z2-1-2);《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国境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中请书》:《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国际航行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供应申报单》;《现场卫生监督笔录》;
《卫生监督意见书》;
《职业禁总人员调离决定书》;《出入境口岸卫生监督采样凭证》;“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
《出人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告知书》;《限期卫生整改通知书》;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解除卫生行政控制通知书》。SN/T1915.2—2016bzxZ.net
增加了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附录P、附录 Q、附录R、附录S、附录T、附录U、附录V、附录W、附录X、附录Y。对5填写内容中各种证单的签证地点、签证日期、检疫医师、签名等进行了归纳,不再列出。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绪理、徐贵业、吴海磊、张繁、吴军、王振、金涛、高孟。本部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915.2—2007。1范围
卫生检疫业务单证填写规范
第2部分:卫生监督
SN/T1915.2—2016
SN/T1915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上为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和采样检验所使用的单证格式、签发要求、对象、内容等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口岸卫生监督管理和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监督管理签发卫生检疫证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
SN/T1342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签发规范3单证格式及签发对象
交通工具卫生监督证书类(4种)3.1.1《交通工具卫生证书》(格式6-3):适用于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交通工具,包括船舶、飞机、火车等。
注: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直航船舶和航空器分别用Z1-3-3和Z2-3-3。3.1.2《船舶卫生证书》(Z1-3-3):适用于可以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直航船舶。3.1.3《航空器卫生证书》(Z2-3-3):适用于可以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直航航空器3.1.4《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格式6-5):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适应于检验检疫机构对船舶实施卫生检查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卫生控制措施后签发:发现传染病病人:发现鼠患,或其他媒介生物超过控制标准的;发现化学、生物、核辐射污染证据发现有证据表明存在其他公共卫生风险,检验检疫机构认为需要实施卫生控制措施的。对实施卫生检查后没有上述情况的船舶免予实施卫生控制,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在证书上标注或告知船方。
3.2口岸卫生监督证书类(4种)3.2.1《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适用于签发给在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等单位,作为准子经营的卫生行政许可凭证。3.2.2《健康证明书》:适用于国境口岸和出人境交通工具上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以及国境口岸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完成健康检查后发放的健康证明。3.2.3《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适用于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上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以及国境口岸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实施体格检查后的结果记录。3.2.4:《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适用于对入境、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检疫审批,是检验检疫机构对申报出/入境的特殊物品审核许可后出具的许可证明。1
KAONKAca
SN/T1915.2—2016
3.3卫生监督申请单类(6种)
3.3.1《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适用于船方主动电请办理《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或检验检疫机构检疫查验过程中发现不具备有效《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船舶,由船方或其代理人填写中请书向检验检疫机构电请办理
3.3.2《“船舶卫生证书”申请书》(Z1-1-2):适用于直航船舶中请实施电讯卫牛检疫管理的“船舶卫生证书”
3.3.3《航空器卫生证书”申请书》(Z2-12):适用于直航航空器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管理的航空器卫生证书”。
3.3.4《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适用于在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等单位申领卫生许可证。3.3.5《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中请表:适用于对入境,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检疫审批的申报,3.3.6国际航行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供应中报单》:适用于国境口岸食品经营单位就向国际航行交通工具供应的食品饮用水情况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3.4其他卫生监督文书类(9种)3.4.1《现场卫生监督笔录》: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均在日常卫生监督或有关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对现场实施行政监督检查后制作的描述性记录3.4.2《卫生监督意见书》: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管理书.凡是需要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相对人提出有关改正意见时出具的文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均可使用,对管理相对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以帮助其行政相对人达到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生书》,适用于国境岸和
出人境交通工具上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被发3.4.3《职业禁息人员调离决定
足病(痫疾
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传染、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等情况下签发,以通知相关单位将人员调离相关岗位。3.4.4《出人境口岸卫生监督采样凭证》: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在卫生监督采集样品时向被采样单位出具的凭证。
3.4.5《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适用于检测机构将检验检疫机构送检的样品检验完成后向检验检疫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出具的结果报告:3.4.6《出入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告知书》: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信誉度等级评中后向被评审单位发出的书面告知。新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不予评级。
3.4.7《限期卫生整改通知书》: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责令被监督单位限期卫生整改使用。3.4.8《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适用于在各项卫生监肾中,检验检疫机关如发现某种物品或某个场所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时,在等待进一步科学证实过程中,为了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发生或继续造成危害,需要停止产品的生产销售或停止场所的使用时发出的文书。3.4.9《解除卫生行政控制通知书》:适用于检验检疫机关对物品(或场所)控制(查封)后,经鉴定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或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其他处理方法时,依法解除控制后交还被控制人使用、处理时发出的文书,用于相应的《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经鉴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解除,而是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如销毁、没收或处罚等。2
-TKAONIKAca
4签发要求
SN/T1915.2—2016
4.1卫生监督所使用的证单应使用国家质检总局道关司发布的格式,所签发的证单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国际惯例。4.2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应使用中文、英文上下对照填写签发;海峡两岸直航交通工具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及其他卫生监督中文证单应使用中文填写签发;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填写。4.3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一般使用打印设备制,但需在现场签发的证书,可以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发
4.4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不得修改或涂改。4.5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3上所用的印章应为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所属辖区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中英文印章:海峡两岸直航交通工具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上应使用海峡两岸直航交通工具检验检疫专用印章。
4.6签证地点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填写签发该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所在口岸名称,中文填写汉字,如“连云港”;英文填写口岸名称的汉语拼音(大写),如“LIANYUNGANG”:中英文证书,用中文、英文上下对照填写,两岸直航证书,用中文填写4.7日期、时间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中文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2013年06月18日:英文日期按H十月(英语月份的缩略语)十年(四位)的顺序填写,如18JUN.2013:一签证时间填写到时、分,采用24小时制。中文时间按时分顺序填写,先写日期后写时间,如2013年06月18日18时30分;英文时间应小时在先分钟在后,中间统用“:”号隔开,先写时间后写日期,如18:3018JUN.,2013;中英文证书,按英文方式填写;两岸直航证书,按中文方式填写。4.8检疫医师、检疫官员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中文填写汉字姓名,如“张小山”,英文填写汉语拼音(大写),姓和名之间空一格,如ZHANGXIAOSHAN
中英文证书,按英文方式填写;两岸直航证书,按中文方式填写。4.9签名: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由检疫医师、授权签字人或卫生监督员签发,签字采用手签汉字形式。
4.10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一般只对外签发一份正本,无特殊情况不对外签发副本。4.11卫生监督签发的业务证书上的编号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同一交通工具同一航次内需要签发不同类别证单者,应使用同一编号,以不同证单类别代码来区分。5填写内容
交通工具卫生监督证书类(4种)5.1.1《交通工具卫生证书》(格式6-3)填写规范:按SV/T1342要求执行。5.1.1.1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签发式样:见附录A。5.1.2《船舶卫生证书》(Z1-3-3)签发条件:经卫生检查评分在80分以上的签发本证书。5.1.2.1
-TKAONIKAca
SN/T1915.2—2016
5.1.2.2编号:山船舶卫生证书类别代码(SS)十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代码(六位)十交通工具检疫代码(5)十年份(二位)十流水号码(六位)共17位组成。5.1.2.3船名、船籍港、航运公司:按该船舶注册证书的有关内容填写,5.1.2.4
总吨位、净吨位:指该船舶的注册总吨、净重,用阿拉伯数字填写5.1.2.5证明内容:用中文描述证明内容,证明“依据卫生检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检查认为该船舶卫生合格,可以申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特发本证。”5.1.2.6证书有效期:填写该证书起止日期,有效期为一年5.1.2.7
签证日期:为签发该证日期或实施卫生检查的日期船舶卫生证书的签发式样:见附录B5.1.3《航空器卫生证书》(72-3-3)5.1.3.1签发条件、证书有效期、签证日期:按5.1.2.1、5.1.2.6、5.1.2.7执行。5.1.3.2编号:由航空器卫生证书类别代码(SA)十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代码(六位)+交通工具检疫代码(5)十年份(二位)十流水号码(六位)共17位组成。5.1.3.3航空公司、机号、起飞重量:按该航空器注册证书的有关内容填写。5.1.3.4证明内容:用中文描述证明内容,证明“依据卫生检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检查认为该航空器卫生合格,可以中请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特发本证。5.1.3.5航空器卫生证书的签发式样,见附录C5.1.4《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证书》(格式6-5)5.1.4.1《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5.1.4.1.1证书名称:分别用单横线将“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中英文字样划去。5.1.4.1.2编号:使用15位号码制,编号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编码6位证书编码1位十年份2位十流
水号6位组成共15位组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代码采用国家局公布的六位数字代码;证书编码为5;年份用签发年份的后两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用六位数字表示。5.1.4.1.3港口:填写签发证书检验检机构所在港口名称,用中英文表示,英文统一采用大写字母,如“连云港/LIANYUNGANG”。
5.1.4.1.4日期:填写检查日期,用英文格式填写。5.1.4.1.5证书检查记录的内容:分别用单横线将\和2.采取的控制措施”及\or2.controlmeasuresap-plled\的中英文字样划去。
5.1.4.1.6远洋轮或内陆船只的船名:中国籍船舶使用中英文填写外国籍船舶,只需填写英文名称。英文统一采用人写字母。
5.1.4.1.7船旗:填写船舶注册的国籍。中国籍船舶使用中英文填写:外国籍船舶,只需填写英文。英文统一采用大写字母。如涉及台湾称谓,允许使用的称谓为:1)“中国台湾”,英译文为:TAIWANPROVINCEOFCHINA,或TAIWAN,CHINA,或CHINESETAIWAN2)“中国台E,英译文为:TAIPEI,CHINA,或 CHINESETAIPEI5.1.4.1.8登记/国际海事组织编号:如船舶具有国际海事组织编号,则只填写国际海事组织编号,用单横线将“登记Registration\划去;如船舶只具有登记编号,则填写登记编号,用单横线将“国际海事组织1M0\划去。
5.1.4.1.9装货情况:检查时如未装货,则用单横线将“装载吨”及“ladenwithtonnesof cargo”的中英文划去;检查时如装货,则用单横线将\末装货”及“unladen”中英文划去,并填写实际装载货物种类及重量。
TTTKAONIKAca
SN/T1915.2—2016
5.1.4.1.10检查官员姓名和地址: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填写姓名,姓和名之闻空一格,姓名和地址之间空两格。地址用大写字母的英文格式填写港口名,具体形式如“PORTOFLIANYUNGANG,CHINA
5.1.4.1.11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表格按以下要求填写:a)“检查区域系统和服务”纵栏中如有不适用的区域,则在该栏所涉及区域的栏目内注明“N/A”,如船舶住舱区不设置旅客住舱的,则在“旅客/passengers\的栏目内注明“N/A”;b)在检查中未发现感染或污染的证据,则在“所见证据”、“样品结果”、“审查的书面材料”等三个纵列栏目表格中间部位某一横向栏目(如不流动水)的三个空格中标注“NONE”,并在其上、下均以竖线划至该纵栏的填写区域的项端和底端;e)在检查中发现感染或污染的证据,但程度不足以采取卫生控制措施的,则在各检查部位对应的方格里填入直观检查和查阅文件所见的证据以及通过仪器检测所得的样品检测结果。必要时可使用《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韦书赔舶卫生控制施证书检查所见结果附表》(各局可按照标准样式用A4纸自行印制,中英文填写),并在证书上标明\详见附件(Asperattachment)”。5.1.4.1.12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表格按以下要求填写:a)用单横线将“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中英文字样划去,用单斜线从表格右上角到左下角划去;
将表格下的“在以下日期采取所示的控制措施。Control measures indicated wereapplied onb)
thedatebelow\中英文字样用单横线划去,在右下方处口期位置填写:N/A。3、签发官员的姓名、职称;格式按5.1.4.110执行,职称可不填。5.1.4.1.13
4签名和印章:由签发官员签写中文姓名,加盖检验检疫机构签证章(中英文章),签证章应盖5.1.4.1.14
在“在以下口期采取所示的控制措施”以下,以保证签证章的完整。5.1.4.1.15附录:用单横线将“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及“SHIP SANITATIONCONTROLCERTIFICATE”的中英文字样划去。表格部分填与格式要求同5,I.L.1.11。记可以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书写,但字迹应清晰,不得5.1.4.1.16制证要求:使用打印机制作,特殊情况涂改。
5.1.4.1.17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签发式样:见附录D5.1.4.2《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5.1.4.2.1证书名称:分别用单横线将“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中英文字样划去。5.1.4.2.2编号、港口、日期:按5.1.4.1.25.1.4.1.3、5.1.4.1.4执行。5.1.4.2.3证书检查记录的内容;分别用单横线将\1.免予控制措施和”及1)exemptionfromcontrolor\的中英文字样划去。
5.1.4.2.4远洋轮或内陆船只的船名、船旗、登记/国际海事组织编号、装货情况、检查官员姓名和地址:按5.1.4.1.6、5.1.4.1.7、5.1.4.1.8、5.1.4.1.9、5.1.4.1.10执行。5.1.4.2.5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表格按以下要求填写:a)用单横线将“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中英文字样以及“检查区域”“所见证据”“样品结果”栏下的\未发现证据,海轮/船只被免予控制措施。Noevidencefound.Ship/vesselisex-emptedfromControlmeasures”中英文字样划去检查区域[系统和服务]纵栏中如有不适用的区域,则在该栏所涉及区域的栏目内注明“N/A”,b
如船舶住舱区不设置旅客住舱的,则在\顾客/passengers\的栏目内注明“N/A”;所见证据、样品结果及审查的书面材料等三个纵栏目中,应根据检查区域所发现的证据、检验c
结果或审查的材料,在对应栏目中填写检查情况。必要时可使用《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检查所见结果附表》,并在证书上标明“详见附件(Asperautach5
-KAoNrKAca
SN/T1915.2—2016
ment)\。
检查区域无阳性结果、无特殊发现的,在该栏目的空格中标注“VONE”。如果需要标注“NONE”的栏自呈上下之间连续分布的,可以参照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表格填写方式,在连续区域巾间位置的某格中标注“NONE”,再使用竖线划至其连续区域的顶端和底端。5.1.4.2.6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表格按以下要求填写:a)“采取的控制措施”栏:填写相应控制措施的内容;b)“再检查日期栏:填写采取卫生控制措施后实际再次检查日期,若船期紧无法在本港口再次检查的,应由下一港口填写再次检查日期:c)“有关所见情况的意见”栏: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填写“well controlled”,如无法在本港口进行再次检查的,由下一港口检查,检查结果仍不符合要求的,继续采取卫生控制措施,并重新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控制措施应当在船舶和船舱腾空时进行,如果船舶有压舱物,应在装货前进行。如果由于执行措施的条件有限,不可能取得满意的结果的,应当在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上如实注明。5.1.4.2.7签发官员的姓名、职称、签名和印章:按5.1.4.1.13、5.1.4.1.14执行。5.1.4.2.8口期:填写采取控制措施完毕的日期,要求与签证日期一致。格式按5.1.4.1.4执行。9附录:用单横线将“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及“SHIPSANITATIONCONTROLEX-5.1.4.2.9
EMPTIONCERTIFICATE\的中英文字样均划去。表格部分填写格式要求同5.1.4.1.11。5.1.4.2.10制证要求:按5.1.4.1.16执行。5.1.4.2.11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签发式样:见附录E。5.1.4.3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延期按以下要求办理:办理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延期时,在原证书签证章右侧盖延期章,并由授权签字人签a
名,延期章上加盖办理延期的检验检疫机构中英文签证章;b)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延期章式样为:中文字样为宋体小五,英文字样为TimesNewRoman六号,制作为长方形有边框印章,印泥用蓝色。尺寸:7.5cm×3.5cm。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延期的签发式样:见附录F。5.2口岸卫生监督证书类(4种)5.2.1《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5.2.1.1编号:发证机构代码(4位)十年份号(后2位)十分类号(5位)十证13流水号(4位)共15位组成。
发证机构代码按照《关于调整<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式样的通知》(质检通函[2015】444号)中《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发证机构代码对照表填写。分类号第一位为食品生产(1),第二位为食品流通(含交通工具食品供应)(2),第三位为餐饮服务(3),第四位为生活饮用水供应(4),第五位为公共场所(5),不涉及的经营类别以“0”代替。证书流水号是指不分类的证书流水号。如2015年首都机场口岸家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网吧生许可证编号为010115010010001。5.2.1.2单位名称:指申请领取本许可证的在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的单位名称,其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5.2.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指中请领取本许可证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5.2.1.4经营地址:指申请领取本许可证的单位经营详细地址。5.2.1.5经营范围: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式样的通知》(质检通函【2015)441号)中填写规范要求填写项别,如“文化娱乐场所、食品流通”5.2.1.6备注:列明经营范围真体需标注内容,如卡拉OK(KTV),预包装食品销售”。6
SN/T 1915.2—2016
5.2.1.7有效期限:填写签发该证的当日和本证书有效到期日期,本证书有效期为4年。5.2.1.8
发证机关:在空格处填上签发本证书的检验检疫局名称,并盖上签证章。发证日期:为签发该证的当日。5.2.1.10其他签发要求:每个具有独立经营场所的经营单位作为一个卫生许可发证单元。5.2.1.1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签发式样:见附录G。5.2.2《健康证明书》
第1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照片:为两时免冠的身份证照片,照片处加盖钢印;姓名、出生日期和国籍:按健康检查申请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中有关内容填写;b)
性别:用斜线划掉与申请人性别相反的性别字符(包括英文性别字母),或在与申请人性别相同的项目上打“”;
身高:单位是cm,以整数记录:e
体重:单位是kg,以整数记录;0
工作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饮食服务单位的名称;职务:填写申请人在饮食服务单位担任职务的名称,如厨师、服务员等;g
证件号码: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号码。第2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血压:单位是千帕:精确到个位数,收缩压和舒张压之间用“/”分隔;b)
脉搏:为每分钟的次数,以整数记录;心脏、肺部、腹部、神经系统、精神检查:分别对应于《国境口岸及人/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c)
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心脏”“肺部”、“腹部”、“神经系统”“精神检查”等项目,用中英文的医学规范术语如实填写;
d)医师签名:由内科检查医生签字。:第3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皮肤、淋巴结、脊柱、四肢、泌尿生殖系统、甲状腺:分别对应于《国境口岸及/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皮肤”“淋巴结”“脊柱”、“四肢”“泌尿生殖系统”、“甲状腺”等项目,用中英文的医学规范术语如实填写;医师签名:由外科检查医生签字;b)
视力:对应于《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项目内的“视力”和c
“矫正视力”,如实填写“视力”,对近视受检者应填写“矫正”。应采用GB/T11533中的5分记录法”填写。
第4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辨色力、巩膜、听力、耳、鼻、咽喉:分别对应于《国境口岸及人/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a)
员体检表》内的“辨色力”“巩膜”“听力”“耳”“”“咽喉”等项目,用中英文的医学规范术语如实填写;
医师签名:分别由眼科,耳鼻喉科检查医生签字;胸部X线检查:对应于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胸部X线检查项目,对X线检查的内容按照X线影像学的规范术语用中英文如实填写;d)心电图:对应于《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项目内的“心电图检查”项目,对典型的心电图改变,用中英文的医学规范术语如实填写。第5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肝功能(SGPT):对应于《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肝a)
SN/T1915.2—2016
功能\项目,注明单位(U/L).如实填写SGPT检测数据;b)乙肝表面抗原:对应于《国境口岸及人/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乙旺表面抗原”项目,填写“阴性”或“阳性”:c
梅毒检查:对应于《国境口岸及人/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梅毒检查”项目,注明所用检验方法,填“阴性”或“阳性”,阳性的需注明初筛检验和确诊检验的结果;艾滋病病毒抗体:对应于《国境口岸及人/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艾d
滋病检查”项目,填“阴性”或“阳性”;大使培养:对应于《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内的“大便培养”e)
项日,用中英文规范术语如实填写;负责医师签字:由指定的主管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签字;f
签证日期:填写证书签发的日期:印章:加盖证书签发单位的印章。第6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与
既往病史:如有,则在后面说明发病时间和目前状况,没有的则填写“无”;其他疾病既往史:填写过去所患其他疾病的病名,发病时间和目前情况。健康证明书的签发式样:见附录H长《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5.2.3
第1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按5.2.2.1b).c)执行:照片:按5.2.2.1a)执行;
工种:填写申请人在饮食服务单位的工作种类,如厨师、服务员等;单位名称:填写中请人所在饮食服务单位的名称:通讯地址和电话:填写申请人目前境内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主诉:填写申请人体检时感受的主要不适或明显的症状或体征;既往史:如有,在所恶疾病前打“V”并在后面说明发病时间和目前状况;身高:单位是cm,以整数记录:体重:单位是kg,以整数记录
血压:单位是千帕,精确到个位数,收缩压和舒张压之间用“\分隔;脉搏:为每分钟的次数,以整数记录:心脏:填写心律、杂音及震颤等检查结果。未见异常的填“未见异常”,有杂音的则写明杂音的部位、强度、出现时期、性质等,有震题的则写明出现的部位和时期;肺:主要填写呼吸音检查结果。未见异常的填“术见异常”,发现呼吸音异常的,则填写所听到m)
的异常呼吸音或罗音,并注明出现的部位和数量;n)
腹部,填写腹部肿块、肝脾、疝等的检查结果。无兄常的填“未见异常”,如发现肿块,应写明其位置、大小、形态、质地、压痛、移动度及与邻近的关系等;发现肝脾肿大时,应测量其大小,以cm为单位记录结果;发现疝时,则填写疝的种类;o)神经系统:填写膝反射、肌张力及闭目难立症等的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填“未见异常”,膝反射异常的,填“增强”、“减弱”或“消失”;肌张力异常的,填“增高”或“降低”:有闭目难立症的,填“阳性”;
精神系统:未发现有精神症状的,填“未见异常”,如有异常则如实进行记录;p)
甲状腺:甲状腺不大时,填“未见异常”,如有肿大,应记录肿大的程度、性质、对称性、硬度、压q
痛、表面情况、对气管影响、有无杂音等;淋巴结:无淋巴结肿大时,填“未见异常”,如有肿大,应详细记录其部位、大小、数目、硬度、压8
痛、活动度、有无粘连等:
SN/T1915.2-2016
脊柱和四肢:主要记录其形态、活动或运动情况,未见异常的填“未见异常”,如有异常则如实进s)
行记录;
皮肤黏膜:未见异常的填“未见异常”,发现异常应详细填写,如对皮疹应记录其种类、部位、数t)
量、大小等;
泌尿生殖:主要检查外生殖器,末见异常的填“未见异常”,如有异常则如实记录阳性体征;u)
视力和矫正视力:填写左、右眼裸眼视力,对近视受检者应填写矫正视力。按GB/T11533执行;
W)辨色力:填写“正常”或“异常”,异常的需作说明眼疾患:没有的填“无”如有则填写眼部疾患的名称。x
5.2.3.2第2页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a
耳、异、喉:未发现异常的填“未见异常”,如有异常则如实进行记录;口腔:填写口腔黏膜及牙齿检查结果,未见异常的填“未见异常”,口腔黏膜如有异常,则如实记b)
录阳性体征;牙齿如有异常,则记录部位及病变性质:胸部X光检查:此栏粘贴胸部X线检查报告单:c)
d)心电图检查:此栏粘贴心电图检查报告单:B超检查:此栏粘贴B超检查报告单;e)
内容如实填写各项肝功能检验结果,并注明检测数据的“单位”;f
肝功能:根据检验报告单
乙肝表面抗原:填写“阴性”或“阳性”梅毒检查:注明所用检验方法,填“阴性”或“阳性”。阳性的需注明初筛检验和确诊检验的h)
结果:
艾滋病检查:填写HIV抗体检测结果,填”阴性”或“阳性”大便培养:未发现异常的填“未检出肠道致病菌”,如有异常填写“检出××菌”;k)其他检验:根据检验报告单内容如实填写其他实验空检验的结果:1
体检结论:填写负责医生汇总的检查结论和提出的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等建议;m)主管医师签字:填写负责医生的签名:日期:填写体检完毕的日期:
体检单位盖章:加盖体检单位的印章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体检表的填写式样:见附录I。5.2.4《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5.2.4.1人/出境特殊物品的分类如下:医学微生物类分为: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其他:a
b)人体组织分为:人体胚胎、器官、组织、细胞、人体分泌物、排泄物、人体标本;)生物制品分为:菌苗、疫苗、抗毒素、诊断试剂、干扰素、激素、酶及其制剂、其他活性制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重组DNA产品、抗原一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核酸制剂等),其他生物材料制备的有关制品;d)血液及其制品分为:全血、血浆、血清、脐带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白蛋白、球蛋白、纤维蛋白原、因子制剂、其他由血液分离、提纯或者应用生物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分或者血细胞组分制品。5.2.4.2人/出境特殊物品的审批要求:人/出境特殊物品由于其种类多、批量少,数量有限、要求特殊,所以国家对入/出境特殊物品实施进出口审批制度,其进出口审批权在直属检验检疫局,无审批同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得放行
5.2.4.3编号:与《出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的编号一致。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