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58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581-2016
中文名称:茶叶替代号(花草类)检验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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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茶叶
替代
检验
检疫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4581-2016.Rul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ea substitute(flower and leaf class).
1范围
SN/T 4581规定了进出口茶叶替代品(花草类)的抽样、合格评定、不合格品处置、存贮运输。
SN/T 4581适用于各类进出口茶叶替代品(花草类)的检验检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6332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23748辐照食品的鉴定 DXA 彗星试验法筛选法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1458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QB/T2595热封型茶叶滤纸
SN/T 0918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SN T 2910.4出 口辐照食品的鉴别方法第4部分热释光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茶叶替代品(花草类) tea substitute( herbal tea)
又名代用茶,俗称花草茶,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食品。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581—2016
茶叶替代号(花草类)检验检疫规程Rul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ea substitute(flower and leaf class)2016-08-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7-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4581-—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人境检验检疫局、金迪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伟、杨红旗、韩芳、朱梦。1范围
茶叶替代号(花草类)检验检疫规程SN/T4581—2016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替代品(花草类)的抽样、合格评定、不合格品处置、存贮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进出口茶叶替代品(花肯浆的检验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3
GB7718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6332
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辐照食品的鉴定
GB/T23748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QB/T1458
QB/T2595
SN/T 0918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热封型茶叶滤纸
DNA 慧星试验法
筛选法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顶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SNT2910.4出口辐照食品的鉴签别方法第4部分热释光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茶叶替代品(花草类)teasubstitute(herbaltea)又名代用茶,俗称花草茶,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食品。4产品分类
按照所选用可食用植物的组织器官的不同,代用茶分为花类、叶类果(实)类和混合类。其中,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混合而成的产品。注:花类产品有金银花、菊花、莱莉花等,叶类产品有银杏叶、桑叶、荷叶、薄荷叶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SN/T4581—2016
5抽样
5.1检验批
同一企业生产的具有相同的品名、成分、等级并在同一日期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5.2抽样方法
5.2.1抽样以批为单位,抽样基数一般不小于5kg(以净含量计)。5.2.2非预包装产品可从货物堆垛的上下左右前后中随机抽取600g样品,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一份检验,一份备用。
5.2.3预包装产品可直接随机抽取货物的销售包装,并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用。5.2.4抽样方法有其他要求的,可参照SN/T0918的规定执行。5.3样品运输与保存
所抽取样品应在抽样后24h内送到实验室。样品应附有标签,注明品名、批号、抽样人和抽样日期。样品应在常温且通风、干燥、清洁、阴凉的条件下保存。6要求
6.1原料要求
6.1.1进口代用茶原料中不得含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食品中禁用的物品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未经审核的物品,出口代用茶原料应符合目的国(地区)要求。6.1.2原料感官上须具有其品种自身特性的颜色、气味,无霉变,无味,无虫蛀,无其他夹杂物6.1.3进口代用茶原料农药残留、重金属、辐照残留等安全卫生项目须符合我国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出口代用茶原料安全卫生项目应符合目的国(地区)要求。6.2食
包装材料要求
6.2.1代用茶包装应牢固、整洁、防潮、无毒、无异味。6.2.2代用茶为滤纸包装的,根据工艺和种类的不同,滤纸袋应符合QB/T1458、QB/T2595和GB16332等规定,提线严禁漂白,涉及钉子、吊牌等辅助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6.3存购
代用茶存贮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不得与有毒、异味、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混放。6.4运输
产品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工具应防潮、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
7检验
7.1资料审核
审核报检所附单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报检货物中是否含有国内外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成分或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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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4581—2016
止进出境的品种:报检单填写是否完整、真实,与进境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官方植检证书、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单、发票、出口企业厂检单等资料内容是否相符;有网上证单核查要求的应进行网上核查。
7.2现场检验检疫
7.2.1检验设备及工具
根据产品特性、包装规格、检验检疫要求,选择适宜的设备和工具。设备和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并能对样品提供足够的防护。7.2.2
核查货证
对照报检资料核查货物品名、唛头、规格、批号、产地、数量、包装。7.2.3标签审核
7.2.3.1进口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有关规定和要求。标签中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7.2.3.2出口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目的国(地区)的有关要求。7.2.4产品检验检疫
7.2.4.1感官检验
通过日视、鼻嗅、品尝产品本身是否具有正常色泽、形态、气味、滋味等,是否含有标签声明以外的成分。
7.2.4.2产品检疫
通过肉眼或放大镜检查包装容器及产品是否带有活虫及其排泄物、虫卵、其他有害生物以及进境国禁止进境物等。
7.3实验室检验检疫
7.3.1实验室检疫
将现场所抽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害虫、虫卵、螨类及病害的检疫鉴定。7.3.2食品添加剂检验
7.3.2.1进口代用茶按照GB2760规定的甜菊糖苷等项目进行检测7.3.2.2出口代用茶按照目的国(地区)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目的国(地区)无要求的,按照我国GB2760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
7.3.3农药残留检测
7.3.3.1进口代用茶按照GB2763规定的农药残留项目进行检测。7.3.3.2出口代用茶按照目的国(地区)标准规定的项目检测,目的国(地区)无要求的,按照我国GB2763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
7.3.4污染物检测
7.3.4.1进口代用茶按照GB2762规定的铅等项目进行检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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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用茶按照目的国(地区)标准规定的项目检测,目的国(地区)无要求的,按照我国7.3.4.2
GB276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
辐照残留检测
7.3.5.1进口代用茶按照GB/T23748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7.3.5.2出口代用茶按照目的国(地区)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辐照剂量检测,日的国(地区)无要求的,按照我国GB/T23748或SN/T2910.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7.3.6微生物检测
7.3.6.1进口代用茶按照GB4789.1及系列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7.3.6.2出口代用茶按照目的国(地区)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自的国(地区)无要求的,按照我国GB4789系列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8结果评定与处置
8.1合格评定
8.1.1进口
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结果符合我国有关检验检疫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判定为合格。8.1.2出口
现场和实验空检验检疫结果符合目的国(地区)的检疫法规、标准、双边协议、合同中的规定要求的,判定为合格。目的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8.2不合格评定
一的,判定为不合格
经检验检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资料审核中发现发现单证不符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含有国内外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成分或禁止进出境的品种;经现场或实验室检疫,发现含有害虫、虫卵、螨类及病害等检疫性危害的;
经实验室检验,安全卫生项目超出标准,法规限量要求的。8.3不合格品处理
8.3.1检疫不合格处理
进口代用茶检疫不合格的,应实施检疫除害处理。无有效处理方法的,予以退货或销毁处理。出口代用茶检疫不合格的,应针对情况进行除害处理,并对处理后的货物进行复检,无有效方法处理或复检仍不合格的货物,作不准出境处理。8.3.2检验不合格处理
8.3.2.1货证不符的经修改资料符合要求的,判定合格,允许进出口。8.3.2.2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不符的,经修改重新加贴符合要求的,判定合格,允许进出口。8.3.2.3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允许在返工整理的基础上复验一次,复验合格的允许进出口;仍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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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为60d.超过此期限的应重新中请检验。SN/T 45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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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4581-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茶叶替代号(花草类)检验检疫规程SN/T4581—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e.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2017年11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2千字
2017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书号:155066:2-32209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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