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627-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T 627-2013
中文名称:汽车电动门锁装置
标准类别:汽车行业标准(QC)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4685649
相关标签:
汽车
电动
门锁
装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C/T 627-2013.Electronic locks system for motor vehicles.
1范围
QC/T 627规定了汽车电动门锁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等。
QC/T 627适用沿铰链轴做旋转运动的汽车车门电动门锁装置,其他型式的电动门锁装置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4- -2008 电 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 12h+12h)
GB/T 4942.2- -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QC/T323- 2007 汽车门锁和车门保持件
QC/T413- -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ISO 7637-1:2004道路车辆传导 和耦合造成的电气干扰第1部分:定义和一-般描述
ISO 7637-2:2004道路车辆传导 和耦合造成的电气干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电动门锁装置electronic locks system
门锁内锁止机构的锁止和解锁可由电动机构控制的装置,它的组成包括控制器、闭锁器、门锁或其他门锁机构。
3.2控制器controller
控制闭锁器工作的电子模块。
3.3闭锁器actuator
控制门锁内锁止机构的电动机构。
3.4电动门锁electronic locks
门锁和闭锁器的总称,按两者的联接型式可分为整体式和分体式。
标准内容
ICS43.0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627—2013
代替QC/T627—1999
汽车电动门锁装置
Electronic locks system for motor vehicles2013-10-17发布
2014-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油服精酸马香真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5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甲基丁烯醇聚醚》等811项行业标准,其中:化工行业标准149项、有色行业标准105项、黄金行业标准5项、冶金行业标准15项、建材行业标准3项、机械行业标准39项、航空行业标准69项、船舶行业标准53项、汽车行业标准42项、纺织行业标准63项、轻工行业标准59项、石化行业标准42项、民爆行业标准1项、电子行业标准50项、通信行业标准116项,现予以公告。以上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纺织、有色及黄金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治金行业标准由治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航空行业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组织出版,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组织出版,汽车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石化行业标准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民爆行业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附件:42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和起始实施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42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和起始实施日期标准编号
QC/T253—2013
QC/T6822013
QC/T229—2013
QC/T952-2013
QC/T953—2013
QC/T954—2013
QC/T258—2013
QC/T199—2013
QC/T326—2013
QC/T955—2013
QC/T956—2013
QC/T957—2013
QC/T29104—2013
QC/T29105.3—2013
QC/T718—2013
QC/T439—2013
QC/T935—2013
QC/T939—2013
QC/T457—2013
QC/T936—2013
QC/T937—2013
QC/T940—2013
标准名称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座垫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子机油泵技术条件
乘用车辐板式车轮在轮毂上的安装尺寸
商用车平面安装车轮固定螺母
商用车平面安装固定螺母试
验方法
汽车车轮
螺母座强度试验
汽车车轮
平衡块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
专用汽车自动调平支承装置
干混砂浆运输车
洗扫车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的限值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测试方法取样
混凝土泵车
摆臂式自装卸汽车
餐厨垃圾车
前卸料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
教护车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护栏抢修车
展示车
被代替标准名称
QC/T253—1998
QC/T682—2002
QC/T229—1997
QC/T258—1998
QC/T199—1995
QC/T326—1999
QC/T29104—1992
QC/T29105.3—1992
QC/T718—2004
QC/T439—1999
QC/T440—1999
QC/T4572002
起始实施日期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标准编号
QC/T958—2013
QC/T592—2013
QC/T959—2013
QC/T960.1—2013
QC/T961—2013
QC/T949—2013
QC/T951—2013
QC/T490—2013
QC/T950—2013
QC/T948—2013
QC/T946—2013
QC/T9452013
QC/T627—2013
QC/T662—2013
QC/T947-2013
QC/T941—2013
QC/T943—2013
QC/T942—2013
QC/T944—2013
QC/T938—2013
标准名称
汽车真空泵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液压制动钳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机械式驻车制动操纵杆总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道路车辆液压制动系统第1
部分:双喇叭金属管、螺纹孔、螺纹管接头和管座
液压制动系统塑料储液罐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车载音频播放器技术条件
汽车用电路断电器
汽车车身制图
汽车座椅加热垫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汽车顶部装载装置
汽车安全带织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bZxz.net
乘用车空调系统
汽车电动门锁装置
汽车空调(HFC-134a)用储液干燥器
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条件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试验规程被代替标准名称
QC/T592—1999
QC/T4902000
QC/T627—1999
QC/T6622000
起始实施日期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2014-03-01
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QC/T627—2013
QC/T627-—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编制起草。
本标准与QC/T627—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6,3.8,3.9);增加了(装在无玻璃升降器的车门上的除外)”(见4.3.10);一增加了“用于行李箱的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能经受3×10次开闭循环试验”(见4.3.12)):
增加了维持时间:200ms~500ms\【见5.1c)];增加了闭锁器[见5.1f]
一增加了(用于行李箱的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能经受1×10*次开闭循环试验)(见5.13);
修改了电压值的范围(本版的4.3.1,5.2,1999版的5.4);修改了功能要求[本版的4.3.1a),1999版的5.4a)]:修改了控制器的负载电流及维持时间的测量要求的描述本版的4.3.1b),1999版的5.4b)];
修改了整体式电动门锁在标称电压下的行程时间、堵转电流及分体式闭锁器的工作行程、输出力、行程时间、堵转电流的测量要求的描述[本版的4.3.1c),1999版的5.4c】]:修改了承受(有效值)(见4.3.8);修改了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的开闭循环次数,将行李箱的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的开闭循环次数单列(本版的4.3.12,5.13,1999版的4.4.12,5.15);修改了耐低温度数(本版的4.3.3,5.4,1999版的4.4.3,5.6);修改了4.3~4.4.12各标题号(相应依次修改为4.2~4.3.12);修改了5.4~5.13各标题号(相应依次修改为5.2~5.13):-修改了过载强度试验中工作状态(本版的5.6,1999版的5.8);修改了耐过电压试验的试验电压和时间(本版的5.7,1999版的5.9);一修改了耐振性试验的试验条件(本版的5.8,1999版的5.10);删除了原5.2,5.3;
-删除了抗干扰性试验中的标称电压12V时按IS07637-1规定脉冲信号1、2、3a,3b进行试验,标称电压24V时\(本版的5.10,1999版的5.12);-删除了原6.2(1999版的6.2);删除了原7.2(1999版的7.2)。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QC/T627—1999《汽车电动门锁装置》。I
QC/T6272013
请注意本文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行健、范四辈、李再华。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负责解释。本标准1999首次发布,本版为第一次修订。V
1范围
汽车电动门锁装置
QC/T627—2013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电动门锁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等。本标准适用沿铰链轴做旋转运动的汽车车门电动门锁装置,其他型式的电动门锁装置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
GB/T4942.2—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QC/T323—2007汽车门锁和车门保持件QC/T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IS07637-1:2004道路车辆传导和耦合造成的电气千扰第1部分:定义和一般描述IS07637-2:2004道路车辆传导和耦合造成的电气干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electroniclockssystem
电动门锁装置
门锁内锁止机构的锁止和解锁可由电动机构控制的装置,它的组成包括控制器、闭锁器、门锁或其他门锁机构。
控制器controller
控制闭锁器工作的电子模块。
闭锁器actuator
控制门锁内锁止机构的电动机构。3.4
电动门锁
electroniclocks
门锁和闭锁器的总称,按两者的联接型式可分为整体式和分体式。QC/T627—2013
维持时间impulse time
控制器在接受到输入信号后输出的脉冲宽度。3.6
行程时间traveltime
闭锁器在接受电信号后,锁体锁止机构从解锁(锁止)到达锁止(解锁)动作的时间。3.7
开闭循环Cycle
电动门锁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闭锁器传动杆从行程范围的一端运行到另一端后再返回到初始位置的过程。
电动门锁的开锁actuatorunlocking电动门锁的闭锁器驱动门锁锁止机构到达解锁状态。3.9
actuatorlocking
电动门锁的闭锁
电动门锁的闭锁器驱动门锁锁止机构到达锁止状态。4技术要求
4.1电动门锁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4.2外观
4.2.1电动门锁装置金属件必须经防腐蚀处理,或使用具有耐腐蚀性的材料制造。4.2.2电动门锁装置塑料件表面应平整,无气泡,无影响使用的变形。4.2.3金属零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均勾,不得有明显缺陷。4.3性能要求
4.3.1基本性能。
电动门锁装置的标称电压规定为两种:12V和24V,在电压范围分别对应为9V~16V、18Va)
~32V时,两种电动门锁(装置)应能可靠地锁止和解锁,各功能无异常现象。控制器的负载电流及维持时间应按产品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满足闭锁器正常工作。b)
整体式电动门锁在标称电压下的行程时间、堵转电流及分体式闭锁器的工作行程、输出力、c
行程时间、堵转电流等均应满足产品的设计要求。4.3.2门锁部分应符合QC/T323中第4章的要求。4.3.3耐低温工作性。
电动门锁装置应能经受-40℃的环境温度,恢复室温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4.3.4耐温度变化性。
电动门锁装置在不工作情况下,应能经受-40℃低温和75℃高温的温度变化试验,恢复室温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
4.3.5抗过载强度。
QC/T6272013
闭锁器在高温和高电压的条件下应具有抗过载能力,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4.3.6耐过电压。
电动门锁装置中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具有耐过电压能力,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4.3.7耐振性。
电动门锁装置应能经受扫频振动试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4.3.8绝缘介电强度。
控制器和闭锁器内各互不连接的导体零部件对壳体之间应能承受(有效值)正弦波形的耐高压试验,绝缘不被击穿。
4.3.9干扰性。
电动门锁装置应具有抗干扰性能,应达到ISO7637-1和ISO7637-2附录A中规定的功能等级B级要求,即当干扰时所有的功能都能达到设计要求,但允许有一项或几项超出规定值,当干扰取消后所有功能应恢复到正常范围内。4.3.10防水性。
控制器(不装在车门内的除外)和闭锁器的外壳(装在无玻璃升降器的车门上的除外)防水性能等级为IPX3,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4.3.11耐湿热性。
控制器(不装在车门内的除外)和闭锁器在不工作情况下应能承受48h的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
4.3.12耐久性。
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能经受5×10*次开闭循环,用于行李箱的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能经受3×10次开闭循环试验。试验结束后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如无特殊规定,电动门锁装置一般在下列条件下进行试验:a)试验电源采用足够容量的直流稳压电源,其波纹电压(峰-峰)值不大于100mV,电压表准确度不低于0.5级,电流表准确度不低于1级,测量长度器具最小读数值不应大于0.02mm
试验电压:标称电压12V时为12±0.3V,标称电压24V时为24±0.6V。b)i
维持时间:200ms~500ms。
环境温度:23℃±5℃。
相对湿度:45%~75%。
电动门锁装置的试验可以是在实车状态下进行,也可以是在模拟状态下进行,对于分体式电动门锁的闭锁器试验,可不包括门锁部分:g)开闭循环的频率为4次/min。5.2基本性能试验。
a)电动门锁装置分别接人9V、16V(标称电压为12V时)18V、32V(标称电压为24V时),控制器的维持时间:200ms~500ms,各运行2次。3
QC/T627—2013
b)用示波器或专用仪器在标称电压下测量电动门锁的负载电流及行程时间。c)用专用试验台或其他工具检测电动门锁的功能。5.3门锁部分按QC/T323中的第5章进行试验。5.4耐低温工作性试验。
电动门锁装置在-40℃±4℃的低温箱内,电压为11V(标称电压为12V)电压为22V(标称电压为24V)时工作100个开闭循环,结束后在室温下放置1h后测试基本性能。5.5耐温度变化性试验。
电动门锁装置在低温箱和高温箱内交替试验,先在-40℃±3℃的低温箱内放置2h,然后在75℃±2℃高温箱内放置2h(中间允许2min的过渡时间)为1个循环,共进行5个循环,结束后在室温下放置1h后测试基本性能。
5.6过载强度试验。
将门锁内锁止机构卡住,或将闭锁器传动杆锁闭,放在70℃±2℃高温箱内1h,再将闭锁器接人15V电压(标称电压24V时为30V)连续工作10min,然后在室温下放置1h后测试基本性能。5.7耐过电压试验。
在规定的负载下,对电动门锁施加电压25V±0.3V(标称电压力12V)、50.5V±0.6V(标称电压为24V),持续工作1s,停止通电1min,再反向通电1s,2min后测试基本性能。5.8耐振性试验。
将电动门锁装置按实车安装状态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QC/T413中3.12的要求,在不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扫频范围为10Hz~25Hz,振幅为1.2mm,扫频范围25Hz~500Hz,加速度为30m/s。结束后测试基本性能。
5.9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用交流高压箱输出550V电压对各互不连接的导体零部件与壳体之间进行耐压试验,历时1min,批量生产时,允许用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对于装有半导体器件的应在装配器件前进行试验。
5.10抗干扰性试验。
用专用试验设备对电动门锁进行抗干扰试验,按IS07637-2规定脉冲信号1、2a,3a,3b进行试验,试验等级为IV级,试验中和试验后均测试基本性能。5.11防水性试验。
将闭锁器安装在GB/T4942.2图4所示的专用试验台上,在工作状态下,按GB/T4942.2中表4给出的IPX3级试验方法进行,时间为10min,试验结束后,擦干表面,测试基本性能,然后打开外壳,内部不应有水进入。
5.12耐湿热性试验。
按GB/T2423.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然后测试基本性能。5.13耐久性试验。
将控制器与闭锁器安装在车门上或模拟专用试验台上进行耐久性试验:其中:室温,2×10*次(用于行李箱的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能经受1×10次开闭循环试验):
40℃,5000次;
70℃,5000次;
QC/T6272013
室温,2×10*次(用于行李箱的电动门锁装置的控制器和闭锁器应能经受1×10*次开闭循环试验)。试验后测试基本性能。6检验规则
每套电动门锁装置需经制造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文件。6.1
6.2电动门锁装置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按4.2和4.3.1的要求进行。6.2.1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制造厂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定型时。
产品设计、工艺、材料作较大修改时。产品停产1年再恢复生产时。
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2年不少于1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做型式检验的电动门锁装置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取,数量不少于6套,首先复验出厂检验项目,复验合格后,再将产品按表1进行检验。表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耐低温工作性
耐温度变化性
过载强度
耐过电压
耐振性
绝缘介电强度
抗干扰性
防水性
耐湿热性
耐久性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注:“V\为检验项目。
。“二”为非检验项目。
第1套
第2套
第3套
第4套
第5套
第6套
6.2.2.3电动门锁装置的型式检验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个别项目不合格时应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查。若仍有不合格项目时,则该批电动门锁装置判为不合格。但对耐久性试验不得重新加倍抽取。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