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行业标准(QC) > QC/T 519-1999 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技术条件
QC/T 519-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T 519-1999

中文名称: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汽车行业标准(QC)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306716

相关标签: 汽车 分电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C/T 519-1999.
QC/T 519适用于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以下简称断电器)。
1技术要求
1.1断电器的外形安装尺寸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
1.2 断电器的外观:
a)断电器两触点接触表面不应有任何灰尘和其他妨碍接触的缺陷。
b)断电器用黑色金属制成的零件应具有防腐蚀层。
c)断电器用塑料制成的零件不得有裂纹。
d)断电器的铆接处不得有松动现象。
1.3断电器钨触点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a)纯度:钨含量大于99. 95%。
b)比重:大于19 g/cm'.
c)硬度: HRA> 70.
d)显微组织:横断面晶粒度8 000~25 000个/mm°。
1.4断电器两触点接触表面光洁度不低于V9。
1.5断电器两触点的同轴度应不大于φ0.25mm.
1.6 当触点打开瞬问断电臂弹簧沿触点轴线上的张力为400~600 g.
1.7断电器应保证分电器的发火性能:当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圈共同工作.分电器轴按相应的分电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转速旋转时,应保证在火花间隙为7mm的三极针状放电器(JB872--1966《三极针状放电器》)上连续发火。
2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2.1每副断电器须经试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志。
2.2 断电器的出厂试验按下列项目顺序进行。
2.2.1 外观检查:按1.3条规定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
2.2.2 安装尺寸检查:按1.1条规定用读数值为0.02 mm的游标卡尺或专用量具进行测量。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以下简称断电器)。1技术要求
1.1断电器的外形安装尺寸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1.2断电器的外观:
a)断电器两触点接触表面不应有任何灰尘和其他妨碍接触的缺陷。b)断电器用黑色金属制成的零件应具有防腐蚀层。c)断电器用塑料制成的零件不得有裂纹。d)断电器的铆接处不得有松动现象。1.3断电器钨触点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a)纯度:钨含量大于99.95%。
b)比重:大于19g/cm。bzxz.net
c)硬度:HRA>70。
d)显微组织:横断面晶粒度8000~25000个/mm。1.4断电器两触点接触表面光洁度不低于V9。1.5断电器两触点的同轴度应不大于中0.25mm。1.6当触点打开瞬间断电臂弹贫沿触点轴线上的张力为400600g。QC/T519-1999
代替JB3679-84
1.7断电器应保证分电器的发火性能:当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图共同工作,分电器轴按相应的分电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转速旋转时,应保证在火花间隙为7mm的三极针状放电器(JB872-1966《三极针状放电器》)上连续发火。
1.8在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断电器的耐久性行车里程为25000km,或在室内经受500h的台架试验。
2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2.1每副断电器须经试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证明质合格的文件或标志。2.2断电器的出厂试验按下列项目顺序进行。2.2.1外观检查:按1.3条规定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查。2.2.2安装尺寸检查:按1.1条规定用读数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或专用量具进行测量。2.2.3触点表面光洁度检查:按1.4条规定用光洁度标准块(或轮廊仪)检查触点表面的光洁度。2.2.4触点同轴度检查:按1.5条规定用游标卡尺检查两触点的同轴度。2.2.5断电停弹贫张力试验:按QC/T19—1999《分电器技术条件》第3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2.2.5为抽验项目.允许在每批出厂断电器中抽取0.1%(但不少于10副)进行试验。2.3断电器型式试验应按本标准及QC/T413—1999《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2.4作型式试验的断电器应从出厂试验项目合格的同一批断电器中抽取,数量不得少于6副,先按出厂试验项目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将断电器等分成两组。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3-15批准148
1999-03-15实施
QC/T519-1999
2.4.1一组应进行钨触点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检查;2.4.2另一组应进行分电器发火性能试验、耐久性试验。2.5钨触点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按1.3条的要求进行检验。此项检查可按第2.4条抽取合格的断电器进行,也可抽取同一批材料制成的钨片进行检查。2.6分电器发火性能试验:将断电器装在相应的分电器上,按JB2742-1980第2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2.7耐久性试验:根据1.8条的要求,将断电器装在相应的分电器上按JB2742-1980第3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标志、包装、运输与保管
断电器的标志、包装、运输与保管应符合QC/T413一1999的有关规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仲传。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