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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804-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T 804-2014

中文名称: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标准类别:汽车行业标准(QC)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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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乘用车 仪表板 总成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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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C/T 804-2014.Instrument panel assembly and console assembly for passenger cars.
1范围
QC/T 804规定了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QC/T 804适用于由各种材料通过成型工艺制成的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但不适用于安装于其上的仪表、操纵件、电气件或采用水转印、油漆、电镀等工艺的装饰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使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3922纺织品耐汗渍 色牢度试验方法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9286色漆 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11552乘用车 内部凸出物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采用。
3.1仪表板总成instrument panel assembly
乘用车内位于前排乘员前方,前挡风玻璃下方,供安装各类仪表及操纵件等的内装饰件。
3.2仪表板- -区instrument panel zone 1
仪表板上受到阳光直接照射的区域。
3.3仪表板二区instrument panel zone 2
仪表板上受到阳光间接照射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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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3.0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804—2014
代替QC/T804—2008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Instrument panel assembly and console assembly for passenger cars2014-10-14发布
201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宝工业和信意化都刮涂层翰数码查真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4年第6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箱通用要求》等494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1)及2项轻工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2)。其中,汽车行业标准26项、化工行业标准38项、冶金行业标准56项、有色行业标准124项、建材行业标准51项、黄金行业标准1项、稀土行业标准7项、纺织行业标准38项、包装行业标准2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1项、电子行业标准33项、通信行业标准117项。以上汽车、包装及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及纺织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附件:26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和起始实施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26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和起始实施日期标准编号
QC/T989—2014
QC/T9862014
QC/T987-2014
QC/T988—2014
QC/T804—2014
QC/T628-2014
QC/T430—2014
QC/T741—2014
QC/T973—2014
QC/T974—2014
QC/T9752014
QC/T976—2014
QC/T977—2014
QC/T9782014
QC/T979—2014
QC/T9802014
QC/T23-2014
QC/T981—2014
QC/T2402014
标准名称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箱通用要求车用空调冷凝水雾化装置
汽车安全带卷收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汽车车门外拉手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汽车用带点火开关的转向锁
道路车辆
火花塞产品型号编制
车用超级电容器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轮缓冲块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货箱技术条件
正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驱动桥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轮缓冲套汽车电子油门踏板总成技术条件汽车起动机用辅助控制继电器技术条件
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
煤炭运输车辆
鲜奶运输车辆
汽车车轮表面油漆涂层
辐板式车轮在轮毂上安装尺寸的检验方法
被代替标准编号
QC/T804—2008
QC/T628—1999
QC/T4302005
QC/T741—2006
QC/T23—1992
QC/T240—1997
起始实施日期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标准编号
QC/T242-—2014
QC/T25—2014
QC/T27—2014
QC/T982—2014
QC/T983—2014
QC/T984—2014
QC/T985—2014
标准名称
汽车车轮静不平衡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汽车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技术条件汽车干摩擦式离合器总成台架试验方法
汽车变速器齿轮激光焊接和电子束焊接技术规范
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清洁度检测方法
汽车玻璃零配安装要求
汽车热反射镀膜夹层前风窗玻璃被代替标准编号
QC/T242-—2004
QC/T25—2004
QC/T27—2004
起始实施日期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2015-04-01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要求
5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QC/T804—2014
QC/T804—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804—2008《乘用车仪表板》。本标准与QC/T804—2008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标准名称由“乘用车仪表板”修改为“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增加了副仪表板总成定义;
一增加了副仪表板总成的要求和试验方法;一增加了可冷凝组分和总有机物挥发量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一增加了无缝气囊仪表板抗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茜、侯剑锋、李再华、邵雄、黄其震、黄彩琴。1范围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QC/T804—2014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种材料通过成型工艺制成的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但不适用于安装于其上的仪表、操纵件、电气件或采用水转印、油漆、电镀等工艺的装饰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使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251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3922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11552乘用车内部凸出物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采用。3.1
仪表板总成instrumentpanelassembly乘用车内位于前排乘员前方,前挡风玻璃下方,供安装各类仪表及操纵件等的内装饰件。3.2
仪表板一区instrumentpanelzone1仪表板上受到阳光直接照射的区域。3.3
仪表板二区instrumentpanelzone2仪表板上受到阳光间接照射的区域。3.4
副仪表板总成
consoleassembly
乘用车内位于前排座椅中央,与仪表板总成构成“T”形排列,供安装排挡、手刹等操纵件的内装饰件。
QC/T804-2014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制造。
4.1.2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内部凸出物应符合GB11552的有关要求。4.1.3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外观的要求包括:a)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表面构件应无尖棱、裂纹、塌陷、起皱、印记、污物等缺陷。b)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内部构件,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气泡、裂缝、油漆的流痕、表面翘曲、起泡或其他缺陷。
c)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表面的颜色和花纹应与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色板或样品一致。4.1.4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图纸或相关文件的要求。4.1.5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骨架(针对有焊接骨架的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其焊接质量应符合图纸或相关文件的要求。4.1.6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物理机械性能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4.1.7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上的金属标准件应符合有关文件或标准的规定。4.2性能要求
4.2.1尺寸稳定性。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无明显变形,尺寸变化符合图纸的要求或技术文件的规定。4.2.2耐溶剂性。
试验后试样表面无明显光泽变化,不应有表面软化、剥离、变色、褪色等现象,色牢度等级不小于4级。
4.2.3散发性能。
4.2.3.1甲醛散发量。
构成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材料,甲醛散发量不大于10μg/g。4.2.3.2气味特性。
构成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材料,气味特性评定值:条件1不大于3.0级;条件2不大于3.5级;条件3不大于4.0级。
4.2.3.3可冷凝组分。
构成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材料,可冷凝组分不大于3mg;真皮材质不大于5mg。4.2.3.4总有机物挥发量。
构成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材料,总有机物挥发量不大于70μgC/g;真皮材质、喷漆材质不大于100μgC/g。
4.2.4耐摩擦色牢度。
进行往复摩擦后,试样表面的变色色牢度和摩擦布的沾色色牢度均不小于3级。4.2.5耐光老化性。
试验后试样表面应无渗出物、黑斑、粉化、龟裂、光泽度无明显变化,与预留样品相比变色色牢度2
等级不小于3~4级。
4.2.6热老化性能。
QC/T804—2014
试验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无明显收缩和变形,颜色和光泽无明显变化;表皮应无起泡、起皱、粘连或边缘的剥离剥落。4.2.7低温落球试验。
试验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无收缩、翘曲、开裂或颜色变化。4.2.8温度交变试验。
试验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无明显收缩和变形,无渗出物,颜色和光泽无明显变化;表皮应无起泡、起皱、粘连或边缘的剥离剥落。4.2.9漆膜附着力。
仅针对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喷漆表面,试验后喷漆表面划格部分不大于2级。4.2.10燃烧特性。
燃烧速率应符合CB8410中第3章的规定4.2.11无缝气囊仪表板抗冲性能。试验后仪表板乘客侧气囊门不应打开,气囊门应无永久变形,弱化线应无撕裂。5试验方法
5.1一般检查要求
5.1.1试验环境条件。
无特殊规定时,试验的环境条件应为温度23℃±5℃、相对湿度50%±10%。以下每项性能测试应符合本环境条件;下文中出现的室温即为本环境条件。5.1.2预处理。
试验前,试样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下放置72h以上。5.1.3外观。
目测。
5.1.4尺寸。
用专用检具检验、三坐标测量仪或等效测量方法。设备的允许误差应不大于内装饰件尺寸公差的1/3。
5.2性能试验要求
5.2.1尺寸稳定性。
5.2.1.1试样。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5.2.1.2试验程序。
将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按实车安装状态安装在工装上,放置于高温试验箱内。放置温度和时间:仪表板一区为105℃±3℃,仪表板二区为90℃±3℃,副仪表板总成为90℃±3℃,放置240min+10min。高温放置试验后,将产品取出,并在室温下放置4h,再进行自测以及用专用检具,三坐标测量仪或等效测量方法进行测量,试验后应符合4.2.1的要求。3
QC/T804—2014
5.2.2耐溶剂性。
5.2.2.1试样。
在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平整部位截取面积不小于50mm×100mm的试样至少5件。5.2.2.2试验程序。
在试样表面分别滴1mL左右的人工汗液(GB/T3922一1995)、0.5%肥皂水,97号汽油、风窗洗涤液,放置5min后用棉布吸干,然后在23℃±2℃、相对湿度50%±5%下放置24h后目测评定试样表面试验区域的变化,并按GB/T250—2008评定试验区域的色牢度等级,应符合4.2.2的要求。5.2.3·散发性能。
5.2.3.1甲醛散发量。
a)试样。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平坦部位截取(40mm±1mm)×(100mm±2mm)的试样至少6件。
b)试验程序。测试时将试样固定在紧闭的装有50mL±1mL去离子水的1000mL±20mL聚乙烯瓶中,试样位于去离子水上方。在60℃±2℃下将其保温180min±10min。待瓶冷却后,从聚乙烯瓶中取出10mL溶液于50mL容量瓶中,加10mL乙酰丙酮溶液、10mL乙酸铵溶液,在40℃±2℃水浴中加热15min±1min,加热时甲醛与乙酸铵中的铵离子和乙酰丙酮反应生成黄色络合物DDL,然后避光冷却约1h,用分光光度计于412nm波长处测吸光度。再同时用6个不同浓度的甲醛校正溶液作甲醛校准曲线,算出校正因子,并计算出甲醛散发浓度。其浓度含量应符合4.2.3.1的要求。5.2.3.2气味特性(推荐使用以下方法)。a)试样。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上截取厚度接近,体积为50cm±5cm2的试样,至少3件。
b)试验程序。
1)条件1:1L容器内加入50mL±5mL去离子水,放人试样,试样不得与水相接触,密闭容器,存放的温度23℃±2℃,存放的时间24h±1h,存放后立刻评价。2)条件2:1L容器内加入50mL±5mL去离子水,放人试样,试样不得与水相接触,密闭容器,存放的温度40℃±2℃,存放的时间24h±1h,存放后立刻评价。3)条件3:1L容器内不加水,放人试样,密闭容器,存放的温度80℃±2℃,存放的时间120min±10min,存放后冷却至60℃时评价。4)试验评判由3个受过培训的检验人员进行。一个检验人员从保温箱中取出一个试验容器,稍微打开一点瓶盖,闻一下,重新盖上盖子,将容器传给第二个检验人员。第二个检验人员在评定后将容器传给第三个检验人员进行评定,并记录每一个检验人员的评定结果(记录包括检验人员姓名)评定级别有6个等级,见表1。级别
表1气味等级表
气味干扰程度
无气味
有气味,但无干扰性气味
有明显气味,但无干扰性气味
有干扰性气味
有强烈的干扰
有不能忍受的气味
QC/T804—2014
5)进行评定时,检验人员首先应判断出气味是否有干扰性,如无干扰性,则给出1到3之间的级别。如有干扰性,则给出4到6之间的级别。如检验人员不能确定,4级还是5级恰当,那么他可以给出中间分4.5级。如评定出的各分数之间相差2级以上,则再进行一次试验。
6)取3人评定结果的均值,圆整到0.5级;评定结果应符合4.2.3.2的要求。5.2.3.3可冷凝组分。
a)试样。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平坦部位截取直径80mm±1mm的试样,厚度超过10mm时,从零件背面削薄至10mm,至少测试2件。b)试验程序。将试样按产品外露面朝上放人玻璃烧杯,将玻璃烧杯置于100℃±1℃的油浴槽内,将厚度0.03mm,直径103mm±1mm的铝箔放置在烧杯口,顶部加盖温度为21℃土1℃的冷却板;持续时间960min±10min;油浴结束后取下铝箔片,在干燥器内干燥3.5h~4h,然后再次称重。计算雾化试验前后铝箔的重量差,记为可冷凝组分。测试结果应符合4.2.3.3的要求。
5.2.3.4总有机物挥发量。
a)试样。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产品上截取试样,破碎成质量为10mg~25mg的粒状;称取1.200g±0.001g封装在10mL玻璃项空瓶中,至少测试3瓶。b)试验程序。将分割成粒状的试样封装在顶空瓶内,在120℃±1℃下保温300min±5min;然后用顶空进样器采集瓶内气体进人气相色谱仪分离,通过氢焰离子化检测器分析有机物含量响应值,代入丙酮校准曲线计算试样的总有机物挥发量。测试结果应符合4.2.3.4的要求。
5.2.4耐磨擦色牢度。
5.2.4.1试样。
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平坦部位截取尺寸约60mm×150mm的试样至少3件。5.2.4.2试验程序。
将试样固定在符合如下条件的摩擦仪上:a)摩擦头为直径16mm±0.1mm的圆形;S
QC/T804-2014
b)摩擦行程为104mm±3mm;
c)摩擦头上方有垂直向下9N±0.2N的压力;用(50mm±2mm)×(50mm±2mm)的方形棉布包在摩擦头外面,对试样进行10次往复摩擦,摩擦频率1次/秒。试验后目测评定试样表面试验区域的变化,并按GB/T251的要求评定摩擦布表面的沾色色牢度;按GB/T250的要求评定试样表面的变色色牢度,应符合4.2.4的要求。5.2.5耐光老化性试验。
5.2.5.1试验设备如下:
a)采用水冷式氙光仪,推荐型号AtlasCi3000、Ci4000或Ci5000;b)滤光片体系:内滤光片为硼硅酸盐滤光玻璃,外滤光片为碱石灰滤光玻璃。5.2.5.2试样
在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平坦部位截取不小于50mm×100mm的试样至少3件,其中1件留作原样用于试验后的外观评定,另2件作为平行试样。5.2.5.3试验程序
将试样固定在氙光仪样品架上进行连续光照,无喷淋,黑标温度:100℃±3℃,箱内环境温度:65℃±3℃,环境相对湿度:20%±10%,辐照强度:1.2W/m2@420nm;以辐照能量280kJ/m2为1个周期,仪表板一区进行5个周期,仪表板二区进行3个周期,副仪表板进行3个周期。试验后目测评定试样表面试验区域的变化,并按GB/T250的要求目测评定试样表面的变色色牢度,应符合4.2.5的要求。
5.2.6热老化试验。
5.2.6.1试样。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5.2.6.2试验程序。
将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按实车安装状态安装在工装夹具上,放置在高温箱内。放置温度和时间:仪表板一区在100℃±3℃下放置240h+2h,仪表板二区在80℃±3℃下放置240h+2h,副仪表板总成在80℃-±3℃下放置72h+2h。仪表板一区试样和仪表板二区试样分别进行试验。高温放置试验后,将产品取出,并在室温下放置4h后再进行目测评定,试验后应符合4.2.6要求。5.2.7低温落球试验。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5.2.7.1试样。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5.2.7.2试验程序。
将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按实车安装状态装在工装夹具上,放置温度为-30℃的试验箱内4h以上,然后用质量为500g±10g的实心铁球在距冲击表面500mm±10mm高度进行落球冲击试验,选取覆盖各区域的3~5个点进行。目测评定,试验后应符合4.2.7的要求。5.2.8温度交变试验。
5.2.8.1试样。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5.2.8.2试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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