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714.3-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714.3-1995
中文名称:气胀救生筏 Y型筏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1-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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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47.080 小型船橡胶和塑料工业>>83.140橡胶和塑料制品
中标分类号:船舶>>舾装设备>>U27救生设备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气胀救生筏Y型筏
HG2714.3—1995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海事组织(IMO)《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3/1988年修正案、海大决议A.689[17](1991)《救生设备试验》。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胀救生筱Y型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近海或沿海渔船作为应急救生之用的气胀救生筱(以下简称救生筱)。2引用标准
GB/T7537橡胶涂覆织物加速老化试验GB/T10720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涂覆层粘附强度的测定FZ324特种工业用绳带试验方法
HG/T2580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扯断伸长率的测定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耐撕裂性能的测定HG/T2581
HG2714.1气胀救生筱A、D型筱
HG2714.2气胀救生筱B型筱
3术语Terminology
3.1Y型抛投式气胀救生筏Y-typethrow-overinflatableliferaft系指供近海沿海渔船作为应急救生之用的气胀救生筱。3.2其他术语参照HG2714.1中第3章。Other terminologies see:item 3,HG 2714.1.4产品分类
4.1产品按乘员定额分为8人、12人、16人。其乘员定额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而定。其型号标记规定如下:
乘员定额
-型式
商品名
4.2救生的一般型式如图1所示,筏体形状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而定,但应经渔检部门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5-05-09批准1996-01-01实施
电电电电
HG2714.3-1995
1—示位灯;2-顶篷;3—雨水沟:4—篷门;5-上浮胎;6-下浮胎;7—登筱梯;8--压载水袋;9充气钢瓶;10—筱底;11-把手绳;12-反光带图1
4.3存放筒一般型式如图2所示,其结构形式可按供需双方协商而定,但应经渔检部门认可。1上筱壳;2—下筱壳;3一金属扣;4捆扎绳图2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救生筱应按渔检部门审查批准的图样制造。5.1.2救生筏外观应匀称,色泽均匀,不得有开胶、离层、气泡等影响使用的缺陷。5.1.3救生筱应能在--20C~55C环境温度下存放而不致损坏。5.1.4救生筱应能在-1C30℃海水温度范围内使用。5.1.5救生筱的总质量(包括存放简)不应超过设计质量,最重不应超过185kg。124
5.2结构与性能要求
5.2.1浮胎
HG2714.3—1995
5.2.1.1救生筱的浮胎应至少分隔成二个独立气室,它可以是二个浮胎组成或一个浮胎二个气室组成。每个浮胎通过设于其上的单向充气阀充胀。浮胎的设置应能在任一气室受到损坏或不能充胀时,未失效的气室仍能支承处于满载状态的负荷,此时救生筱的四周应仍具有干。5.2.1.2浮胎充胀后的容积(不包括篷柱),每名乘员的占有量应不小于0.08m2。5.2.2筱底
5.2.2.1救生筱筱底可以是空气夹层结构的水密筱底,也可以是单层水密底。对夹层结构底,其上应设有可由乘员充气和泄气的设施。5.2.2.2救生筱充胀后,量至浮胎最内边的筱底面积,每名乘员的占有量应不小于0.3m2。5.2.3顶篷
5.2.3.1:救生筱的顶篷为单层结构。救生筱在降落过程中或到达水面时,顶篷应能自动撑起,但顶篷撑起时间应符合5.2.8.3要求。
5.2.3.2额定乘员数为八人的救生筱可只设一个篷门,大于八人的设两个篷门。每一篷门应便于开启,应能防止海水及冷风的侵入,应有收集雨水的设施。5.2.3.3应使顶篷下就座的额定乘员具有足够的空间高度。5.2.4在救生筏的入口处应设有登筱梯,其最下一级踏档应位于救生筱最轻载水线以下不小于0.4m处。救生筱内应设有能帮助人员将其自身从登筱梯拉入筱内的设施。5.2.5晒装件
5.2.5.1救生筱应沿筱体外围及内侧牢固地装设半链环状把手索。5.2.5.2生筱应设有长度至少为15m的首缆,该首缆可与充气拉索合为一用,首缆系统的系索,其破断强度应不小于10kN。
5.2.5.3救生筱应装设经船检部门认可的可控制的示位灯和照明灯,并应在救生筱充胀成型人水时自动发光。
5.2.6稳性与于炫
5.2.6.1筏底不充气的救生筱在满载状态下,其平均干炫值应不小于250mm。5.2.6.2救生筱在风浪中及在平静水面,当处于翻覆位置时应可由1人将其扶正,扶正不应对筏的结构造成损坏,属具包应牢固地保持在原位。5.2.6.3救生筱在满载状态下,在平静水域能以3kn速度被拖带0.5km而不损坏。5.2.6.4救生筱在额定乘员在筱的一航或一端,以及在人员登乘时,应均无淹没和翻覆的危险。5.2.7强度
5.2.7.1救生筱的每个浮胎至少应能承受3倍工作压力,保持5min,筱不应有损坏。5.2.7.2救生筱应能承受额定乘员从筱底以上至少4m的高度处跳登,筱不应有损坏。5.2.7.3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应能承受至少从8m高处投落下水,筱应能自动充胀成型,筱和属具应不影响使用。
5.2.7.4救生筱应能承受15d海上漂浮。5.2.8充气及气密
5.2.8.1救生筱应使用无毒气体充胀,储气量应足以使救生筱达到工作压力。浮胎、柱为10.7kPa,筱底为2.7kPa。
5.2.8.2当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18C~20C下充胀时,应在1min内充胀成型。5.2.8.3当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一20士2)C下充胀时,应在3min内充胀成型,救生筱应无接缝滑动、破裂或其他缺陷,并且不影响使用。5.2.8.4当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55C下充胀时,安全阀应有足够的通过能力以防止由于超压而损坏125
HG2714.3—1995
救生筱。救生筱应无接缝滑动、破裂或其他缺陷。5.2.8.5救生筱各气室应具有足够的气密性,敷生筱浮胎、篷柱充气至工作压力(10.7kPa)保持2h,压力降不得大于10%;筱底充气至工作压力(2.7kPa),保持15min,压力降不得大于5%。5.3救生筱用橡胶涂覆织物应符合HG2714.2中5.3要求。5.4属具
5.4.1救生筱的属具配备应符合HG2714.2中5.4要求。5.5存放筒应符合HG2714.2中5.5要求。6试验方法
6.1主要尺寸检查按HG2714.1中6.1要求进行。6.2外观检查按HG2714.1中.6.2要求进行。6.3.质量检查按HG2714.1中6.3要求进行。6.4破损试验
将救生筱各个气室充气至工作压力,正浮于水面,以平均质量为70kg的额定乘员在筱内均布坐定,然后将任一个浮胎放气(或浮胎的任何一个气室放气),待气排尽后,观察救生筱有无淹没危险,测量干的高度。
6.5乘坐试验
由平均质量为70kg的额定乘员穿着救生衣登上各气室(包括筱底)已充气到工作压力的救生筱内就座,观察此时筱内所有坐着的人有无充分的空间,并作好记录。6.6装载试验
救生筱充胀后浮于静水中(筱底不充气),有二人下水用直尺和三角板沿筱四周边的任意四点测量筱空载时(无乘员但有属具)的干值。由平均质量为70kg的额定乘员穿着救生衣登上救生筱均匀坐于筱内,使筱首尾等吃水,由上述二人在原四点再测满载时的干航值。6.7登乘试验
选三名不同体型的成年人,穿着衬衫、长裤及救生衣,游泳90m后不停歇即登筱,视其中二人能否在无他人帮助下独自登乘,而另外一人可在其他人帮助下登乘,然后检查登筱梯,筱体有无损伤或明显泄漏。
6.8复正试验
6.8.1将救生筱充气至工作压力,装上应配备的备品属具包,打开顶篷上所有入口、开孔,将救生筱翻转入水。
6.8.2由一名体重小于70kg,穿与登筱试验时的同样服装,并穿上认可救生衣的人,由水中登上反浮的筱上,双脚踏在气瓶的一边,双手拉住扶正带,迎着风向,独立将筱由翻转状态扶正,此时水深应使扶正者登筏时脚不着地,
6.8.3最后应检查筱的结构有无损坏,属具包是否牢固地保持在原位。6.9拖带试验按HG2714.2中6.10要求进行。6.10稳性试验按HG2714.1中6.10要求进行。6.11压力试验按HG2714.2中6.11要求进行。6.12跳登试验按HG2714.1中6.14规定进行,但距筱底高度为4m,受试者质量不得少于70kg。6.13投落试验
全套救生筱完整包装入玻璃钢存放筒,在常温条件下,救生筱从距水面高度8m处抛投人水,进行自动充气,测量当筱体完全充胀并支起顶篷的时间,并观察筱上示位灯及照明灯是否发光。将筱登岸,目视检查筱及属具是否完好。
6.14系泊试验
HG2714.3-1995
将救生筏充气至工作压力,以等于其额定乘员及属具的总质量的沙袋加载于救生筱内,将筱系泊于海上一场所,每关早晚测量各气室压力一次,若有泄漏,可用充气器每天补足一次,但在任何24h内,救生筱应保持成型,停泊15d后,卸去载荷,救生筱登岸,目测筱的外观,检查救生筱有无损害性能的损坏,并按6.11作压力试验,筱是否满足超压试验要求,每次测量记录时间、气候、温度及各气室压力。6.15充气试验
6.15.1常温充气按HG2714.1中6.17.1要求进行。6.15.2低温充气
将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一20士2)℃下冷冻24h,然后拉动首缆进行自动充气,用秒表测定从拉开首缆到筱的篷柱撑起的时间,并记录,用目测法检查筱的外观,观察救生筱有无接缝滑动、破裂及其他缺陷。
6.15.3高温充气
将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55士2)C热空气下保持6h(可用烘箱)然后取出救生筱,立即进行常温自动充气,观察安全阀有无大量排气,防止超压而损坏救生筱。目测救生筱有无接缝滑动、破裂或其他缺陷。
6.16气密性试验按HG2714.2中6.16要求进行。6.17绳带试验
6.17.1强度试验
按FZ324规定执行。
6.17.2尺寸检验
长度用钢卷尺进行测量;带子宽度、绳的直径用卡尺测量。6.18救生筏用橡胶涂覆织物物理性能试验按HG2714.2中6.19要求进行。6.19属具箱浮性试验按HG2714.1中6.22要求进行。6.20自由漂浮的救生筱浮力试验按HG2714.1中6.23要求进行。7检验规则
7.1救生筱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交验收。7.2救生筱必须成批提交检验,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出厂检验
7.3.1制造厂在提交渔检部门检验前,按6.1、6.2、6.16规定100%进行检验。7.3.2在上述检验合格后,可向渔检部门提交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按HG2714.1中7.3.2要求进行。7.4对提交渔检部门的各项试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取双倍试样进行该项复验,复验仍不合格者,则生产厂应对该批救生筱逐只逐项返工,经本厂检验合格后,再提交渔检局进行检验。7.5救生筱用橡胶涂覆织物的出厂检验按HG2714.2中7.5进行。7.6型式检验:
7.6.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或每隔四年后;c)国家质量监督或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6.2型式检验项目为6.1~6.20,每种规格救生筱取一只进行试验,其中6.1、6.2为每种规格二只;6.13为每种规格一只进行二次;6.15为每种规格一只,低温充气试验二只;6.18项目按7.5要求进行。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标志
8.1:1救生筏上应标明:
a)制造厂厂名、产品标记或商标;b)产品名称;bzxz.net
c)产品编号;
d)制造日期(年、月);
e)认可机关标记;
HG2714.3--1995
f)每个进口处上面写明乘员定额,字高不小于100mm,字色与救生筱颜色有明显差异。8.1.2存放筒上应标明:
a)制造厂厂名、产品标记或商标;b)产品编号:
c)认可机关标记和产品标记;
d)制造日期(年、月);
e)首缆长度;
f)水线以上最大许可存放高度(根据投落试验高度和首缆长度);g)降落须知;
h)向上箭头。
8.2包装
8.2.1经验收合格的救生筱按图纸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应装入框条木箱或按供需双方商定方式包装。
8.2.2救生出厂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渔检部门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合格证上应标明: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乘员定额;
d)产品编号;
e)制造厂厂名或商标;
f)制造日期;
g)标准号或标准名称;
h)制造厂质监部门印章;
8.3运输
救生筏在搬运中要轻抬轻放,不允许滚动搬运。8.4贮存
救生筏应按存放筒箭头向上的标记存放在环境温度为一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库房中,距热源应不少于1m,堆放高度不超过2m。避免与环境中的酸、碱、油类等有损橡胶的物质接触。8.5救生筱应12个月送修筱站检修一次,检修后的筱同样需经渔检部门签证后方可装船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标委涂覆织物与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橡胶制品公司上海橡胶制品四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鉴明、刘勤度、张国钧、印维坚、钱翔娟。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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