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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440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4401-2014

中文名称:船用柜式空调器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Marine cabinet air conditioner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作废日期:2023-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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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船用 空调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90船用通风、空气调节和供热系统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用主辅机>>U47舱室辅机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CB/T 4533-2023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标准价格: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朱正贵、魏华兴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甲板机械与机舱辅机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甲板机械与机舱辅机分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柜式空调器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船舶空调舱室的,名义制冷量为4.5 kW~35 kW,采用水冷式冷凝器、电机驱动的机械压缩式空调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47.020.90
备案号:45199-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 4401—2014
船用柜式空调器
Marinecabinet airconditioner2014-05-06发布
060315身高供
喜品标织催防仿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CB/T4401-—2014
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甲板机械和机舱辅机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正贵、魏华兴。1范围
船用柜式空调器
CB/T4401—-2014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柜式空调器(以下简称空调器)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船舶空调舱室的,名义制冷量为4.5k~35kW,采用水冷式冷凝器、电机驱动的机械压缩式空调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27—2006铜及铜合金拉制管GB/T2501船用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GB/T3785.1—2010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5625扩口式端直通管接头
GB/T7060
船用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7061船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8890—2007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GB/T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GB/T10746
GB/T10747
GB/T10891
GB/T11865
船用对焊钢法兰(四进位)
船用对焊钢环松套钢法兰(四进位)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船用离心通风机
GB/T13306
GB/T13384
GB/T17758
GB/T18429
CB/T6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单元式空调机组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船用焊接通风法兰
CB/T3856
CB/T4196
JB/T2379
JB/T4330
JB/T6417
JB/T7249
船用电热器具通用技术条件
船用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
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空调用空气过滤器
制冷设备术语
NB/T47012(JB/T475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CB/T4401-—2014
YS/T95.1--2009空调器散热片用铝箱第1部分基材YS/T95.22009空调器散热片用铝箔第2部分涂层铝箔中国船级社
3术语和定义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2)JB/T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柜式空调器cabinettypeair conditioner由压缩机、冷凝器、膨胀阀、蒸发器、空气过滤器、风机、电加热器、电气控制箱等组成的柜状单元式空调设备。
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空调器按功能分为:
a)单冷型;
电热采暖冷热型;
蒸汽采暖冷热型;
热水采暖冷热型。
4.2基本参数
单冷型空调器的基本参数按表1的规定。4.2.1
单冷型空调器基本参数
名义制冷量
·冷却水为海水。
。冷却水为中央冷却水系统淡水。2
名义风量
单位功率制冷量
最小机外静压
4.2.2·冷热型空调器的基本参数按表2的规定。表2冷热型空调器基本参数
名义制冷量
“冷却水为海水。
名义风量
”冷却水为中央冷却水系统淡水。名义制热量
4.2.3空调器的结构尺寸可根据用户的要求由设计确定。4.3产品标记
空调器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制冷量的数值,单位为予瓦(k翼)—-单冷型
功能类型
单位功率制冷量
3.3°/3.0°
电热采暖冷热型
-Z-—蒸汽采暖冷热型
船用护式空调代号
4.3.2空调器的标记示例如下:
一热水采暖冷热型
制冷量为20kw的蒸汽采暖冷热型空调器标记为:CB/T44012014CGK-·Z-20
5要求
5.1设计与结构
CB/T4401—2014
最小机外静压
5.1.1空调器应按100%全回风进行设计,H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3
CB/T4401--2.014
5.1.2空调器所配套的制冷压缩机、蒸发器、空气过滤器、电加热器等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或船检证书。
5.1.3水冷式冷凝器宜采用卧式壳管式。冷凝器应装有安全阀或易熔塞等安全装置,端盖处应装有防蚀锌棒。
5.1.4制冷压缩机宜采用全封闭式,并应符合GB/T18429的有关要求。其他型式的制冷压缩机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5.1.5风机宜采用离心式,并应符合GB/T11865的有关要求。其他型式的风机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皮带传动的风机主、从动轮中心距应能调节。5.1.6蒸发器宜采用铜管套铝片式或铜管套铜片式,蒸发器翅片管的翅片根部与管子应紧密贴合。蒸发器壳体底部应设盛水盘,其边框高度应保证空调器在船舶倾斜和摇摆时无凝水溢出。盛水盘应设有低位泄水口。
5.1.7空调器空气进出口处应设有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应符合JB/T6417的有关要求,且可拆卸清洗,满足舱室对空气洁净度的要求。5.1.8空调器在制冷系统管系的适当位置应设有干燥过滤器及水分指示器。5.1.9制冷剂管路的通径不大于32mm时,采用拉制铜管;若管路的通径大于32m时,可采用无缝钢管。管子宜采用钎焊方式进行连接。若管子连接采用法兰或螺纹接头连接时,法兰应符合GB/T10746或GB/T10747的规定;螺纹接头应符合GB/T5625的规定。不应采用平面法兰或平肩螺纹接头。5.1.10空调器的电机应符合GB/T7060的有关要求。裸露在冷凝水滴水环境中的风机电机应有防水措施。
5.1.11电加热器应符合CB/T3856的有关要求;电加热管应符合JB/T2379的有关要求。5.1.12空调器所有控制电器与配电电器(例如电源监视器、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开关等)应按GB/T7061的规定进行选型和设计。5.1.13制冷压缩机吸入管等有凝水的管路,应包覆难燃或不燃性隔热材料。5.1.14空调器壳体内表面,应敷设符合GB/T10891规定的隔热材料。5.1.15空调器在正常工作时应能顺利排出凝水,壳体外表面应无凝露。5.1.16空调器的高度应尽量降低,其上部或后壁应加支撑。对于易产生振动的金属薄板结构,其表面应涂上相应厚度的阻尼材料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空调器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吊装设施。5.1.17空调器应能进行运行状态和模式的控制与显示:根据用户需要可设置风量调节功能5.2外观质量
5.2.1空调器外表面在涂覆涂料前应进行除锈处理,处理质量应达到GB/T8923.1--2011中规定的Sa2%级。
5.2.2空调器外表面应用船用防锈底漆加面漆涂装,涂层应均匀,色调·一致,油漆不应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和杂色等缺陷5.2.3空调器仪表显示应清晰可见。5.3材料
5.3.1空调器主要零部件材料选用按表3,也可采用性能不低于表3规定.且符合有关标准的其他材料。5.3.2空调器上所有接触海水的零部件应选用耐海水腐蚀材料或表面进行防腐蚀处理过的材料。5.3.3空调器宜选用蒸发压力和冷凝压力较适宜的环保型制冷剂,并应确保制冷剂无毒、不可燃烧、不会爆炸、无室息性,且高温下不易分解。5.3.4空调器用隔热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不吸潮,且具有难燃性。5.3.5空调器所用非金属材料不应含有石棉成分。零件名称
水冷式冷凝器换热管
蒸发器换热管
蒸发器翅片
表3空调器主要零部件材料
材料牌号
BFe30-1-1、BFe10-1-1、HA177-2TP2
涂层铝箔。
T2、T3
°涂层铝箔中的基材应选用8011,并符合YS/T95.1--2009的要求。5.4接口
CB/T4401-2014
标准号
GB/T 8890-—2007
GB/T1527-—2006
YS/T95.2—2009
GB/T1527--2006
冷却水、热水以及蒸汽接口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应符合GB/T2501或CB/T4196的要求。通风接口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应符合CB/T64的要求。5.4.2
空调器的电源接口要求如下:
AC380V、50Hz、3@;
AC440V、60Hz、3Φ。
名义制冷工况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下运行,其制冷量、输入功率、风量、机外静压应符合如下要求:a)制冷量、风量、机外静压分别不小于其名义规定值的95%;b)
输入功率不大于名义功率的110%。5.5.2
名义制热工况
空调器在表5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运行,其制热量、消耗蒸汽、加热水量应符合如下要求:a)
制热量不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消耗蒸汽、加热水量分别不大于其名义规定值的110%。表4空调器名义制冷工况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单位为摄氏度
名义制冷工况
最大制冷2况
低温制冷工况
凝露工况
“冷却水为海水。
进风温度
27.0±0.5
32.0±0.5
19.5±0.5
27.0±0.5
”冷却水为中央冷却水系统淡水。湿球
19.5±0.5
22.5±0.5
14.0±0.5
24.0±0.5
冷却水温度
32.0/36.0±0.5
35.0±0.5
19.5±0.5
27.0±0.5
冷却水流量
m'/ (h·kw)
CB/T4401-2014
名义制热工况
进风干球温度
5.5.3最大制冷工况
装5空调器名义制热工况
热水采暖
进水温度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最大制冷工况下运行,应能正常工作。5.5.4低温制冷工况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低温制冷工况下运行,应能正常工作。5.5.5凝露工况
蒸汽采暖
进口状态
饱和蒸汽
出口状态
饱和水
单位为摄氏度
电热采暖
AC380V、50Hz、3@
AC440V、60Hz、3@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凝露工况下运行,不应有凝结水从壳体外表面滴落或从通风口吹出,凝结水排泄应通畅。
5.5.6制冷剂侧气密性
空调器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不应有泄漏。5.5.7水侧密性
空调器冷却水侧和热水侧应能承受1.25倍设计压力的液压,不应有泄漏。5.5.8蒸汽侧密性
空调器蒸汽侧在设计压力下不应有泄漏。5.5.9拍真空
空调器制冷剂侧应能在标准大气压下抽真空至0,095MPa时无泄漏和明显变形。5.5.10电气性能
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的外壳防护等级、耐电压性能、绝缘电阻等电气性能应符合《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的有关规定。
5.6安全保护和报警
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应至少具备如下安全保护和报臂功能:制冷压缩机吸气压力过低和排气压力过高报警;a)
冷却水压力过低(或水流量过低)报警:b)
电热采暖冷热型空调器应设置超温保护和报警:c
制冷工况时,制冷压缩机与风机、冷却水泵联锁。水泵和风机未启动前,压缩机不能投入运行:制热工况时,风机与加热器、加湿器联锁。风机未启动前,加热器、加湿器不能投入运行;)对于冷热型空调器,制冷压缩机与加热器联锁;g)电气过载、缺相、短路保护和报警。5.7噪声
空调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噪声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6空调器噪声值
名义制冷量,k幂
A计权声压级,dB
5.8环境适应性
CB/T4401—2014
空调器应在横摇上22.5°;纵摇土7.5°;横倾士15°;纵倾+5°的情况下正常工作。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应确保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能正常工作,并符合GB/T7061的要求:5.8.2
环境温度:-20℃~45℃;
船舶正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振动和冲击;b)
潮湿空气、盐雾、霉菌;
电源波动:电压-10%~6%、频率±5%。6试验方法
6.1外观质量
空调器外表面的除锈处理质量按GB/T8923.1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5.2.1的要求。
6.1.2自视检查究调器的外观质量。结果应符合5.2.2、5.2.3的要求。6.2材料
检查空调器主要零部件材料、制冷剂以及隔热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结果应符合5.3的要求。6.3接口
6.3.1用卡尺等适用的量具检验空调器冷却水、热水、蒸汽和通风接口法兰尺寸等。结果应符合5.4.1、5.4.2的要求。
6.3.2.用电气万用表检验空调器的电源接口。结果应符合5.4.3的要求。6.4性能
6.4.1名义制冷工况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下至少稳定运行30in后,按GB/T17758规定的方法测遗和计算制冷量、风量、机外静压和输入功率。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6.4.2名义制热工况
空调器在表5规定的名义制热T况下至少稳定运行30min后,按GB/T17758规定的方法测量和计算7
CB/T4401--2014
制热量、消耗蒸汽、加热水量。结果应符合5.5.2的要求。6.4.3最大制冷工况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最大制冷工况下稳定运行2h,检查空调器的各项主要功能和工作情况。结果应符含5.5.3的要求。
6.4.4低温制冷.T况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低温制冷工况下稳定运行4h,检查空调器的各项主要功能和工作情况。结果应符合5.5.4的要求。
6.4.5凝露工况
空调器在表4规定的凝露工况下稳定运行4h,检查壳体外表面、通风口排风以及凝结水排泄情况。结果应符合5.5.5的要求。
6.4.6制冷剂侧气密性
空调器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按NB/T47012(JB/T4750)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5.5.6的要求。
6.4.7水侧密性
空调器冷却水侧和热水侧在1.25倍设计压力下,按NB/T47012(JB/T4750)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5.5.7的要求。6.4.8蒸汽侧密性
空调器蒸汽侧在设计压力下,按NB/T47012(JB/T4750)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5.5.8的要求。
6.4.9摘真空
空调器制冷剂侧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在标准大气压下抽真空至0.095MPa,保压30min。结果应符合5.5.9的要求。
6.4.10电气性能
6.4.10.1按GB4208规定的方法对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的外壳防护等级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5.5.10的要求。
6.4.10.2按GB/T7061规定的方法对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的绝缘性能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5.5.10的要求。
6.4.10.3按《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规定的对电控设备的电压要求,对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各控制电路之间以及所有电路对地(机壳)之间进行耐电压试验。结果应符合5.5.10的要求。6.5安全保护和报警
空调器通电运行后,对5.6规定的各项安全保护和报警功能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验证试验。整个试验过程应不小于2h。结果应符合5.6的要求。8
6.6噪声
CB/T4401-2014
空调器在名义制冷工况下稳定运行后,使用GB/T3785.1-2010规定的1级或2级声级计进行噪声测量。测量方法按JB/T4330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5.7的要求。6.7环境适应性
6.7.1将空调器分别置于5.8.1规定的倾斜摇摆条件下,各连续运行30min。结果应符合5.8.1的要求。
6.7.2空调器电气控制部分的高温试验、低温试验、湿热试验、振动和冲击试验、盐雾试验、长霉试验以及电源波动性试验按GB/T7061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5.8.2的要求。7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空调器的检验分为:
a)型式检验;
b)出厂检验。
7.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空调器应进行型式检验:7.2.1
新产品试制或转厂生产的首制产品;a)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并对产品性能有明显影响;b)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船检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c)
7.2.2空调器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为台。7.2.3空调器型式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7。7.2.4空调器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则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材料检验不符合要求,则判空调器型式检验不合格:若其他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采取纠正措施后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相关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则仍判空调器型式检验合格:诺复验时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空调器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7空调器检验项目和顺序表
检验项目
外观质望
名义制冷工况
名义制热工况
最大制冷工况
低温制冷工况
凝露工况
制冷剂侧气密性
水侧密性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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