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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4466-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466-2013

中文名称:床铺面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bed bas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7-22

实施日期:2013-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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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40家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1家具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3-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润权 等

起草单位:广东省质量监督家具检验站(东莞) 等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床铺面的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床具中支撑床垫用的铺面架(如排骨架和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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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140
分类号:Y81
备案号:41595-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466-2013
床铺面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bed base2013-07-2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1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QB/T4466-2013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质量监督家具检验站(东莞)、东莞市慕思室用品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华伦迪斯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具协会、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润权、敬军、余伟梅、章雁辉、林意强、刘晓红、周振扬、廖智臻、周山林。1.范围
床铺面技术要求
QB/T4466-2013
本标准规定了床铺面的产品分类及推荐的主要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床具中支撑床垫用的铺面架(如排骨架和网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31一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ISO3130:1975,MOD)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IDT)
GB/T9286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1998,ISO2409:1992,eqv)GB/T10357.6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GB/T17657一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ISO9427:1989,IDT)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QB/T1950家具表面漆膜耐盐浴测定法QB/T3826一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3产品分类及推荐的主要尺寸
3.1产品分类
3.1.1按功能分为:普通型床铺面架与功能型床铺面架两类。3.1.2按框架材料分为:
木制框床铺面架类:框架为实木或人造板材质;金属框床铺面架类:框架为金属材质;其他床铺面架类:框架为其他材质。3.2推荐的主要尺寸
3.2.1长(mm):1920、1970、2020、2120。3.2.2宽(mm):600、750、800、900、1000、1100、1200、1350、1500、1800、2000。4要求
4.1主要尺寸及极限偏差
4.1.1产品主要尺寸的极限偏差不应有正偏差,负偏差不应大于10mm(基本项目)。4.1.2主要尺寸及床铺面架所用支承材料(如胶合板、塑料制品)的厚度、长度、宽度等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一般项目)。
4.2形状和位置公差(一般项目)邻边垂直度不应超过3mm。
4.3材料(基本项目)
4.3.1虫蛀材
QB/T4466—2013
产品中不应使用有活虫尚在侵蚀的木质材料,实木类材料应经杀虫处理,4.3.2木材含水率
家具用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至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十1%。4.3.3人造板含水率
人造板含水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人造板类别
中密度纤维板
刨花板!
胶合板!
细木工板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4.4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2的规定。
木制件
金属件
贯通裂缝
腐朽材
树脂囊
其他轻微材质缺陷
漆膜外观
电镀件
喷涂件
五金件
人造板含水率
含水率/%
表2外观
应无具有贯通裂缝的木材
应无腐朽材
外表或存放物品部位应无树脂囊应无死节、活节的宽度不应超过材宽的1/3裂缝(贯通裂缝除外)、钝棱等应进行修补加工涂层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涂层应平整、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缺陷数不应超过4处*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
涂层应无漏喷、锈蚀*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表面应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缺陷*管材应无裂缝、叠缝
外露管口端面应封闭
项目分类
本一般
金属件
焊接件
铆接件
塑料件
表2(续)
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应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
铆接处应铆接应牢固,无漏铆、脱铆QB/T4466-2013
项目分类
塑料件表面应光洁,应无裂纹、皱褶、污渍、期显色差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藏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或棱角
零部件的结合应严密、牢固
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无开裂或松动*
徒手按压床铺面应无摩擦声
表中“*”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个以上(含2个)检验内容,若有1个检验内容不符合要求,应按1个不合格计数。若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4.5理化性能(以下为基本项目)4.5.1表面涂层/镀层理化性能
表面涂层/镀层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表面涂层/镀层理化性能
金属喷漆
(塑)涂层
金属电镀层
耐腐蚀
附着力
抗盐雾
100h内,观察在溶剂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产生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
不应低于2级
18h,1.5mm以下锈点不应超过20点/dm2其中.1.0mm以上的锈点不应超过5点/dm2(距离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4.5.2!人造板/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人造板/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人造板/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项目
24h吸水厚度膨胀率
胶合板胶合强度
4.6力学性能
床铺面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要求
试验方法
QB/T1950
GB/T9286
QB/T3826-
QB/T4466—2013
均布静载荷
集中载荷
冲击载荷
试验条件
单边加载载荷:
600N,7d
1100N,10次
140mm,10次
4.7安全性能(基本项目)
表5力学性能
a)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
b)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c)用手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d)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e)家具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f)均布静载荷加载时,框架与承重件底面位差不应超过5mm,均布静
载荷的残余变形量不应超过
4.7.1折叠产品应折叠灵便,无自行折叠和反弹现象。4.7.2产品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中E1级的规定。4.7.3产品色漆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的规定。4.7.4具有升降功能的铺面升降应平缓。5试验方法
5.1主要尺寸及极限偏差
试验方法
GB/T10357.6
GB/T10357.6
GB/T10357.6
项目分类
基本一般
试件应放置在平板或平整地面上,采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钢直尺或卷尺进行测量。尺寸偏差为产品标示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差值。5.2形状和位置公差
采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钢直尺或卷尺,测量矩形板件或框架的对角线长度,其差值的最大值为邻边垂直度测量值。
5.3材料
5.3.1虫蛀材
采用肉眼观察的方法,仔细查看木质材料内是否存在活虫或卵、虫蛀粉末。5.3.2木材含水率
采用误差不超过士1%的木材含水率测定仪,任选3个不同位置的部件,在每个部件上选择距离部件边部100mm以上的任意3点测定,记录最大值作为该部件的含水率。计算3个部件的含水率平均值,即为试件的木材含水率。
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或仲裁检验时,应按GB/T1931一2009的规定测定木材含水率。5.3.3人造板含水率
人造板含水率测定应按GB/T176571999中4.3的规定进行,取样规格为25mm×25mm。5.4外观
应在自然光下或光照度为3001x~6001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mm~1000mm进行检验。存在争议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4
5.5理化性能
5.5.1表面涂层/镀层理化性能
按表5的规定进行测定。
5.5.2人造板/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吸水厚度膨胀率的测定按GB/T17657一1999中4.5的规定进行,浸泡时间为24h。胶合板胶合强度的测定按GB/T17657一1999中4.15的规定进行。5.6力学性能
5.6.1均布静载荷按照GB/T10357.6进行测定。5.6.2集中载荷按照GB/T10357.6进行测定,试验部位为床铺面中点。QB/T4466-2013
5.6.3冲击载荷按照GB/T10357.6进行测定,冲击载荷应在最容易破坏位置上加载,如长边的中点、框架的中点等。
力学试验前,样品应平放于水平面板上。床铺面的铺面材料为人造板、实木或塑料等的产品,在施加静载荷时先垫上规格为长度1700mm×宽度500mm×厚度18mm的中密度纤维板后再施加载荷,垫板质量为(11±0.5)kg。
5.7安全性能
5.7.1翻折折叠产品,目测检查有无自行折叠和反弹现象。5.7.2人造板甲醛释放量的测定按GB18580的规定。5.7.3色漆的有害物质限量的测定按GB18584的规定。5.7.4手动升降床铺面10次,检查是否存在突然加速的状况。6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产品交货时进行的检验。6.2.1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1~4.4中的项目。6.2.2抽样与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法依据GB/T2828.1一2012中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质量接受限(AQL)为6.5,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6进行。表6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本批次产品总数
26~5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样本量
接收数(A。)
单位为件
拒收数(Re)
QB/T4466-2013
本批次产品总数
1201~3200
3201~10.000
注:16件以下为全数检验。
6.3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项目
表6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样本量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全部项目。6.3.2型式检验条件wwW.bzxz.Net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接收数(A)
a)正式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b)原辅材料及其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新产品或老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3.3抽样规则
单位为件
拒收数(R。)
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样品,1件送检,1件封存。6.3.4检验程序
应遵循尽量不影响余下检验项目正确性的原则。6.4判定规则
基本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数不超过4项,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6.5复验规则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对不合格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目进行检验,按6.4进行判定,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标志
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编号;b)产品框架和铺面的主要用料名称;c)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
d)中文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7.2包装
产品应有适宜的包装,防止产品损坏或污染。7.3运输
产品在搬运时应小心轻放,防止刮擦,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保护,防止损伤或雨淋,7.4购存
产品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日晒或受潮,堆放时应加衬垫物,以防止挤压损坏变形。QB/T 446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床铺面技术要求
QB/T4466-2013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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