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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593-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3593-1994

中文名称:气胀救生筏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02-01

实施日期:1994-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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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47.080小型船

中标分类号:船舶>>舾装设备>>U27救生设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11号)

采标情况:非等效IMO:197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4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1994-05-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03-24

起草人:李根宝、陆友才、钱光明、黄孟菊等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704所

归口单位:广州造船厂

提出单位:全国舾装标准化技术员会救生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气胀救生筏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航行和国内航行船舶用的抛投式气胀救生筏和可吊式气胀救生筏。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 3593—94
气胀救生筏技术条件
1994-02-01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9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气胀救生筏技术条件
CB3593—94
分类号:U27
本标准主要参照采用了国际海事组织(IMO)《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3年修正案》和《救生设备试验》[海大决议A.689(17)]。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胀救生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航行和国内航行船舶用的抛投式气胀救生筱和可吊式气胀救生筱。2术语
2.1抛投式气胀救生筱
用人力或依靠筏架从航侧抛投入水的气胀式救生筱。2.2可吊式气胀救生筱
充胀成型后在其满载状态下,用吊筏架降落水中的气胀救生筱,简称吊式筏。2.3存放筒
存放气胀救生筏的刚性容器。
在救生与船舶之间起连接作用,并可拉动气瓶阀启动装置的缆绳。2.5满载状态
救生筱在载足额定乘员和全部属具后的状态。2.6充胀成型
气胀救生筱充气至浮胎成圆形,顶篷竖起呈可使用状态。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救生筱外观应匀称,色泽均匀,不得有开胶、离层、气泡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主要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1.2救生筏应能在一30~+65℃环境温度下存放而不致损坏。3.1.3救生筱应能在一1~十+30℃海水温度范围内使用。3.1.4便携式救生筱的总重量(包括存放筒)不应超过185kg。3.1.5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及其筱内的备品包应能浮于水面。3.1.6救生筱的乘员定额不得少于6人。3.2结构与性能要求
3.2.1浮胎
3.2.1.1救生筱的浮胎应至少分隔成2个独立气室,每个气室通过设于其上的单向充气阀充胀,浮胎的设置应能在任一气室受到损坏或不能充胀时,未失效的气室仍能支承处于满载状态的负荷,此时救生筱的四周应仍具有干航。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4-02-01批准1994-08-01实施
CB3593--94
3.2.1.2浮胎充胀后每名乘员的占有容积(不包括篷柱、横座板)按表1。表1
每人占有浮胎容积
抛投式救生筏
B型3)
注:1)A型:国际航行船舶用的抛投式气胀救生筱,简称A型筱。2)B型:国内航行船舶用的抛投式气胀救生筱,简称B型筱。3.2.2筱底
可吊式救生筱
救生筱应设有为空气夹层结构的水密筏底,其上应设有可由乘员充气和泄气的设施。3.2.2.1
救生筱充胀后,每名乘员所占有筱底(量至浮胎最内边)的有效面积,按表2。表2
每人占有筱底面积
3.2.3顶篷
抛投式教生筱
可吊式救生筏
3.2.3.1救生筏的项篷应为夹层结构;B型筱可为单层结构,夹层结构的顶篷应有防止夹层内积水的设施。
3.2.3.2在救生筱降落过程中或到达水面时顶篷应能自动撑起。3.2.3.3.额定乘员数多于8人的救生筏其顶篷应至少有2个对称设置的篷门;少于或等于8人的可只设1个。每一篷门应设有可对其作有效调整并且在筏的内、外两侧均可方便而迅速地将其开启的关闭装置。篷门关闭后应有足够的密性以防止海水及冷风的侵入,但又能通入供乘员呼吸的足够空气。3.2.3.4应至少设置一个了望窗,B型筱可不设。3.2.3.5应有收集雨水的设施。
3.2.3.6面布应为鲜明易见的橙色,里布的额色应不致使乘员感到不舒服。3.2.3.7应使顶篷下就座的穿着救生衣的额定乘员具有足够的空间高度,不致妨碍各种属具的操作。3.2.4登筱设施
3.2.4.1救生筱应至少在其一个入口处设置半刚性登筱平台,该平台结构应能当其受到损坏时不致使浮胎有明显泄漏。对设有一个以上入口吊式筱,登筱平台应设在与拉近索相对的入口处。B型筱可不设登筱平台。
3.2.4.2在没有设登筱平台的入口处应设置一登筱梯,其最下一级踏档应位于救生筱最轻载水线以下不小于0.4m处。
3.2.4.3救生筏内应设有能帮助人员将其自身从登筱梯拉入筱内的设施。3.2.5装件
3.2.5.1救生筏应沿筏体外围及内侧牢固地装设链环状把手索,把手索直径应为不小于10mm的合成纤维绳或宽度不小于25mm绳带。3.2.5.2救生筏应设一根有效的缆,其长度应不少于从存放处到最轻载航海水线的距离的2倍且不少于15m,其破断强度(包括与救生筱相连接的部件)对于9人及9人以上的救生筱应不小于10kN,其它救生筱应不小于7.5kN,并可由1人拉动崩缆使救生筱充胀,其拉力不得超过150N。3.2.5.3救生筏篷顶应装设一盏经验船部门认可的照明灯,并应在救生筏充胀成型入水时自动发光。3.2.5.4救生筱内部应装设一盏经验船部门认可的照明灯,并应在救生筏充胀成型入水时自动发光。3.2.5.5在救生筏有助于探测的位置处贴有经验船部门认可的逆向反光材料,B型筱可不设。2
3.2.6稳性与干
CB3593--94
3.2.6.1救生筱在满载状态下且筏底不充气时其平均干眩应不小于300mm。3.2.6.2救生筱应设有平衡水袋,在其充胀成型并且顶篷撑到最高位置而漂浮于水面时,在风浪中应当稳定。当乘员集中一侧时,救生筱不会淹没并无倾覆的危险。3.2.6.3救生筱在风浪中及在平静水面,当处于翻覆位置时应可由1人将其扶正。3.2.6.4救生筏在满载状态下放下一只海锚后,在平静水域能以3kn速度被拖带,B型筱不放海锚。3.2.7强度
3.2.7.1救生筱的每个气室至少应能承受3倍工作压力而不出现接缝滑动、破裂或其它缺陷,安全阀应能防止各气室的压力超过救生筱的2倍工作压力。试验压力降不大于5%。3.2.7.2救生筱应能承受额定乘员从筱底以上至少4.5m的高度处登跳,登跳次数应不少于筏的核定乘员数。
3.2.7.3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应能承受至少从18m高处投落下水,筱和属具应不影响使用,淡水容器允许有不泄漏的损伤。
3.2.7.4如救生筱存放在轻载水线以上超过18m高度处,该筱应能承受实际存放高度的抛投。筱和属具应不影响使用,淡水容器具下述条件之一允许有不大于5%的泄漏:a.淡水的配备已经增加了5%,或配有能产生等量淡水的除盐器;b.淡水容器贮存在水密外包装内。3.2.7.5救生应能承受三十天海上漂浮。3.2.8充气及气密
3.2.8.1救生筱应使用无毒气体充胀,贮气量应足以使救生筏达到表3的工作压力。表3
抛投式
救生筏各独立气室应在合适位置设置单向充气阀、补气阀及安全阀。3.2.8.3救生筱在抛投下水时应自动充胀成型。可式
3.2.8.4当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18~20℃下充胀时应在1min内充胀成型,且A型抛投式筱和吊式筱应达到工作压力。
3.2.8.5当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一30℃下充胀时应在3min内充胀成型,且A型抛投式筱和吊式筱应达到工作压力。
3.2.8.6当救生筱在环境温度为65℃下充胀时,安全阀应有足够的通过能力以防止由于超压而损坏救生筱,并能防止在充气过程中最高压力达到两倍于安全阀的关闭压力,救生筱应无接缝滑动、破裂或其它缺陷。
3.2.8.7救生筱的气室应具有足够的气密性:a.堵塞安全阀,当浮胎充胀至1.5倍工作压力时,保持压力3min,压力降不得大于5%,救生筱不应出现接缝滑动或破裂。B型筏免除此项要求;b.各气室充胀至工作压力时,保持压力6h,在对温度和大气压变化补偿后,压力降不得大于10%。B型筏保持压力2h,压力降不得大于10%;c.救生筱的筱底充气至工作压力,经过1h,在对温度和大气压变化未作补偿的情况下,其压力降不得超过5%。
3.2.9操纵性
CB3593--94
3.2.9.1救生筱在满载状态,能用所设划桨将其推进至少25m。3.2.9.2救生筱当浸满水时,应仍能支承其额定乘员并保持适航,且筏体无严重变形。3.3救生筱用主体材料
救生筱的筱体胶布、外篷帐胶布物理、机械性能按表4。表4
抗拉强度
延伸率
撒裂强度
抗老化性能
接缝强度
耐油性能
耐低温性能
涂层附着力
抗曲线性能按
A2.8.1方法
按A2.8.2方法
水密试验
(水压试验)
气密试验
抗臭氧
耐海水
单位面积重量
主浮胎、筱底、篷柱
不小于2kN/5cm宽
不大于35%
不小于40N
浮胎、篷柱:径向不小于800N;纬向不小于750N,
性能指标
外篷帐
不小于0.5kN/5cm宽
底:径、纬向均不小于700N
无粘结、龟裂或其它性能降低的情况,经老化试验后,拉伸强度不低于老化前的90%。在老化试验前后,尺寸的变化量不大于2%进行拉伸试验时,在接缝处不应产生断裂不发粘或其它性能降低的情况
无裂纹或其它性能降低
不小于10N/1cm宽
织物与胶料之间无分离,曲试验后的拉伸强度不低于试验前的90%
在经过200000周次的挠曲后,无裂纹或性能降低
用氢气试验小于(3L/m)/24h
5min后无气泡
无可见裂纹
无分层,褪色,在拉伸试验时,在接缝处不应断裂
按说明书要求
无粘结,龟裂或其它性能降低的情况,经老化试验后,拉伸强度不低于老化前的90%
进行拉伸试验时,在接缝处不应产生断裂
不爆裂,漏泄或其它性能降低
无可见裂纹
按说明书要求
如果气胀式救生底部系双层结构,则第二层胶布的最小拉伸强度为1.15kN/5cm,最小撤裂强度为450N。
3.3.2救生筱用的胶粘剂应能使接缝强度不小于救生筱本体材料批断强度。3.3.3主体胶布应厚度均匀,色泽一致,表面平整光滑,不应有影响制品质量的气泡,凹陷、缺胶、并绝、机械损伤和大于0.5mm的软杂质以及硬杂质等缺陷。4
3.4属具
3.4.1救生筏的属具配备按表5。序号
急救医药箱,箱
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支
手持火焰信号,支
漂浮烟雾信号,只
口粮,份/人
淡水,L/人
手电简,只
可浮水瓢,只
划桨,支
海绵,块
海锚,只
开罐刀,把
哨笛,只
雷达反射器,具
日光信号镜,面
CB3593—94
A型筱、吊式筱
配备量
A配备1)
B配备2》
B型筱
配备量
其为使用后可盖紧的防水
箱,内装经主管部门认可的
须经主管部门认可,并应装
在防水外壳内
须经主管部门认可,并应装
在防水外壳内
须经主管部门认可,并应装
在防水外壳内
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每份口
粮不小于10MJ,应包装于
无毒气密防水容器内
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贮于不
锈无毒水密器内
应为适于摩氏通信的防水
手电筒,连同备用电池
副,灯泡一只,装在同一防
水容器内免费标准bzxz.net
乘员少于12人配一只,13
人或13人以上配二只
应为可浮的
经主管部门认可的,1只系
于筱上,1只备用
或等效音响器具
须经主管部门认可
须经主管部门认可并附与
船舶、飞机通讯的使用须知
应装入有足够浮力的防水容器内,容器应固定在筏内
钓鱼用具,套
保温用具,件
饮水量杯,个
清洁袋,只/人
救生须知,册
充气器,只
可浮救生环,只
小刀,把
修理工具袋,只
晕船药片,片/人
经历簿,本
紧急行动须知,张
使用说明书,张
CB 3593--94
续表5
A型筱、吊式筱
配备量
A配备
注:1)A配备:A型筱属具的法定配备量。B配备2)
1~~2
B型筱
配备量
或足供10%核定乘员,取其
由不锈材料制成
附有1张信号图解
附连不少于30m长的浮索
乘员少于13人配有柄可浮
的非折叠式小刀1把,乘员
为13人或13人以上加配1
把不必非折叠式小刀
附使用说明书及修理用具
2)B配备:从事短程国际航线的客船经船检准许减少的A型筱属具配备量。3.5存放筒
3.5.1存放筒应在各种海况下经久耐用。安装
酸片壁动棒敏转酮
破防鞭脑
翻被罐匙
3.5.2包装有装配齐全救生筱的存放筒在水中应具有足够的浮力。当船舶沉没时能将缆从筒内拉出并使救生筏充胀成型。
3.5.3存放筒除泄水孔外应水密。3.6吊式筏附加要求
可吊式救生筏除满足3.1~3.5各条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吊着的吊式筱应能承受乘员反复登乘,在乘载额定乘员时无过度变形,并能使用吊放设备,安a.
全降落筏体,无损坏现象;
吊式筱载足额定负荷时,应能经受以至少3.5m/s的速度与船的碰撞力,以及从离水面3mb.
高度处跌落,不得有影响性能的损坏;c.
在环境温度及筏体温度均为20士3℃,所有安全阀均不使用的情况下,悬吊着的吊式筱应能承受四倍的额定负荷;
在环境温度及筏体温度均为一30℃,所有安全阀均不使用的情况下,悬吊的救生筱应能承受d.
1.1倍的额定负荷;
吊式筱应设有起吊组件、稳索、拉近索及登筱梯CB3593-94
f。起吊组件的强度应不小于载有额定负荷的救生筱质量的6倍:g.存放简应加以固牢,以防止该容器或其部件在所装的救生筱充气和降落下水过程中及以后坠落下海;
载足额定负荷后,在任何一眩横倾20°降落时,救生筏不得损坏变形。h.
4试验方法
4.1重量测定
将包装完整的救生筱进行称重,如重量超过185kg,则应对不同存放简及备品包组合分别称重,试验结果应符合3.1.4条。
4.2外观检查
将救生筱筱体充气至工作压力,然后用目测法检查外观,试验结果应符合3.1.1条。4.3主要尺寸检查
将救生筱体放在平整地面上,充气至工作压力,以投影法测量筏的外形尺寸,并测量浮胎直径和筱体高度。试验结果应符合3.1.1条。4.4破损试验
使任一个浮胎损坏或者充气失效,完好的另一个浮胎或者数个气室应能在整个救生筏的周边以正值干航支承其额定乘员,试验结果应符合3.1.1条。4.5项篷封口试验
在距浮胎3.5m远,1.5m高的地方,通过直径为63.5mm的软管,以2300L/min水流对准进口及其周围冲水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2.3.3条。B型筱不做该项试验。4.6装载及乘坐试验
在筱底不充气情况下,测量救生筱空载时(即包括属具但无乘员)的干航。接着以平均重量为75kg的核定乘员穿着救生衣登上救生筏,并妥善就坐后,再次记录生筏的干航。
然后,筱底充气,此时所有坐着的人都具有充分的空间和净空高度,并能在救生筱内使用各种属具。试验结果应符合3.2.6.1条。
4.7稳性试验
使试验筱的核定乘员先集中在筱的一一航,然后集中在一端,此时,救生筱应无淹没的危险。每次干测量应从水线量至最高一层浮胎的顶表面的最低点。当两人穿上认可的救生衣登上空筱,营救假装失去知觉的第三人(该第三人背向入口处以使其不能扶着该两名救助者)筱的平衡水袋足以克服救生时的倾覆力矩。试验结果应符合3.2.6.2条。4.8登乘试验
4.8.1A型筏登乘试验
登乘试验应在水深足以防止借助外力登筱的水域进行。试验时不超过4名经船检认可的不同体格的不善游泳的成年人,穿上衬衣,长裤或一件连衣工作服,并穿上成人用的认可的救生衣在水中必须游过100m(在到达登乘激生筏前不应休息)后,各人应独自设法登乘而无需其他游泳者或已在数生筏上人员帮助。
如果有3人在无助情况下已登上救生筏,则可允许第四人在其他人帮助下登筏,试验结果应符合3.2.4.3条。
4.8.2B型选择3名不同体格不善游泳的成年人,试验时穿着衬衣、长裤及救生衣,游泳90m后不停歇即登筏,其中2人在没有任何帮助下登上深水中的筱内,另外1人可在其他人的帮助下登乘,试验结果符合3.2.4.3条。
4.9扶正试验
4.9.1A型筏
CB3593—94
试验前将载以最重属具包,项篷上所有入口,开孔及其他开口均打开的救生筱翻转,时间不少于10min。当救生筱顶篷内完全充满水,必要时将篷柱泄气,使其塌陷。扶正试验人员应是作登乘试验的同一批人,按4.8条要求穿同样的衣服,同样的救生衣和完成同样的游泳距离,其中至少有一个扶正救生筱的人其体重应小于75kg。每个人都应独立扶正救生筱。水深应足以防止当游泳者登上该翻覆的救生筱时有任何外界的帮助。试验结果应符合3.2.6.3条。4.9.2B型筏
当救生筏在深水中处于翻覆状态时,由1名成年人在没有任何帮助下将其扶正,试验结果应符合3.2.6.3条。
4.10拖带试验
救生筱载满核定乘员及备品属具后,放下海锚,在静水中以3kn航速被拖带,拖带距离不少于1km。试验结果应符合3.2.6.4条。B型筱试验时可不放海锚。
4.11超压试验
4.11.1A型筏
堵塞救生筱每个浮室(不含筏底)的安全阀,拆除气瓶气源,将各气室加压至3倍工作压力,持续30min,在救生筏各气室胶布伸长稳定达到均衡状态时测量泄漏压力降,在温度和大气压不作修正的情况下,试验结果应符合3.2.7.1条。4.11.2B型筏
以3倍工作压力进行超压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2.7.1条。4.12跳登试验
对已竖起及还未竖起项篷两种情况下的救生筱,使一个体重不少于75kg的人穿上平跟无突钉的硬底鞋,从筱底以上至少4.5m的高度处跳到救生筱上。也可向救生筱内投落一个模拟等值物品作跳登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2.7.2条。4.13抛投试验
4.13.1包装完整的救生筱吊至18m高度处,然后抛投至水中,如果筱在船上的存放高度超过18m,则应从该存放高度进行抛投,试验结果应符合3.2.7.3及3.2.7.4条。4.13.2当救生筏开始入水,其自动充气成型时间从系于悬挂点上的救生筱崩缆被拉出起到救生筱入水成型止应符合3.2.8.4~3.2.8.6条。4.13.3让充胀成型的救生筱在水面漂浮30min。然后,将筱从水中吊起,检查救生筱、备品属具、存放筒,其结果应符合3.2.7.3条或3.2.7.4条。4.14系泊试验
以等于其核定乘员及属具之总重量加载于救生筱内,并将其系泊于海上或海水港内,进行系泊试验,允许每天用手动泵向筱补气一次;试验结果应符合3.2.7.5条。作此试验后,应按4.11.1及4.11.2的规定经受超压试验。
4.15充气试验
4.15.1对包装在每种型号存放筒中的救生筱,拉动缆使之充气,并记录下述各工况的时间:使各浮胎充胀成圆型并可登乘;a.
b。项篷竖立起来;
救生筱分别在常温充气、低温充气、高温充气达到最大工作压力。c.
4.15.2常温充气试验
将救生筱在18~20℃环境温度充气,其试验结果应符合3.2.8.4条。4.15.3低温充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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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筱在-30℃低温充气前,应首先将2只包装完整的救生筱放在室温下至少24h,然后再放在一30℃低温室内24h。接着拉动缆,使之充气,试验结果应符合3.2.8.5条。4.15.4高温充气试验
救生筱在十65℃下的高温充气前,先将包装完整的救生筱放在室温中至少24h,然后,放在65℃的加热室中,A型筏至少7h,B型筱至少6h,接着,拉动崩缆,使之充气,试验结果应符合3.2.8.6条。4.16气密试验
4.16.1救生筱的各气室充气至工作压力的1.5倍,在各安全阀堵塞情况下保持压力30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2.8.7a.条。
4.16.2救生筱各气室充气至工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3.2.8.7b.条。4.16.3救生筱筱底充气至工作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3.2.8.7c.条。4.16.4试验后,各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和关闭压力应调整至设计值。4.17操纵性试验
满载的救生筱在静水中用配备的浆划进,试验结果应符合3.2.9.1条。4.18淹水试验
使救生筱浸满水,满载额定乘员,在波高为0.3m的波浪下经受10个波浪。试验结果应符合3.2.9.2条(波浪的产生可以用艇的尾流或其他等效方法产生)。B型筱不做该项试验。4.19救生筱缆应用拉力机作拉伸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2.5.2条。4.20备品包浮性试验
将按规定配备齐全的备品包放入水池中历时30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1.5条。4.21自由漂浮救生筱的浮力试验将备品包及存放简最大重量组合的救生筱投入水中,作自由漂浮浮力试验,向下拉动救生筱崩缆,救生筱应能充胀成型,试验结果应符合3.5.2条。4.22可吊式气胀救生筏附加试验4.22.1登乘试验
救生筱由一起吊设备吊起并拉靠于船边或模拟船边的情况下,登上平均重量为75kg的核定乘员,然后,松开稳索,使救生筱悬吊5min后,将救生筱降落至海面或地面并卸除载荷,要求连续地至少做三次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3.6a条。试验时,起吊设备的吊钩距船边的距离依次为:a.救生筱最大宽度之半加150mm;b.救生筱最大宽度之半,
c.救生筱最大宽度之半减去150mm。4.22.2·撞击试验
救生筱载上等于其核定乘员及属具的重量,将其自由悬吊,使筱紧靠一个刚性垂直平面,然后将筱横向拉开使筱与刚性平面的撞击点在垂直方向升高0.625m,然后,将救生筱释放,让其以3.5m/s的速度撞击该刚性平面。试验结果应符合3.6b.条。4.22.3跌落试验
将救生筱按4.22.2的规定装载,用一个受载释放装置将筱吊离水面以上3m高处,将其释放跌落至水中,然后检查救生筱,试验结果应符合3.6b.条。4.22.4强度试验
将救生筱从中央吊环吊起,通过下列程序对该筱作超负荷试验:将救生筱置于20士3℃的温度中至少6h;a.
b.将救生筱通过其吊环或吊索吊起并对救生筱气室充气(不含筱底)c.充气至安全阀开启并自行关闭后,堵塞安全阀;d.将救生筱放下,装载等于其核定乘员及备品属具重量4倍的均布载荷,每人以75kg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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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将救生筱吊起,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3.6c.条。
4.22.5.低温起吊试验
救生筱在温度为一30℃的冷冻室中放置6h后,在所有安全阀都起作用的情况下,该救生筱支承-个1.1倍其核定乘员及属具的负荷。该救生筱在冷冻室内加上核定荷重,筱底不充气,满载的救生应保持悬吊至少5min。如救生筏必须从冷冻室内移出以便悬吊时,应在移出室外后立即悬吊,试验结果应符合3.6d.条。
4.22.6模拟降落试验
救生筱加载一个相当于最重备品包及核定乘员的重量(每-个乘员以75kg计)除筏底不充气外,救生筱在所有安全阀都起作用情况下进行充气。一只救生筱可以连续沿着代表20°不利横倾的斜面下滑至少4.5m。试验结果应符合3.6h.条。4.23材料试验
用于制造救生筱的材料应对下列特性进行试验并取得船检部门的同意:a.
抗拉强度试验;
撕裂强度试验;
老化试验;
接缝强度试验;
耐油试验;
耐低温试验;
涂层附着力试验;
水密试验;
气密试验(篷帐布除外);
耐热试验;
风化试验;
耐磨试验。
胶布以每月产量为一批,检验项目及要求按表6。表6
扯断强度
扯断伸长率
撕裂强度
抗老化性能
涂层附着力
接缝强度
耐寒性能
耐油性能
耐海水性能
透气性能
胶布厚度
单位面积重量
搞臭氧性能
主体胶布
每批一次
每批一次
每批一次
每季度一次
每批一次
每批一次
每年一次
每年一次
每年一次
每季度一次
每批一次
每季度一次
每年一次
顶篷面布
每半年次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一次
每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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