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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8524-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8524-2011

中文名称:干船坞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dry dock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4290267

相关标签: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99有关造船和海上建筑的其他标准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机电制造业工程>>P83船舶工业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1-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47.020.99
备案号:32195-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8524—2011
干船坞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ry dock
2011-05-18发布
(割)内置防伪码
真品标识健防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菜单
2011-06-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工艺设计
5.1船坞位置
船坞的主要尺度
工艺布置
工艺荷载
公用设施的工艺要求
坞门的要求
起重设备
水工结构设计
一般规定
地基基础
坞室结构的一般设计
坞口结构的一般设计
防渗及排水减压系统设计
围堰和基坑
船坞配套工程
船坞混凝土结构构造要求及施工要点6.8
工程观测
7坞口钢质坞门设计
般要求
浮式坞门总体。
气控卧倒式坞门
7.4钢质坞门结构
7.5止水与承压装置
7.6.防腐蚀措施.
7.7浮式坞门电气
8灌水排水系统设计
8.1一般要求
8.2灌水系统
CB/T8524—2011
CB/T8524—2011
8.3排水系统.
8.4船坞给水排水
9.动力设计,
9.1动力气体供应
9.2动力管道.
9.3动力气体接头箱
10电力供应,
10kV(6kV)及以下配电装置,
供配电系统
10.3线路及敷设.
10.4配电装置.
10.5照明.
10.6接地及防雷
11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计,11.1污染的治理设计,
11.2职业安全卫生设计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附录G(规范性附录)
附录H(规范性附录)
附录I(规范性附录)
附录J(资料性附录)
附录K(资料性附录)
附录L(资料性附录)
附录M(资料性附录)
地基现场荷载试验要点.
根据Ko、E值确定基床系数K的计算方法.地基变形模量E的参考值
地基基床系数K参考值
基桩刚性系数和群桩折算基床系数的确定,混合式坞墙地基反力的近似计算方法,渗流量计算
混合式坞墙水压力的计算.,
地基开挖卸荷后不同深度土壤的强度指标估算.潮汐舱水孔面积和气孔面积的计算,坞门结构验算的表格和主要公式,止水橡胶主要物理机械性能.
钢板腐蚀富裕厚度计算.
CB/T8524—2011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E、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F、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姜乃锋、严伟达、庄建国、陈钢、顾倩燕、黄熟、陈立新、徐根生、王天龙、朱伟君、徐定烈、戴建国、黄飘、李小军、王友村。III
1范围
干船坞设计规范
CB/T8524---2011
本规范规定了干船坞工艺、水工结构、口钢质坞门、灌水排水系统、公用动力、环境保护和职业*
安全卫生等设计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1万载
下船型的船坞设计可参照硬用。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
设计,对手扩建或改建的船坞工程及修造1万载重吨级以条款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下列文件中的
修改单(不包含
是否可使用这些
GB/T700
GB/T159
GB/T402
。系统的应用通
GB14048
GB50010
GB50014
GB50015
GB50016
GB50017
GB50053
丸是注日期虹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鼓励根据本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商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最新版本。凡是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碳素结构钢
低合金结构钢
本规范。
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结构设计规范
水设计规范
水排水设计规范
筑设请防火规范
GB50055-
GB50057
GB50108
GB50140
电所设计规范
开关、隔离器、隔离开
第3部分:
关及熔
断器组合电器
通用田飞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
地下工程防
水技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盟设计规
GB50158—2010港口工程结构可篷度设计统一标准GB/T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CECS22:2005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DL/T5039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JTJ225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T239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248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54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CB/T8524—2011
JTJ267
JTJ268
JTJ269
JTJ275
JTJ283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JTJ293
JTJ298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格形钢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JTS133-1
JTS 144-1
JTS147-1
JTS167-2
JTS 167-1
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S167-3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3港口工程地下连续墙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IEC60947--2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干船坞dry dock
位于地面以下,有开口通向水域以进出船舶,并设有闻门,关闭后将水排干以从事修造船的水工建筑物。
船坞有效长度effectivelengthofadock对直壁式船坞,指坞门内壁至坞首的水平距离。3.3
坞 dock entrance
连接坞室和河、海的干船坞区段,并设有挡水坞门。3.4
坞首dock head
船坞纵向与陆地相接的一端。
坞室dock chamber
干船坞中为修造船提供场地的区段。3.6
坞坎 dock sill
坞口下缘高出坞底的部分。
墩木blocks
由木材、金属或水泥制成,用以支承船体的长方形块体。龙骨墩(中墩)
keelblock
设置于船底平板龙骨底下,承受大部分船体重量的墩木。边墩bilgeblock
设置于船底,位于中龙骨两侧的墩木。3.10
围堰cofferdam
为建造处于地面以下的船坞等建筑物,提供于施工条件的临时挡水构筑物。3.11
排水减压 under-drained system, drainage and pressure relief system通过减压井、多级碎石层使水得以宣泄,使地下水对结构的压力减少。3.12
止水幕imperviouscurtain
用于阻截或减少地下水流入坞内的连续防渗体。3.13
锚杆anchor bar
CB/T8524—2011
由设置于钻孔内,端部伸入稳定土层或岩层中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3.14
闭合块latecastjoint
将两侧水化热充分散发后先期浇筑的混凝土,连成一整体的后浇混凝土块体。3.15
浮式坞门free-floating gate
坞门的沉浮靠设在门体上的压载水舱注水或排水来完成。3.16
箱形浮式坞门free-floatingboxgate门体横截面是矩形的浮式坞门。CB/T 8524—-2011
桶形浮式坞门frcc-floating barrelgate门体的横截面是中部宽上下窄的桶形的浮式坞门。3.18
比重计形浮式坞门free-floatinggate of hydrometertype门体的横截面是下宽上窄的比重计形的浮式坞门。3.19
卧倒式坞门flapgate
门体下有一对轴线平行于坞口止水面的水平铰座,门体可绕铰座转动。开门时门体转至平卧在坞口水底的卧门坑内,关门时门体转至与坞口止水面平行。3.20
插板式坞门plategate
按起重能力的不同,横向分成一块或几块的钢质或木质插入式坞门。3.21
机械操控卧倒式坞门mechanicalcontrolflapgate通过操控启闭机械来完成门体转动的卧倒式坞门。3.22
气控卧倒式坞门aircontro!flapgate通过操控压缩空气来完成门体转动的卧倒式坞门。3.23
潮汐舱free-floodingtank
坞门上为防止因涨潮或坞门状态改变时浮力增大而设置的水可以自由进出的舱室。3.24
轻载吃水ballastfreedraft
当浮式坞门压载水舱内无水,,处于平浮状态时,坞门底部构件下端与水面的垂直距离。3.25
轻载吃水线 ballast free draft line浮式坞门处于轻载吃水状态时,水面与门体外板面的交线。3.26
稳定力矩momentof stability
卧倒式坞门平卧在坞口水底的卧门坑内时,坞门的水下重量对铰座中心的力矩。3.27
掀动力矩momentofrisingforcc
船舶进出坞时对平卧在卧门坑内的卧倒式坞门产生的吸力对铰座中心的力矩。3.28
固定浮舱buoyancytank
设在气控卧倒式坞门最低开关门水位下体积固定不变的浮舱。3.29
操作舱
operation
设在气控卧倒式坞门胶低开
浮力矩大于重力矩,
开启。
调节舱
为调节重力
矩或落
大气区
指浪溅区
间湿区
指潮差区、
水下区
脉位下气水交替作用的舱室
舱密内是水
力矩的大小而设
ericzone
外倒门的背水面。
低潮位以下长期浸
4总则
可排空的压水舱、潮汐舱。
固定压水舱。
4.1船坞主尺度应根据修造船工艺确定*
CB/T8524—2011
舱室内是气作用时,作用在坞门上的作用在坞门的重力
矩大于浮力矩,坞门趋向
乐舱室
门最低开关门水位下的
4.2船坞按在坞内进行修造的最大船舶来分类,超过10万载重吨(含10万载重吨)的为大型船坞,5万载重吨(含5万载重吨)至10万载重吨为中型船坞,小于5万载重吨的为小型船坞。4.3船坞结构形式应根据自然条件、材料来源、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4.4船坞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破坏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按表1划分船坞安全等级。5
CB/T8524—2011
结构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注1:一般船坞结构安全等级采用二级。表1船坞结构安全等级
很严重
不严重
注2:当采用实践经验较少的新型结构或地质条件复杂时,或在国防上占有重要地位时,结构安全等级可提高一级;当自然条件好,当地又有了成热的建设经验,经论证亦可将一级、二级船坞等级降低一级。注3:坞口和外翼墙可和与其相连的码头或船坞采用同一等级;船坞基坑与围堰等临时构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可比主体工程降低一级考虑:但如临时构筑物失事会引起永久建筑物破坏,其安全等级可提高至二级。4.5船坞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工艺设计
5.1船坞位置
5.1.1坞前水域宜有掩护条件,以避免船舶进出坞时受较大的风、流、浪的作用。船舶不宜顺流进修船坞。
5.1.2坞口前应有足够的操作水域,其长度(沿轴线方向)宜不小于进出坞船舶总长的两倍。若水域条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进行论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5.1.3坞口宜选择邻近河床稳定,水深适中的地方。5.1.4船坞的布置应符合修造船工艺流程的要求,并应兼顾考虑远期发展的可能性。5.2船坞的主要尺度
5.2.1船坞有效长度应按公式(1)计算:L,=Loa +
式中:
L—船坞有效长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设计代表船型总长的数值,单位为米(m);Loa
1一坞内设计代表船型舰的工作间距总和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10m~15m。5.2.2采用半串联造船时的船坞有效长度应按公式(2)计算:L, = Loa + 1, +l, +1. 51.
式中:
L,一船坞有效长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Loa
设计代表船型总长的数值,单位为米(m);设计代表船型舰段长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1)
中间坞门占用船坞有效长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10m~14m,若不设中间坞门则1。=0 m;
坞内设计代表船型舰的工作间距总和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10m~15m。5.2.3坞室宽度应按公式(3)计算:B,=B+2b
式中:
B坞室宽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6
B一一设计代表船型型宽的数值,单位为米(m)b一船与坞壁间的距离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4m~5m。5.2.4采用并列修造船时的船坞宽度应按公式(4)计算:B, = B, +B, +3b.
式中:
B,一坞室宽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B,—设计代表船型型宽的数值,单位为米(m);Bz—另一艘设计代表船型型宽的数值,单位为米(m);船航与坞壁间的距离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4m~5mb
5.2.5坞口宽度一般与坞室宽度相同。CB/T8524—-2011
5.2.6船坞顶高程应根据坞址水文、地形等条件确定。当坞顶高程低于当地防汛标准时,应建造防汛墙。在船坞两侧一定范围内,由于起重设备的通行和船舶进出坞操作的需要,宜采用可拆装的防汛闸门。5.2.7设计进出坞低水位应根据船坞功能和坞址的水文等条件确定。5.2.8坞室底标高应按公式(5)确定:H,=H,-Tk.-h-a..
式中:
H。坞室底标高的数值,单位为米(m);H,一一设计进出坞低水位的数值,单位为米(m);T——设计船舶进出坞时最大吃水的数值,单位为米(m);:(5)
h一龙骨墩高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1.6m~1.8m,若为特殊船型,还需考虑曲线边墩的高度;
船舶最低点至龙骨墩顶面富裕深度的数值,单位为米(m);一般取0.5m~1.0m。5.2.9船坞底板宜设横向排水坡,坡度可取0.5%~1.0%;若设纵坡,纵坡可取1%~3%。5.2.10坞坎标高可与坞底齐平,若坞坎标高高于坞底,则坞坎标高应低于中龙骨墩顶面至少0.5m。具有基线下突出物的船舶在船坞中修造时,通常采用坞坎标高与坞底齐平的方式。5.3工艺布置
5.3.1船坞工艺布置内容主要包括:坞门、中问坞门、起重设备、引船系统、墩木、系船柱、登船塔下坞楼梯、下坞通道、栏杆、坞壁作业车、预埋槽钢、坞长度标志、中心线标志、水尺标志、拉环、坞底坑、船坞公用设施供应点、橡胶护炫等。5.3.2坞墩分龙骨墩(中墩)和边墩。中墩一般布置在船舶中心线上,边墩位于中墩两侧,中墩作用范围通常可取4m~5m。
5.3.3中墩的布墩范围不宜小于设计代表船型的垂线间长,其间距一般为1.5m~2m,在船舰和荷载较大的区段适当加密。
5.3.4边墩应根据船舶重量、船宽及船体构造等进行布置;五万吨级以下船舶每侧两行至三行,五万至十万吨级船舶每侧三行至四行,十万至十五万吨级船舶每侧四行至五行,十五万至三十万吨级船舶每侧五行至六行,三十万吨级以上船舶每侧不小于六行。5.3.5起重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其临坞侧轨道距坞墙边线的距离应按通行引船小车、坞壁作业车及登船塔、活动栏杆、系船柱、坞顶动力接头箱、下坞楼梯等设施的布置需要而确定。5.3.6系船柱布置于船坞两侧项面。前侧系船柱位于坞壁与临坞侧轨道之间,后侧系船柱距离坞壁较远,分别在船舶进出坞操作时和船舶定位时使用。5.3.7引船系统包括引船绞车、引船小车、电动绞盘、轨道及其配套设施。引船小车一般设于坞墙顶面的轨道上;引船绞车设于坞首的后方;电动绞盘设在坞口、坞首处,对大型船坞也可在中部两侧增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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