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QB/T 2625-2011/XG1-2015《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轻工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QB/T 2625-2011/XG1-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625-2011/XG1-2015

中文名称:《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轻工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Gel ink ball pens and refill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5-04-30

作废日期:2023-11-0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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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中性 墨水 圆珠笔 轻工 行业标准 修改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80其他家用和商用设备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0文教、绘图仪器、簿册、卡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QB/T 2625-2011;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3年第27号

采标情况:ISO27668-1:2009;ISO27668-2:2009,MOD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22.0

出版日期:2015-04-3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殷永生、周晟、陈景强、沈春红

起草单位: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8)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8)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书写和文件书写用中性墨水圆珠笔(换芯式和不换芯式)和笔芯。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87.080
分类号:Y50
备案号:32177-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
QB/T2625-2011
代替QB/T2625-2003
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Gel ink ball pens and refills[IS0 27668-1:2009,Gel ink ball pens and refills-Partl :GeneralUse,ISO 27668-2:2009.Gel ink ball pens and refills—Part2:Documentary use(DOC),MoD]
2011-05-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1-08-01实施
QB/T2625-201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是对QB/T2625一2003《中性墨水笔和笔芯》的修订。本标准与QB/T2625一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bzxz.net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1,2003版的1);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
修改了产品分类(见4,2003版的3);增加了书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7.2);删除了划线长度、出墨量、球珠固着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03版的4、5.3、5.4、5.9);修改了耐晒性项目名称和要求(见5.1、7.7,2003版的4、5.8):增加了渗透性、复印性、保存性、耐擦性、耐乙醇性、耐盐酸性、耐氨水性、耐漂白性、出芯机构灵活性、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金属笔夹弹性、镀层耐蚀性、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笔套安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7.3、7.5、7.9、7.10、7.11、7.12、7.13、7.14、7.15、7.16、7.17、7.19、7.21);一增加了通用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见6);修改了检验规则(见8,2003版的6);修改了标志要求(见9.1,2003版的7.1);修改了包装要求(见9.2,2003版的7.2);修改了附录A、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C。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027668-1:2009《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第1部分:一般书写》和IS027668-2:2009《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第2部分:文件书写》。本标准与ISO27668-1~ISO27668-2:2009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与ISO27668-1ISO27668-2:2009章条编号变化对照一览表。本标准与ISO27668-1~ISO27668-2:2009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附录C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ISO27668-1ISO27668-2:2009整合为一个标准,标准名称改为《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增加了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27668-1ISO27668-2:2009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
增加了附录C(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27668-1~ISO27668-2:200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8)归口。本标准由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上海市制笔工业研究所、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万年文具有限公司、温州天骄笔业有限责任公司、义乌美能笔业有限公司、昆山乐美文具有限公司、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文正笔业有限公司、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上海河野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宁波文具行业协会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永生、周晟、陈景强、沈春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行业标准QB/T2625一2003《中性墨水笔和笔芯》。1范围
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
QB/T2625-2011
本标准规定了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书写和文件书写用中性墨水圆珠笔(换芯式和不可换芯式)和笔芯(以下称为“中性笔”和“笔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2654-2008书写纸
GB21027一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中性墨水圆珠笔
gelinkballpen
书写时由于球珠转动使墨水黏度明显降低,停止书写时黏度回升到或接近静止状态黏度的圆珠笔。4分类
4.1笔头分类
笔头按球珠直径分类(见表1),表1
笔头分类(线迹宽度)
笔头代码
球珠直径D
0.40≤D<0.55
0.55≤D<0.75
0.75≤D<1.00
单位为毫米
QB/T2625-2011
4.2笔芯分类
笔芯分为J、K、L、G2和N型,形状和尺寸分别由图1、图2和表2、表3给出,形状和尺寸不同于J、K、L、G2型的归为N型。
图1J、K、L型笔芯
图2G2型笔芯
类型代码
类型代码
4.3结构分类
中性笔按其结构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4.4用途分类
中性笔按其书写用途及性能分为一般书写和文件书写。2
2.3±0.05
2.3±0.05
2.5±0.05
单位为毫米
5.5±0.15
6.1±0.15
6.0±0.15
单位为毫米
5要求
5.1中性笔和笔芯的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试验方法
书写性能
项目名称
初写性能
渗透性
复印性
耐水性
耐光性
间歇书写
保存性
耐擦性
耐乙醇性
耐盐酸性
耐氨水性
耐漂白性
·般书写
100mm内出墨正常
QB/T2625-2011
文件书写
划线400m以.上,线迹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划线300m以上,线迹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划线150m以上,线迹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划线100m以上,线迹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24h,书写纸背面无明显痕迹
≤20s,覆盖纸应无迹
复印线迹保持可见
≥1h,线迹保持可见
≥24h,线迹保持可见
≥72h,线迹保持可见
≥24h,100mm内出墨正常
(50±2)℃,10天,按7.1和7.2进行试验(40±2)℃,(55±5)%R.H.,90天,按7.1和7.2进行试验线迹经擦拭后保持可见
≥10min,线迹保持可见
≥24h,线迹保持可见
≥24h,线迹保持可见
≥5min,线迹保持可见
适用于有“耐水”或“WR”标志的中性笔和笔芯。b当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B法为仲裁试验方法5.2
中性笔的其他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表5
试验方法
项目名称
出芯机构灵活性“
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mm金属笔夹弹性
耐冲击性
镀层抗蚀性
使用、复位转换灵活、复位时球珠不外露≤0.20
无缝隙
1m高度水平跌落,能书写正常、零部件无开裂、变形、脱落≥3min,不露基材
QB/T 2625-2011
试验方法
“适用于活动式中性笔。
项目名称
表5(续)
1.表面光洁,无擦伤、裂纹等缺陷;2.整笔无明显歪斜;
3.零部件装配平服、牢固;
4.标志字迹清晰
5.3未成年学生使用的中性笔,笔或笔芯中的墨水以及笔杆(包括笔套)上的涂层中可迁移元素含量应符合GB21027一2007中3.1的规定,笔套安全应符合GB21027一2007中3.7的规定。6通用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6.1划圆书写机
当使用划圆书写机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a)书写载荷:笔头代码为UF:(0.5α)N,笔头代码为EF、F、M、B:(1°3)N;b)书写角度:65°±5°
c)划线速度:(4.5土0.5)m/min;d)书写格式:间距为2mm~5mm的连续螺旋线(周长100mm);e)衬垫板:抛光的不锈钢板。
6.2书写纸
符合GB/T12654一2008的定量规格为70g/m2书写纸。6.3样品
除了保存性试验外,取自生产之日起六个月内未使用的中性笔和笔芯作为试笔。6.4环境条件
若无特别的规定,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a)相对湿度:50%~80%;
b)环境温度:15℃~25℃。
7试验方法
7.1初写性能试验
7.1.1试验器具
60g专用码。
7.1.2方法与步骤
7.1.2.1取10支中性笔或笔芯作为试笔。7.1.2.2将60g专用码套在笔杆下端,使试笔与书写纸纸面成50°~70°倾斜角,以10mm/s~15mm/s的划线速度手划直线,100mm内应出墨正常。7.2书写性能试验
7.2.1调整划圆书写机满足6.1的条件;书写纸符合6.2的要求。7.2.2将经7.1试验的试笔装夹在划圆书写机上,经试写选定线迹最连贯的书写角度,开动划圆书写机连续划线至表4规定的长度,开始段和结束段线迹应无明显断线、变淡现象。7.2.3在已划线的书写纸上,除去开始段和结束段,裁取约50mm长的书写纸数条作为试样纸。7.3渗透性试验
将试样纸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24h,检查试样纸背面。4
7.4干燥性试验
7.4.1试验器具
7.4.1.1秒表。
7.4.1.2500g专用码,底面直径为50mm。7.4.2方法与步骤
QB/T2625-2011
当7.2.2划线结束时,开启秒表计时至20s,在结束段线迹上覆盖相同性质的书写纸,用专用码压在覆盖纸纸面上,重新计时,10min后分开两纸,检查覆盖纸应无墨迹。7.5复印性试验
7.5.1仪器及材料
7.5.1.1复印设备(复印机或传真机)。7.5.1.2复印纸。
7.5.2方法与步骤
将试样纸放入复印设备,启动复印设备。7.6耐水性试验
7.6.1材料与器具
7.6.1.1蒸馏水。
7.6.1.2200mL烧杯。
7.6.2方法与步骤
将试样纸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2h,放入烧杯浸没于蒸馏水中。“一般书写”漫1h;“文件书写”浸24h,取出后自然干燥。
7.7耐光性试验
7.7.1试验器具
紫外线灯箱(灯箱内径为220mm~230mm,紫外线灯:功率30W,波长2.537×10nm,灯管长900mm)7.7.2方法与步骤
将试样纸置于距紫外线灯管100mm处照射72h后取出。7.8间歇书写试验
将试笔拔去笔套,划线出墨正常后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水平放置24h,手划一条直线。7.9保存性试验
7.9.1试验仪器
7.9.1.1恒温烘箱。
7.9.1.2恒温恒湿箱。
7.9.2方法与步骤
7.9.2.1样品
取10支近期制造后未使用的带笔套的中性笔或笔芯作为试笔。7.9.2.2A法
a)试笔水平放置在温度为(50土2)℃的恒温烘箱中10天后取出。b)试笔冷却后,按7.1和7.2进行试验。7.9.2.3B法
试笔水平放置在温度为(40土2)℃、相对湿度为(55土5)%的恒温恒湿箱中90天后取出。试笔冷却后,按7.1和7.2进行试验。本方法为仲裁试验方法。
7.10耐擦性试验
7.10.1器具与材料
QB/T2625—2011
橡胶铅笔擦。
7.10.2方法与步骤
将试样纸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10min,在线迹上用橡胶铅笔擦按一般方式擦拭,用力轻重以纸面无明显损伤为度。
7.11耐乙醇性试验
7.11.1器具与材料
7.11.1.1乙醇。
7.11:1.2蒸馅水。
7.11.1.3200mL烧杯。
7.11.2方法与步骤
配制体积分数为50%的乙醇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h后,放入烧杯浸没于乙醇溶液中:经10min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min,取出后自然T燥。7.12耐盐酸性试验
7.12.1器具与材料
7.t2.1.1盐酸。
7.12.1.2蒸馏水。
7.12.1.3200mL烧杯。
7.12.2方法与步骤
配制质量分数为10%的盐酸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h后,放入烧杯浸没于盐酸溶液中;经24h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min,取出后自然干燥。7.13耐氨水性试验
7.13.1器具与材料
7.13.1.1氨水。
7.13.1.2蒸馏水。
7.13.1.3200mL烧杯。
7.13.2方法与步骤
配制质量分数为10%的氨水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h后,放入烧杯浸没于氨水溶液中;经24h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min,取出后自然于燥。7.14耐漂白性试验
7.14.1器具与材料
7.14.1.1氯胺T。
7.14.1.2蒸馏水。
7.14.1.3200mL烧杯。
7.14.2方法与步骤
用时即配质量分数为3%的氯胺T水溶液,将试样纸放置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h后,放入烧杯浸没于氯胺T溶液中;经5min后取出,浸没于蒸馏水中10min,取出后自然干燥。7.15出芯机构灵活性试验
7.15.1撤动或旋转中性笔出芯结构,使用、复位状态转换应灵活。7.15.2使能正常书写的中性笔处于复位状态,然后使笔杆与书写纸纸面垂直,在纸面上划线,应不能划出线迹。
7.16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试验7.16.1试验器具
分辨力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6
7.16.2方法与步骤
QB/T2625-2011
用游标卡尺分别量取笔杆头部孔径最小值d和笔头外径最大值d2,再按式(1)计算差值h,应符合表5的规定。
h=d,-d2
式中:
笔杆头部孔径与笔头外径差值,单位为毫米(mm);笔杆头部孔径最小值,单位为毫米(mm):di
d2———笔头的外径最大值,单位为毫米(mm)。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二位。7.17金属笔夹弹性试验
7.17.1试验器具
厚度为3mm的插片(木片、塑料片、金属片均可)。7.17.2方法与步骤
(1)
将插片插入笔套(杆)与笔夹夹珠之间,放置10min后取下插片,检查笔套(杆)与笔夹夹珠之间应无缝隙。
7.18耐冲击性试验
7.18.1试验器具
厚度为30mm的杉木板。
7.18.2方法与步骤
7.18.2.1在地上放置30mm厚的杉木板。7.18.2.2活动式中性笔应处于复位状态(固定式中性笔应套上笔套),使试笔轴线与板面保持平行,从离地面1m高度处向板面自由落下一次。7.18.2.3检查试笔,应书写正常,无断线现象;零部件应无开裂、变形、脱落。7.19镀层抗蚀性试验
7.19.1试验器具
7.19.1.1恒温水浴锅。
7.19.1.2分辨力不低于1℃的温度计。7.19.1.3500mL烧杯。
7.19.1.4500mL量筒。
7.19.2试剂
7.19.2.1盐酸。
7.19.2.2乙醇。
7.19.3方法与步骤
7.19.3.1将盐酸和蒸馏水按1:2的比例充分混和作为试验溶液。7.19.3.2用量筒取上述试验溶液250mL,盛于500mL的烧杯内,然后将烧杯置于恒温水浴锅中,用温度计测量试验溶液温度,当试验溶液温度达到(25土2)℃时,保持恒温。7.19.3.3用医用脱脂棉蘸乙醇擦拭试样,除去表面油脂,并自然干燥。7.19.3.4将试样全部浸入试验溶液中,并保持至表5规定的时间。7.19.3.5从试验溶液中取出试样,洗净,目测试样应不露出基体(不含商标、线脚、切口处)。7.20外观试验
在200lx~250lx光照度下进行目测。7
QB/T 2625-2011
7.21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笔套安全试验可迁移元素含量和笔套安全试验分别按GB21027一2007中4.1和4.6的规定进行。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中性笔和笔芯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8.2型式检验
8.2.1一般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1\;d)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8.2.2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40个以上样品作为供验样本,取其中20个样品作为检验样本,并按第五章所列全部项目逐项检验。检验合格率按单项计算。各检验项目中,初写性能、书写性能、耐水性、耐光性、耐擦性、耐乙醇性、耐盐酸性、耐氨水性、耐漂白性、出芯机构灵活性、可迁移元素含量、笔套安全合格率为100%,其他项目的合格率为90%。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再次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停止出厂;待解决问题,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8.3出厂检验
8.3.1组批规则
出厂检验批由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批量由负责部门指定,在允许的情况下,应与生产方协商后确定。
8.3.2抽样
产品出厂应逐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计划按GB/T2828.1执行。8.3.3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试验方法、抽样方案类型、检验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按表6规定。
8.3.4判定规则
批质量的判定根据GB/T2828.1按单项不合格品百分数表示。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时,该检验批方可判为合格。出厂检验不合格批,应退回生产部门进行100%的整理和返工,整理和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检验,对再次提交批应采用相应的加严检验抽样方案。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8.3.5批检验后的处
出厂检验合格批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后方可出厂。1》可迁移元素含量的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8
检验项目
初写性能
出芯机构灵活性
金属笔夹弹性
耐冲击性
不合格分类
9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9.1标志
9.1.1每支中性笔应有如下标志:试验方法
a)生产企业名称或其简称或注册商标;b)产品型号;
c)笔头代码或球珠直径。
抽样方案类型
检验水平(IL)
QB/T2625-2011
接收质量限(AQL)
文件书写中性笔宜有“文件书写”或(DOC)标志;有耐水要求的中性笔宜有“耐水”或“WR”标志。
9.1.2每支笔芯应有如下标志:
a)生产企业名称或其简称或注册商标;b)生产日期(年、月)。
文件书写笔芯宜有“文件书写”或(DOC)标志;有耐水要求的笔芯宜有“耐水”或“WR”标志。9.1.3中性笔和笔芯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年、月)、保质期、支数等标志。9.1.4运输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型号、执行标准编号、重量、体积、内装产品数量、出厂日期等标志。9.1.5各种标志应明显清晰。运输包装上的图示标志和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
9.2包装
9.2.1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标志。9.2.2运输包装的包装材料应适应长途运输的需要。9.3运输
9.3.1产品经运输包装后,可使用常用的交通工具运输。9.3.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日晒雨淋并防止与有机物气体接触。9.4购存
9.4.1中性笔和笔芯应贮存于干燥并通风良好的仓库中,贮存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9.4.2中性笔和笔芯保质期:自生产日期起为一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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