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QB/T 4085-2010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
QB/T 4085-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085-2010

中文名称: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Disodium sulfosuccina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1-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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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磺基 琥珀酸 钠盐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40表面活性剂及其他助剂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学助剂、表面活性剂、催化剂、水处理剂>>G73表面活性剂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1-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广州市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醇、醇醚、烷基酚醚、烷醇酰胺为原料制得的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产品,是主要应用于生产洗涤用品、化妆品及各种工业助剂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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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40
分类号:G73
备案号:3024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085-2010
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
Disodium sulfosuccinate
2010-11-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03-01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QB/T4085-2010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广州市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涌、姚晨之、谌立英、叶建忠。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
QB/T4085-2010
本标准规定了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醇、醇醚、烷基酚醚、烷醇酰胺为原料制得的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产品,是主要应用于生产洗涤用品、化妆品及各种工业助剂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143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一—铂-钻色号)GB/T5173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阴离子活性物的测定直接两相滴定法(GB/T5173一1995,eqvISO2271:1989)
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6368-2008,ISO4316:1977,IDT)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7829-1999聚乙氧基化脂肪醇QB/T2739一2005洗涤用品常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试验溶液的制备3产品分类
3.1结构式
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分子通式为:RCOCH2CHCOONa
R: Ri-O(CH2CH2O)n-; R2-()O(CH2CH2O)n-; Rs-CONHCH2CH2O-;R=C10-18脂肪醇,n=3,9;R2=CgH7或C,H19,n=10;R3=C12-14g3.2分类
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可分为以下四类:脂肪醇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椰油酸单乙醇酰胺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产品由于环氧乙烷加合数的不同,有不同的产品。QB/T4085-2010
4要求
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4.1
脂肪醇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脂肪醇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项
外观(25℃)
pH(10%水溶液,25℃)
固形物的质量分数/%
活性物的质量分数/%
亚硫酸钠的质量分数/%
白色细腻膏体
无异味
50.0±2.0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指
外观(25℃)
色泽(Hazen)
pH(10%水溶液,25℃)
固形物的质量分数/%
活性物的质量分数/%
亚硫酸钠的质量分数/%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黏稠液体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膏体
无异味
33.0±2.0
40.0±2.0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项
外观(25℃)
pH(10%水溶液,25℃)
固形物的质量分数/%
活性物的质量分数/%
业硫酸钠的质量分数/%
无色至浅黄色透明膏体
30.0±1.0
无色透明液体
无异味
35.0±1.0
4.1.4椰油酸单乙醇酰胺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表4椰油酸单乙醇酰胺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的理化指标项
外观(25℃)
pH(10%水溶液,25℃)
固形物的质量分数/%
活性物的质量分数/%
业硫酸钠的质量分数/%
5试验方法
QB/T4085-2010
浅黄色透明黏稠液体
无异味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5.1外观
将试样盛于烧杯或玻璃瓶中,在25℃于自然光下目测试样的颜色与状态。5.2气味
凭嗅觉鉴别。
5.3色泽
按GB/T3143的规定测定。
按GB/T6368的规定,测定试样10%水溶液25℃时的pH。5.5活性物
5.5.1活性物的测定
按GB/T5173测定,计算所需平均相对分子质量按5.5.2计算。5.5.2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平均相对分子质量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平均相对分子质量(M)按公式(1)计算:M=M,+M,+M,
式中:
按GB/T17829-1999中5.6.2与5.6.3.1,得到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M
平均相对分子质量;椰油酸单乙醇酰胺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FS“404”/DMSS)按其所用椰子油的平均相对分子质量计算;M2——顺丁烯二酸酐的相对分子质量,以98计;M3
一亚硫酸钠的相对分子质量,以126计。计算结果表示至整数个位。
5.5.3精密度
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以大于0.3%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5.6固形物
5.6.1仪器
常用实验室仪器和
QB/T4085-2010
a)温度计,精度0.2℃;
b)温1燥箱,可控温105℃,灵敏度土1℃;c)分析天平,精确度0.0002g:d)称量瓶,35mm×25mm
5.6.2步骤
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02g),放入(105土2)℃恒温干燥箱,3h后取出放入十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将该称量瓶重复放入(105土2)℃的恒温干燥箱中烘30min,取出放入十燥器中,冷却至温,称量,直至相继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001g。5.6.3结果计算
固形物X以质量分数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2)计算:X, ==×100
式中:
ml—-试样烘干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5.6.4精密度
·(2)
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以大于0.2%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5.7亚硫酸钠
5.7.1试剂和仪器
a)盐酸,c(HCI)=0.1mol/L溶液;b)硫代硫酸钠,c(Na2S2Os)=0.1mol/L标准滴定溶液,按QB/T2739一2005中4.12配制和标定;c)碘溶液,c(I2)=0.1mol/L溶液,按QB/T2739-2005中4.19配制;d)淀粉指示液,10g/L溶液,按QB/T2739-2005中5.3配制;e)移液管,25mL;
f)碘量瓶,500mL;
g)分析天平,精度0.0002g。
5.7.2步骤
称取10g试样(精确至0.001g)于100mL烧杯中,加50mL水溶解。用移液管移取25.0mL碘溶液于500mL碘量瓶(5.7.1.f)中,加入100mL盐酸溶液(5.7.1.a)酸化,倾入已溶解的试样,并用50mL水洗涤烧杯,·并转入碘量瓶中,盖上玻璃塞,于暗处放置5min后,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5.7.1.b)滴定,接近终点时加入1mL淀粉指示液,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即为终点。同时作空白试验。5.7.3结果计算
亚硫酸钠X2以质量分数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3)计算:X,:
式中:
(V。-V)xcxE
×100%
Vo——空白试验耗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V一一滴定试样耗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摩尔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4
E—.-.分之-硫代硫酸钠的毫摩尔质量,0.06304g/mmol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5.7.4精密度
QB/T4085-2010
在重复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人于0.05%,以人丁0.05%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H。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时,原料、I艺、设备、管理等方(包括人员素质)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正常生产时,应定期进行型式检验: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6.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1中除亚硫酸钠质量分数之外的全部项日。有特殊合同约定的产品出厂应按约定的产品质量指标项目检验;产品出)、产品交付验收和质量监督机构检验时,必须检验全部出检验项目。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磺基琥珀酸单酯二钠盐产晶符合本标准的全部技术要求。
6.2组批与抽样规则
6.2.1组批
磺基琥珀酸单酯钠盐产品应按批交付和抽样验收,:次交付的同-类型、规格、批号的产品组成一交付批。bzxZ.net
生产单位交付的产品,应先经其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符合本标准并11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方可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应包括:生产者名称、产品名称、商标、采用标准编号、批号、批量、类型、质量指标、生产日期等。收货方凭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验收,必要时可按下述规定在个月内抽样验收或仲裁6.2.2取样
收货方验收、仲裁所需的样品应根据产品批量大小,按表5确定样本人小,交收双方会同在交货地点从交付批中随机抽取桶(或袋)样本。对于罐、桶装的液体产品可用洁净干燥的硬质玻璃取样管深入液而下约,分之:处取样。对于常温下呈膏态的半固体产品、固体产品可用洁净十燥的取样器深入包装桶或袋的分之处取样。
从每个样本单位中抽取等量样品,使总量不少于1.5kg,混匀后(膏体、固态的磺基琥珀酸单酯盐应融化后混匀)分装于三个洁净、干燥、带磨口塞的250mL玻璃瓶中,签封。标签1标明产品名称、类型、产品批号及数量、生产单位、样品编号、取样日期、取样人。交收双方各持·份进行检验,第二份由交货方保管,备仲裁检验用,样品存放于暗处,保管期为二个月。6.3判定规则与复检
理化指标检验结果按GB/T8170进行修约判定产品合格与否。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白两倍桶(或袋)样本中采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4仲裁
QB/T4085-2010
交收双方因检验结果不同,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可商请仲裁检验,仲裁检验结果为最后依据。表5批量和样本大小
样本大小
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标志
每件产品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16~25
a)产品名称、规格类型、商标、执行的标准编号;b)毛重和净含量;
c)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d)有防水防潮等文字或标识;
e)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7.2包装
91~150
151~500
单位为桶(或袋)
501~1200
产品采用洁净、无腐蚀、能保证强度的塑料容器或内衬塑料的金属容器包装。产品装入容器时应留有适量的空隙,灌装后应封口良好,防止进水,包装净含量应符合标称质量。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不应倒置,防止H晒、雨淋,避免包装损坏。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不受阳光直射或淋雨受潮的场所,垛高以不超过支撑物的最大载荷为限。
产品在上述规定的贮运条件且未启封的情况下,自生产之H起保质期为·-年以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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