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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452-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452-2013

中文名称:混合铅锌精矿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Lead and zinc bulk concentra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4-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混合 铅锌 精矿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采矿和矿产品>>73.060金属矿

中标分类号:矿业>>有色金属矿>>D42重金属矿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YS/T 452-2002;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4-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周长青、罗琨、邓拥军、伏志宏、罗升、赵军锋、李晓文、谭仪文、罗明科、赵兴伟

起草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铅锌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运输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硫化矿经浮选所得的混合铅锌精矿,也适用于其他方法选得的混合铅锌精矿。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YS/T452—2002《混合铅锌精矿》。与 YS/T45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对汞的限量要求;
———增加对天然放射性的限值要求;
———三级品和四级品 Cd含量由不大于0.35%和0.40%分别修改为不大于0.40%和0.50%;
———四级品 As含量由不大于0.45%修改为不大于0.40%;
———SiO2 含量由不大于4.5%、5.0%、5.5%、6.0%分别修改为不大于4.0%、4.5%、5.0%、5.5%;
———Fe含量由5%~14%修改为6%~15%;
———删除了对 Cu的限量要求;
———对检验批次作修改;
———删除检验项目条款内容;
———所制样品由三份修改为四份,增加了一份仲裁样;同时对涉及国际贸易的仲裁样保留时间作了规定;
———对检验结果判定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长青、罗琨、邓拥军、伏志宏、罗升、赵军锋、李晓文、谭仪文、罗明科、赵兴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452—200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262 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GB20424 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GB20664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
YS/T461(所有部分) 混合铅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标准图片预览

YS/T 452-2013混合铅锌精矿
YS/T 452-2013混合铅锌精矿
YS/T 452-2013混合铅锌精矿
YS/T 452-2013混合铅锌精矿
YS/T 452-2013混合铅锌精矿

标准内容

ICS73.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452—2013
代替YS/T452---2002
混合铅锌精矿
Leadandzincbulkconcentrate
2013-10-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YS/T452—2013
本标准代替YS/T452—2002《混合铅锌精矿》。与YS/T452一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对汞的限量要求;
增加对天然放射性的限值要求;三级品和四级品Cd含量由不大于0.35%和0.40%分别修改为不大于0.40%和0.50%;四级品As含量由不大于0.45%修改为不大于0.40%;Si02含量由不大于4.5%、5.0%、5.5%、6.0%分别修改为不大于4.0%、4.5%、5.0%、5.5%;Fe含量由5%~14%修改为6%15%:
删除了对Cu的限量要求;
对检验批次作修改;
删除检验项目条款内容;
所制样品由三份修改为四份,增加了一份仲裁样;同时对涉及国际贸易的仲裁样保留时间作了规定;
对检验结果判定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长青、罗、邓拥军、伏志宏、罗升、赵军锋、李晓文、谭仪文、罗明科、赵兴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S/T452—2002。
1范围
混合铅锌精矿
YS/T452—2013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铅锌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运输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硫化矿经浮选所得的混合铅锌精矿,也适用于其他方法选得的混合铅锌精矿。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4262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GB20424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664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YS/T461(所有部分)混合铅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3要求
3.1产品分类
混合铅锌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四个品级: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3.2
化学成分
混合铅锌精矿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混合铅锌精矿的化学成分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主品位质量分数/%,不小于
混合铅锌精矿的金、银为有价元素,应报出分析结果。混合铅锌精矿中汞含量应符合GB20424的规定。杂质质量分数/%,不大于
混合铅锌精矿中天然放射性的限值应符合GB20664的规定。同批混合铅锌精矿应混匀,Pb+Zn主品位差应不大于3%。水分
混合铅锌精矿中的水分应不大于12%,冬季应不大于8%。As
YS/T452-—2013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混合铅锌精矿的粒度应小于100μm。3.5其他
混合铅锌精矿中不应混入外来夹杂物。试验方法
混合铅锌精矿化学成分的测定按YS/T461的规定进行。4.1
混合铅锌精矿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T14262的规定进行。4.3
混合铅锌精矿的粒度测定,用孔径为100μm的标准筛进行筛分。4.4
混合铅锌精矿中天然放射性的测定按GB20664的规定进行。5检验规则
检查和验收
混合铅锌精矿运到需方或双方认可的地点后,由合同约定方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供方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5.2组批
混合铅锌精矿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由同一品级组成。火车运输以每车皮为检验批次,其他运输方式检验批次由供需双方商定。
5.3取样和制样
5.3.1混合铅锌精矿取样、制样按GB/T14262的规定进行。5.3.2将所制样品分为四份:一份为验收分析样,一份为供方样,一份为需方样,一份为仲裁样。仲裁样保留三个月(国际贸易为六个月)。供需双方如对交货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仲裁样保留期内提出。5.4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数字的修约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的规定进行。5.4.2化学成分、水分、粒度的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按批判不合格。5.4.3同一车内(或同一批次),发现精矿颜色明显不一、不同品级混装或所含金、银等有价元素品位明显不一致等,则按较低品位作为判定结果。5.4.4当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以仲裁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6
包装、运输和质量预报单
6.1包装
混合铅锌精矿为散装或袋装,每袋重量应基本一致。6.2运输
混合铅锌精矿用火车或汽车运输,装车后,应将精矿表面扒平。2
质量预报单
每批混合铅锌精矿发运时应附有质量预报单,注明:a)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
品级;
重量;
车号;
发货日期和发货地点;
本标准编号。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混合铅锌精矿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
品级;
杂质含量的特殊要求;
重量;
本标准编号;
其他。
YS/T452—2013
YS/T452-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
混合铅锌精矿
YS/T452—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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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副剧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8千字2014年3月第一版
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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