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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01104-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01104-2010

中文名称: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Calculation method of water usage in woven fabrics wet processing and unit consumption quota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8-16

实施日期:2010-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机织 印染 产品 取水 计算 办法 单耗 定额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30纺织物

中标分类号:纺织>>印染制品>>W70印染制品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0-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祥兴、陈志华、吕东、陈真、赵仲兴、胡亚一、奚新徳、陈良田、陈金根、契建立、许德藩

起草单位:常州东高染整有限公司、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印染行业协会、上海水务管理处、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归口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2)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2)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印染产品取水与用水范围、机织印染产品单位产量取水量计算、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取水量、各类印染产品单耗基本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机织印染企业取水消耗量的计算,也适用同行业内部的相互比较。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东高染整有限公司、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印染行业协会、上海水务管理处、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祥兴、陈志华、吕东、陈真、赵仲兴、胡亚一、奚新徳、陈良田、陈金根、契建立、许德藩。

标准图片预览

FZ/T 01104-2010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FZ/T 01104-2010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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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01104-2010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FZ/T 01104-2010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01104—2010
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
及单耗基本定额
Calculation method of water usage in woven fabricswet processing and unit consumption quota2010-08-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0-12-01实施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言
FZ/T01104—2010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东高染整有限公司、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印染行业协会、上海水务管理处、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祥兴、陈志华、吕东、陈真、赵仲兴、胡亚一、奚新德、陈良田、陈金根、契建立、许德藩。
1范围
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
及单耗基本定额
FZ/T01104-2010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印染产品取水与用水范围、机织印染产品单位产量取水量计算、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取水量、各类印染产品单耗基本定额。本标准适用于机织印染企业取水消耗量的计算,也适用同行业内部的相互比较。2取水与用水范围
2.1:印染企业取水范围
指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包括:取白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等)。以进人企业计量为准。2.2企业用水范围
基本生产用水。以基本工艺为基础的生产用水,2.2.1
补充生产用水。包括:回修、打样、补印、补染、调品种等额外用水等2.2.2
辅助生产用水。
为生产服务的生活用水。
机织印染产品单位产量取水量计算3.1
取水总量
企业取水总量为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各种实际取水量的总和,3.2合格品产量
、三等品为合格品。合格品产量即是一废布等。
3.3产品单位产量取水量
产品单位产量取水量按式(1)计算:Wae
式中:
二、三等品产量的总和。不包括等外品、另次及各种m
Wac——产品单位产量取水量,单位为吨每百米(t/hm);mg
*企业综合取水总量,单位为吨(t);各种合格品产量,单位为百米(hm)。(1)
FZ/T01104—2010
3.4·标准品与标准品产量计算
3.4.1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按规定的计算办法,将影响各类产品可比单位产量的因素,分别修正、换算成标准品产量,成为同类产品在条件相同下的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即标准品产量)。3.4.2标准品与标准品产量:以棉色布为标准品。标准品的百米坏布重为10.01kg~14.00kg,门幅为152.0cm及以下,标准品折合系数为1。标准品用水定额为2.434t/hm。3.4.3标准品产量按式(2)计算:N=E[Ngh×C×C×(1+C)]
式中:
N-标准品总产量,单位为百米(hm);Cw
重量修正系数(见附录A);
幅宽修正系数(见附录A);
工艺修正系数(见附录A)。
坏布重量的计算按附录B规定执行。4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取水量
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取水量等于计划统计期内企业总取水量除以同期的标准品总产量Wk
式中:
Wkc—产品可比单位产量取水量,单位为吨每百米(t/hm)。5各类印染产品单耗基本定额
百米坏布重10.01kg/hm~14.00kg/hm基本定额见表1。表1百米坏布重10.01kg/hm~14.00kg/hm基本定额大类产品
取水定额
大类产品
取水定额
纯棉织物
起毛绒织物
色织整理
人造纤维织物
百米坏布重18.01kg/hm~22.00kg/hm基本定额见表2。花布
涤棉织物
表25.2百米坏布重18.01kg/hm~22.00kg/hm基本定额大类产品
取水定额
染色布
中长类织物
(2)
(3)
单位为吨每百米
色织整理
纯化纤织物
单位为吨每百米
色织整理
5.3百米坏布重22.01kg/hm~26.00kg/hm基本定额见表3。表3百米坏布重22.01kg/hm~26.00kg/hm基本定额大类产品
取水定额bzxz.net
灯芯绒
FZ/T01104-2010
单位为吨每百米
A.1重量修正系数见表A.1。
重盘档次/
(kg/hm)
6.01~10.00
10.01~14.00
14,.01~18,00
18.01~22. 00
22, 01~26,00
26.0130,00
30,01~34,00
34.01~38.00
38,01~42,00
42.01~46,00
46.0150.00
50.01~54.00
54,01~58.00
58,01~62.00
棉类(包括维棉、丙棉)
0.94341.217
起毛绒类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修正系数
各大类产品的各档重量的修正系数红芯绒类
0.7896.1.736
0.83501.79282.209
0.8804/1.849
0.92581.906
97121.963
01562.020
L.06202,076
L-107 42.133
15282.190
19822.24722
24362.304
1.28902.360
涤棉类
中长类
人造纤维类
1,6201
o.63750.9724
1.06920.1064
化纤类
FZ/T01104—2010
A.2幅宽修正系数见表A.2。
成品幅宽/em
152.1~228.0
228.1及以上
工艺修正系数见表A.3。
棉类(包括维棉、丙棉)
修正项目
涤棉色布
套色前还
原清涛
欧菁染色
泡泡纱
防拔染印花
常规树脂
弹力布前
0.44390.3093
起毛绒类
表A.2幅宽修正系数
工艺修正系数
灯芯绒类
修正系数
涤棉类
中长类
人造纤维
1.76520.7818
FZ/T01104—2010
FZ/T01104—201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平方米棉坏布无浆干燥重量公式计算平方米棉坏布无浆干燥重量按式(B.1)、式(B.2)、式(B.3)计算:m=m+mw
式中:
式中:
式中:
平方米棉坏布无浆干燥重量,单位为千克(kg);平方米棉坏布的经纱于燥重量,单位为千克(kg):平方米棉坏布的纬纱干燥重量,单位为千克(kg)。Px.10xg,x(1-F)
(1-a)(1-S)×100×1000
棉坏布的经纱密度,单位为根每10厘米(根/10cm);经纱纺出标准干燥重量,单位为克每百米(g/hm);经纱总飞花率,%;
经纱缩率,%;
经纱总伸长率,%。
PwX10Xgm
(1-aw)×100×1000
棉坏布的纬纱密度,单位为根每10厘米(根/10cm);纬纱纺出标准干燥重量,单位为克每百米(g/hm);纬纱缩率,%。
B.2经、纬纱纺出标准干燥重量(g/m))按式(B.4)或(B.5)计算giw)=N.X0.92166/10
gicw)=53.74/N。
式中:
gi()经(纬)纱纺出标准干燥重量,单位为克每米(g/m);N.
经(纬)纱线密度,单位为根每10厘米(根/10cm);N。—经(纬)纱英制支数。
B.3股线重量按并合后的重量计算。(B.1)
(B.4)
(B.5)
B.4经纱总伸长率:上浆单纱按1.2%计算(其中络简、整经以0.5%计算,浆纱以0.7%计算)。过水股线(10×2)tex及以下按0.3%计算,(10×2)tex以上按0.7%计算。B,5间按纬纱的伸长率较小,可略去不计。B.6经纱总飞花率:粗号织物按1.2%计算,中号平纹织物按0.6%计算,细号织物按0.8%计算,斜纹织物按0.9%计算,线织物按0.6%计算。B.7经纱总伸长率、经纱总飞花率以及经纬纱织缩率是计算一平方米织物重量的依据,不是规定指标。B.8织物一平方米无浆干燥重量可以从本标准提供的计算方式得到。6
FZ/T01104-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
行业标准
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
及单耗基本定额
FZ/T01104—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字数12千字
2010年12月第一版
2010年1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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