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纺织行业标准(FZ) >  FZ/T 10004-201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10004-2018

中文名称: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英文名称:Inspection rules for grey fabric of cotton,man-made fibre or blen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0-22

实施日期:201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1.70 MB

相关标签: 棉及 化纤 纯纺 混纺 检验 规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01纺织产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纺织>>棉纺织>>W10棉纺织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FZ/T 10004-200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9-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宝庆、戴兵、陈慧、刘建敏、王耀

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立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的验收、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抽样方法、检验评定、复验、检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以棉、化纤、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的本色纱线为原料,机织制成的织物。其他织物可参照执行。


标准内容

ICS 59.080.01 W10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10004—2018 代替 FZ/T 10004—200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Inspection rules for grey fabric of cotton, man-made fibre or blend 2018-10-22发布 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10004—200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与FZ/T 10004—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扩大标准适用范围; ——增加验收及检验报告内容; ——增加取样与尺寸要求及评判结论,细化长度规定; ——删除不合格品处理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1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立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宝庆、戴兵、陈慧、刘建敏、王耀。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10—1978、FZ/T 10004—1993、FZ/T 10004—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的验收、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抽样方法、检验评定、复验及检验报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棉、化纤及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本色纱线为原料的机织物,其他织物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FZ/T 10009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 3 验收 3.1 供货方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收货方应依据产品标准或协议对检验合格证、包装及标志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供货方,若一周内供货方未答复,则以收货方验收结果为准。 3.2 若收货方因条件限制不能按约定期限验收,应按供货方检验结果收货。 4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执行,标志与包装检验按FZ/T 10009执行。 4.1 凡有合约或供货协议的产品,按协议规定执行。 5 抽样方法 5.1 同一品种、原料、规格、工艺及生产批号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 5.2 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样本均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5.3 如供需双方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抽样检验,复验结果为最终依据。 5.4 凡有合约或供货协议的产品按协议执行。 6 检验评定 6.1 外观质量 6.1.1 根据批量大小确定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数,按表1执行。 表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规定(节选) 批量范围N:1~15,样本3,合格判定数0,不合格判定数1; 16~50,样本5,合格判定数0,不合格判定数1; 51~150,样本20,合格判定数0,不合格判定数1; 151~280,样本32,合格判定数1,不合格判定数2; 281~500,样本50,合格判定数2,不合格判定数3; 501~1200,样本80,合格判定数3,不合格判定数4; 1201~3200,样本125,合格判定数5,不合格判定数6; 3201~10000,样本200,合格判定数8,不合格判定数9。 注:当批量小于样本量时全数检验。 6.1.2 按产品标准外观疵点要求评定,若不合格品数≤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合格;若≥不合格判定数,则判不合格。 6.2 内在质量 6.2.1 每批至少抽取3块样品,分别来自不同包装。 6.2.2 检验结果以全部样品平均值作为该批结果。 6.2.3 每块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全批合格。 6.3 包装和标志 按FZ/T 10009执行。 6.4 长度 6.4.1 长度抽样按表1执行,检查段数应保持记录完整。 6.4.2 每匹(段)布实测长度误差在明示长度-0.5%范围内判合格。 6.4.3 若样本中短于规定公差范围的匹(段)数≤合格判定数,且平均长度≥明示平均长度,则判长度合格。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FZ/T 10004-201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FZ/T 10004-201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FZ/T 10004-201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FZ/T 10004-201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FZ/T 10004-201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