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581.17-2010
中文名称: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和物理性能测定方法 第17部分:流动性的测定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chemical contents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of aluminium fluoride—Part 17:Determination of flow tim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1-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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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氟化
化学分析
方法
物理性能
测定方法
流动性
测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10铝生产用材料
中标分类号:冶金>>金属理化性能试验方法>>H21金属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AS 2879.9-2002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1-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树朝、郭永恒、李波、仓向辉
起草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河南未来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氟化铝流动性的测定方法,即一定质量的氟化铝通过特制的漏斗中,测定样品全部流出漏斗所需的时间。
YS/T581《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和物理性能测定方法》共分为17部分:
———第1部分:重量法测定湿存水含量;
———第2部分:烧减量的测定;
———第3部分:蒸馏-硝酸钍容量法测定氟含量;
———第4部分:EDTA 容量法测定铝含量;
———第5部分: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钠含量;
———第6部分: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硅含量;
———第7部分: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测定三氧化二铁含量;
———第8部分: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酸根含量;
———第9部分: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五氧化二磷含量;
———第10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测定硫含量;
———第11部分:试样的制备与贮存;
———第12部分:粒度分布的测定 筛分法;
———第13部分:安息角的测定;
———第14部分:松装密度的测定;
———第15部分:游离氧化铝含量的测定;
———第16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测定元素含量;
———第17部分:流动性的测定。
本部分为第17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复起草法参考AS2879.9—2002《氧化铝 第九部分 流动时间的测定》编制,与AS2879.9—2002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起草。
本部分由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河南未来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树朝、郭永恒、李波、仓向辉。
标准内容
ICS 71.100.10
H21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581.17—2010
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和物理性能测定方法
第17部分:流动性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Chemical Contents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of Aluminium Fluoride — Part 17: Determination of Flow Time
2010-11-22 发布
2011-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YS/T 581《氟化铝化学分析方法和物理性能测定方法》共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重量法测定湿存水含量;
第2部分:烧减量的测定;
第3部分:蒸馏-硝酸钍容量法测定氟含量;
第4部分:EDTA容量法测定铝含量;
第5部分: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钠含量;
第6部分: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硅含量;
第7部分: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测定三氧化二铁含量;
第8部分:硫酸钡重量法测定硫酸根含量;
第9部分: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五氧化二磷含量;
第10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测定硫含量;
第11部分:试样的制备与贮存;
第12部分:粒度分布的测定(筛分法);
第13部分:安息角的测定;
第14部分:松装密度的测定;
第15部分:游离氧化铝含量的测定;
第16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测定元素含量;
第17部分:流动性的测定。
本部分为第17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采用重复起草法参考 AS 2879.9—2002《氧化铝 第九部分 流动时间的测定》编制,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起草,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河南未来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树朝、郭永恒、李波、仓向辉。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氟化铝流动性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特制漏斗测定氟化铝流动性。
2 方法原理
一定质量的氟化铝通过特制漏斗,测定样品全部流出所需的时间,以流动时间表示其流动性。
3 仪器及装置
3.1 仪器:可采用人工或自动测量装置。
3.2 漏斗:采用精确制作的不锈钢漏斗,出口直径为 3.95 mm~4.00 mm,且需经校准。使用前必须保持干燥清洁。
3.3 计时器:秒表或自动计时装置,精确至 0.1 s。
3.4 天平:感量 0.1 g。
3.5 试验筛:筛孔 500 μm,用于去除大颗粒。
4 试样制备
4.1 将样品平铺于托盘中,厚度不大于 5 mm,在实验室环境中平衡 2 h。
4.2 将平衡后的样品通过试验筛除去大颗粒,筛下样品分成三份,每份约 105 g~120 g,用于测定。
5 测定步骤
5.1 概述
本方法适用于人工测量。
5.2 测定次数
进行三次测定,取平均值。
5.3 测定
5.3.1 将设备置于无振动环境,确保漏斗稳定且上表面水平。
5.3.2 对不常使用的设备,先用少量试样预处理漏斗并弃去该样品。
5.3.3 称取 100 g±0.1 g 试样,置于容器中。
5.3.4 堵住漏斗出口,将试样倒入漏斗,移开堵塞物并立即计时,待样品全部流出后停止计时。测定过程中不得敲击漏斗。
5.3.5 测定后清洁漏斗,并存放于密封容器中防止氧化。
6 测定结果的计算
取三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 0.1 s。
7 精密度
流动性测定结果的重复性限为 2.7 s,再现性限为 9.7 s。
8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本部分编号;
b)试样信息;
c)流动性测定结果(以平均流动时间表示);
d)测定日期;
e)测定过程中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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