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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265-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265-2014

中文名称: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Rotor and shaft forgings for 25 MW to 200 MW steam turbine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汽轮机 转子 主轴 锻件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钢铁产品>>77.140.85钢铁锻件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2锻压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JB/T 1265-2002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书号:15111.11853

标准价格:15.0

出版日期:2014-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红卫、王伟莉

起草单位: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归口单位: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6)

提出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6)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25 MW~200 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用经真空处理的合金钢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验收和质量证明书及标志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蒸汽温度不超过565 ℃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用经真空处理的合金钢锻件的订货、制造与检验。


标准图片预览

JB/T 1265-2014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JB/T 1265-2014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JB/T 1265-2014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JB/T 1265-2014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JB/T 1265-2014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 技术条件

标准内容

ICS77.140.85
备案号:4553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265—-2014
代替JB/T1265—2002
25 MW~200 MW汽轮机转子体和 主轴锻件技术条件
Rotor and shaft forgings for 25 MW to 200 MW steam turbinesTechnicalspecification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华人民共
机械行业标准
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
主轴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5—-2014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37
210mm×297mm·0.75印张·23千字2015年1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价:15.00元
书号:15111·11853
网址:http://www.cmpbook.com编辑部电话:
直销中心电话:
(010)88379778
(010)88379693
封面无防伪标均为盗版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订货要求.
4制造工艺,
4.1冶炼和浇注
4.2锻造.
4.3热处理..
4.4机械加工
4.5焊接.
5技术要求.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硬度均匀性
5.4无损检测
热稳定性.
5.6金相组织
残余应力,
尺寸和表面粗糙度
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分析..
力学性能试验
硬度检验.
无损检测,
金相检验.
残余应力测定。
热稳定性试验,
重新热处理.
验收和质量证明书,
标志和包装.bzxZ.net
表1化学成分.
表2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表3力学性能,
表4高温持久强度.
表5允许缺陷数量
JB/T1265—-2014
JB/T1265—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JB/T1265--2002《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技术条件》,与JB/T1265-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正了编辑错误:28CrMoNiV材料的锰含量由“0.30%~0.38%”修正为“0.30%0.80%”(见表1,2002年版的表1);
根据JB/T12651993修正了力学性能中735强度级别的数据(见表3,2002年版的表3);根据非金属夹杂物的标准更新,修改了对非金属夹杂物的要求(见5.6.2,2002年版的4.7.2);-增加了对化学分析方法标准GB/T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的规范性引用(见第2章、6.1);取消了拉伸试验对ASTMA370的规范性引用和高温持久强度试验对ASTME292的规范性引用(见6.2,2002年版的5.2)。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红卫、王伟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B/T1265—1972、JB/T1265—1985、JB/T1265--1993、JB/T1265—2002。I
1范围
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
主轴锻件技术条件
JB/T1265—2014
本标准规定了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用经真空处理的合金钢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验收和质量证明书及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蒸汽温度不超过565℃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用经真空处理的合金钢锻件的订货、制造与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29
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1.1
GB/T2039
GB/T4336
GB/T6394
金属材料单轴拉伸蠕变试验方法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10561一2005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检测方法JB/T1581
JB/T8468
JB/T8888
JB/T9021
3订货要求
锻钢件磁粉检测
环芯法测量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残余应力的试验方法汽轮机主轴和转子锻件的热稳定性试验方法3.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中写明采用的标准、材料牌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及本标准要求以外的检验项目。
3.2需方应提供标明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的锻件订货图样和叶根槽深的精加工尺寸。3.3需方应在合同中注明要求参加现场检验的项目。4制造工艺
4.1冶炼和浇注
4.1.1锻件用钢应采用电炉冶炼、钢包精炼或电渣重熔工艺。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保证质量的其他方法治炼。
4.1.2钢液在浇注前或浇注时应进行真空处理,以去除有害气体,特别是氢。在真空处理过程中,真1
JB/T1265—2014
空系统的能力应足以在开浇后的2min内就能将初始增高的压强降至较低值,通常应低于133Pa。4.1.330Cr1Mo1V钢应采用硅脱氧,30Cr2Ni4MoV钢应采用真空碳脱氧。经双方协商也可采用其他方法脱氧。
4.2锻造
4.2.1钢锭项部和底部均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成品锻件无缩孔、疏松、严重的偏析和其他有害缺陷。
4.2.2采用的锻造方法应尽可能使整个锻件得到均匀的组织结构。锻压机应有足够的能力,以使锻件的整个截面锻透。应尽可能保持锻件与钢锭的轴向中心线重合。除非订货协议另有规定,钢锭质量较好的一端应为靠近发电机的一端。4.3热处理
4.3.1锻后热处理
锻后热处理应为正火加回火。
4.3.2性能热处理
锻件第一次粗加工后进行性能热处理。高中压转子体锻件为正火加回火,正火冷却为鼓风冷却,经双方商定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冷却;低压转子体锻件为淬火加回火。转子体锻件在热处理时应处于垂直状态。性能热处理的温度要求如下:a)正火或淬火温度应高于相变温度,但应低于锻后热处理的正火温度;b)回火温度在保证力学性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高,高中压转子体用钢的回火温度不应低于660℃,低压转子体用钢的回火温度不应低于580℃(30Cr2Ni4MoV钢不应低于570℃)。4.3.3去应力处理
在性能热处理及随后的粗加工(有孔转子打中心孔)后,锻件应在低于最终向火温度15℃~50℃,但不应低于550℃(30Cr2Ni4MoV钢的去应力温度不应低于540℃)范围内进行去应力处理。经需方同意,去应力处理温度可高于本标准规定的上限。此时有中心孔试料应放回原相应位置。去应力处理后,应进行补充的拉伸试验。经需方同意,可不进行去应力处理。4.4机械加工
4.4.1在性能热处理以前,锻件的全部表面进行第一次粗加工。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在性能热处理和正式超声检测前进行整体叶轮间的切槽和加工叶轮台阶。4.4.2锻件在性能热处理后,去应力处理和热稳定性试验前进行第二次粗加工,按订货图样的尺寸在单边应留不大于5mm的加工余量(此余量在去应力处理后加工掉)。4.4.3对有孔锻件,按需方订货图样规定的尺寸和公差打中心孔,并套取中心孔芯棒。为了去除由超声检测出来的在中心部位的超标缺陷,允许按订货图样注明的或需方同意的尺寸范围扩大中心孔,其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1.6μm。
4.4.4对有孔锻件,去应力处理后精镗中心孔,并用不会掩盖缺陷的方法磨光或抛光,使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1.6μm。
4.5焊接
锻件制造商在转子锻件的制造过程及其包装过程中不得焊接。2
技术要求
化学成分
JB/T1265—2014
供方应对每炉(每包)钢液进行熔炼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多炉合浇时还应报告权重平均分析结果。
供方应对每个锻件进行成品分析,其化学成分的质量分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但允许有表2规5.1.2
定的偏差。
材料牌号
34CrMol
30Cr1Mo1V
34CrNi3Mo
28CrMoNiv
30Cr2Ni4MoV
0.30~0.38|0,40~0.70|0.17~0.370.27~0.34
10.70~1.00
0.20~0.35
化学成分
≤0.0200.70~1.20
≤0.0121.05~1.35
0.40~0.55
(质量分数,%)
1.00~1.300.21~0.29≤0.15≤0.010≤0.018|0.70~1.10|2.75~3.25|0.25~0.40|0.50~0.800.17~0.37
0.25~0.30|0.30~0.80
0.20~0.40
≤0.0121.10~1.40|0.50~0.750.80~1.000.25~0.35≤0.2≤0.012
≤0.0101.50~2.003.25~3.750.30~0.600.07~0.15≤0.15≤0.010≤0.010
采用真空碳脱氧时,硅含量应不大于0.10%。表2
充允许
Mn的成分上限
力学性能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锻件的常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C
Ni的成分上限
表3力学性能
(do=12.5mm)
取样位置
轴端纵向
本体径向
中心孔纵向
轴端纵向
本体径向
中心孔纵向
轴端纵向
本体径向
中心孔纵向
轴端纵向
本体径向
中心孔纵向
≥345
≥345
≥570
≥570
≥[17]
≥[14]
≥490
≥490
≥450
≥640
≥640
≥600
≥[15]
≥[11]
≥[13
590~690
590~690
≥550
≥720
≥720
≥690
锻件强度级别
690~790
690~790
≥660
≥790
≥790
≥760
≥>56
690~790
690~790
≥660
≥790
≥790
≥760
≥[14]
≥[12]
≥[12]
735~835
735~835
≥685
≥855
≥855
≥810
(质量分数,%)
735835
735~835
≥685
≥855
≥810
≥[13]
≥[10]
760~860
760860
≥720
≥860
≥860
≥830
≥>53
JB/T1265—2014
KV2EKU2]
FATTsob
取样位置
轴端纵向
本体径向
中心孔纵向
本体径向
中心孔纵向
推荐用钢
≥[40]
≥[31]
≥[50]
≥[45]
≥[40]
≤100
表3力学性能(续)
锻件强度级别
≤116
≤121
≥[50]
≥[45]
≥[35]
≤-18
≥[40]
≥[30]
≥[30]
34CrMo1|28CrMoNivB0Cr1Mo1V30Cr2Ni4MoV34CrNi3Mo30Cr2Ni4MoV34CrNi3Mo30Cr2Ni4MoV有中心孔的主轴锻件取轴端和中心孔位置的试样做性能试验;无中心孔的主轴锻件取切向试样做性能试验。V型缺口冲击试验为一组三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允许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U型缺口冲击试验每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均不应低于规定值。KU2指U型缺口深度为2mm的试样的冲击吸收能量。
b34CrNi3Mo锻件提供本体径向和中心孔纵向的FATTso实测值,不做考核;30Cr2Ni4MoV的735强度级别锻件提供本体径向和中心孔纵向的FATTso实测值,不做考核。5.2.2当需方有要求时,30CrLMoIV钢锻件应采用光滑-缺口复合试样进行高温持久强度试验,结果应达到表4所列的要求。
表4高温持久强度
5.3硬度均匀性
试验要求
断裂时间≥100h;
伸长率≥15%;
断口不应在V型缺口处
锻件在性能热处理后检查硬度的均匀性,硬度的绝对值供参考。在同一圆周上各点间的硬度差不应超过30HBW,在同一素线上的硬度差不应超过40HBW。5.4无损检测
5.4.1一般要求
锻件不应有裂纹、白点、缩孔、折叠、过度的偏析以及超过规定的夹杂和疏松。5.4.2磁粉检测
锻件外圆表面精加工后,由需方对轴承部位表面和两轴身外端面及过渡区(必要时可对整个外圆表面)进行磁粉检测,供方应保证检测结果符合以下要求:a)转子体外圆表面轴承部位上不应有长度大于1.5mm的任何缺陷显示,其他部位不应有长度大于3mm的缺陷显示;
b)同一条素线上两个缺陷之间的距离小于其中较大缺陷长度五倍时,按一个连续缺陷处理;c)转子体最终检查时,轴承部位除外,在其他允许打磨部位发现有大于1.5mm的缺陷显示,允许进行局部打磨和抛光,抛光的深度不应超过1.6mm,并应与周围表面圆滑过渡。5.4.3超声检测
JB/T1265--2014
5.4.3.1当量直径小于Φ2mm的单个分散缺陷信号不计,但杂波高度应低于当量直径Φ2mm幅度的50%。
注:单个分散缺陷是指相邻两缺陷之间的距离大于其中较大缺陷当量直径10倍的缺陷。5.4.3.2当量直径为Φ2mm~Φ5mm的所有缺陷均应记录其轴向、径向和周向位置并报告需方。不应存在当量直径大于Φ5mm的任何缺陷。锻件不同部位的单个分散缺陷,其当量直径和数量不应超过表5的规定。
表5允许缺陷数量
当量直径范围
不同部位允许缺陷数量个
传动轴
非传动轴
中压转子体和低压转子体的两端均系传动端,因而两端允许缺陷数量均按传动端规定。允许缺陷总数
5.4.3.3轴身部位离中心孔(有孔锻件)表面30mm以内和外圆槽深加25mm范围内不应有当量直径大于Φ1.6mm的密集信号缺陷,允许有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3mm的单个分散缺陷存在,但大于或等于Φ2mm的单个分散缺陷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其他区域若检测出密集缺陷,应记录密集缺陷区尺寸及其轴向、径向和周向位置,并报告需方,以进行评审。5.4.3.4由缺陷引起底波衰减损失达到3dB时,应记录并报告给需方。5.4.3.5不应有游动信号和条状缺陷信号。5.4.3.6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用2MHz~2.5MHz和4MHz~5MHz探头分别在转子体最大直径处两端及中间三处测得的材料衰减数据。5.4.3.7当锻件的超声检测结果超出上述规定时,应由供需双方进行复验和讨论,但锻件是否可判合格应由需方决定。
5.4.4中心孔检查
有孔锻件的中心孔精镗或打磨至表面粗糙度Ra小于或等于1.6um以后,进行中心孔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
a)长度大于或等于1.5mm的缺陷应记录其轴向和周向的位置,并报告需方;b)在60cm2的范围内,不应有三个以上长度大于1.5mm的可见缺陷或九个以上长度小于或等于1.5mm的可见缺陷:
c)在内孔表面同一素线上的所有缺陷的总长度不应大于50mm:d)不应有任何撕裂状的分叉缺陷;e)位于同一素线上的两个缺陷间的距离小于其中较大缺陷长度的五倍时,按一个连续缺陷处理;f)不应有长度大于3mm的可见缺陷及非金属夹杂物组成的密集区。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缺陷,征得需方同意后,允许对缺陷进行局部打磨和抛光,但打磨和抛光的深度不应超过1.6mm,并应与周围表面圆滑过渡。5.5热稳定性
热稳定性试验结果应符合JB/T9021的规定。如果热稳定性试验由需方做,供方应对试验结果负责。5
JB/T1265--2014
5.6金相组织
5.6.1锻件的平均晶粒度:30Cr1Mo1V钢不应粗于2.0级,其他材料牌号不应粗于3.0级。5.6.2锻件的A、B、C、D、DS各类夹杂物均不应超过2.5级。5.7残余应力
锻件应测定残余应力,其值不应大于表3中本体径向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下限值的8%。如果残余应力超过上述规定,锻件应按4.3.3的规定进行补充去应力回火,并重新测定残余应力和硬度值。5.8尺寸和表面粗糙度
5.8.1加工后的锻件应符合订货图样规定的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要求。5.8.2若订货图样未做规定,则中心孔轴线直线度公差为Φ3mm,中心孔圆度公差为0.3mm,中心孔与锻件外圆同轴度公差为1.0mm。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分析
6.1.1化学成分分析应按GB/T223、GB/T4336规定的方法或能保证分析质量的其他方法进行。6.1.2每炉(每包)钢液可于浇注时取样测定钢液的化学成分。当无法进行熔炼分析时,允许用成品分析代替熔炼分析,当从锻件上取样时其分析结果应符合成品分析要求。6.1.3成品分析试样可取自锻件本体延长部分距表面1/3处,或取自径向性能验收试样。6.2力学性能试验
6.2.1试验方法
6.2.1.1拉伸试验按GB/T228.1规定的方法进行。如果拉伸试样采用直径12.5mm的圆形横截面非比例试样,则原始标距应为50mm。6.2.1.2冲击试验按GB/T229规定的方法进行。冲击试样槽口方向应与转子体的轴线平行。6.2.1.3高温持久强度试验按GB/T2039的规定进行。高温持久强度试验可在需方进行,但供方应保证试验结果满足表4的要求。
6.2.2力学性能试验的取样
6.2.2.1取样时机
力学性能试验的试样应在性能热处理后,去应力处理以前切取。6.2.2.2纵向试样
在锻件两端各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一组三个V型缺口或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取样位置为离表面1/3处。
6.2.2.3径向试样
粗加工后重量小于或等于6t的转子体在靠近发电机端的叶轮体上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一组三个V型缺口或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重量大于6t的转子体,在转子体两头的叶轮体上相隔180°各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一组三个V型缺口或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共四个拉伸试样和四组冲击试样),并按要求取一组FATTso试样。FATTso可取三个试样在规定温度下进行试验,三个试样均应显示至少50%的纤维状断口。6
6.2.2.4中心孔试样
JB/T 1265---2014
中心孔大于Φ90mm的锻件,在轴身中部的中心孔棒料取一个拉伸试样、一组三个V型缺口或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和一组FATTso试样;在轴身靠近发电机端取一个拉伸试样、一组三个V型缺口或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FATTso可取三个试样在规定温度下进行试验,三个试样均应显示至少50%的纤维状断口。6.3硬度检验
在每个锻件两轴颈及轴身部位的外圆表面每隔90°各测一点(共12点)。硬度试验按GB/T231.1规定的方法进行。
6.4无损检测
6.4.1外表面磁粉检测按JB/T8468的规定进行,外表面超声检测按JB/T1581的规定进行。6.4.2超声检测至少应进行两次,第一次检测在调质之前进行,第二次检测在调质后(有孔锻件在打中心孔之前)进行,两次检测结果均应提供给需方。需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中心孔超声检测。中心孔超声检测按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供方应保证中心孔超声检测的结果达到本标准有关条款的规定。6.4.3中心孔检查用窥仪观察,必要时中心孔用磁粉检测结合窥膛仪观察。中心孔磁粉检测按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供方应保证检测结果达到本标准有关条款的规定。6.5金相检验
6.5.1晶粒度检验在轴身发电机端径向、中心孔棒料中部取样,并按GB/T6394的规定进行。6.5.2夹杂物检验在轴身发电机端径向、中心孔棒料中部取样,并按GB/T10561-2005中A法进行评定。6.6残余应力测定
6.6.1采用切环法或环芯电阻应变法测定残余应力。6.6.2切环法是在轴身一端切取25mm×25mm的圆环,用测量该圆环在切割前后平均变形量的方法来计算残余应力,计算公式为:O-E&D.
式中:
f—残余应力,单位为兆帕(MPa);E-—材料的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8一一直径增量的代数值,单位为毫米(mm);D一切割前环的外径,单位为毫米(mm)。6.6.3采用环芯电阻应变法测定残余应力时,按JB/T8888的规定进行。6.7热稳定性试验
如果有需要时,热稳定性试验按JB/T9021的规定进行。6.8复试
(1)
6.8.1拉伸试验中某一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可在锻件上原试样相邻部位取两个试样进行复试。两个试样的复试结果均应满足规定要求。6.8.2冲击试验中若试验结果不满足技术要求时,可在同一件产品上原试样相邻部位再取一组三个V型缺口或两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进行复试。V型缺口冲击试验前后两组六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不应低于规定值,低于规定值的试验结果不应多于两个,低于规定值70%的试验结果不应多于一个;U型缺口冲击试样复试结果均应满足规定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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